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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 申请作弊处分撤销申请书(九篇)

时间:2020-03-01 03: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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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 申请作弊处分撤销申请书(九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一

我是xx学生,名字叫xxx,学号是xx。本人曾在20xx年“微观经济学”的考试中作弊,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给予取消学位处分。由于我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争原则,造成十分不良的影响,事后我才明白这是极其恶劣的行为。我为自己所做的错事深感内疚,至今后悔莫及,眼下唯有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才能弥补以往的过失。在此,特向尊敬的领导、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说对不起,我为自己的错误向你们致以内心的歉意!经过这三年时间来的深刻反思反省,我为自己当时的行为深深感到羞愧和内疚,并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认清了舞弊造成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发生舞弊事件,是本人平时学习不够认真、要求不够严格、思想觉悟和认识不够高,没有正确的纪律观念、道德观、人生观。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使我幡然醒悟!这次事件让我深刻体会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就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查原因,抓不足,找错误。因此这三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的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道德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虽然我在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仍然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一一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吃一堑、长一智”,今后我一定要和老师、同学、班干部以及学校社会加强沟通,完善自己,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反校纪校规的低级错误。

过错既已犯下,我知道,再后悔也没有用,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不能气馁,不能放弃我自己,这个世界上,谁都可能放弃你,但你自己绝对不能放弃你自己。这是一种态度,对生活的态度。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向前看,朝着目标前进。“吃一堑、长一智”,把这次的过错,当成是一个经验,时时鞭策自己,不断进步。

经过这三年来的学习和反省,本人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的认识,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位臵没有放正。以前的我种觉得考试作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看到别人都作弊了而自己不作弊,心里就感觉很不平衡,所以自己也就加入了这种低级恶劣的行为当中来。如今,我为此深感羞愧和后悔莫及,后悔当时做出了如此低级的行为,后悔自己没有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

二、没有坚定的决心。以前看到别人作弊,觉得自己不作弊会很亏,为了贪图小便宜,不惜做出违纪、违规的行为。而如今,再后悔也晚了,我只有真正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只有从问题的实质和根本去找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才能弥补我所犯的问题。以后的路还很长,不好好树立决心,没有毅力,是绝对不可能会成功。

三、没有严格的要求自己。以前的我态度不端正,思想不积极,觉悟性不高。仅仅为了一点的心里不平衡和贪图小便宜,尽然以身试法,做出违纪行为。现在回想起来,深感自己当时行为是多么的幼稚和冲动。严格要求自己,是对自己负责,才能为以后更好地学习和生活铺好道路。恳请学校领导准予取消处分。我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

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眼看就要毕业,时间的步伐从不停歇。在实习期间,在自己当地找到了一家公司实习,一切都向美好发展着。在回学校前与公司签订了合同,现在自己居然学位证还取消着,心里很难受,非常后悔当初的行为。上班公司待遇不错,自己也对这工作很满意,但自己的学位证还没着落,希望学校能给与我这个机会,浪子回头金不换。自己确实犯了错,但今后的人生道路还很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此特申请学校撤销本人的取消学位处分,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我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拿到学位,并以此为新的起点,走上美好人生的道路。特此申请,望早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二

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号裁决。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作出(_____________)……号裁决:_________________……(写明仲裁裁决结果)。

……(写明申请撤销裁决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号裁决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制定,供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以上是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解答。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号裁决。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作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裁决:_________________(写明仲裁裁决结果)。

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撤销裁决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号裁决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制定,供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四

申请人:上海某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联系地址: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彦杰女1983年6月14日出生

被申请人:上海某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联系地址:上海市

负责人:职务:执行董事

申请撤销事项:申请人不服上海仲裁委员会(20xx)沪仲案字第号裁决书,申请贵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以下内容:

1、撤销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9,311.54元的裁决;

2、撤销由申请人承担仲裁费人民币5277元的裁决。

3、另外,请求判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枉法裁判。

1、对于仲裁书认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是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专线宽带网络接入、升速、使用及维护等有偿服务的协议,协议收取的费用并不能等同于电信资费。”因此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的规定。申请人认为是一种故意歪曲事实的行为。

申请人拥有上海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而被申请人作为电信用户,与我司签订的《商业客户光纤专线(升级)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专线宽带网络接入、升速、使用及维护等有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所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第一项“基础电信业务……(六)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可以认定上述服务属于电信业务的范围,因此双方的行为当然适用国家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范要求。

2、仲裁书认为“申请人无证据证明其因被申请人的缘故,导致其承担电信资费违约金的损失。”这种说法没有根据。

因为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而事先对承担责任的一种约定,其不同于补偿金,违约金同时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也就是说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就是没有损失,违约方也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因此被申请人承担违约金的前提其延迟履行的违约行为,而不要求我守约方有怎样的实际损失,我方无需主动提供此类证明。

