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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读书分享会心得体会报告 读书分享交流会心得(二篇)

时间:2021-05-11 13: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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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读书分享会心得体会报告 读书分享交流会心得(二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老年读书分享会心得体会报告一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姓名 男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女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女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女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子女:

姓名 男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女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女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女 汉族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均系丧偶,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成为合法夫妻,目的是老年时

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

二、男女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所得财产为各自所有,即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三、男女双方婚前债务属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夫妻共有债务。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过半数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或是经男女双方共同签字的所负债务,方为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所负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

但因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确表达意识、受欺骗隐瞒、受胁迫等原因而与另一方共同签字,故而形成的非真实意识表示的所负债务,不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世,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五、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世,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世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继父或继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

接受赠与。

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六、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房屋拆迁,若该年政策系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主要拆迁补偿方案的,因对方及其子女不享有该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并承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继承与赠与,故因房屋拆迁所得的权利收益,如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购房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搬迁补助费、房屋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等各项费用,由拆迁方及其亲生子女取得。 若该年政策涉及以人口因素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则对方因房屋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屋面积等权利收益,由拆迁方及其亲生子女在拆迁补偿方案确定后一年内以合理价格出资购买,并按市场价与安置价的差价对其进行补偿,不再另立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对方无权直接向拆迁单位领取货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对拆迁安置房屋也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七、男女双方结婚时,各自子女均已成家,双方于对方子女均无抚养扶助义务,故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重病,如生活不能自理、需定期住院理疗、治疗需高额医药费等情形,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病时陪护,与第三方维权诉讼等全部责任。另一方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男女一方基于夫妻

之间扶助义务,可协助进行基础的护理照料,但因男女双方年龄较大,经济基础薄弱,故仍因以各自亲生子女赡养照顾为主。

八、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九、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归各自所有,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 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如果男女双方再婚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接受利益的对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张行为无效。

十、婚姻乃人生大事,男女双方有义务向其亲生子女告知该再婚协议书之权利义务,有义务确保本人及其亲生子女

的身份、签名、指纹、意识表示真实有效。男女一方或其子女以签名指纹非其本人所写所印为由,主张与本协议基本原则相悖的权利,无效,不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无效。

一方需对本人及其亲生子女因上述不当行为而造成的

相关利益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男女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承诺,所有本协议的签字人共同签字为本协议变更、撤销的唯一条件。

十二、本协议签字公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男女双方各执二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由己方子女保存),交存公证机关一份。

此协议经男女双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所列内容其效力及于结婚登记时。

(签署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名,指纹按压。)

男方:

男方子女:

女方:

女方子女:

见证人:

年 月 日

描写老年读书分享会心得体会报告二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2、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3、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4、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5、一本书的价格是有限的,但是书本中的知识是无限的;如果用有限的价格去换无限的知识,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6、知识犹如绵绵细雨,滋润了大地,万物复苏。

7、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铜匙。

8、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9、大丈夫行事,论是非,不论利害;论顺逆,不论成败;论万世,不论一生。

10、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1、一旦喜欢上读书,你就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12、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改写人生,教育改善人格,反思启迪智慧。

13、书是你的朋友,交上这个朋友你会一生幸福。

14、书是填补精神空虚的方块。

15、书是死的,人是活的,要想把书读活,必须先战胜自我。

16、要使马儿跑得快,就得喂马儿多点草;要使知识多如山,就得熟读万卷书。

17、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18、求学无笨者,努力就成功;读书没捷径,尽力能高分。

19、如果说学习有捷径可走,那么它就是勤奋;如果说知识就是力量,那么它就是实践。

20、生命的全部的意义在于无穷地探索尚未知道的东西。

21、无论何时,只要可能,你都应该“模仿”你自己,成为你自己。

22、活着的时候,疑虑牵挂着死;死的时候,又眷眷恋栈着生。无怪乎有太多的人一生都活得不安然,活得好累。

23、知识是智慧的火炬,勤奋是智慧的钥匙,智慧是思考的火花,创新是智慧的结晶。

24、书是人的朋友,请永远珍惜这位朋友,否则,你将会迷失方向。

25、书是进化的基因,成长的营养。

26、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27、学习不能好高骛远,须一步一个脚印;进步不能一步登天,须一步一级台阶。

28、智慧就像字一样,永远离不开书。

29、读书,最重要的是学与读了之后,能否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想要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就要去粗取精。更不要到老年时才想起读书,只因为:幼学易,老学难。

30、有一颗体谅他人的心,就仿佛得到一把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大门。

31、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32、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33、有书的角落就有阳光,有书的生活更加高尚。

34、学好靠信心,求教靠虚心,探求靠专心,长进靠恒心。

35、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36、营养来自食物,知识来自书籍。

37、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38、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39、死记硬背得不到真知识,投机取巧学不到真本领;纸上谈兵学不到真本事,闭门造车结不出好硕果。

40、知识伴您一生。打开知识的天窗,快乐的生活,快乐的学习。

41、书是问号的答案;书是梦想的阶梯;书是生命的化妆。

42、书是我们达成理想的一把金钥匙。

43、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

44、在生活的海洋里,书就是那一叶扁舟,渺小却是你唯一的依靠。

45、勤奋出聪明,博学出智慧,多练出技巧,巧思出硕果。

46、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

47、藏书再多,倘不阅读,就是一堆废纸;读书再多,倘不应用,就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蕾。

48、欲水缸再无置水之处,就得先有满缸之水;欲人提问而对答如流,就得先有满腹经纶。

49、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

50、有心向学,学业必成;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笨鸟先飞,力争上游;不懂装懂,永做饭桶;发愤图强,是子明智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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