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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研发中心范文(优质8篇)

时间:2019-02-23 20: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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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研发中心范文(优质8篇)

成立研发中心工作方案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幸福和社会稳定,我们需要加强安全管理。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一次回顾和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篇一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推动我市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结合我市企业研究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研发准备金是指为保证企业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在研发项目实际开展研发活动前或研发过程中提前储备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

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

第三条对全市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市、区(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财政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并按照相关程序一次性拨付。

享受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应当建立并运行研发准备金制度,同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有关情况进行备案。

第四条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管理机制,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分享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打通银企对接障碍,深化银企合作,推进金融机构对完成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的企业实施信用贷款授信等金融创新政策。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第五条市、区(县)财政局会同同级经济信息委根据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和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的实际研发投入等情况测算年度补助资金安排额度,并纳入预算安排。

第二章补助条件和材料要求。

第六条补助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有研发活动,并进行了研发投入(r&d)报统。

(三)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发准备金预算,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及年度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需在当年2月底前在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资金申报网上完成备案。

(四)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以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等为指引,实施地在重庆市内。

(五)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且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

第七条申报材料。申报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或企业类似决策机构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五)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补助程序。

第八条申报通知的发布。原则上每年4月底前,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当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申报通知。

第九条企业申报流程及要求。企业按照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市经济信息委资金申报网上进行申报,并在受理截止前,报送相应书面材料到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央驻渝企业及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申报,由相关区(县)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程序办理。

第十条初审。申报受理截止后,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局、科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金融办对当地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核。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上一年度新增的研究开发费进行汇总,对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形成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并反馈给当地科委、国税局、地税局和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将企业填报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与税务系统的申报记录进行比对并将结果反馈经济信息委;统计局根据上年度企业研发统计数据对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反馈经济信息委;金融办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符合补助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的融资支持和加大推进其上市培育力度。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审核情况,提出企业研发投入拟补助计划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由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在网上退回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复核。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区(县)上报的拟补助计划中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进行复核。对复核未通过的企业,由市经济信息委退回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并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审定。市经济信息委商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和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补助额度进行审定。审定结果作为市对区(县)产业集聚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

第十三条网上公示。市经济信息委对经审定的分配方案按程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补助资金的下达及拨付。市级补助资金通过产业集聚转移支付统一下达区县。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补助计划,由区(县)财政局按照确定后的补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中央驻渝企业及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财政局办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和财政局(或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或绩效评价等,防止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六条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十七条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到止。如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篇二

10月18日,市经信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和市金融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庆市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财政将对全市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

所谓研发准备金,是指为保证企业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在研发项目实际开展研发活动前,或研发过程中提前储备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

研发准备金制度,则是指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

《实施细则》明确,对全市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市、区(县)财政将安排预算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并按照相关程序一次性拨付。

也就是说,享受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应当建立并运行研发准备金制度,同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进行备案。备案截止时间为当年2月底前,在重庆市经信委资金申报网上完成备案。

原则上,每年4月底前,市经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当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申报通知。企业按照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在市经信委资金申报网上进行申报,并在受理截止前,报送相应书面材料到所在区(县)经信委。

申报受理后,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审定结果将按程序向社会进行公示。预计每年六七月,企业就可领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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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准备金是指为保证企业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在研发项目实际开展研发活动前或研发过程中提前储备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

据悉,对全市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市、区(县)财政将安排预算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分级承担的方式,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并按照相关程序一次性拨付。享受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应当建立并运行研发准备金制度,同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有关情况进行备案。

另外,还将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管理机制,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分享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打通银企对接障碍,深化银企合作,推进金融机构对完成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的企业实施信用贷款授信等金融创新政策。

对于申请研发准备金的企业,原则上每年4月底前,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当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申报通知。企业按照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市经信委资金申报网上进行申报,并在受理截止前,报送相应书面材料到所在区(县)经信委。中央驻渝企业及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申报,由相关区(县)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程序办理。