3、关于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举证责任的承担上,被申请人只是提出调整违约金的请求,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而仲裁却支持了其请求,这种做法是不遵照举证规则的体现,属于明显的枉法裁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规定:“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二【20xx】13号)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应当提供违约金约定缺乏公平性的相应证据。”这些均是对于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要求。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既然违约方提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由其承担起对违约损失的证明责任,也就是说,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多少,并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比较,从而才能证明其请求是否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4、仲裁认为当事人双方在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每日加收3‰违约金属于过高,是不遵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法基本精神的错误认定。

因为按照“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具有法定性和约定性,也是违约金惩罚性功能的体现。

(1)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电信条例》第35条的规定,“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可以看出电信违约金具有法定性,不同于一般的债务,是电信法规对电信用户违约而采取的法定措施。这种约定实际上也是遵照行政法规的合法行为,是应当受法律保护的。

(2)合同法基本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是遵照《电信条例》的表现,同时也是遵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该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合同自由的前提是当事人民事行为的“意思自治”。约定违约金是在经过当事人双方反复磋商后签订的,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并无胁迫等不正当竞争情形,是真实意志的体现。

因此是在完全自由的前提下,当事人自愿对自己的权益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处分,其他人不宜轻易干涉,更不能随意宣告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只有这样,才能使违约金制度与变化着的市场环境相适应,并且更好地体现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最终实现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目的。

市场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享有对自身权益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因此在法律范围内及不违背社会道德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作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安排时,就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任何人不能横加干涉。市场机制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才能真正发挥实现资源配置的作用的。

(3)从违约金的性质来说,约定违约金不同于补偿金等,其具有惩罚性。

被申请人自愿与申请人签订过高的违约滞纳金,从公平的角度来说,申请人就是因为被申请人敢于签订这样高的违约滞纳金才放心为被申请人以“后付费式”提供电信服务,这也类似于一种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由于支付违约金还应履行债务,表明违约金是专为对迟延履行行为予以惩罚而设定的。这就说明包括本案在内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点。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也重申了坚持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性质。

本案争议的发生是被申请人延迟履行合同,经多次催告数月之久后才支付拖欠款项,但仍不支付违约金。显然带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被申请人的这种行为,让其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以示惩处,对于守约方才是公平的,鼓励交易、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也才能达到《合同法》第一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立法目的。

5、即便是认定违约金3‰过高,也应当酌情予以适当减少,而不是完全排斥约定违约金的存在。然而仲裁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罚息的计算原则,将违约金调整为按欠款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这种做法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属于典型的枉法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批复》)和法释[20xx]3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20xx]34号《批复》)的规定中,“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其前提适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也就是说仲裁庭无视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而直接适用该批复,这种做法的逻辑思路就是“违约金约定过高就等于没有约定违约金”,这一事实结论显然属于逻辑错误。这种做法与未约定违约金支付方式有何异同?这实质上是完全抛开了当事人双方的事先约定,把违约金等同于补偿金,无从体现违约金的惩罚功能。这种做法过多的干涉了民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没有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的权利。

因此,由于法释[1999]8号《批复》和法释[20xx]34号《批复》的规定是针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形而制定的,本案不能以该两《批复》规定的相关标准为适当减少的标准。仲裁庭的做法应当予以撤销。

(二)申请人对本案认为

①“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具有法定性和约定性,并且符合违约金本身具有的惩罚性功能。合理性(根据上述第4点的阐述)

对于《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对违约金进行调整的前提条件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按通常方式理解为:只要违约金不是过分的高于前述损失的,国家就应该保护;而且法院对于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违约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何为过分,按常理判断,合法的、适当的、符合习俗惯例的均不叫过分。

电信业务与电力业务同属于后付费式的服务类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和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这是国家以行政法规的方式肯定了供电合同中的用电方逾期不交电费违约金的标准,而供电合同同样是《合同法》中有名合同之一,其每日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标准也受到了国家行政法规的保护,而此标准被全中国约3—4亿户家庭接受,说明每日千分之三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标准是适当并且合法的。而且每日千分之三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标准还广泛存在于供气合同、供水合同及电信、移动、联通通讯合同和网络服务合同中,均被全中国十三亿人民接受,说明这不仅已经形成了习俗惯例,还被相关部门规章及行政法规予以保护,属于合法,不为过分,而属适当。

