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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 建设监理日记范本(八篇)

时间:2023-12-14 1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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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 建设监理日记范本(八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选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良建.万兴庄园a9#、a10#住宅楼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预留、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为13.00元/m2(工程量按土建主体量结算)。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各种材料以预算定额材料清单为准,超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时达到合格。如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材料费及工费由乙方负责。

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熟知本专业技术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

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电气工程总造价的90%,剩余部分2年内付清。

乙方施工的建设项目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精选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二

一、工作整体思路

工程部综合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在积极稳妥把现有工程完成收尾工作同时,逐步规划出下一年的具体工作思路,具体如下:"两个建设"是指工程部的团队、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体系的建设。工程建设"三项目标"是指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要合理均衡,协调统一,从而促进项目综合目标的完成。

二、工程管理指标

a、乐宾百货内部照明改造工程完成

b、新世界广场外檐泛光工程完成

c、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d、工地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工作计划

(一)开工建设及规模

20__年工程部在公司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乐宾百货内部照明改造,新世界广场外檐泛光工程,按照公司预定开工日期开工建设。

(二)质量控制目标

各项工程优良达到80%,合格达到100%。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验收通过。

(三)进度管理目标

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实现进度管理合同目标。

(四)成本控制目标

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种成本控制目标,完成成本控制合同目标,进度控制目标。

(五)安全文明措施

安全文明措施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抓;

1)资质证件管理方面

a、业务合作单位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备案管理

b、施工机械设检测备案

c、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审查备案

d、专业技术、专业管理安全人员资质审查备案

2)重大施工方案、制度管理方面

a、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审查

b、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实施

c、仓库管理方案,脚手架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机械搭设方案,高空作业控制方案,施工测量控制方案等。

d、工人生活环境管理制度

e、现场施工环境管理制度

f、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及奖罚制度

(六)部门内部建设

1、团队建设:

围绕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工程部人员在部门的团队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工程部以提高本部门"团队凝聚力"和"团队战斗力"为根本,激发部门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努力促使员工与公司团队建设协调一致;全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整体提升员工的战斗力。

2、制度体系:

工程部制度体系建设主要为体现以下几个方面;a、完善工程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指引;b、明确工程部内部各项工作职责分工;c、形成与其他部门间内部各项工作业务流程衔接;d、具备对工程业务合作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四、重点关注问题

(一)理清建设模式

在公司建设模式逐步清晰的同时,工程部将会按照公司的建设模式迅速理清思路,第一时间与公司模式完成对接。

(二)合理规划合约和发包模式

根据项目特点,规划并确定符合我公司项目特点的合约和发包模式,通过合理规划和确定模式,从而使项目的利润实现化。

(三)建成和完善适合我公司的项目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的项目管理模式,工程部将以此模式为依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完整且具有可行性的管理方案。

五、希望得到的支持和帮助

在人力资源和团队建设方面希望得到公司的大力支持。另外项目建设模式尽快确定。

精选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三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

二、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屋面漏雨;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

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

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1.0%计算。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1.0%计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还:

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_______元。

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

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施工保修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用户):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四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承包单位(乙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与工程承包方(乙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有关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事宜制定协议,其内容如下:

1 人身安全管理

1.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应施工的要求,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必须向甲方提供健康查体证明。和职业卫生有关的作业,乙方必须提供职业健康查体证明。长期接触粉尘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1.2 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残人员。女同志年龄应在18~50周岁,男同志年龄应在18~60周岁。若需更换人员,要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手续。年龄不符合规定,甲方查处后,令其退场,并按管理性违章处罚,一人次不符合规定,按一次违章统计。

1.3 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持证上岗的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4 乙方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未经教育培训合格进入现场,按违章处罚。

1.5 乙方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2 施工机具及工器具安全管理

2.1 乙方自带施工机具,需经过有资质部门的安全检查、检验合格,并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的报告或证明。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叉车等设备必须向电厂登记备案。

2.2 乙方向甲方借用的施工工器具,借方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使用时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归还时保证机具完好。

2.3 乙方要求甲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设备),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甲方进行安全交底时必须进行交底说明,乙方在编写技术措施时,必须明确确保该类设备的安全使用的措施,并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3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3.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坏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甲方应向乙方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并同乙方一起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在做好断电、断水、断(气)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要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施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

