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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精选 扫黑除恶心得感悟(六篇)

时间:2021-07-25 0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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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精选 扫黑除恶心得感悟(六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扫黑除恶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治意识。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社部门业务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综治意识。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在单位明显地方张贴扫黑除恶相关海报,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职责履行,促进社会和谐。

将综治平安建设贯穿于人社部门各项工作中,扎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打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有关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精选二

同志们:

近年来,我校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在这里为大家就扫黑除恶工作讲以下几点,请大家认真听、认真做好笔记。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全市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实效。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更强、操作性更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见成效、出战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挖出一批黑恶线索、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坚持打击处置恶势力的保护伞,以助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和“露头就打”原则,通过摸排深挖,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举全局之力,组织精兵强将,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

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制定专项斗争方案,对中央省市区的会议精神进行贯彻传达,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深入摸排到位。

我们要迅速开展前期的摸排工作,紧盯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深挖细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

四是精准打击到位。

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煸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6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有关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精选三

2篇涉黑涉恶工作总结

根据《x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我中心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按照州民政局要求,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xxxxx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对中心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科室对工作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中心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中心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在全中心主要道路和各行政科室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在全中心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中心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中心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科室、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科室内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集体财产以及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涉黑涉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的精神,以十x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后,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了解,增强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同感,调动群众自发的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来。我镇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开展专项宣传工作,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了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现将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镇党委、政府于2月13日首次组织召开了“x镇节前安全稳定暨扫黑除恶专题会”,宣传了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村于3月15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题会,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常态化,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镇干部大会、全体镇村组干部大会等会议,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全体镇干部、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镇综治中心,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将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能够落到实处,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制定印发了《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就x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建立扫黑除恶摸排工作责任制,将各村负责人确定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形成常态。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通过在本辖区人口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各通道显眼处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镇多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利用公众号、“村村响”、微博、微信、qq等方式宣传、转发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截至目前,我镇利用赶集日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700余份,在全镇范围内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30余张,张贴宣传标语共120余条,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30余幅,张贴《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举报电话》30余张,设立广告牌8处,led电子滚动屏宣传10余次,设立举报箱7处,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一是对辖区内的重点群体进行全面检查,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将辖区内曾有污点人员列入重点排查监管范围,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前期摸排,鼓动其揭发举报知晓的涉黑涉恶线索,强化教育引导,把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二是加大“村霸”、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本辖区内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村霸”、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强供建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和恶意竞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等现象。各村每月月底均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至镇政府(有无黑恶线索均按时上报),对涉及的重大涉黑涉恶线索及治安乱点现象赓即报送。前期各村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共计14起,后经党委扩大会分析研判,摸排的14起案件不属于黑恶势力。

虽然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四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建立健全各部门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有关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精选四

同志们:

今天我来为大家上一堂以廉政教育为主题的党课,一是贯彻落实市委、中心党组关于廉政建设要求;二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把清廉警钟敲得更响,把该提醒的话说得更明,引导大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这一论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反腐败严峻形势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正风肃纪的坚定立场。近年来,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高度前所未有,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前所未有,对腐败问题的整治深度前所未有。

一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这是从国家层面讲的,尽管当前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形成,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案件零容忍的态度没有变,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是深入向基层延伸。改变以往反腐败认识上的上面九级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状态。从中央通报的案件看,大量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大数据比对出的案件、八项规定案件、扫黑除恶案件等都可以看出,反腐败正在向基层延伸,而且正在加大力度,当前的基层巡察已经延伸到窗口。

三是坚持向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斗争正在从最初的治标到现在的治本。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随着各项规范性政策文件制度出台,为标本兼治提供了依据。

作为基层干部,不要认为反腐败离我们很远;不要认为贪腐的数字太小,任何的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都会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我们系统内发生和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件中,我们应该反思警醒,自身对照检查,看看自己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的问题?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了廉洁从政,严于用权?当前我部干部职工中存在着很多突出问题:

(一)不担当、不作为,责任意识不强。习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在我们的干部当中,就存在一些怕担责,畏难的,遇事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形。工作上不去想怎么落实工作,而是难字当头,讲客观理由;不去想如何完成任务,而是想怎么推卸责任;不去想职责分工,而是散软说能力有限;窗口工作没有巧,关键是要有责任心。

(二)不慎微、不慎权,纪律意识不强。不遵守办公作息时间,部分值守人员不在岗;有的出工不出力,不严格按工作要求落实;部分干部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政策知识一问三不知;还有一些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屡教不改;有些干部职工给前来办事的群众胡乱解释政策,给工作造成了很多的被动,影响了单位的整体形象。

