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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优秀9篇)

时间:2024-02-08 22: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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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优秀9篇)

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制度

如今社会竞争激烈,人们焦虑的心情也愈发增加。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从整体上把握,不只是匆匆忙忙地罗列观点。看看下面的一些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清楚地理解和掌握写作的要领。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三条 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四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 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处室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第七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九条 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第十条 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计划科。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处室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条 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绩〔20xx〕22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的目的: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预算管理机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部门。财务处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

(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是指学校各部门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是指项目预算支出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六条绩效管理的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的全过程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实现资金使用与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围绕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有序推进原则。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为指导,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

(四)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采用科学的体系、规范的程序、适当的方法、明确的措施,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五)绩效问责原则。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促进部门管理与执行能力提升。

(六)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信息应逐步公开,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七条学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署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等。

(二)审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工作规范,研究确定预算绩效指标以及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等。

(三)审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审定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等。

第八条财务处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起草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操作规范等。

(二)协调和指导预算执行部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目标。

(三)设定和发布预算绩效共性评价指标,推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四)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等。

(五)撰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信息。

第九条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的绩效管理职责:

(一)协助财务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研究确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审核、汇总报送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三)跟踪、反映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配合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措施。

(四)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按要求报送绩效工作报告。

第十条预算执行部门的绩效管理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预算绩效实现结果。

(二)按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配合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反映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落实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措施,改进和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绩效目标是指使用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其中:

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预期效果是指上述产出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该产出和影响的满意程度等。

第十二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预算申请部门设定。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所反映的内容应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一)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二)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的认可程度的指标。

(四)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要的保障制度、措施和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应的目标要求等。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设置的基本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应当与部门职责匹配、符合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重点方向一致,与资金使用范围、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绩效目标应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结果为导向,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

(四)标准科学。绩效指标的设定时应参考一定的标准,如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第十五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各部门应根据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要求,编制本部门整体收支预算绩效目标,以反映本部门整体收支预算与实现本部门事业规划的关联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促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的提升。

第十六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是加强基本支出范围、资金渠道、定额标准以及重点支出内容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以发挥基本支出对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审核。学校财经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预算控制目标等,组织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绩效目标审核的要点包括:绩效目标与事业规划的相关性,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指标值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清晰、完整、细化、可衡量,实施方案及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

第十九条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对于审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安排预算。

第二十条绩效目标调整。预算执行中,因预算调整引起绩效目标调整的,或因相关政策变化、意外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经审核后可以调整绩效目标。

第二十一条绩效目标监控,是指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的相关内容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及时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由财务处列入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根据需要确定绩效监控目标和分解工作任务,协同预算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根据财务处提供的的预算执行动态信息,分析和对照检查绩效目标,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预算执行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预算绩效目标实现。

第二十四条项目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项目管理要素与绩效目标的关联度和融合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协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进度管理、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与项目绩效管理有机结合,以项目绩效管理为纽带,对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二十五条预算执行部门明确保障措施、实现途径和工作程序,对预算执行各个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为实现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客观评价。

第二十七条预算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年度考评。跨年度的重大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二十八条绩效评价依据:

(一)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二)预算批复,绩效目标资料;

(三)资金及管理规章制度,财务会计资料;

(四)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五)有关的审计、监督检查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绩效目标与发展规划、工作重点的适应性,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二)资金使用、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三)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情况。

(四)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五)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部署评价工作;

(二)汇总、分析、审查绩效资料等;

(三)综合评议并形成评价结论;

(四)发布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十一条绩效评价对象。财务处在征集预算建议时发布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或者结合预算管理重点选择事业规划确定的战略性项目、重大项目、大额资金项目、绩效空间提升潜力较大的项目等作为绩效评价对象,报财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三十二条预算绩效资料汇总审核。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评价对象应报送预算绩效工作报告。绩效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为达到绩效目标采取的工作程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情况等。

财务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和相关操作规范,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照分析,结合预算执行结果形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审核资料。

