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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考试院:陈建新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

时间:2019-09-11 19: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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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考试院:陈建新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8月13日消息,日前,网上流传今年我省高考评卷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及专家点评,引发网民热议。

为做好每年的高考评卷工作,我省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了《评卷工作细则》与《评卷教师工作规则》。经调查,今年语文评卷组高考作文的成绩评定过程符合评卷工作规范。但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老师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了评卷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九款的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研究决定:停止陈建新老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对网民反映的其个人其他相关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评卷工作是高考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人才选拔和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我们将严格秉持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的原则。对于各类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8月13日

中青评论:

边当阅卷组长边出教辅,满分作文背后是否有隐情?

公开发布已经一周有余,浙江省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引发的争议之火,仍在舆论场上持续延烧。然而,虽然相关争议一直未停,公众关注此事的角度却有了不小的变化。早前,社会各界的讨论一度集中在这篇作文本身的优劣得失之上,关注的是高考作文的价值导向。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得以披露,社会大众的注意力,却逐渐被引向了事件中的“关键当事人”——通过评语盛赞《生活在树上》的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身上。

尽管普通人此前未必听过他的名字,但在浙江省教育界,陈建新无疑是重要权威。作为浙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省写作学会副会长,陈建新连续担任了的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组长。因此,当他亲自出手,力捧《生活在树上》时,人们难免产生质疑:是什么让他如此盛赞这样一篇在很多人看来并不高明的文章?其中又是否有什么隐情?

很快,从公开信息中,人们发现,在担任阅卷组长期间,陈建新一直在以主要编者的身份,参与多种作文辅导书、参考书的出版。更重要的是:在陈建新最新出版的作文辅导书《高考作文实战实训》中,竟然出现了一篇在结构、用典、遣词造句等方面与《生活在树上》高度相似的往届满分作文《书写自我的生活》。

一时间,许多人都怀疑陈建新有“偏袒”自己所编作文书的使用者、借阅卷意见变相“推销”教辅书之嫌。其中甚至有个别较为激进的质疑者认为:《生活在树上》中的冷僻字词,相当于考生与考官之间的一种“暗号”。

这些指控有几分准确,又有几分夸张?对此,在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正式出炉之前,没有谁可以轻做断言。陈建新固然可以喊冤叫屈,设法自证清白。但是,其高度参与作文教辅书出版的行为,却是事实。

当然,这不是说阅卷专家完全无权凭本事写书赚钱,但阅卷组长要出书,最起码也该等到自己从组长的位置上退下来。这种一边担任阅卷组长,一边以“作文名师”的身份参与出书的行为,无异于在运动场上既当裁判员,又当教练员。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或许并未对这种行为明确加以禁止,但在职业伦理上,明显有不合理之处。

如今,陈建新深陷舆论危机,未必没有被冤枉的可能,但边当阅卷组长、边出书难免给人带来“瓜田李下”之感。为此,还望陈建新老师能够先省视一下自己,从根本上反思争议的成因,然后再直面公众的质疑。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尽快针对民间反映的各种问题展开查证,以事实平息争议,给出令人信服的回应。(“中青评论”8月11日)

(来源:海运仓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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