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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 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六篇)

时间:2023-11-28 2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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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 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六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关于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打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遇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四有新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由区扫黑办牵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政法条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体系。【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2、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宣传科,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纳入区平安建设(综治)考核体系,依据工作内容编制考核细则,对扫黑除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责任部门:区扫黑办】

4、建立健全责任查究机制,推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责任部门:监察室、区扫黑办】

5、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保障扫黑除恶干警依法履职。责任部门:监察室、组织科、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

(二)依法严惩方面

1、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流动摸排、及时核查涉黑涉恶线索,集成管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警情,研判黑恶违法犯罪形势。【牵头部门:派出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打击惩处机制,主动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规范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工作,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相统一。【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

(三)打伞破网方面

1、建立健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确保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责任部门:监察室】

2、建立健全纪委监察和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依法依纪打伞破网合力。【责任部门:监察室、派出所、司法所】

(四)综合治理方面

1、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不让黑恶势力发展做大。【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2、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责任部门:宣传科、派出所、民政科、国土分局、建管站、交通运输、水务站、农业科、三产服务科、卫健科、市场监管分局、城管中队、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3、建立健全高危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强化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工作。【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

4、建立健全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际学校、黄塍中心初中】

5、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挤压黑恶势力插手介入空间。【责任部门:综治办、司法所】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机制。【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派出所】

2、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责任部门:组织科、民政科、司法所、综治办】

(一)、总结梳理找短板。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行业监管、乱点整治、防范打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及体制机制症结,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机制。5月31日前完成。

(二)剖析原因定制度。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针对找出的问题不足、短板弱项、瓶颈障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形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此项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三)系统总结抓实施。对拟制定的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拟的制度机制能够有效解决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和体制机制症结。依据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汇总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长效机制成果,形成“1+n”的开发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制度体系并及时发布实施。此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本方案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注重创新,提高工作质效。要在提炼固化本部门本系统现有经验做法的同时,调动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度机制针对性强、实用性上大胆创新,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尤其是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创造性地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科学管用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主动配合,合力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抓紧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自身职能,按照分工要求,积极推进本部门本系统建设任务,并按照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及时向区扫黑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区扫黑办要加强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滞后的,区纪工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关于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迅速对标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开展一系列工作。在市委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中,我局作为成员单位,肩负着会同市委组织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任。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部署,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省厅的有力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年度以深入宣传发动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法治宣传全覆盖,教育入脑入心,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抵制黑恶势力”为思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我市民政系统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抓好这项工作,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专家解读等各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局门户网站、宣传栏公开举报电话。组织学习和印发《应知应会学习读本》。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制定印发《阜阳市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阜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工作。

我局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制定下发了《阜阳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成立由局长某某组长,副局长汪亚任常务副组长,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全局会议进行统筹部署安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统筹推进,加强思想发动

上半年以专项治理农村殡葬领域和农村低保领域乱像等为载体,下半年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年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开展“打黑除恶”主题活动,做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加强村干部法制教育,教育村干部不当“村霸”,不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保护伞”。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维护自身权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培育文明村风,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不良社会风气,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的气候与土壤。

三、建好传统宣传阵地,确保宣传不留死角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通过展板、电子屏、微信工作群、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了深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市民政局指导县、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在各村(社区)显著位置张贴《致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一封信》和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等3个公告,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把“七不能”“六不宜”和涉黑13种类型列为负面清单广泛宣传,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悬挂条幅,印制宣传手册、漫画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对象、工作目标,宣传“扫黑除恶”和“村霸”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选民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为换届选举工作保驾护航。平时以村和社区服务场所为阵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设立举报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创新宣传载体,尽力增强宣传效果

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社区qq群、微信群、社区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辟专栏、策划专题,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全市民政系统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注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和省市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讲清政策、表明态度,敦促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举报指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真正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全面发动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五、深挖彻查,确保宣传见成效

从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层低保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摸排线索。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在摸排工作中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上访的问题,专人负责,实现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殡葬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建立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市、区)和县级民政部门领导包镇制度。市局所有班子成员均按要求下到挂钩联系县(市、区),掌握工作动态,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通报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市本级平均每位领导下挂钩县督导检查6次。到目前为止,各级民政部门共派出工作指导组973组,3192人次。