第三十三条综合评议。财经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绩效评价机构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一)综合评议采取专家集体评判方式。通过听取预算执行部门绩效工作报告,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审核资料进行集中评议。

(二)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采用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价对象给出评议量化分值。

(三)根据绩效评价量化分值确定评价分级结果。评价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报告发布。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后,由财务处报经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公开。绩效评价报告应充分揭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缺陷与薄弱环节,以及改进和提高绩效的建议、评价结果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提高。

第三十六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问责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和部门年终考核评优的参考因素。

第三十七条因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浪费、资产毁损、效益低下的,将视情况收回预算、核减下年度预算、暂停预算申报权等,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三十八条学校有关部门发布的《事业规划》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状态等研究报告,也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形式,是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三

全面预算管理是根据医院发展的整体战略目标,确定财务收支计划,逐层分解,下达于医院内部各个科室,以一系列的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自始至终地将各个科室目标与医院发展战略目标联系起来,对其分工负责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全面预算管理是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及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以收定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综合平衡。

预算管理办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支不补、奖罚分明。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管理主体、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预算评价考核。

预算管理主体分为四个层次,自上而下分别为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监督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和责任科室。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是预算控制的指挥官,负责预算的调控决策及仲裁,为医院预算目标严肃、一贯执行提供保障。

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财务分管院领导、各分管副院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财务科、院办、人事科、总务科、医务处、护理部、科教科、药剂科、设备科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3.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督促预算方案的实施。5.审议预算执行情况。6.对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评价。7.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预算监督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预算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及时提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改进,落实奖惩制度。

(一)、预算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预算监督委员会的主任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审计、监察、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二)、预算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1.对预算的编制、调整、执行、评价考核等环节进行监督。2.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改进。3.对改进的措施和结果进行监督。

4.对监督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落实奖惩。

在财务科设立预算管理办公室(简称预算办),预算办是预算控制中心和预算信息处理中心,负有主要预算控制责任。预算办主要任务是构建预算控制关键点体系和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机制,确保预算责任执行到位。预算办是预算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预算办的主要职责是:

2、负责组织指导预算编制。

3、负责编制预算草案及调整预算,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4、负责分析、控制和监督预算执行。

5、负责提出预算管理工作和预算执行考评建议。

四、责任科室。

各科室是医院预算的责任科室,是承载医院预算目标的主体,也是预算控制的直接责任人。责任科室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实施各种控制手段,保证责任目标的实现。各科室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1、成立科室预算小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责任人,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考评负责。

2、提出本部门预算的具体方案,并经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及时上报预算办。

3、参与各项预算的综合平衡工作。

4、检查、分析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汇总预算执行的信息资料,报送预算办。

5、提出部门预算的调整方案。

6、提出部门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意见。

预算编制程序要符合高效、良性预算机制的内在要求。预算的编制要从医院全局出发,在充分认识医院自身资源的基础上,对未来进行预测并对医院各级管理层次的权利和责任进行分解。医院的预算编制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模式,即预算目标自上而下地下达,预算编制自下而上地进行,通过反复的沟通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

医院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下达预算编制规则。预算办将编制目标分解给各科室,组织各科室编制科室预算。预算办对各科室报送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协调、汇总后编制出医院预算草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调整、平衡后,形成正式预算方案,下达各科室执行。

预算的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综合的方法编制预算,即要考虑到上的预算执行情况,又要科学地测算计划内各项工作对本部门的影响程度、确定每项工作可能提供的收入或需要安排的支出数量统筹安排预算。

预算编制中如果有统一下达的编制方法要按统一的方法进行编制,比如设备折旧的预测,要以成本核算的基础数据为基础,再按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人员正常办公经费,要按统一标准乘以人员数计算。无规定计算方法的,预算的编制必须科学有说服力,比如对新增业务收支的预计、大型设备的购置,需附可行性论证报告。