②退一步讲,如果“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属于违约金约定较高的情形需要进行调整,也应参照国家对约定违约金方面的相关规定和社会公众接受所形成的惯例、事实以及社会平均利润和非违约方追讨本金所需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即便是按照该解释,认定违约金过高,那么也是以承认约定违约金存在为前提,予以适当调整。

大家都知道的是,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为:”资金占用所得社会平均利润、贷款利息、追讨本金所需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等”,所以说实际损失不仅仅包括直接损失,还有间接损失即预期可得利益,范围包括为准备履行合同义务而支出的费用损失;价值损失;利润损失等等,否则有失公平。所以要求违约方补偿的损失就绝对不仅仅是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丧失。

由于本案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电信服务的特点是一旦电信用户违约,作为守约方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其实际损失往往是不易计算的。

如果对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属于约定过高的情形而因此予以适当调整的话,我方主张适用《上海市高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二【20xx】13号)第九条的规定:“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法院认定违约金过高进行调整时,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综合考量违约方的恶意程度、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参考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总之,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因此,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沪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应当由贵院予以撤销。

代理人:谢彦杰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五

尊敬的老师:

您好!

向您递交这份检讨书,严肃反省我今天下午xx考试的时候自带答案的舞弊行为。对于我的严重错误导致的种种后果,我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检讨。

关于此次严重错误,我自身存在很多问题:

身为学生干部,我本该在学习、班级学风建设等方面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本该肩负起带领全班同学共同努力备考的责任。然而,由于我的责任感欠缺,我不但在平时上课时没有认真听讲,在课后没有认真复习,没能肩负起本来属于我的责任,而且我考试之前没有好好复习,在考试的过程中舞弊。

这些行为不但辜负了您对我的殷切期望,而且给学院、年级、班级的形象带来了极差的影响,对于我考试舞弊的恶劣行为造成的种种严重影响,我在此深表歉意。

从小到大,父母和老师一直在教育我们做人要诚信,而我个人也一直是把诚信看做立身之本。然而,仅仅面对几门考试的压力,我就放弃了长期坚持的做人根本。

由此可见,我坚守诚信的信念极不坚定。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我要感谢监考老师帮我发现自己思想上的严重缺陷,感谢您对我的耐心、及时的教育。现在,我认识到做人应诚实,做事不该投机取巧,没有经过自己的辛勤付出就妄想有好的收获。通过此次教训,我坚信自己以后一定会诚实做人。

“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规矩。在深知考试作弊行为是违反学校纪律的情况下,我却无视纪律肆无忌惮地作弊行为。这种行为的性质是极其恶劣的。

作为大学生,我理所当然的要去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绝不能无视纪律、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

“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现在,我明白我必须完善自己严格遵守纪律的观念。

一直以来,虽然我没有别人的聪明能干,但是我都尽力去学习,去考试,也许是自身素质不够高,以致这次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现在,我已深层次的认识到了错误,对自己作弊行为的行为深感羞愧和懊悔。

我的错误既已成事实,一味的懊悔也已经无济于事。现在,我以诚恳的态度向您道歉,并表示今后绝对不再犯此类错误。

另外,我愿意承担由于自己的错误造成的严重后果,无条件服从任何处理。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六

一、被担保人基本资料: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市*有限公司

二、担保人基本资料: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附: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被担保人侵占、私分、贪污、挪用公司公款;

3、因被担保人擅自离职或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4、被担保人违反保密条款,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被担保人在离职后年内被发现在职期间的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为被担保人在职期间及被担保人离职后年内。

五、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以及赔偿责任。

六、担保人承诺:_________________本人与为关系,现自愿作为其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以上述担保方式对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担保。

七、本担保书在担保人、被担保人、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被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月日月日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月日

范文二

兹介绍__________先生(女士)到__________公司工作,本人确认被介绍人所提供的个人简材料属实,如有弄虚作假,由本人负责。据本人了解,被介绍人身体健康,工作实,品行端正且未有犯罪记录,愿意遵守贵公司的规章制度。

本人同意为其在贵公司工作期间提供担保。如该员工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将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担保人资料: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与被担保人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现任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宅电话:____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七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泛滥,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危害。本文从gone理论出发,以被证监会处罚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舞弊案为例,全面考察了影响财务报告舞弊的贪婪、需要、机会和暴露因素,进而提出建立防范财务舞弊的四道防线,推行法务会计,加大财务舞弊处罚力度。

【关键词】财务舞弊gone理论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借助与湘财证券的联姻,自年底以来在二级市场的股价翻了近5倍,在更是晋升为沪深两市十大牛股之一。但是与湘财证券重组的批文还没正式下达,大智慧就撞上了证监会的“法网专项执法行动”,成为证监会审查对象。随着7月证监会对大智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地,历时半年多的财务舞弊调查终于尘埃落定。但被揭开造假面具后的大智慧,不仅面临着投资者的巨额索赔,而且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财富损失,并直接动摇了资本市场的投资信心。