严格规范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心始终对准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漫延。换届前,结合扫黑除恶、“村霸”整治等工作,摸排出188个换届重、难点村(居),选举中,严格资格审查,完成1953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联合审查中有243名村(居)委会成员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建立换届选举全程纪实工作,制定选举程序流程图,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性社会组织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引导全市1500多个社会组织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下步工作筹划

2月11日,春节长假上班第一天,我局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新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我市基层政权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和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持续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攻势,形成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劣人民战争的社会氛围。二是深挖彻查。从村(居)“恶霸”、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层养老院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切实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三是加强督查。今年我局以殡葬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建立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市、区)和县级民政部门领导包乡镇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和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农村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关于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四个方面下功夫持续用力重拳打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扫黑办的统一指挥下,持续用力,重拳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将专项斗争置于全区公安机关“七大战役”的首战,多次听取、督导、调研重点案件和线索侦办情况,连续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公安厅主要领导深入基层督导专项斗争,研究重点案件和线索工作,并派出督导组实地跟踪问效。

建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线索摸排核査、案件挂牌督办制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了案件线索摸排、核查、侦办等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打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积极主动对接各级工商、税务、银监等部门,并与纪检监察、检法等部门建立线索通报核查机制,确保形成最大合力。通过点对点授课,面对面讲解,并选聘业务骨干组成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家库,并从五市抽调民警充实扫黑队伍力量。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全力打贏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一、在预警研判、线索摸排和核查上再下功夫。持续加大对3人以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警情进行摸排串并分析,并围绕黑恶犯罪易滋生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线索摸排核查集中攻坚行动,逐项梳理分析、逐件摸排核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确保打深打透。

二、在围剿追捕、案件攻坚、宣传发动上再下功夫。组织开展在逃涉黑涉恶人员公开通缉、在侦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攻坚和典型案例宣传发动“三个专项行动”,坚决打好黑恶犯罪围剿战,再掀新一轮宣传攻势。

三、在除恶务尽、依法办案、深挖彻查上再下功夫。坚决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持续将打击的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团伙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力量,深挖彻查幕后“保护伞”,切实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考验。

四、在乱点整治、优化机制和肃清队伍上再下功夫。持续加大对城中村、出租屋、车站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整治力度,持续完善线索摸排、侦查打击、案件办理、执法协作等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队伍管理,对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清理门户、绝不姑息迁就。

关于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及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有关要求,充分履行财政保障职能,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必需的财力保障;加强财政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斩断黑恶势力的资金利益链条;加强干部监督教育,坚决禁止干部存在涉黑涉恶行为,或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积极发动干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行为和现象,为创建平安、和谐、幸福作出财政部门应有贡献。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志为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长期性、艰巨性,各个科室(单位)要共同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自觉、全面地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精心布置、狠抓落实,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扎实开展工作。

(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组织、宣传、发动和办案等一系列工作,都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保障,相关科室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需的经费纳入公共预算保障范围,认真核实,尽力安排,为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依法加强资金监管,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

在政府采购、政府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项目中,凡是存在涉黑涉恶现象,采取不正常、非法手段串标、包揽项目等行为,一经核实,依法停止财政资金拨付,已经拨付的,依法予以冻结或缴回国库。

(三)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在开展财政专项检查中,发现凭借黑恶势力套(骗)取国家资金、侵吞国家或集体资产的行为和现象,要及时向专职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并积极为查办案件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和监管。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认清黑恶势力的危害,带动亲朋好友远离涉黑涉恶势力。在全体干部中开展自查,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举报,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或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的,依照相关规定,追查到底,决不姑息隐瞒或袒护。

县委、县政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衍生土壤,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形成长效机制”。对工作不力的将实行问责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考评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是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事关人心向背和社会长治久安,事关基层政权稳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作为一项社会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财政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日常、具体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分解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报送工作材料。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报送材料线索。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分工合作,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纪律。要时刻察亮眼睛,提高警惕,防患未然,与黑、恶、乱的东西划清界线,决不同流合污;处处把纪律挺在前面,管好自己的手、嘴、脚,不该拿的决不伸手,不该吃的决不张口,不该去的决不挪脚,严防黑恶势力的渗透与诱惑,人人做到洁身自好。

财政干部、共产党员,要时刻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要充分发挥看齐意识、法制意识,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

附:县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同志任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初(1月23日)开始,至底结束,为期三年。

: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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