各单位或部门申报预算,应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编制的预算申报表。(收入、支出的预算)。

2、本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下预算申报理由,理由必须实事求是。

4、预算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

在年末时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下医院整体收入目标,各科室在年末时根据本年实际收入数结合下科室整体规划(如人员配置、设备投入、新技术新业务实施等情况)预算出下年科室收入。科室编制的收入预算不能低于医院整体收入目标的80%,编制的收入预算表报预算办审核。

各科室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原则。必须做到“以收定支”,即以每年的收入预算的一定比例编列支出预算,量入为出,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每年末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年实际收支状况按科室提出支出预算比例。

1、人员经费项目。

2、卫生材料费项目。

3、药品费项目。

4、固定资产折旧项目。

5、无形资产摊销费项目。

6、提取医疗风险基金项目。

7、其他费用项目。

九、预算编制时间(一)、预算编制申报时间。

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期间与会计保持一致。

1、每年10月15日前,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战略,下达下一年预算编制任务,预算办对各责任科室下发编制下预算的通知提出具体编制要求。

2、各预算责任部门和相关处室根据通知要求编制预算,并经各职能部门审定后,于10月下旬报送预算办。3、11月预算办对于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建议。在审核、平衡过程中,预算办应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预算执行部门予以修正,形成预算草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预算审批下达时间1、12月1日至10日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全院预算进行审查,提出预算修改意见或建议。

2、经审议形成的预算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科室,在12月31日前10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科室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预算的调整。

十、预算调整条件。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做任何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或者收入已实现预算指标,需要按发展需求调整支出预算的,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同意,可调整相关预算指标。

十一、预算调整程序。

预算的调整分为预算项目调整和预算追加两部分。

预算项目调整是指科室在总体预算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预算项目内容进行调整,预算责任部门应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领导、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批示后送预算办调整。

当科室提前达到预算收入指标,为保证工作的继续,科室可根据需要提请追加支出预算,追加的预算必须符合医院预算编制规则。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也可提请追加预算指标。

追加预算须预算责任部门提出申请,报送预算办;预算办根据追加金额的大小,金额为10万元之内的,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财务科负责人认可,金额为10万元以上的,经预算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可后方可追加预算。

第四条.预算的执行。

预算管理的本质要求是一切经济活动都围绕医院目标的实现而展开,因此,必须围绕实现医院预算落实全院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控制力和约束力。预算一经确定,各责任科室和部门在经营及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切实围绕预算开展经济活动。按照预算方案跟踪实施预算控制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政策,及时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且适时实施必要的制约手段,把医院管理的方法策略融会贯通于执行预算的全过程中,最终形成全员和全方位的预算管理局面。

各责任单位根据批复的预算,应按责任分解落实,最终到个人,明确各自的目标和任务,形成严密的责任预算(也就是执行预算),同时按季度、月度进行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切实围绕预算开展经营活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通过月度报表数据、预算执行分析、经济活动分析等数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按“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将实际发生数和预算数进行比较分析,按预算方案跟踪实施预算控制管理,重点围绕全院主要考核指标,揭示成绩和问题,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预算执行要同职工的经济利益相结合。为了确保预算各主要指标的完成,必须制定严格的预算考核办法,依据各责任部门对预算的执行结果,实施绩效考核。把预算执行情况与各科室负责人、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从而使科室负责人、职工与医院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共同体,最大限度地调动科室负责人、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预算执行中,通过采购、付款过程中设定金额标准,来对预算执行进行控制。

预算办根据预算方案汇总全院各科室采购计划报送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按计划安排采购,采购金额应严格在预算金额内,付款时按实际发生并不超过预算的数额报销。

当科室有预算支出发生时,预算办应对报销的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审核该笔业务的真实、可靠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登记各科室预算台账,核减预算额度,并及时告知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执行控制时间范围总体上按一个会计控制,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但在执行控制过程中,应将年预算指标分解到季、月,按季、按月进行预算执行控制。预算办每月对各责任科室预算执行进行汇总分析,并告知各部门。执行与预算差异较大的应及时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预算的评价考核。