申报受理截止后,各区(县)经信委会同财政局、科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金融办对当地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各部门审核情况,提出企业研发投入拟补助计划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对初审未通过的企业,由各区(县)经信委在网上退回并说明原因。初审后市经信委将联合各部门进行复核,对复核未通过的企业,由市经信委退回所在区(县)经信委并说明原因。复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对补助额度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将按程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市级补助资金通过产业集聚转移支付统一下达区县。市经信委会将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补助计划,由区(县)财政局按照确定后的补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篇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加速我省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是指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省级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中心主要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研究开发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企业,适当支持其它领域中在全国行业内领先企业所建的高水平研究开发中心。

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及其它相关企业联合组建中心。

第四条中心的宗旨和任务。

(一)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四)对我省区域经济和相关行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五)成为培养高水平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基地。

第五条省科技厅统一归口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我省中心发展总体规划;

(二)负责制定我省中心建设工作计划和编制补助经费预算;

(三)负责中心的申报受理、方案论证和立项批复;

(四)对中心进行评估和管理;

(五)其它有关事项。第六条依托单位指组建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中心的领导,组织实施中心建设计划规定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提供中心建设和运行所必要的资金、物资、人才;

(三)负责监督中心的资产及经费使用。

第二章申报和立项。

第七条申请立项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五)上一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

3.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或1000万元。

(六)近三年内累计科技成果转化9项以上;

(九)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十)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第八条中心申请材料:

(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依托单位相关证照。

(四)依托单位及中心状况的证明材料。

(五)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报依托单位所在市科技局审核。

第九条省科技厅按照“择优支持、布局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或委托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考察。

第十条可行性论证与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中心建设是否符合我省的产业政策和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三)依托单位是否具有中心立项的基本条件;

(四)中心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是否明确可行;

(五)中心的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运行机制是否有利于中心的发展;

(六)依托单位财务状况能否保证中心顺利运行。

第十一条对已通过可行性论证的,由省科技厅择优批复建设。批复建设的中心名称应规范使用,采用“依托单位字号+核心研发方向+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形式。

第十二条科技厅优先批复以下依托单位申请建设的中心:

(一)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或主持、参与制订国际标准的;

(二)与其它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的。

联合组建的中心必须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组建单位在中心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中心依托单位应根据省科技厅的批复,开展有关业务活动。第十四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十五条中心应制定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中心实行开放、流动机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

第十七条中心每年年底应向省科技厅上报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心基本情况;

(二)本规定第七条所列条件对照分析;

(三)中心发展规划及本执行情况;

(四)中心存在问题及拟解决方案;

(五)中心今后发展思路及打算;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八条中心或其依托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分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仅变更名称、地址等非实质性情况的,经市科技局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备案;发生以下变更的,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市科技局按第十条进行论证后,报省科技厅审核。

(一)中心需要变更研究开发方向或进行重组的;

(二)依托单位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

(三)中心不再依托原单位的;

(四)其它发生实质性情况变更的。

第十九条中心经费实行单独或相对独立核算。

中心建设经费以依托单位为主,所在市、县(市、区)科技局可根据中心建设的需要予以适当补助。省科技厅根据中心运行情况,以奖代补,择优支持。鼓励实行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第二十条省科技厅奖励补助的建设经费用于中心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购置。

中心建设补助经费应严格按要求专款专用,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二十一条省科技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运行两年以上的中心定期进行评估,运行时间不到两年的中心可自愿参加评估。评估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评估结果将作为省科技厅实施后续支持及组建高新技术研究院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在省科技厅批准建设之前,以中心名义进行宣传或有其它冒充中心行为的,永久取消其自行或联合申报中心的资格。

第二十三条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撤销中心立项、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拨的部分或全部补助经费。

(一)在申请认定、评估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

(二)有环境违法事故的;

(三)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

(四)不参加评估或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进行变更事项申请的;

(六)其它违反本规定行为或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对取消资格的中心,省科技厅在3年内不再受理依托单位的认定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告之日起实行,原《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停止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1]。

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篇四

新产品开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使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统筹规划部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与立项等方面的工作。

2、技术研发部负责产品的设计、试制、鉴定、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

3、物控部、生产部、质管部应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配合。

三、新产品开发的前期调研分析工作。

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须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经济性的分析论证。

