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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素质减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 业务素质减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总结(3篇)

时间:2020-08-03 13: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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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素质减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 业务素质减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总结(3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业务素质减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一

公司地址: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知名度,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就电话信息服务项目展开合作,合作项目不包含小额支付业务,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电话信息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网络应用服务充值帐号或其它简单、小额的商品交易。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和方式

1.基于双方各自的技术和资源优势,乙方向_________电信公司的用户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与应用服务。

2.甲方利用其业务平台和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计费和代_____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语音平台资源及相应的码号资源。

3.在乙方提交相关业务文档资料和需求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答复。

4.甲方有权对乙方策划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并拒绝发布不适宜的信息。在业务开展中,一旦发现乙方或其用户通过乙方发送非法信息,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统作为业务的辅助投诉受理中心。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时起12个小时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如用户投诉情况严重的,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断双方的合作,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6.由甲方负责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7.甲方允许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以_________品牌推广该合作业务,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权制定有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考核条款、客户服务标准文件以及多平台合作连带惩罚条款,并要求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的考核,并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采取末位淘汰制,并有权单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业务。

9.甲方有权根据_________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费措施,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须持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保证该许可证在本协议期间持续有效。并向甲方提供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正常运行相关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根据合作项目内容要求提供相应资源及来源资质文件,开通专家热线类的项目则要求提供专家资质证明文件。

3.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业务运营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都必须提交甲方审批签字后方可对外投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必须给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5.负责本合作业务的有关业务投诉和客户回访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转交的投诉后,应立即回复用户,并在48个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用户投诉并回复甲方。

6.负责及时提供合作业务所需的信息源和数据,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争议及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内容发布遵循“合法、健康、准确”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涉及_____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权益的内容;_____、淫秽色情的内容。

8.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问题或广告内容不当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协议到期后若不续签或中途协议终止,乙方应对正在开展中的业务仍应负责,本协议的相应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业务经营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本协议及_________电信语音业务即_________业务的相关规定。

11.由非网络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及退费,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最终妥善解决。

四、收益分配结算

1.甲方享有用户使用合作业务产生的通信费用,并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工作。

2.甲乙双方以合作业务所产生的实际信息费,在扣除_________%的坏帐后,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即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双方各自承担所应缴纳的税费。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力量,协助开发业务技术流程,则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撑并收取_________%的制作费用,即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成结算。

4.每月产生的信息费以甲方计费帐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准,甲方按月向乙方发送付款征询函,将每月合作业务所产生的信息费分成情况发送给乙方,若乙方对数据有疑义,双方可就相关项目进行核实以确保计费准确无误。

5.在甲方的计费系统里,通话时长超过1小时为超长话单,或少于3秒的称为超短话单,由系统自动扣除,此部分费用不计入信息费收入,不参与分成。

6.甲方与其它运营商合作所产生的信息费,在扣除坏帐及其它运营商代_____后,按实际收入与乙方进行分成,该部分信息费结算日期根据所合作的运营商具体的结算及结款期为准。

7.如果甲方实付金额与应付金额出现差异时,其差额将在下月结算日由甲方进行补/退费调帐处理。

8.结算时间:每月的28日为双方结算日。结算数据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数据。正常情况下,sp应在次月5日前收到甲方发出的上月计费征询函,sp若于次月10日仍未收到帐单,则应于每月15日前与受理部门联系,否则视为收到,过期不予重发。若sp对结算金额无异议,则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如sp有疑异则可要求对帐。

9.在收到付款征询函后,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其它

1.同时为有效配置电话平台资源和市场资源,提高业务服务质量,促进_________电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发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乙方同意并接受其约束。甲方根据《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中sp考核机制对sp进行综合考核,对业务发展停滞或出现严重违规的的乙方予以处罚,直至中止合作,强制退出。

2.为了给新进入的sp提供公平竞争基础,新sp在接入后第四个月开始参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相关规定:

(1)若乙方连续两月收入低于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三月收入仍低于_________元,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后,若出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协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缓冲期,在此期间乙方除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外,乙方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服务的公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间,若乙方出现违反《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的行为,甲方将根据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_________合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并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等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2.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改变;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限。

十一、附则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第一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_____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_____、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_____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_____,_____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__________、_____,破坏_____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____和封建_____的;

_____,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_____或者_____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中国固定电话网、中国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信息源责任单位(盖章):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主题业务素质减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愿使用乙方上网宝业务,并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办理上网宝业务资费套餐。