医院建立预算执行评价与考核制度,主要评价和考核预算执行结果和预算监管工作。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价和考核根据年初预算(调整后)执行结果的差异进行。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兑现。每年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程序是:

1.参与预算编制的部门,预算执行单位或部门自评。2.预算办根据自评情况,深入分析,提出评价建议。3.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评价结果。

4.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评价结果,并按规定办法和评价结果进行考核。

1.预算指标是否准确。2.预算内容是否全面。3.预算执行的偏差度及原因。

4.预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5.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是否准确。

预算管理办公室按照稽核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稽核。审计、纪检部门对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七、预算考核。

预算执行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医院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定期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等各环节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找出预算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落实奖惩制度。

医院要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收入未达预算或支出超预算的科室负责人实行岗位问责制。将预算工作考核落到实处。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四

2、协调及平衡公司下属各子(分)公司经营活动与财务预算;。

3、监督和控制各子(分)公司企业经济运行和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分析和考核各子(分)公司及公司本部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

1、预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预算需按季或按月加以分解,求得季度或月度预算,以利逐月跟踪分析。

公司预算的对象包括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和各子(分)公司预算。

xx集团有限公司为一级预算单位,各子(分)公司为二级预算单位,各子(分)公司投资的控股或全资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子(分)公司预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预算。二级预算单位的确定原则为是被投资企业的绝对或相对控股公司;三级预算单位必须是绝对控股企业。

5、不调整原则。财务预算一经董事会确定,一般不再调整,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预算严格执行,作好监控分析,考核奖惩。

(一)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的管理。

1、本部预算的对象为:公司本部各部室。

2、本部预算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2)本部管理费用预算。具体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及归口管理的各项费用。

(2)各预算对象按照分工,于当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预算建议;。

(3)资金财务部对各预算对象的预算建议进行初审平衡后,编本部预算预案,经财务总监、公司总裁审核后,于当年十二月中旬前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应于当年十二月底前完成预案的审定。

4、资金财务部应对本部预算的正确实施负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按季向公司总裁、财务总监汇报本部预算执行情况。

5、年度终了,资金财务部编制编报决算案,并上报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由公司总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子(分)公司预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预算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预算。子(分)公司预算参照xx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预算编制方法。编制程序如下:。

1、各子(分)公司经营者根据本部传达的预算提示目标,组织子(分)公司预算的编制,将提示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三级预算单位。

2、三级预算单位预算的编制。

(1)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内容包括生成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编制预算前应进行详尽的市场分析和企业本身状况分析,以销售预算为起点,依次进行材料采购预算、生产预算、成本费用预算和应收帐款、库存预算以及各项期间费用预算,形成三张主要预算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全面预算需要各部门协同一致,销售部门编制销售预算和应收帐款预算,供应部门协助生产部门根据本年度预计销售量,编制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预算,仓库保管部门根据材料入库、生产、销售情况编制存货预算,财务部门编制现金收支预算以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预算,最后由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编报的预算进行协调平衡,最终形成本企业的总预算。

(3)如果本年度预算的结果与本部的提示目标不一致,本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层层推进,降耗挖潜,调整预算,力争达到提示目标要求。

3、子(分)公司协调平衡所属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形成完整的二级单位预算。

4、经本部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本部向子(分)公司经营者正式下达年度预算要求,并按此要求在该子公司法定机构上通过预算方案。

5、子(分)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

(1)预算一经确定,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要严格依照预算进行,定期进行预算跟踪分析,向本部资金财务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2)根据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变化幅度超过10%的项目应及时向资金财务部报告。

(3)本部预算监控人员应深入企业实际,体察实情,为预算完成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信息。

6、决算的编报。

(1)决算编报应根据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准时进行。

(2)决算时,本部资金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对子(分)公司损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逐项审查,然后作出指导并进行处理。