3.2 乙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 进入电厂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4.2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4.3 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电厂有权进行检查或处罚。

4.4 严禁拖拉机、三轮车等车辆违章载人。甲方发现乙方有车辆违章载人现象,将按违章处罚。

5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5.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人员讲明电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5.2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甲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应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5.3 乙方施工人员带入甲方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保卫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照保卫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登记和做好安全措施;

5.4 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凡是动火工作,动火工作间断、完毕时必须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6 公用设施的安全

6.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6.2 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甲方的电力、水源、气(汽)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6.3 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合同承办部门同意。

7 电厂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7.1 乙方施工人员应爱护甲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7.2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触动甲方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拆电源、气(汽)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接拆,须经甲方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7.3 施工中动火作业应按甲方的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7.4 乙方施工队从事甲方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电厂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甲方负责办理工作票的手续。乙方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执行甲方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

7.5 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处以罚款或暂时停止施工作业;

7.6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制定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施工安全。

7.7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30人以上的施工队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应设兼职安全员。开工前乙方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进行考试。甲方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处罚、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8 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8.1 乙方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动车司机、起重工、潜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状况,不得冒名顶替。

8.2 进入现场前,乙方必须将原件送安监部审查备案,符合要求的才能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必须持证,可以是审查过的复印件。

8.3 甲方对现场抽查发现不持证上岗者,劝其退场,并按作业性违章进行处罚。有证件没有佩戴,按作业性违章下限处罚,没有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按上限处罚。

8.4 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悬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

9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9.1 甲方综合队、电热队是检修电源箱及接线的管理部门。

9.2 从检修电源箱接线,应在甲方监护下,由电工资质的人员接线,禁止其他人员从检修电源箱接线。

9.3 乙方可以从二级盘(检修电源箱下级或mcc柜等配电柜下级)接线,但必须由施工单位合格电工作业。

9.4 乙方从固定式插座引接电源,应考虑负荷匹配,严禁超负荷使用插座。

9.5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9.6 乙方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漏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9.7 湿手不准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9.8 乙方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9.9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9.10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9.11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乙方用电负荷超过两个以上,必须自备带漏电保护的电源箱。

9.12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0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10.1 乙方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耳塞、服装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0.2 甲方监督乙方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作业性违章进行处罚。

10.3 乙方施工人员应该爱护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禁止坐安全帽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1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1.1 乙方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按安规的相关规定至少安排一名监护者在受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11.2 乙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提供充足的照明。照明采用安全照明变压器。

11.3 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或通风不良的受限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人员,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除正确佩戴正压式呼吸器外,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

11.4 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受限空间内有无有害气体,含氧量必须大于19.5%。

12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12.1 乙方动土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特别是机械挖掘动土,办理工作联系单。

12.2 甲方负责告知乙方地下设施情况,乙方要谨慎动土,避免挖坏电缆、管道等设施。

12.3 乙方严禁不能采用机械开挖的地方进行机械开挖。

12.4 乙方在危险场所开挖要有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13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3.1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3.2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13.3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3.4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13.5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3.6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3.7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

13.8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13.9 凡是高度在1.5米以上从事高处作业的,均需正确佩戴安全带,并挂在牢固的地方。

13.10 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必须多方验收合格实行挂牌制度。

14 治安保卫消防管理

14.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用工部门安全培训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甲方保卫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厂区通行证件,并在有效期间内使用;乙方人员在工程结束退场时应将通行证件交回保卫管理部门,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通行证件。

14.2 乙方施工人员应接受甲方承办部门的管理教育,了解并遵守甲方的治安消防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甲方区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甲方现场的物资、材料等,未经甲方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故意偷盗或破坏接地线、电缆等设备、设施的予以开除,并从重或加倍处罚,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4.3 14.4 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存在消防隐患或造成不安全情况者,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4.5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4.6 严禁挪用甲方配置在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14.7 施工现场及所属区域(临时仓库)乙方负责配齐消防器材,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4.8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必须履行报审手续,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不得进行施工。

14.9 按照“三同时”的规定,工程验收前乙方应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意见书。

15 事故处理

15.1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由于乙方违章、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不服从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善后处理),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

15.2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按国家规定及时上报地方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16 文明卫生保洁、绿化