本文通过对上海大智慧舞弊手段的剖析,以gone理论为切入点,从贪婪、需要、机会和暴露四个因素对其财务舞弊动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防范我国财务舞弊的对策和建议。

大智慧度及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均为负,四季度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并使公司全年实现盈利,见表1。

调查发现,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度利润12066.6万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大智慧公司通过六种舞弊手段完成了整个造假过程,其带来的虚增利润占度虚增利润总额的比例见图1。

(一)提前确认收入,虚构利润

年报显示,大智慧(合并财务报表)第四季度收入、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是12月大智慧直接对外销售软件及提供投顾服务收入增加。

据查,12月大智慧官方网站进行了以“年末狂欢,百万现金大让利”为名的促销宣传活动。同时,销售人员向客户承诺截至3月31日,若对活动中的产品反馈未达预期,可全额退款。但在无法预计客户退款可能性的情况下,大智慧仍将所有销售认定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由此导致大智慧12月提前确认收入8744.69万元,虚增利润6826.98万元。

(二)虚假销售,虚增利润

12月,客户应大智慧电话营销人员要约,参与大智慧集中打新股、或购买大智慧承诺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收到款项后大智慧将其直接以软件产品销售款为名虚增当年度收入287.25万元,未真实反映上述业务情况,导致虚增利润278.03万元。

(三)与外单位合谋,利用框架协议虚增收入和利润

12月24日,大智慧与北京阳光恒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恒美)签订《阳光恒美-大智慧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合同金额400万元。

调查显示,阳光恒美为广告代理公司,《合作合同》仅为框架合同,需要有客户实际的广告投放需求才能执行。9月至12月,阳光恒美以代理客户向大智慧实际投放广告,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但应大智慧员工的要求,阳光恒美制作了虚假的广告资源消耗排期表,该排期表显示,9月至12月,阳光恒美已消耗大智慧广告资源300万元。大智慧据此确认了94.34万元的虚假收入和利润。

(四)减少应计成本和费用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经调查,大智慧将年终奖3124.10万元(含个人所得税)于1月发放并计入的成本费用,将年终奖628.67万元(含个人所得税)于1月发放并计入的成本费用。两项相抵后导致大智慧少计成本费用2495.43万元。

(五)利用未履行完成项目,虚增收入和利润

11月,大智慧子公司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商所)签订合同,成为渤商所会员,一次性缴纳管理软件使用费2000万元;同月,大智慧与渤商所签订合同,大智慧向渤商所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向渤商所收取2000万元。12月9日,大智慧信息科技汇款2000万元给渤商所,次日渤商所即将该笔款转给大智慧,大智慧收到扣税后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2月,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情况下,大智慧请渤商所配合提供项目合作验收确认书,并将验收日期倒签为12月31日,由此虚增收入1567.73万元,虚增利润1546.82万元。

(六)提前确认购买日,虚增合并报表利润和商誉

大智慧信息科技在9月底开始着手以7000万元收购民泰(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泰)70%股权事宜,合并历程见表2。

在该事项中,大智慧信息科技将10月1日作为购买日,将天津民泰财务报表纳入大智慧信息科技合并范围。根据规定,大智慧信息科技在11月4日之前并未控制天津民泰,应当将购买日由10月1日调整为1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将减少825万元,商誉将减少433.13万元。

1993年bologua等人提出财务舞弊的gone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财务舞弊由g(贪婪)、o(机会)、n(需要)、e(暴露)4个因子组成,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因此基于gone理论对大智慧财务舞弊案进行分析可以从源头上识别大智慧的造假动机。

(一)贪婪维度分析

贪婪是一种攫取远超过自身需求的欲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根本原因是舞弊主体追求个体效用最大化的心理,即贪婪(秦江萍,)。根据大智慧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见表3。董事长张长虹、董事张婷和张志宏三兄妹的持股比例占到了63.95%,是大智慧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中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职位与控股权赋予了张长虹对公司的领导权和控制权,从而使其对重要财务决策具有了较强的把控能力,在缺乏有效的内外部治理机制情况下,这种追求个体效用最大化的贪婪心理,极可能诱发舞弊行为。

大智慧的上市让张氏家族财富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但上市后公司业绩持续下滑。大智慧出现了2.67亿元的巨亏,如果继续亏损,不仅会带来张氏三兄妹所持股份的大幅缩水,而且大智慧也难逃st的厄运。为了使个人财富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这种贪婪的欲望把大智慧推上了造假的道路。