(3)资金财务部对照预算,认真分析经营结果与预算的差距,并为来年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4)资金财务部将决算形成报告,上报公司总裁、财务总监,由公司总裁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预算的职能部门。

1、总裁。

全面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财务预案和决案,批准预案执行过程中偏差解决方案,核准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建议名单。

2、财务总监。

提出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建议,具体指导资金财务部预算编制工作。

3、资金财务部。

为财务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部门。

(1)审核二、三级预算单位名单;。

(2)编制公司本部财务预案;。

(4)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评审并综合平衡后报公司领导;。

(5)跟踪分析子(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6)审核和编报公司决算草案。

4、审计监察部。

对下属公司预算完成指标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人力资源部。

编制公司本部工资、福利预算,实施本部中层及以下人员、下属公司管理层的考核与奖惩。

(二)预算的工作组织。

资金财务部为预算专门机构,其它部门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

资金财务部作为预算专门机构和日常工作部门,应及时将预算的编制、跟踪、决算信息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同时提出监控意见,保证预算执行。

相关部门在日常监控预算完成时,应及时与资金财务部沟通,以便协同一致,快速解决问题。

资金财务部根据各下属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作出合理评价,分别确定各项预算指标的权重,考虑客观因素影响和预算管理的完善程度,给予适当的评分,供人力资源部考核参照。

本办法由资金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本办法自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五

1、乡镇财政应按照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乡镇单位预算收入的编制:遵循所有经常性收入纳入预算的原则。将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预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2、乡镇单位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个人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预算编制草案,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和乡镇人民代表会审议通过,然后以政府名义行文下达执行。

1、收入征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内外收入。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或截留、占用、挪用应征收入。

2、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3、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合法是指预算调整须经乡镇政府审核,乡镇人通过。

决算遵循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原则。决算要求:年度终了时,应及时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数字的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决算各项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1、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2、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接受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3、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不规范的口头交办,便条批复的拨款必须坚持原则,一律拒绝办理,否则,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六

为全面细致地规范学校经费收支预算工作,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财务预算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经研究,学校成立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并制定各部门工作职责。

组长:远春兰、朱育明

副组长:黄碧芳

成员:夏彩琴、巨安源、吴巍、周红宇、张仁军、张建华、高岩杰、乔献国、六个分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办公室,由黄碧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做好财务预算工作,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

(2)审议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预算调整方案;

(3)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4)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规定时间公开当年财政预算下达数和年终实际决算数。

(6)除财政采购批复预算项目以外,学校3000元以上经费开支经办人需履行询价手续。

(二)各分管部门主要职责:

各分管部门在预算审核领导小组管理机构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审定批复的财务预算方案。

(1)负责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按照统一格式,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预算;

(2)负责将本部门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

(4)及时总结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三)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财务部门在学校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学校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日常监控工作。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组织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2)根据审议的预算,做好编制、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4)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监督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5)监管好学校预算开支,分析预测财务预算完成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关依据;

(1)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应当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学校预算总体目标;

(4)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审议、调整后的财务预算,及时编制上报本单位财务总体预算;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七

4、整理各工程中标结果,统计各工程标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级做出投标估测。

5、协助完成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签字、盖章、封装工作;

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或装修等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招投标政策、造价相关知识、各地区定额规则等;

3、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定额了解工程造价、材料设备的市场情况;

3、能根据图纸独立编制及完成招标文件、标底等有关的预、结算工作;

4、熟悉广东省工程定额及预算软件;

5、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原则性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并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运行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xx〕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负责人对本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镇财政所人员依照本制度履行具体职责。

第三条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镇财政预算编制应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本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本级政府履行职能相协调、与本级财政年度财力相适应。

第四条镇财政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编制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镇及下属部门、行政村、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镇财政预算应有充分依据,按统一规范格式编制,收支项目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科目》分类口径细化编排到“项”级功能科目和“款”级经济科目,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