1、调查研究。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可行性分析。

(1)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外购外协配套等)。

(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产品设计管理。

产品设计时从确定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确定产品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准备和管理,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循“三段设计”程序。

1、技术任务书。

技术任务书市产品在初步设计阶段内,由设计部门向上级提出的体现产品合理设计方案的改进性和推存性意见的文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设计的依据。其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的最佳总体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系统和主体结构,并由设计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规则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定)。现对其编写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定:

(1)设计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a、国内外技术情报:在市场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在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b、市场经济情报:在产品功能、特点、形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力。

(2)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3)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方面的改进意见。(4)基本参数和主要性能指标。(5)总体布局及主要构件结构叙述。

(6)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需简略勾画出产品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7)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8)标准化要求:a、应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他现行技术标准情况,列出应贯彻标准的目的和范围,提出贯彻标准的技术组织措施。

b、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列出推荐采用的标准件、通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的通用件、标准件系数指标。

c、对材料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要求:列出推荐选用的标准化系数和外购件系数指标。

d、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化水平对比,提出新产品标准化要求,并预测标准化的经济效果。

(9)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10)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比较,运用价值工程,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并通过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11)根据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的评议情况(a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的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2)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13)新产品设计实施、试调周期和经费估算。

2、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的主要计算和主要零件设计。

(1)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需的实验研究(原理结构、材料元件工艺的功能和模具实验),并写出实验研究大纲和实验研究报告。

(2)做出产品设计核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热变形、电路、能量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核算)。

(3)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并校准。(4)运用价值工程原理,编制技术、经济分析报告。(5)绘制系统工作原理图,并作简要说明。(6)出特殊原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7)对技术任务书提出的某些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正。(8)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可维修性分析。

3、工作图设计。

工作图设计的目的,是在设计基础上完成试制(生产)及随机出厂用的全部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

五、新产品试制的管理。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1、样品试制。

是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实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2、小批试制。

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小批试产,其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检验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设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工装设计图纸的完成,部分试制工作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

3、编制技术文件。

在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下列文件:(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简略的工艺路线。

(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的工艺分析。

(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5)设计产品试验的工装。

(6)计算试制用材料消耗和加工工时。(7)编写试制记录。

(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9)编写定型实验报告。定型实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实验后所编的文件,内容包括定型实验所进行的实验项目和方法、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实验步骤、参照的有关规定等。定型实验报告由检验科编制。

(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部门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六、新产品鉴定的管理。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要求应申请鉴定。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系列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

1、鉴定工作需准备的文件。

(1)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鉴定委员会用的成套资料。

(2)正常生产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产品定型后,正常投产时,制造、验收和管理用成套资料(产品图应备有二十套,发设计、工艺、全资办、检验科、生产科、工具室、装配和零件加工车间、总工程师办,并存档)。(3)随产品出厂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随产品提交给用户的必备文件。

2、组织技术鉴定。

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技术鉴定结论的内容是:(1)样品鉴定结论的内容:

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搞好试制评价(b评价)(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的内容:

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装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性与可靠性,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

明确批量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3)各阶段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审批程序按照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原则和有关的审批程序办理。

七、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

1、新产品移交投产应具备的文件。

(1)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可靠、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2)产品的主要参数、形式、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品试制、小批试制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个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上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小批试制,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工程师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全资办、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装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6)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2、技术资料验收。

(1)图纸幅面和制图要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2)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装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装图纸资料应由工艺科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室签收归档。

(4)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5)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归口管理由技术研究部门负责。

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篇五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推动我市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结合我市企业研究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研发准备金是指为保证企业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在研发项目实际开展研发活动前或研发过程中提前储备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

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

第三条对全市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市、区(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财政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并按照相关程序一次性拨付。

享受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企业应当建立并运行研发准备金制度,同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有关情况进行备案。

第四条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管理机制,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分享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打通银企对接障碍,深化银企合作,推进金融机构对完成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的企业实施信用贷款授信等金融创新政策。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第五条市、区(县)财政局会同同级经济信息委根据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和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的实际研发投入等情况测算年度补助资金安排额度,并纳入预算安排。