(二)机会纬度分析

机会因子是舞弊行为人自认为能够不被发现且躲避惩罚的时机。内外部治理机制的缺陷为舞弊的发生提供可乘之机。这种可乘之机通常源于股权结构、董事会及监事会、内部控制等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和外部审计等问题。

1.内部机会因子。涉及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控制等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股权集中度越高,控股股东产生利益侵占效应越大,公司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通常越大(饶斌,)。从表3的持股情况可以看出,对大智慧而言,股权和管理控制权主要集中在张氏三兄妹手中,由于股权的过于集中和管理大权在握无疑为大智慧采取财务舞弊行为创造了机会。此外,大智慧形同虚设的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也给其财务造假创造了一定的机会。

2.外部机会因子。财务报告在披露前必须经过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注册会计师本该是防范财务舞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很多情况下,由于外部审计的不足或无效无疑为财务报告舞弊提供了机会。在该舞弊案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大智慧的销售特点及期后退款情况并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于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销售大增、期后大量退回,立信所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大智慧未计提发放年终奖(该奖金金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50%以上,金额显著重大),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会计师关注到年终奖记录,亦未见到会计师认为年终奖无需进行审计调整的解释和说明。由此可见,外部审计不严在很大程度上为大智慧的财务舞弊提供了利好机会。

(三)需要纬度分析

需要因子又被称为是动机,它是舞弊行为发生的内因。大智慧的上市让张氏三兄妹的个人财富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但公司业绩在上市后并不如意。根据大智慧公布的年报显示,该公司亏损达2.67亿元,净利润增长率大幅度下降为-352%,前三季度情况依然没有好转,净利润仍亏损1.89亿元。就在大智慧面临被st命运时,最后一个季度,公司通过一系列措施,完成了“漂亮”的逆转。这些舞弊措施使大智慧当年利润增加了1.2亿元。这种对个人财富和公司利益的现实需求,成为大智慧造假的重要推手。

(四)暴露纬度分析

暴露是指财务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以及被发现后收到的惩罚程度。因此它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舞弊行为被发现和披露的可能性;二是对舞弊者惩罚的性质和程度。

舞弊行为被发现和披露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独立第三方――注册会计师。但根据证监会调查,一方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并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对于异常事项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审计不深入、不严谨;另一方面大智慧公司在外部寻求交易对手的帮助,在内部串通各部门人员进行配合,使各项财务数据都有一定的材料支撑,造假手法繁琐,大大降低了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

其次是分析大智慧公司被揭发造假后的惩罚力度。证监会的处罚公告显示,对大智慧给予警告,并处于60万元的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的张长虹也是仅处罚30万元并给予警告。这对于坐拥上亿身家的张长虹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而对于外部审计主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损失的是业务收入70万元和210万元的罚款,惩罚金额较大。但对于本舞弊案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维杰和葛勤来说仅给予警告并处于10万元的罚款,处罚相对较轻,个体行为不容易受到约束。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频繁爆出,不仅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而且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阻碍了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应综合考虑贪婪、机会、需要、暴露四个舞弊诱因,筑起防范财务舞弊的四道防线,推行法务会计,加大财务舞弊处罚力度,有效防范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一)优化高度集中的大股东持股比例,遏制贪婪欲望

贪婪是gone舞弊理论中管理层主动参与财务造假最直接的动机。正如本案例中大智慧公司的直接控制人张氏三兄妹持有63.95%的股份,是大智慧公司上市之后的最大内部利益者。张长虹不仅担任公司董事长而且担任总经理一职,管理权和控制权的统一成为其财务造假的前提。针对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提出以下对策:(1)引导民营上市公司形成大股东之间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尽量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出现,形成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2)培养机构投资者,发展多元战略性投资者加入到公司的治理当中来,逐步形成机构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管理层、公司的大股东互相监督的股权制衡局面,发挥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作用,减少控股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建立防范财务舞弊的第一道防线。(二)完善内外部治理机制,减少舞弊机会与不合理需要

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主要与公司的保牌、融资、保增长需要有关,这些需求本身无可厚非,但当公司业绩不尽如人意,无法达到上述需求而采取财务造假的方式显然不可取。而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往往为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笔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如何减少舞弊机会。

1.发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的基础性作用。

一个企业的财务信息造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为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内控的发展,财政部相继颁布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三个配套指引,内部控制已然成为了抑制财务舞弊,严防不实披露的制胜法宝。在此背景下,大智慧公司也积极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既然公司在内控方面也做出了诸多努力,那么舞弊行为又是怎么发生的呢?通过深入挖掘笔者发现内部控制环境薄弱为大智慧的不合理需求提供了机会。