第五条镇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组织财政预算的执行。经批准的财政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财政补助或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在镇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时予以说明。

第六条镇财政所应当在10月份做好当年预算调整和着手编制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另行同时编制。

第七条镇财政预算按照本级政府当年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八条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经镇人代会审批通过后由镇政府组织执行。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市财政备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定期抄报市财政局。

第九条镇财政所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进行财政决算,决算编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真实、内容完整、说明详细。

第十条镇财政预算编制遵循“依法理财、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科学细化、强化绩效”的原则,采取零基预算为主、增长预算为辅的方法,包括乡镇财政收入预算和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镇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

第十二条镇公共财政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十三条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镇财政在银行机构仅保留财政所和人民政府两个账户,分别对镇财政资金和政府经费资金进行账套核算和管理(康庄工程专户和工业基地专户暂时予以保留)。今后如新开设、变更开设银行存款账户,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商定后,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市财政局核准、备案;未经核准、备案,不得擅自开设、变更银行存款账户。

第十四条现金使用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款项一律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办理。镇财政应采取稳妥措施减少现金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现金存量,按镇政府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库存限额,原则上日库存不得超过3万元,凡超出现金库存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六条现金收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所有收入统一上缴财政所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借公款和坐支现金。

第十七条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在每日终了,应将现金日记账余额和所保管现金进行核对,不得以非法凭证抵库。财政所长和财政总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保管的现金进行抽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因出纳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镇财政所账户在银行预留财政所长私章、财政总会计私章、财务专用章三枚印鉴,分别由所长、总会计保管;镇人民政府账户在银行预留财政所长、政府单位会计、财务专用章三枚印鉴,分别由所长、单位会计、出纳保管。印鉴使用时,先由出纳填开支票或汇票,加盖财务专用章,再由会计进行初核并加盖私章,然后由所长复核加盖私章,形成三人复核制。

第十九条会计和出纳应分别逐笔序时登记财政账户和政府账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设置财政会计和政府会计两个账套。镇财政财务在统一建账的基础上,对镇财政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依法登记和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一条镇财政会计账套核算管理全部财政性资金收支状况,侧重核算反映预算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支,并应建立预算收入分类备查账和专项转移支付收支备查账。

第二十二条镇政府会计账套即单位会计账套,用于核算反映政府经费支出,包括政府日常运转经费和本级用于民生、稳定、发展等经济社会事业专项经费。上级下拨的专项转移支付收支一般不在政府会计账套反映。

第二十三条财政会计和政府会计两个账套的核算科目设置必须与财政预算科目相一致,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进行归类和编制记账凭证,不得擅自改变核算方向。

第二十四条镇财政财务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做到月结月清。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前必须办理好移交手续,编制移交清单,请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派人监交。

第二十五条镇财政资金收入是指经财政账户流转的资金,除上级财政部门拨款资金外,还包括需填开收据收取的自筹和统筹类收入、土地出让类收入、代收代付(缴)类收入、履约保证类收入、项目征迁费收入等,代上级执收单位收取的违章罚没收入、计生社会抚养费收入、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统筹收入等。

第二十六条镇财政资金收入必须统一缴存或转账至财政所账户,再由财政所账户按时间和进度办理拨付。

第二十七条镇财政应区别不同的资金性质和内容,分别填开《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在收据联加盖“财政所财务专用章”。票款缴解时,要求票款相等、及时缴存、月结月清。

第二十八条下属单位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如需由镇财政垫付资金,应书面提出报告,经镇长同意,然后予以垫付。

第二十九条镇政府经费必须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所有财政经费支出,坚持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镇长个人经费支出的发票报销,由党委书记审批。

第三十条镇政府经费是指镇政府为履行政府职能而预算安排的公共服务支出,按经济性质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第三十一条工资福利支出必须严格按照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享受对象和分配标准。工资单类的支出,应统一由政府单位会计进行造册或审核,造册时要对发放的项目作详细、准确的说明,对收集的各类支出依据及方案要按年度进行统一装订归档;非经单位会计造册或审核的出纳应予拒付。

