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开展度“聚力强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总第六期)学员招募的通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联合,我院连续5年开展了“聚力强社” 农民合作社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效果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为适应“十四五”发展需要,持续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我院将继续开展“聚力强社”活动,并将服务对象扩展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发展提供培训、宣传、咨询等一揽子服务。
一、活动目标
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思维、管理能力、营销技能为重点,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技术服务、宣传推介、政策咨询等手段,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和创新发展。
二、具体内容
(一)服务对象
计划从报名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择优选取50家作为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享有我院提供的一揽子服务,内容包括:
1.参加2次专题培训班;
2.参加1次研讨会,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交流研讨;
3.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与发展”年度研讨班;
4.优先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推介活动;
5.在期刊、网站或新媒体平台获得宣传推介;
6.享受企业微信优先推送的合作社政策等资讯;
7.参加中心组织的优秀农企游学交流活动;
8.享有农资农技、新技术试验示范等咨询服务;
9.优先推介给农产品优质渠道商对接;
10.赠阅《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和有关教材;
11.组建专属服务群进行日常交流沟通。
12.享有经双方认可的其他服务事项。
三、计划安排
11月发布活动通知;
2月底前完成报名和录取;
3月-11月,开展具体活动;
12月,活动总结。
四、服务费用
入选培育计划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缴纳费用8000元,用于培训、咨询、宣传和技术服务等费用开支。
连续五年入围本培育计划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第六年起可以成为本培育计划的终身VIP学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中心提供的各类公益性服务,参加学院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家庭农场发展中心)举办的培训班时免交学费(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联系电话
本活动由我院主办,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心(家庭农场发展中心)具体承办。请参加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月28日前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邮箱或电话进行报名。
联系人:林雪宾 邵 科
电 话: 010-59197728
010-59197730
传 真:010-59197730
报名邮箱:2787288121@
附件:度“聚力强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总第六期)报名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11月25日
活动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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