不良的内部环境使内部控制沦为“空中楼阁”,限制其实施的有效性。要发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的基础性作用,需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支撑:一是避免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在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建立明晰的委托代理关系,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制度的制定者和监督者,从而构建基本的内部控制环境;二是明确监事会的权限,树立监事会的权威,使其有权对公司的异常经营状况要进行调查,代表股东的利益监督董事和管理层。三是细化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权责义务,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并纳入考核体系。这些举措将筑起上市公司反舞弊的第二道防线,制止管理层的违规行为。

2.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对内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控制度,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减少财务舞弊行为;对外可以决定和聘任外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成为公司管理者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隔离带。从大智慧舞弊案可以看出,内部审计的不作为和外部审计的不严谨大大提高了舞弊行为发生的机率。因此在公司建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强化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也能降低管理层因过度集中的权力而极度膨胀的贪婪欲望,使审计委员会成为防范舞弊的第三道防线。

3.完善反舞弊的审计机制。

尽管我国现行的审计模式是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被审计公司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决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一种审计方法。但是,由于舞弊行为的隐蔽性,一般的审计程序难以发现;特别是一些管理层凭借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往往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一系列相关文件、凭证和票据,使舞弊证据更是难以找寻。在本案例中,大智慧不但要求合作单位阳光恒美制作了虚假的广告资源消耗排期表,使收入的确认有据可查;而且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情况下,请渤商所配合提供项目合作的虚假验收确认书,据此提前确认收入,增加了舞弊被发现的难度。

因此,面对传统审计方法的失效,我国应当在研究舞弊行为特点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反舞弊审计机制,例如在风险评估阶段采用头脑风暴法讨论高风险领域、舞弊的可能性和舞弊可能采取的方式,避免经验主义;质疑审计证据,适当设计延伸性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深挖客户经营信息,抵制利润操纵行为;详测内控制度,深挖舞弊端倪,不让内部控制测试流于形式等,让外审真正成为防范舞弊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推行法务会计,加大财务舞弊处罚力度,提高暴露成本

尽管内控、外审在防范财务舞弊的过程中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使其在防止舞弊行为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漏洞,法务会计无疑是公司管理层舞弊后的最后也是最佳选择。在当前形式下,我国有关财务舞弊处罚的法律规定相对模糊,在舞弊案件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司法依据,并且忽略了相应的民事处罚。在本案例中,证监会对大智慧公司董监高的处罚还只是行政处罚,并不涉及民事处罚,处罚力度较轻,导致上市公司舞弊成本较低。因此引入法务会计制度,可以使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和法务会计共同构成一个有效的财务舞弊控制系统。

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加大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从大智慧案例可以看出,对上市公司管理者处罚金额与舞弊收益的不匹配是造成我国财务造假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在法律责任处罚的基础上应将处罚金额与与舞弊收益联系起来,处罚除考虑行政责任外,还应加重对参与舞弊的高层管理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判决,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维权通道,将舞弊行为带来的经济后果从投资者转移到操控舞弊的高层管理者身上,提高暴露成本,并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震慑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洪荭,胡华夏,郭春飞.基于gone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研究[j].会计研究,(8):84-90.

[2]刘雪晶.法务会计在审核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的作用[j],会计之友,(12):20-21.

[3]赵卓.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及审计路径研究[j].会计之友,(8):81-84.

[4]饶斌.基于gone理论视角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研究[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4):34-40.

[5]秦江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国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启示[j].会计研究,(6):69-74.

[6]叶淑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及其治理对策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4):75-80.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八

gone理论的四个因子分别代表贪婪、机会、需要和暴露,即可能引发舞弊的四个条件。四因子中基础为需要,它为舞弊提供了动机。企业可能基于上市的需要,隐藏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管理结构等来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牟取更多利益。在拥有动机后,舞弊者就需要机会,内部控制不完善、外部监管不强等情况会增强舞弊者的信心,加大舞弊的风险。暴露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信息披露和惩罚力度,倘若舞弊被披露的可能性低,或者对舞弊的惩罚力度弱,同样会增加舞弊风险。贪婪是指个人道德水平低下,为追求利益而产生的不良的道德观或是主观意识都会导致舞弊的产生。

gone理论表明,在个人道德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倘若内外部监管舞弊信息披露和惩罚力度都不强,会有大概率发生舞弊。

长生生物于1992年成立,上市,是国内较大的医药产业公司,主要产品有狂犬疫苗和百白破疫苗。4月起,由于内部员工举报,长生生物事件爆发,最终被处罚款共计91亿元。涉案企业管理层予以相应刑事或民事处罚,长生生物面临强制退市。