第三十二条商品和服务支出应根据预算定额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从严控制,有控制指标的必须控制在指标数以内,不得突破。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履行因公出国(境)审批备案制,其费用报销必须附出国(境)任务批件、单位内部出国任务审批表、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相关凭据、以及国际旅费和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原始凭证、各项需分摊费用的原始凭证或复印件。各种有效票据凭证报销时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出国人员签字。与出国(境)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超标准、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如旅游项目费用)不予报销。

(二)会议费。会议费开支坚持简朴节约原则,确需发生会议费的,应在每次召开会议前编制会议费开支方案,经镇长审批同意后予以安排。会议费报销时除合法票据外,还应提供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和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

(三)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活动要坚持必需、节俭公务接待原则,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市机关部门干部到镇从事公务活动和乡镇之间的公务活动,确需在镇就餐的,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在镇机关食堂以外招待用餐,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外招待用餐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征得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上级领导和市外兄弟单位来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应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规定制度执行,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超过上级规定的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时,接待人员应如实填写审批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综合办主任审核后,再送镇长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联系,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接待经费需凭“三单合一”(审批单、原始清单、税务发票)方可报销,经财政所长审核签字后,送镇长审批。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和进度控制,镇财政所对超过预算控制数的公务接待费一律先行退回处理。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严格实行“按规使用、维修定点、保险采购、燃料考核、停放定点”的管理制度。镇政府的非专职驾驶员,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驾驶公车。镇政府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四个严禁”的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公车用于迎亲、接送子女上学、观光旅游等私人活动;严禁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服务对象的车辆或未经允许将单位公车长期借入、借出;严禁领导干部动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技术。双休日、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行车情况记录以备检查。公车在未执行公务时,一律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位);确需在市区停放的,应选择安全固定的停车位定点停放。公车停放地点应上报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停放地点发生变动,应在变动后10天内报市纪委党风室备案。车辆保险、车辆用油和车辆维修实行统一定点。车辆运行费用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进行控制,实行单车费用核算。

(五)差旅费。实行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标准报销。

出差人员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住宿费发票和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应当事先咨询、了解经费开支情况,对要求分摊费用的,应拒绝参加。举办单位统一开支费用的,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规定报销,报销时提供会议、培训通知。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出差相关费用按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

镇财政所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个人自理。

(六)办公费。办公用品的购置统一由镇综合办负责采购落实。正常性办公用品,如笔、灯管、墨水、笔记本、纸张等由综合办统一采购,各办公室直接到综合办领取,综合办做好登记;特殊岗位的耐用性办公用品,如皮尺、计算器、u盘等,由各办公室主任填写购物单,经镇长审批同意后,由综合办负责统一采购,建立领用清册,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出,并在调岗或调动时交回;大件用品的采购如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空调等,由所需办公室提出意见,经书记镇长商量同意,报市控办审批后由综合办采购。

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的维修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办电脑、打印机、空调确需维修的报综合办,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上门维修或指定地点维修。未经同意擅自将电脑、打印机、空调放到其它店维修的费用自理,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七)各线开展活动须拨款的,应书面汇总到综合办,报经镇长批准后拨款。严格控制非正常性大额支出,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下的,事前应征得镇长同意;5000元以上的,应同时征得书记镇长同意;2万元以上的由镇长提交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非正常性大额支出财政所须凭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才能办理支出。

(八)经费报销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报销,非正式发票不得报销。原始发票应具备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填制日期、款项内容、金额、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每张发票或附单上都要有经手人签字以及分管领导审核,并注明事由及用途,有清单的还要附上完整的原始清单,并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印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第三十三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应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补助项目和提高补助标准。