16.1 禁止动用现场无关设备设施。

16.2 现场穿合格工作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采用纱布口罩做防尘口罩,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的劳动防护用品。

16.3 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作业,禁止在现场吃饭、睡觉。

16.4 服从管理,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拿电厂的一草一木。

17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17.1 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监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17.2 监理单位在工程准备阶段编制监理规划,规划中必须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职责、工作程序、制度措施及人员配备计划等。

17.3 监理单位应审查其他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组织设计汇总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作业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17.4 监理单位应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其他承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17.5 监理单位应监督其他承包单位按照工程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作业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其他承包单位整改。其他单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及有其它严重违章行为的,监理单位有权中止作业,并报发包单位。

18 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

18.1 乙方应在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里面制定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的相关措施。

18.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对工业废弃物不得乱扔,不得放入生活垃圾桶内,应放置在专门的工业垃圾存放点。

18.3 对废油等液体化学品应按照废弃化学品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倒入雨水系统、污水系统。

18.4 在马路上运输废弃物,应遮盖防止污染路面、空气等。

19 职业健康防护

19.1 外包工作涉及接尘作业、噪声作业、射线等职业健康的,应在工作前对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并报安监部。

19.2 在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等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9.3 射线等仪器必须合格。

19.4 探伤作业必须设置隔离措施,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确保无关人员的安全。

19.5 对不正确佩戴劳保用品的立即改正,并按违章处罚。

20 脱硫、脱硝、除尘等重大技改工程要求:

20.1甲方(建设单位)成立安全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20.2建设单位成立独立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并签订安全责任状;项目部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的现场监督和管理;项目部每天召开协调会,通报安全检查等相关情况。

20.3严格开工报告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开工报告并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就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充分交底。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20.4加强重大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甲方结合技改现场实际,针对大件吊装、烟道组装、设备拆除、脚手架搭设等技术含量较高、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五不准”规定。

20.5做好旁站监督工作。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关键作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安排能力胜任的人员从施工单位开工到收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检查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布置到位、施工人员遵章作业,坚决做到“无监护,不开工”。

20.6开展反违章和隐患排查治理。甲方应联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天进行现场巡查,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查找改造项目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和隐患,最存在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在主要施工通道入口设立违章曝光栏,定期发布违章查处及处罚情况。

20.7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的隔离工作,隔离设施应明显、牢固、可靠;建设单位应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每日作业前的站班会,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进行危险点分析和辨识,制定预控措施,并保证有效执行。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证的,应及时下达停工令并隔离现场、清理人员;待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并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0.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把施工机械(车辆)、电动工器具进场准入关,未经安全检验或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器具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0.9加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监理单位应进行见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建设单位应针对施工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安全再教育或专项强化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1 外包工程五不准:

21.1没有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不准施工;

21.2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查不准施工;

21.3作业人员不掌握施工工程不准施工;

21.4没有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21.5没有建立和业主人员旁站监护不准施工。

一旦发现承包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仅要责令停工并严肃考核,还要对监理方、业主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追究。

22 外包工程违章过多,或违章不及时整改,经停工教育培训无效果,导致安全风险不可控的,经过承办部门、安监部综合评估,可以终止合同,更换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23 在签订安全协议之前,乙方应先向甲方财务部门缴纳安全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额的0.5%-5%,最低不低于5000元。 缴纳安全保证金的单据送甲方安监部备案。

24 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双方协商补充。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安监部门、工程承办部门、乙方承包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工程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安监部负责人签字

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章)

精选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五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详见甲方每次具体的货物采购定单)

二:合同价格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税率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

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定单为准。

乙方必须提供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合格证明、质量保质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货物自检报告书、有效发票;

三:质量保证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质保期满,在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甲方应返回质保金或扣除双方确认的质保金后将剩余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四、货物的结算与支付1、暂定总合同价人民币(¥元)(含税),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

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做为合同定金,即元。

(2)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即元。

(3)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成,经过项目方验收合格后,日之内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即元(4)质保金为,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个月内的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保修方式1、自货品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2年。

2、保修期内,甲方如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反馈的信息后,由乙方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换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质期内发生的非人为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以内未处理,甲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

六、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故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方交易金额30%