(三)不思考、不进取,学习意识不强。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也是一样,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优化自身能力素质,才能适应当前各项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像我们这样业务性很强的窗口单位,更加需要不断的学习各项有关的政策、法律、财务、计算机等知识,才能很好的为缴存职工做好服务工作。有些干部干部职工,不学纪律规矩,不懂四个意识,不知两个维护。有些干部职工,不学业务,党建、扶贫、环保、扫黑除恶相关应知应会基础知识都不清楚;有些干部职工,思维僵化,能力弱化,不提高个人能力,对一些基本的办公软件一窍不通,遇事就以不懂当挡箭牌。不会就要学,怎么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四)不积极、不主动,谋事意识不强。十个听话的不如一个用心的。用心,就是要有热情、有干劲,要动脑筋、善思考。年轻干部要多思考,多学习,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工作不能总是一等、二靠、三看,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主动配合、加强协调,积极出点子、想办法。

作风不硬,自身腰板就不硬;只有作风硬,才能不为人情所困,才能坚持原则,才能坚决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因此,我们要持续转变作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快建章立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团结统一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制度和规矩,用制度和规矩管人管事。我们要严格遵守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同时也要加强内部管理,出台自己的管理办法,尤其是责任分工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承诺服务制度等。

(二)加大执纪力度,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时代需求。

十八大以来,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新的亮点。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严守生活细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三)转变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工作上认真负责、雷厉风行,切实履职尽责;生活上清正为人、公道正派,确保廉洁奉公,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环境。

一要信念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心中有党的明白人。思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我们要以案为鉴,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信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强担当,做心中有责的领路人。履职尽责是本分、干事创业是民愿、清正廉洁是底线、撤职免职是耻辱。因此,大家务必做到恪尽职守,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三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不逾规,做心中有戒的带头人。严于律己,就是爱自己,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岗位,爱惜自己的职责和荣誉。小节放纵,大节必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凡事要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把腐败的源头拒之门外。同时也要坚持原则,一定要敢抓敢管,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反对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敢于讲真话、讲原则。所有的腐败都是从违背原则开始的,行贿者目的就是让受贿者做违背原则的事情。收别人的钱和东西是害己,送钱和东西给别人是害人。要坚持公平公正,防微杜渐,杜绝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同志们,今天既是一次廉政党课,同时也是廉政谈话。希望大家能够结合工作实际有所触动、有所体会、有所改变,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积极向上。

有关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精选五

根据自治区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及《河池市卫生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办发[]3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也为我院营造平安幸福,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河池市中医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谭翱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蒙恩绩党委委员、副院长

韦承生党委委员、副院长

罗建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河宾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成员:各科室、部门主任或负责人、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余乐周同志为联络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方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医院内医务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医疗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协调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院内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扫黑除恶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电子屏、宣传横幅等悬挂、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通告,动员全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全院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突发安全事件依法应对能力。(党政办牵头,医务科、信息科配合)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1.将医院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对外公布,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同时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排查,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医疗服务协调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

2.提高纠纷处置能力,推进医患纠纷妥善化解,进一步完善医院医疗投诉管理和纠纷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医院内部,从源头上防治医疗纠纷的升级。(医务科牵头,医院各科室、部门配合落实)

3.加强与辖区派出所联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保卫科、纪检监察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

(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纪检部门加强对我院医务人员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政执法“十不准”》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加强办案纪律,注重协调配合。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科室、部门要积极配合扫黑除恶工作排查整治,有效整合我院干部职工共同推进专项斗争。

(三)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关扫黑除恶特别案件心得体会精选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胡连军

副组长:何忠培,邵兴波,翟德林,汪书兵,王佳星,徐方伟,陈明雷

成员:代起新,仇建龙,韩蕾,冯国香,王平,张宝静,施昌,李淑敏,邓文卓,段燕兵,朱玉伟,高建春,张申,侯琪峰,赵晨旭,张广和,孟凡君,李永柏,孙爵瑞,鲁丽,康静,赵晨霞,秘鹏,马靖文,张建桥,田苏淮,王薇,李军,贺鹏芳,李凤楼,裴金霞,李泽勋,丁颖,荆学军,丁珊,何二淼,宋凯,张绍玲,纪芳芳,王洁,韩艳鹏,张晓辉,梁淑虹,陈海静,孟庆祝,李牧村,王彩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物业科,由王宗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范围及线索举报电话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4)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5)医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6)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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