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在垃圾分类中没有旁观者
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自《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各分类投放点位分类有序、成效良好,但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仍有发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制止,一起监督。
垃圾分类曝光台
今天第三十一期
将曝光这些不文明行为
大家要引以为戒哦~
案例一
●地点:塘桥镇妙桥金村路某金属公司附近垃圾桶旁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随意丢弃垃圾,未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二
●地点:塘桥镇镇中路旁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随意丢弃垃圾,且未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投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三
●地点:后塍街道某汽修养护服务中心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四
●地点: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红旗西路上的某杂货店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五
●地点:大新镇新东社区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六
●地点:杨舍镇暨阳中路的果壳箱旁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七
●地点:凤凰镇某小区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将垃圾随意扔在垃圾房外,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八
●地点:乐余镇商贸花苑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投放垃圾时未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且未进行整改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九
●地点:南丰镇永联小镇某小区3号垃圾分类收集箱旁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随意丢弃垃圾,未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案例十
●地点:南丰镇某花苑7幢西侧
●不文明行为:当事人随意丢弃垃圾,未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垃圾分类
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