第二章补助条件和材料要求。

第六条补助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有研发活动,并进行了研发投入(r&d)报统。

(三)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发准备金预算,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及年度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需在当年2月底前在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资金申报网上完成备案。

(四)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以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等为指引,实施地在重庆市内。

(五)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且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

第七条申报材料。申报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或企业类似决策机构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五)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补助程序。

第八条申报通知的发布。原则上每年4月底前,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当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申报通知。

第九条企业申报流程及要求。企业按照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市经济信息委资金申报网上进行申报,并在受理截止前,报送相应书面材料到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央驻渝企业及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申报,由相关区(县)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程序办理。

第十条初审。申报受理截止后,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局、科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金融办对当地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核。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上一年度新增的研究开发费进行汇总,对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形成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并反馈给当地科委、国税局、地税局和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将企业填报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与税务系统的申报记录进行比对并将结果反馈经济信息委;统计局根据上年度企业研发统计数据对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反馈经济信息委;金融办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符合补助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的融资支持和加大推进其上市培育力度。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审核情况,提出企业研发投入拟补助计划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由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在网上退回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复核。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区(县)上报的拟补助计划中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进行复核。对复核未通过的企业,由市经济信息委退回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并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审定。市经济信息委商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和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补助额度进行审定。审定结果作为市对区(县)产业集聚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

第十三条网上公示。市经济信息委对经审定的分配方案按程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补助资金的下达及拨付。市级补助资金通过产业集聚转移支付统一下达区县。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补助计划,由区(县)财政局按照确定后的补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中央驻渝企业及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财政局办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区(县)经济信息委和财政局(或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或绩效评价等,防止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六条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十七条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到止。如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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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篇六

一、主要项目任务。

1.积极贯彻、落实公司项目开发任务,力争做到及时完成各项目任务。

3.培养部门员工全流程设计理念,使设计人员做到亲近客户、亲临现场,持续保持与生产、用户现场进行联络,在确保满足客户使用要求的前提下使设计产品追求_成本最低,设计先进、生产高效、运行可靠,便于使用、便于维护_等高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产品设计评估通过率。

4.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把关,提前预防,遇到问题立即解决,及时上报反馈。

5.对老产品进行持续改进,及时处理内、外部质量反馈,并举一反三,全流程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6.不断开拓产品适用领域,使设计人员做到每季度至少到用户现场两次,了解客户目前及潜在的需求,为产品设计做好_营养_储备。

7.在部门内部多组织相关项目管理、项目设计、设计开发控制程序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使部门员工提高设计思路,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8.加强部门内部设计输出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专人负责、层级把关审核,确保归档相关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9.确保erp输入信息的准确、及时,并保持与实际运行同步。

10.合理计划、控制项目经费,对项目需求资金进行准确预算,对材料、采购成本严格控制。

11.严格做好技术保密工作,使各类技术档案的管理做到准确、齐全、规范、有效,达到公司相关文件要求。

一、部门团队建设。

1.做好人才储备工作,高、中、低人才合理搭配、培养,使部门工作顺畅有序。

2.做好新员工培训、帮带工作,对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老员工给予上报提拔和奖励。

3.做好部门内部、外部协调工作,有计划的组织部门员工培训和部门集体活动,营造团结、合作、进取的`工作氛围。

二、部门环境、安全管理。

1.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年度、季度、月度资金预算对部门管理经费以提高工作效率、勤俭节约为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规范、6s管理、安全管理体系,做好部门自查、管理工作。

3.对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定位、定人管理,确保帐物相符,正确使用、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损坏现象,确保不出现设备丢失事故。

4.严格执行公司及研发相关管理制度,并对相关运作流程中的问题及时提出反馈和主动协调解决。

5.做好部门erp运行及问题反馈工作,为公司及部门工作效率的提高提供保障。

本部门将尽力贯彻执行公司xx年度目标及任务,发动部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使部门质量指标、环境指标、安全指标呈现持续上升的良好状态。