的违约责任,甲方因此还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其它相关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工程中照明灯具供货合作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采购灯型、数量、价格、交货期:

1、采购数量、价格由甲方指定,乙方负责灯型推荐。

2、具体交期以不影响甲方工期为准,由双方协商具体确定。

二、结款方式:甲乙双方货款实行月结。

三、乙方负责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运输方法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保证:

合同产品质量保修期为货到现场验收后____个月,在此期间因工程产品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由乙方提供免费保修。在保修期间工程产品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时,乙方则不承担维修费用。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乙方应按最低标准收取。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单方涂改无效,签章后的传真合同视为有效,与签章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量、施工信息等发生变更时,必须以书面的工程联系函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认可签字确认。

3、由于乙方是在甲方指定价格的条件下推荐灯形,故价格接近成本价,甲方必须对乙方价格予以保密并确保乙方为甲方唯一灯具供货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精选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位于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地下停车场节能改造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范围及承包方式

1.1、乙方应按【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报价、【附件二】:施工图纸及说明及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内容包括:

1.1.1、改善地下车场整体照明效果,在不增加原有功耗的基础上,以高效节电的地库专用日光灯,代替上面的三基色日光灯,提高光效;

1.1.2、对部分车位灯和连道灯布局进行调整;

1.1.3、本工程产生垃圾的清理,场地回复原状。

1.1.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申报本项目及其他项目相关节能奖励资金。

1.2、上述各项不应被视为巨细无遗,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乙方务求达到熟悉工作范围,并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因此调整工作范围的,甲方无需增加支付费用。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总价。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合同价款

2.1.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具体构成详见“【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造价”。

本价款为固定包干价款,结算时不作调整。

2.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费、材料费、人工费、通讯费、资料费、修改费、运输费、装卸费、存储费、保险费、工资或津贴、电力费、管理费、法律规定乙方应付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义务必须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该固定总价中,乙方不得再就前述范围内任何一项的支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该固定总价已考虑所有风险因素,其不因任何工资、保险、政府政策性收费、汇率等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等变动而调整。

2.2、付款方式

2.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乙方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改造工程,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三】:工程验收单”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办理完毕全部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100%。

2.2.2、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经甲方确认如无质量异议及扣除因其未履行保修义务而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如有)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地向乙方支付剩余质量保修金。

2.2.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若乙方不提供相应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假发票记载金额的55%款项,并且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三条 工期

3.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事项并向甲方交付且通过甲方验收,前述工期有变化的,以甲方通知为准。

3.2、上述工期(包括各重要节点工期)已考虑政府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为不变期限。

工期如有变更,以双方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期限。

第四条 施工地点、质量要求

4.1、施工地点。

4.2、验收方式。

4.2.1、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关于本合同约定1.1条相关工程内容进行验收,如甲方经质量验收发现乙方交付的改造效果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或达不到甲方所追求的效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为止。

4.2.2、本工程全部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

4.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210-20__)、《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50300-2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为合格,合格的标准是本工程通过甲方的验收。

4.4、乙方保证所提供工程材料质量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与封样(如有)完全一致。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本工程任何部分工程质量在甲方第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时,乙方应认真整改,整改两次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造价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引致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仍需整改有关工程直至验收合格。

乙方返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

4.6、本工程竣工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其中至少应当包括竣工图6份,电子版竣工图1份、操作说明,产品本身的产地证明、合格证书、使用说明、技术指标等详细技术资料),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工作,甲方验收合格后与乙方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有义务明确工程内容,并为乙方施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5.1.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交付的本工程改造效果进行验收。

5.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

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无需支付合同价款并无需对乙方给予任何赔偿,同时乙方还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1.4、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监理审定。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改造效果与甲方要求一致,若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与甲方要求效果不一致的,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5.2.2、乙方应遵守安全施工等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开展本工程维修改造等全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保卫,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2.3、乙方必须按示范工程的标准进行维修服务,保证质量、工期和现场卫生。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采取警示牌、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2.4、乙方应在实施改造工作前事先通知甲方,并到甲方项目报到后方可开展工作。

乙方工作人员在实施改造工作时应着其单位统一规定之工服,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根据国家及行业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