1.1、具体套餐内容

类型目录价套餐内业务量超套资费促销活动年包

1.2、业务使用信息登记

主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im卡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卡号码是用于进行上网宝业务扣费、接受副卡流量短信提醒等服务的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副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im卡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副卡号码用于订购及使用上网宝业务的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使用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套餐说明

1.3.1、乙方提供的上网宝业务带宽均为4m,并仅限在指定区域内使用,超区域无法使用。

1.3.2、乙方提供的上网宝业务仅限于甲方家庭个人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1.3.3、套餐内流量不可以任何形式与其他手机号码共享。

1.3.4、套餐内流量仅限当月使用,不累积至次月。

1.3.5、套餐内流量用完即停止使用上网功能。

1.3.6、套餐仅提供流量功能,不提供其他如语音通话、短信等功能。

1.3.7、乙方承诺本协议套餐有效期为一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到期后,如甲方拟继续办理,应当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套餐资费及优惠活动内容以办理时为准;如不继续办理,则套餐业务自动失效。

2、甲方办理业务时,需向乙方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对主、副卡进行实名认证,真实、准确地填写业务受理单和签署相关协议。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上网宝业务须通过登记的副卡在乙方指定的上网终端(cpe)中使用,上网终端(cpe)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保证遵守上述规则。如果甲方将登记的副卡放入其他终端或将登记副卡之外的其他sim卡放入乙方指定上网终端(cpe)中,导致上网宝业务无法使用或产生额外费用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提供的上网宝业务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使用,甲方需保证遵守上述规则。如甲方将上网宝转移到其他区域使用,导致上网宝业务无法使用或产生额外费用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需根据本人所定制的上网宝业务套餐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费用,并确保主卡话费余额充足,以避免主卡停机导致副卡无法使用业务。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业务暂停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6、因甲方上网终端软件系统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有关软件丢失等)和上网终端硬件故障(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等)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上网宝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客户自行解决。

7、甲方不得将申请的上网宝服务用于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及其他商业用途。一经发现用作经营性项目,将按照乙方专线类项目收费标准补收自入网之日起的网络使用费,并且乙方保留其他一切合法权利。

8、甲方在使用个人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咨询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和进行投诉。乙方客户服务热线:10086

10、甲方出资购买上网宝设备终端,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开户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后,业务立即开通。

2、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网络维护服务,但不负责非本公司所售客户终端设备的安装及客户电脑设备硬件、软件的安装、改动。

3、乙方在收取相关费用时,应当向甲方提供业务费用发票。

4、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4.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4.2、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关的服务费用;

4.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4.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地区;

4.5、甲方办理的上网宝业务由非家庭个人使用,而用于商业场所。

5、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产生欠费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上网宝业务服务。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欠费金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甲方补缴所欠费用以及滞纳金后,乙方在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上网宝业务。对因甲方欠费暂停60天后仍未补缴所欠费用的,乙方有权注销甲方上网帐号。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权利。在甲方欠费时,乙方有权以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催缴欠费。

6、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指乙方使用甲方上网宝业务的费用,不包含乙方上网后使用其他网上应付费业务服务或浏览收费网站的费用。如甲方对网络使用费及有关服务费收取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五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乙方有责任予以核查、解释,并在异议提出后15日内告知甲方核查处理结果。

7、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条 业务变更规则

1、甲方如申请办理销户、移机、过户,必须携带以下6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之一及服务密码向乙方提出申请并填写《业务受理单》: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

2、甲方在提交《业务受理单》前,须缴清申请之日前所有应缴纳(包括欠缴)的费用。

3、甲方办理销户后立即生效。销户后如再次申请开通,需重新签署入网协议,并缴纳相关费用。

4、乙方提供的移机服务仅限于乙方指定开展业务的范围内。甲方申请移机的账户当前状态必须正常,且移机期间甲方上网宝使用费仍正常收取。

5、过户不收任何费用,过户后甲方使用上网账户名称保持不变,申请的资费套餐不变,上网密码由过户双方自行交接。甲方在过户前如定制了付费关系,则在过户时其原先定制的付费关系自动取消。

6、资费变更当月申请,次月生效。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宽带速率:协议中宽带速率是指宽带接入的下行速率,指客户终端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器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乙方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不含客户自身终端设备的原因)。乙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骨干带宽、接入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将尽力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但对达到宽带最高速率的时间段和时间比例不作承诺。

2、移机:上网宝用户名称不变,使用地址变更称为移机。

3、过户:上网宝账户所有权变更,账户名称、使用地址不变称为过户。

4、月:本协议所称“月”为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5、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罢工、暴乱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上网宝业务而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需进行相关公告。如因不能预见并且发生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7、因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现的纠纷,各方争议协商不成则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8、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客户或代理人签署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各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提出。客户或代理人声明:严格遵守国家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信息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已阅读、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须知的全部内容。