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篇七

济的发展程度相关,它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而兴起、发展而发展、成熟而成熟,与独立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相比,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具有市场信息丰富、技术人才齐全、熟悉生产的全过程和试验、试制条件优越等特点。

技术创新服务。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战略性研究开发,推动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企业技术创新人才的培训职能。企业研发中心要具备必需的先进的研究开发条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的科技人才到企业研发中心工作,增强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技术服务与技术孵化和辐射职能。企业研发中心要对企业内其他层次的技术开发机构进行系统的指导、咨询、评价服务,使中、长期研究开发工作与产品开发和商品化紧密结合,在企业技术开发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企业研发中心是围绕市场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研究开发具有商业化的成果,这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根本所在。首先要明确技术开发的基本职能是围绕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实现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研发中心要建立面向市场,既有利于广泛利用外部资源,又有利于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形成有利于成果转化以及自主创新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所以,企业研发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核心作用,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工程,将有力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22。

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篇八

20xx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公司完成了亿元销售,可喜可贺,同时全体技术人员的不懈努力功不可没。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结合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经过全体技术研发部人员的讨论,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20xx年尽快完成船用二氧化碳瓶阀的ccs复证,船用释放阀的ccs取证,完成天然气瓶阀iso15500换证工作,作好iso9001复证工作,配合公司作好5s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iso16949认证前的培训。

完善tsg0004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计划,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换证工作作好准备。

总体在天然气阀门、工业气体阀门、消防阀门三大系列进一步深化产品品种,跟踪行业的发展方向,力争在行业内保证领先地位。同时,配合公司领导拓展其他领域。

1、天然气阀门。

天然气汽车在全球已经全面发展,特别在我国发展最为迅猛,目前常用的qf-t1型天然气瓶阀我公司已经占国内大部分市场,为了能长期保持领先优势,今年将开发可替代qf-t1型的新一代手动天然气瓶阀、大口径的天然气瓶阀、以及更先进的电磁启动瓶阀,并在天然气燃料系统的各种配件、接头进一步加强开发。

2、工业气瓶阀。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公司的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制造能力已经上了一个台阶,具备生产国际水平阀门的条件,新瑞美的加入更是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年计划以bbb公司产品为原型,开发二款出口分别为内螺纹和外螺纹的工业气体瓶阀。结合bbb公司和三星公司生产的阀门,开发医用柱销式阀门。以上阀门将提高标准水平,以iso10297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力争在二年内全面进入世界著名气体公司国内公司和国际高端市场。

3、消防阀门。

近几年来,气体灭火系统发展较快,公司对船用二氧化碳、陆用二氧化碳、七氟丙烷、三氟甲烷、ig541等系统上的各类阀门进行全面开发。今年在满足客户订制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开发可重复使用的电磁瓶头阀和二氧化瓶头阀及电磁启动的二氧化瓶阀。

4、其他项目。

20xx年可以在高压气体球阀、低温阀门上作前期的可行性分析。是否有可能在该二项目上实施研发,开拓新的领域。

工艺文件是技术部的薄弱环节,今年力争完成进货检验规程,出厂检验规程,装配工艺及满足各项评审工作的工艺文件。要求装配工艺应明确工时定额。

近几年企业发展较快,技术开发试验没有跟上,有部分产品在市场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其中涉及产品设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力争在今年有所突破:

1、安全装置的密封方式;

2、氧气瓶阀的阀芯改型;

3、选择阀的阀体铸造工艺;

4、充气阀稳定性试验;

5、qf-t1的防伪标记的改进。

6、针对新发布的产品标准,进行产品升级。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今年继续做好市级新产品的申报工作,力争每月报一个,全年度12个,其中三安9个、制阀3个,申报专利10项。同时配合公司做好其他项目申报中技术资料的编写。

1、pdm管理系统的实施主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下年度全面推广到各个部门;

2、完成锻件图的整理工作,完善合格证、说明书、包装图;

3、进行s0lidworks三维设计软件的培训;

4、每周六上午8:30召开部门会议,分析上周的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周的工作任务,讨论技术问题,同时进行技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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