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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助力发展心得体会报告 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感悟(二篇)

时间:2024-04-27 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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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助力发展心得体会报告 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感悟(二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科技人才助力发展心得体会报告一

1.遵循规律性。坚持系统培养理念,整体统筹各学段,理顺各学段的功能定位与育人目标,使其依次递进、有序过渡。

2.注重整体性。着眼完整人的成长,整体统筹各学科,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

3.体现协同性。整体统筹各类教育阵地与教育类型,实现协同联动,构建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

二、具体措施

1.实施三段联动战略,深化落实贯通培养

着眼于新的高考形势和学生的未来发展,解决各年级教学研究和实践中各自为战的.问题,在创新人才落实三段联动责任制,促进我市创新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更加科学有效。

一是根据学生在各年级的年龄特征、学习心理、学习任务的不同,将三个年级学生应养成的创新习惯、需掌握的创新技能和应形成的创新能力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各学段的教学任务,做到三段既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加强学段间教学内容衔接的研究,协调三个学段的工作步调,实现学段教学和研究力量的优势互补和各种教育资源的共享,发挥学段统筹协作的整体集成效益。

二是确定具体任务。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统一制定提高创新能力的战略规划。跟踪最新教改成果,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学科教学发展意见。开展三个学段学科贯通培养等重大课题研究。统一组织有关的创新教育活动,为课堂教学提供正确的导向。发现与解决影响创新教育发展的问题,确定重点研究课题。

三是落实段联动措施。建立由三个年级教研员组成的学科创新教育研究小组,实行首席教研员制。组长在学科教研工作中要起核心作用,发现问题、设计活动,组织领导本学科其他各学段教研员和教师进行教研教改。分学科制定三段联动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开展研究工作。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和教研室对学科创新教育教学联动的情况每半年考评一次,主要是对学科组提出的研究问题、开展的研究活动、研究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学科组内实行捆绑式考核,纳入教研员学科负责制。

2.建立创新潜质学生数据库,联动跟踪培养

创新潜质学生是创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浓厚兴趣、创新思维和动手实能力的学生,对于潜质学生加强跟踪管理有利于他们的良好的后续发展,同时能够发挥积极的榜样作用,使创新学生群体不断壮大。

一是学校从创新课程落实及创客大赛、实验技能大赛、科技节、艺术节等活动中,通过数据跟踪分析,发现创新潜质人才,形成潜质学生数据库并及时跟进培养,并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创新教育活动。市创新教育研究中心通过搭建各类竞赛活动,对学校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进行筛选,建立市级数据库,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创新活动。

二是学校通过数据库关注潜质学生发展动态,结合人生规划课程,及时与市创新教育研究中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做好沟通,为学生后续发展搭建桥梁,为高中、中职学校提供创新潜质的学生,同时学校结合自主招生政策,为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升入高校牵线搭桥。

3.出台贯通培养实施方案,提供政策保障

出台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实施方案,确保人才贯通培养工作有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名局领导分管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工作,确定创新教育研究中心负责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各中小学校要有1名校级领导分管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工作。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教育局将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经费列入预算,重点支持科技教育资源、基地建设、设备设施购置、科技竞赛活动举办等工作。各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安排创新人才教育经费,重点用于活动耗材的购置、活动资源的引入、校内外活动的实施。

三是完善评价制度。教育局把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列入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对创新教育活动辅导教师工作纳入学校评价系统。学校对学生参加创新教育活动进行多元、动态、过程性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畴。对高中学生创新成果记入档案,赋予相应学分,建立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校自主招生相对接的优先录取制度。

有关科技人才助力发展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江苏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苏省“百校千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透过实施常州市“十校百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十校百企”工程),推进院校和企业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产学结合、资源共享、校企双赢的校企合作新机制,为加快培养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急需的紧缺型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带给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全面推行紧密型的校企合作机制。省级重点技工院校要和不少于10个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国家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要和不少于20个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方案,并有效执行。每个高级工班、技师(含预备技师)班专业均要与2家以上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方案,并有效执行。

2.努力扩大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规模。技师学院的高级班、技师(预备技师)班在校生的比例到达50%(或者12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人以上;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在校生比例到达30%(或者8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400人以上;国家级重点技校高级班在校生的比例20%(或者3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200人以上。

三、实施要求

实施“十校百企”工程,关键要找准企业和院校的对接点,注重在载体、途径和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发展,院校和有关企业要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突出特色,用心探索多种模式和灵活有效的合作形式,共同搭建对接平台。

1.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将共同搭建常州市技工院校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带给信息服务。各企业要用心为“平台建设”带给人才需求信息,为技工院校毕业生带给丰富的就业岗位信息;各技工院校要及时带给毕业生就业信息,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与企业需求信息紧密对接,拓宽毕业生和企业方便快捷的双向选取渠道。

2.人才交流对接平台。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制度,技工院校要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实践,参与产学研活动,系统掌握相关业务技术流程,积累教学所需的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以提高实践教学技能,建立企业优秀人才到技工院校兼职制度,聘请优秀企业家、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特聘教师到院校授课,构成校企人才交流机制。

3.课程改革对接平台。建立院校专业设置、课程资料改革与企业发展联动的促进机制。校企共同研究一体化教学资料、教材和课程体系,根据企业人才层次和数量需求变化,引导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推动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实现专业设置与用工需求零距离、课程设备与职业活动零距离、教学资料与培养目标零距离,增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紧密性和有效性。

4.物质交流对接平台。加快校内校外基地建设,大力推行“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与“企业在学校建立生产车间”的做法,建立校企合作的物质交流平台。选取一批优秀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集群,分类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以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创新潜力。

5.技术交流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和院校各自优势,校企联合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或“名师工作室”,共同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与新产品,建立校企合作的技术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技工院校的办学水平,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的展开。各院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十校百企”工程实施方案并推动组织实施。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学骨干,有关行业、企业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技术骨干组成,其中行业、企业代表要占必须比例。

2.合力共推。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将充分发挥部门综合协调与指导服务的职能,建立协调共推的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技工院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促进校企合作健康发展。

3.强化考核。各技工院校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抓紧建立机构、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工作进度,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上见实效。市经信委将“十校百企”工程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建立现代职工培训制度的重要资料进行部署和安排,并将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成效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市人社局建立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统计、检查评估、考核和通报制度,并将“十校百企”工程纳入技工院校“十项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4.表彰激励。建立激励机制,根据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培养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数量和工作绩效,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办法给予适当补助。对“十校百企”工程中取得显著成效的技工院校和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5.跟踪服务。拟成立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究会,围绕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的主题和“十校百企”工程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校企合作调研、技术交流、文化共建等合作活动,研究建立校企合作机制的有效办法,探索全方位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校企双方进行监控和考核评估,推动“十校百企”工程顺利开展。

五、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5月中旬制订《常州市“十校百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推进会,部署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2.建立机构。6月上旬成立常州市“十校百企”工程领导小组,各技工院校根据本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十校百企”工程实施方案。

3.校企对接。6月,十所技工院校、百家相关企业根据本实施方案开展校企对接活动,确定对接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筹办常州市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究会,完成“十二五”校企合作研究课题开题报告,力争8月结题;搭建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平台,院校带给高技能人才培训菜单,企业带给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实现毕业生供求信息对接。

4.开展督查。6月下旬,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共同对“十校百企”工程实施状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汇总上报省人社厅。

5.考核评比。12月,将“十校百企”工程成效纳入全市技工院校“十项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比。

6.总结交流。20_年1月召开“十校百企”工程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抓好典型,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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