甲方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主题业务素质减负增效心得体会简短三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市县(区/市)

委托方

(以下称为甲方)

地址

受托方

(以下称为乙方

地址

鉴于系统在实施的需要,甲方与乙方作为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1.1甲方指

1.2乙方指

1.3合同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1.4合同各方指甲方和乙方

1.5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附件。

1.6技术文件指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技术参数、手册、专有信息以及其他与合同系统运行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7服务指按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的技术支持。如:合同系统的系统实施、试运行、技术培训、系统维保和合同中要求乙方承担的其他有关义务

1.8现场指甲方指定的安装合同系统的场所。

1.9安装指由乙方负责实施的应用软件安装部署工作

1.10测试指系统安装完成后,乙方技术人员按本合同系统的设计要求对部分或整个系统的测试

1.11合同系统指甲方委托乙方部署实施的系统

1.12初验指在乙方进行的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对合同系统的功能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果合同系统的功能达到合同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甲方和乙方将签署初验报告

1.13试运行指签署初验报告第二天起合同系统连续稳定运行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内,合同系统应持续满足合同规定的所有要求

1.14终验指甲方在试运行结束后对合同系统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检验合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

1.15系统实施终验报告指终验合格后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的验收确认书

1.16紧急处理指出现紧急情况时,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遺专家赴甲方现场给予的技术支持。在甲方的合理要求下,乙方应当进行紧急处理

1.17软件更新指根据甲方和乙方的故障报告和要求对应用软件所作的程序修改和更正。软件更新对程序指标不进行重大改变且不含版本升级。软件更新须经软件著作权人书面许可。

1.18版本升级指乙方对合同系统所作的重大改进。该等重大改进是通过增加功能和性能并保留原程序的设计用途来扩大、更改和加强合同系统。版本升级须经软件著作权人书面许可。

1.19日,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日历日。

第二章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的技术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2.1.1技术服务的对象

2.1.2技术服务的目标

2.1.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包括: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标准

(2)系统维护服务标准安装调试标准定期检查保养标准软硬件升级改造标准技术咨询标准

(7)故障诊断,故障排除标准数据的备份与删除标准

2.1.4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4)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如下:

2.2乙方应按下列时间进度完成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1)准备阶段: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乙方应当立即制定提供项目技术服务的计划,完成并提交《技术服务计划书》(或技术服务方案),计划书(或技术服务方案)须经过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视为完成。

(2)技术服务实施和初验期:《《技术服务计划书》经甲方认可后进入实施阶段,乙方完成技术服务或阶段性技术服务之后,向甲方提请初验申请报告,甲方按照初验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的技术服务初验报告》视为该阶段的完成。时间要求

(3)试运行期:经过初验之后的第二日作为试运行期的起点,试运期时间为个月

(4)终验:试运行期结束,由乙方向甲方提请终验申请,甲方按照终验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的技术服务终验报告》,则视为该阶段完成

(5)维保期: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经甲方终验合格后,根据服务项目的性质,如后期还需要有关跟进服务,进入维保期,维保期时间为个月,自终验合格之后的第二日起算。

第三章乙方的责任

3.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甲方可派相关人员参加

3.2乙方应为承担本技术服务项目指定熟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总体协调和领导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3.3项目组中人员应总体固定,如项目组组成人员需要调整,乙方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3.4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换项目组组成人员

3.5向甲方提供操作指南、检测维护手册及其他与服务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以下称为技术文件)

3.6乙方保证:为支持合同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由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

3.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8其他责任

第四章甲方协作事项

4.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协助或技术资料:

4.1.1技术服务标准及技术资料清单

4.1.2提供时间和方式:

4.2选派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合同的实施

4.3参与项目全过程,为乙方完成技术服务项目提供条件与支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阶段验收。

4.4其他协作事项

第五章价格

5.1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总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系统维护费、税费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损失费,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变更。

5.3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第六章付款条款

6.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额由以下付款人按第6.2条约定的付款分摊额共同支付。各付款人名单如下(下称各付款人):各付款人的付款分摊额约定如下

3付款进度

3.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摊额%的款项

(1)与本阶段付款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明服务名称

(2)其他单据

6.3.2《技术服务计划书》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日内,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摊额%的款项。

(1)与本阶段付款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明服务名称。

(2)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项目的技术服务计划书》原件一份

(3)其他单据:

