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管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全面检查。
检查中,监管人员重点查看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是否严格落实凭医院处方使用“药安食美”APP实名登记销售规定;所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产品和供应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提供检验报告;是否建立药品购进和验收记录台账;是否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和贮存养护制度;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购进进口药品医疗是否严格按照要求索取留存“一单三证”;接触进口药械人员是否进行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等情况。督促药店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进店顾客管控措施,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零售药店在此次检查的基础上自查自纠、规范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人员126人,排查零售药店114家,现场整改问题5个,关停整改3家。
稿件: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图片:区市场监管局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零售药店监管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