乙方应对现场秩序、人员的安全自费采取包括购买保险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

5.2.5、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和调动。

乙方负责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技术精的人员承担本工程服务工作,并对其选派的人员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于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5.2.6、在乙方施工场地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或发生或可能发生相关赔偿、补偿请求、处罚,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7、在施工过程中或本工程竣工后,如因乙方工程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就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向乙方追偿。

5.2.8、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工程改造工作并交付给甲方。

本工程改造工作完成并投入正常使用后,如甲方发现本工程改造内容或效果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72小时内给予免费补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时间修复完成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2.9、乙方应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本合同项下工作;严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5.2.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在施工时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事故及人身、财产安全不负有任何责任。

5.2.11、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对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及现场秩序、人员的安全、工程保护、环境保护负责,应始终自费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本工程发生任何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若发生或可能发生相关赔偿、补偿请求、处罚,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5.2.1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及原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损坏、污染,均由乙方自费加以修复和清洁。

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2.13、工程竣工验收后当日内乙方负责将现场清理完毕(包括余土、建筑材料、垃圾、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拆除)。

5.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应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须按甲方的规定处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乙方工作区域。

5.2.15、乙方应爱护本项目建筑物及园区内各种设施(包括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古树名木等),如因乙方人员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16、乙方委派的施工人员属于乙方员工,乙方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不得因此影响本项目的施工工作。

5.2.17、施工中未经甲方和建设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3、双方驻场代表

5.3.1、甲方代表:。

代表甲方行使施工现场管理的权利。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甲方的指令、通知和会议纪要,工程施工中有关的信件、通知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

如没有甲方代表签字确认,视为无效。

5.3.2、乙方代表:。

负责工程现场相关工作,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乙方代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代表,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如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工程改造工作并向甲方交付,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元的逾期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2、如本工程完成效果与甲方要求不一致,且经乙方调换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在按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检查本合同项下工作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以确认现有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如发现设施设备是由于乙方施工引致的损坏或不正常运行等情况,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完成损坏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本工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除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成品保护义务,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对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如乙方逾期修复的,执行第6.1款约定。

如乙方未履行成品保护义务导致总包工程延期竣工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并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6、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或合同虽未解除,但甲方指令乙方撤场,乙方都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到货货物的保护和移交给后续施工单位的工作,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并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文件、图纸、资料、数据、程序移交给甲方或后续施工单位,并进行技术交底,以满足后续施工需要。

乙方承诺放弃对本工程的留置权,绝对不发生以占用、留置工程,滞留施工场地的方法拖延撤场、干扰甲方的继续施工建设。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导致甲方遭受任何工期或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与第三人签署合约所发生的损失),乙方均应负责赔偿。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撤场的,应承担相当于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第6.1款约定。

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7、乙方使用的所有工料的名称、品牌、产地、型号、技术指标等需和报价单(详见【附件一】)一致,必须保证为原厂正品,否则需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双倍进行赔偿。

6.8、如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6.9、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任何一次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质量保修期

7.1、本合同项下维修工程质保期为三年。

自甲方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乙方按工程质量保证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严格履行保修责任。

7.2、如乙方未在质量保修期内到场维修或维修质量不合格或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

乙方未及时响应甲的维修要求的,甲有权因此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维修费两倍金额的费用。

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费用的或因乙方未履行维保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上述损失。

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行为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修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对本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重要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积极提醒甲方并在与甲方的配合下修改相关内容。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有关政府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为不可抗力的情况,该情况为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事宜。

9.3、若在发生不可抗力前,一方已出现逾期履行合同情形的,该方不得引用不可抗力条款免责。

第十条 通知及送达

10.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

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抬头部分的地址向对方发送书面通知。

任何一方改变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应在改变后的72小时内通知对方。

如未接到对方的改变通知,则发往上述地址的通知在下款规定的时间后即应视为已送达。

10.2、如以专人手递交方式送达,以收件人接收通知时为送达时间,如通过传真方式送达,则以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若以邮寄方式(含特快专递)送达,并且邮资已付,则在邮寄后的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时间。

第十一条 其他

11.1、保密: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信息、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的使用上述技术信息、资料。

11.2、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3、附件: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附件一】:照明改造方案及造价(共8页)

【附件二】:施工图纸及说明(共5页)

【附件三】:工程验收单(共2页)

【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共6页)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

签于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照明工程监理日记范文如何写八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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