6.3.3项目的技术服务完成并经初验合格后日内,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摊额%的款项。

(1)与本阶段付款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明服务名称。

(2)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结果为合格的《目的技术服务初验报告》原件一份。

(3)其他单据:

6.3.4项目的技术服务终验合格后日内,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自付款分摊额%的款项

(1)与本阶段付款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明服务名称。

(2)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结果为合格的《项目的技术服务终验报告》原件一份。

(3)其他单据

6.3.5项目的技术服务维护期满后,各付款人应在收到乙方的如下单据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付清余款

(1)与各付款人余款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一份,发票上标

明服务名称。

(2)由甲方签署的《付清余款通知》原件一份。

(3)其他单据

6.4各付款人的发票应分别开具

6.5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款项,由各付款人共同分期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6.6双方同意: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独自或指令各付款人在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6.7合同各方承担各自的税务责任,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务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前述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无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技术指导与培训

7.1合同各方在本合同中,如有约定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的,适用本章规定。

7.2乙方应在系统实施、初验、试运行、终验及验收合格后的免费维护期内,根据甲方的请求,免费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提供与使用该合同系统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技术指导和培训地点

7.3其他培训服务约定:

第八章系统维护服务

8.1合同各方在本合同中,如有约定乙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的适用本章规定

8.2双方同意:本合同系统终验合格后进入系统维护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个月,维护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3系统维护服务的服务对象为:本合同第2.1.1条约定的服务对象

8.4系统维护期内,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提供以下维护服务:

(1)故障排除服务:当系统故障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对合同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故障排除,以保证合同系统的正常

(2)系统故障诊断服务:当合同系统故障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响应甲方的要求,负责诊断系统故障,并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故障排除

(2)系统应用指导:指导客户进行系统设置、功能操作,提升客户系统应用能力。

(3)日常维护服务:提供保证合同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日常性维护,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现场例行维护。

(4)数据备份支持服务

(5)技术咨询服务:向甲方提供合同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他相关新技术和新业务日常技术咨询服务。

(6)根据甲方的环境变化需求,免费提供系统重新部署的数据迁移等的相关服务,以及乙方最新成熟版本软件产品更换和升级服务

(⑦)远程或现场对系统数据添加、删除和功能修改

8)根据软件著作权人书面授权(签订本合同不构成授权)提供软件更新及版本升级服务

(9)其他:

8.5免费维护期间,对乙方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如下:乙方应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如果合同系统出现系统故障时且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的工程师应在分钟内予以答复。如果甲方要求紧急处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小时内赶到现场,小时内赶到地市公司现场(交通条件允许下)

8.6其他免费服务约定

第九章保密约定

9.1双方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甲方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资料、经营信息、业务流程、数据信息、人力资源、技术信息等所有未公开之信息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应严守其秘密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保持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从甲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

3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终止时,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含电子文件等)完整无缺地交还给甲方。不能返还的予以销

9.4其他:

第十章知识产权

10.1甲乙方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资料和信息做任何任何复制、修改、转让、自行或提供给他人做任何方式的使用。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0.3其他: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支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章所提供的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的,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3)

1.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时间进度,完成约定项目技术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单个阶段逾期日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项目组组成人员未经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人元人民币支付,同时乙方应充实甲方认可的技术人员。

(3)乙方服务响应不满足本合同第8.5条约定的,每发生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出现次的或累计出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服务响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损失扩大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应做好甲方系统数据的备份工作,对

于维保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丢失,乙方应负责全力恢复数据,不能恢复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数据丢失而产生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6)其他约定

(7)上述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的异议期为七天。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的服务义务,不能免除乙方对系统进行安装实施并使系统运行达到合格标准的责任。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如果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决合同履行问题的协议

12.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的免除其迟延履行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尽快恢复本合同的履行。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作出对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释的规则。

13.2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仅可选择一种)

13.2.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通知与联系方式

4.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直接送交或按第15约定的联系方式地址通知对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联系人

1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3联系方式

甲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14.4本合同项下发出的通知、要求,在下述情况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

(1)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联系人时即为送

(2)若用书信发出,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或办公室、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

14.5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一方按原联系方式向其他方发出的书面文件仍视为送达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条款及合同生效

15.1.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金于合同终止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15.1.2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15.2当特别约定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时,特别条款效力优于其他条款。

15.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先前的谈判内容、陈述以及双方签订的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与本合同不符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15.4本合同书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其他

15.5合同各方同意所有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15.6如需对合同内容做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各方另行签署。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下列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来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文件(如果有)

(4)招标文件(如果有)

(5)其他:

15.8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有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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