(一)长生生物舞弊问题概述

1.人均千万销售费用,研发占比过低

从表1可知,长生生物销售费用为5.83亿元,占收入比重37.53%,研发支出1.22亿元,占收入比重7.87%,且可以明显看出长生生物研发支出占收入比重较同行业企业处于偏低水平。销售占比高达37.53%,较同行业处于正常水平,但如果对比人均销售费用就会发现,长生生物仅有销售人员25名,人均销售费用高达2332万元,此数据远超同行业其他企业,其可靠性应受到强烈质疑。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产业,销售费用支出远高于研发支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究竟是产品还是营销策略,这样生产出的产品质量是否过关,这些都让人产生疑惑。

2.集权制的公司管理模式在现有的公司治理观念中,公司为规避风险,应尽可能强化监事会或是内部控制职能来防范舞弊的发生,但长生生物董事长同时担任多个企业管理层岗位,且家族大多数人都在公司高层任职,严重破坏了企业的监管环境,与现代企业模式相悖。集权制的管理模式背后反映出公司较差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观念,甚至可能是有意为舞弊创造条件。

(二)长生生物财务舞弊原因本文根据gone理论探究长生生物舞弊原因,站在企业角度对贪婪(g)、机会(o)、需要(n)和暴露(e)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g:贪婪——高氏家族的崛起长生生物的前身是国企,于1992年成立。到上市前,长生生物经过频繁的股权交易和转让,变为了由高氏家族掌握的民营企业。绝对权利的膨胀一直在驱使他们谋求更高的经济利益,甚至于突破道德底线。

2.o:机会—真空的内控和产品监管的困难第一,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同时担任多个实权管理职务。作为一家涉及医药民生行业的上市企业,集权形式的组织架构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不符,缺乏基本的风险意识和监管机制。此集权制结构非常容易发生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致使内部控制系统紊乱。当管理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使上市公司变为少数人牟取利益的工具时,内控的缺失就为其舞弊行为提供了较好的保障,但严重损害的是市场秩序及大部分不知情股东的利益。第二,问题狂犬疫苗明确责任归属难度大。由于狂犬疫苗质量稳定性差,超过活性温度之外效用会大大降低,对于问题疫苗出错的根源无法深究,可能来自于生产环节或运输环节,还可能与保存温度及保存方式息息相关。种种因素使外界无法准确界定企业应承担的责任,这也间接成为了保护舞弊者的一道屏障。

3.n:需要——ipo和自身利益的需要基于资本市场的需要,长生生物开始谋求更高的利益,甚至于舞弊。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ipo动机。长生生物曾在上市前作出业绩承诺,保证在—做到连续三年盈利,承诺的一些方面也对应着ipo的要求。,长生生物为降低成本,保证盈利指标,不惜违反生产标准,而以保证盈利为主要目的。第二,自身利益。基于第一点,作为一家被家族操控的企业,公司业绩的好坏关系着家族的利益,更好的发展意味着家族更多的收益。

4.e:暴露——信息披露不真实关于暴露的两个方面,信息披露和处罚力度较低都会加大舞弊的风险。以长生生物为例,由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惩处力度较强,所以笔者认为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披露不真实方面。具体表现在:在企业内部控制已经失效且公司舞弊风险极高的情况下,作为外部监管第三方的会计事务所和证券公司并没有对企业现有组织结构和内控有效性作出合理意见,甚至连续几年发布内控有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舞弊被暴露可能性低,大大增强了舞弊者的信心。

对于长生生物事件来说,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应是因其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民生。明确财务舞弊案的责任归属,有助于有关部门采取合理的惩处措施,并为未来惩罚制度的完善指明方向。前面的gone理论分析大都是站在长生生物公司角度分析舞弊原因,但并未明确归属。笔者认为,要明确此次舞弊事件的责任归属,可以从审计角度出发,将应承担的责任分三方关系来探讨。

(一)注册会计师——信息披露失真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获取充分相关证据后发表合理审计意见。依据gone理论分析,审计长生生物的注册会计师显然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尽管被审计单位从事行业涉及高新技术,但凭借财务报表中的种种漏洞和基本无效的内部控制就不应该连续几年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不排除被审计单位与相关注册会计师存在利益关系的可能性。作为外部监管一方,注册会计师及同作为长生生物财务顾问的证券公司对此次舞弊事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内部控制失效被审计单位的责任首先是公允编制报表、有效的内部控制和为注册会计师提供良好的信息和环境。长生生物管理层存在的最大问题无疑是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其组织架构的合理性。在公司上市之前,其前身是国有企业,从高俊芳担任管理职位后,又渐渐身兼数个其他高管职位,其地位一直无人撼动,公司也渐渐变成集权制,再到后面家族其余人员也逐步位至公司管理高位或公司要职。另一方面,监事会半数由管理层兼任,监督职能基本无效,管理层彻底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再加上内部人际关系复杂,内部控制无法有效运行。基于这样的内部控制情况,长生生物连续几年对自己的内部控制作出自评有效的结果是不可信的。真空的内部控制和集权制为舞弊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无保留意见并不能减轻长生生物管理层对有效的内部控制的责任,企业管理层依旧是主要责任方。

