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
十、共同约定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变更进行施工,如因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按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达不到工期进度要求影响工期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损失,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按总造价的1%赔偿。(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酌情考虑赔偿事宜)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