(三)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最终受害者预期财务报表使用者主要是公司股东,高俊芳母子持股比例约35%,而其余股东持股加和也不过10%,由图1可以看出,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为追求利益而埋下的苦果,最终都由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承担,也就是市场和其余55%的小股东。

(一)完善内控评价机制,规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在已经有相关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付诸于严格的审计工作。但就近年现状而言,内部控制有效性在上市公司中并不理想。截至1月,中国上市公司已近7000家,其中与长生生物同样问题的企业可能不止一家。此次长生生物事件源起内部员工告发,倘若没有举报,国家监管体系和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可能去逐一排查上市企业的内控情况来降低市场风险。虽然我国现在就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方面提升了监管力度,加大了信息披露内容,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是过于“格式化”,只有审计结果,缺少对审计过程的披露,导致预期使用者对内控报告的依赖性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的信任。所以建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逐渐向财务审计报告标准看齐,增加事项段的说明和形成审计意见基础等板块来增加预期使用者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信任度。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处罚力度上文在运用gone理论分析暴露因子时提到,主要源于披露的可能性低。舞弊者不可能不考虑处罚力度,但在足够利益的驱使下,舞弊者认为造假收益远大于处罚力度,就会舞弊造假。虽然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但缺少强制性和处罚力度,因此有些上市公司依旧存在不及时披露或不披露内控评价的情况,或是选择不披露内控审计报告而披露内控鉴证报告。像长生生物这样涉及民生的企业,其创造的价值和造成的损失都不能简单的用金钱来衡量,更应该用严苛的法律和惩罚力度来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从长生生物股权结构中可以看出,舞弊事件伤害最大的还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管力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也是法律法规完善的一大方向。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会计征信体系对于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固然重要,但要保证较好的独立性,首先要遵守会计职业道德。随着全民征信体系的建立,相关金融行业也应率先建立征信体系,如会计审计等行业,将规章制度量化为个人职业信用,有助于将个人诚信及职业道德信息更好的传达给预期使用者。

(四)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的监督在长生生物财务舞弊案例中,注册会计师的许多审计程序都存在漏洞,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审计报告及质量控制都未按照审计准则规定实施审计程序。可以大胆假设,倘若以后没有相应对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的进一步要求和监督,长生生物财务舞弊案例中的注册会计师模式就会被大量舞弊者借鉴和模仿,最终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其次,由姚晓蓉和朱燕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研究》一文可以发现,90%以上的企业内控审计报告都为标准无保留,对于我国超过7000家上市企业,这个数据有失真实,侧面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对内部审计的经验不足以及会计事务所疏于加强质量控制制度等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在未来逐步完善对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质量控制制度,并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问责机制,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报告质量。

长生生物财务舞弊案例仅是众多舞弊案例中的一个,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思。不仅要在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更重要的是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联系和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同时要完善外部监管的力度和科学性,不能让舞弊者钻了体制的空子。既然在现有体系下防范舞弊还是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就应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营造更好的市场秩序和更加严格的审计环境。

舞弊撤销处分申请书如何写九

各院(系):

根据《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医学院关于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管理规定》(长医发〔20xx〕3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批准同意,决定开展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5月9日至5月19日,由各院系上报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相关材料,5月底学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并反馈处理结果。

二、撤销对象

考察期满且符合撤销条件的学生。

三、受理单位

因考试违纪或舞弊等原因受处分的学生,相关申请材料由教务处(办公楼314)受理;因其它原因受处分的学生,相关申请材料由学生处(办公楼101)受理。

四、注意事项

1.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各院(系)按照《长沙医学院关于撤销学生纪律处分的管理规定》严格把关。

2. 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xx年5月20日,过期概不受理。请各院系务必督促辅导员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

3. 佐证材料请附在申请表后,必须真实有效,请各院系认真审核。

4. 《医学院学生撤销处分申请书》和《申请撤销处分汇总表》与本通知一并上传群共享,请各院系按照格式要求填写。

特此通知!

附件1:《医学院学生撤销处分申请书》

附件2:《医学院学生申请撤销处分汇总表》

学生与就业工作处 教务处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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