第三十四条镇财政所应建立健全“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执行结果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定期公布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十五条项目资金包括工程建设、专项补助(专项转移支出)、重大征迁等三类。镇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镇财政所和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年度支出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挪用、移用项目资金,不得在项目支出中违反规定发放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它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全程监督,跟踪问效”管理。镇财政所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镇财政所通过以下方式行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职责:

1、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开招投标、建设工程验收、竣工财务决算、配合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相关工作。

2、根据资金管理需要,不定期地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和账务的检查监督。

3、村级实施项目在申请资金拨付时,要求提供相关的原始支付凭证复印件。

4、镇本级实施的项目在办理资金拨款手续时建设项目承建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工程合同,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提供并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文件,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主管本镇的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项目资金应直接转帐到工程中标单位,不得支付现金。财政所不得接受委托手续。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80%以内。

第三十八条项目资金在竣工决算或造价审计后,其余额由镇财政所填报《项目资金余额结转报告》,附相关的结余结转依据,拟定具体结转方案,经镇长或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办理结转手续,结转方案报市财政局乡财科备案。

第三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外公开招标采购实施。工程建设合同书及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联系单等涉及资金变动的相关资料应送镇财政所进行备案。工程量增减超10%以上的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单项投资5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完工后必须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审计后才能办理工程款结算。并保留不低于工程结算价款10%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清算。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镇财政所是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本镇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管理;镇综合办对固定资产实施实物管理。

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核算、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

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在本镇现有资产中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新的资产。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配置完成后,应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变动登记表》,同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作相应调整。

第四十五条政府单位会计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总账和明细分类核算,并确保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同时,充分依托《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动态三级明细管理。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固定资产由综合办和财政所进行统一编码,订上号牌,做到“资产定号、登记定人、管用定责”。固定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变动时(含工作人员调动),应办理变动登记,工作人员工作调离时,在其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后才能办理工资、组织关系调动手续。

第四十七条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于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说明原因,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盘盈报告单》,由使用办所主任签署意见,经镇长审核同意,最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八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对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变卖)、报废、报损(盘亏)等。固定资产处置应按规定审批,不得随意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审批办法为: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仪器设备的处置,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规定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经综合办和财政所组织技术论证后,填报《国有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由财政所、综合办签署意见,报镇长审批同意,同时抄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四十九条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镇财政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第五十条镇财政总会计兼任票据管理员,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领用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台账,严格票据领、用、销等手续。票据管理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员凭财政部门发放的《财政票据购领证》办理财政票据购领,并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包括票据的种类、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单次购领后镇财政的票据结存量不得超过6个月的使用量。

票据管理员发生变动时,由镇财政所出具书面证明,由原票据管理员陪同新任票据管理员到市财政局办理有关交接手续。财政票据填开人领用时,应持《票证票款结报手册》向票据管理员领取,双方当面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手册上签名。

财政票据结报时,填开人应将已填开的票据收入及时持银行解款单、票据记账联与财政总会计核销,如收入款项没有明确的入账科目,应由财政所人员共同分析后明确入账科目再入账。

第五十一条财政票据购领实行计划管理和控制,镇财政在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分季度的《财政票据购领计划表》。

第五十二条镇财政在使用财政票据时,要严格按《财政票据购领证》核定的事项准确使用、填开票据,不得串用和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收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

第五十三条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五十四条财政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五条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第五十六条镇财政根据上级公务卡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镇政府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支付结算业务。镇政府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因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应清理公务卡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使用。

第五十七条单位公务卡按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仅用于同城委托收款业务,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个人公务卡以在职工作人员个人名义申请开立,也可以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在职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公务卡公务支出不允许提取现金。对个人公务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支付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五十八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的办公费、培训费、住宿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镇财政根据上级规定的公务卡结算目录,适时进行增减。镇财政取消现金预借制度,并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最终实现单位的所有费用项目实行非现金结算方式。

第五十九条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银行记帐日到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期限)到财政所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六十条使用个人卡进行公务支出后,持卡人应提供报销凭证(发票)和银行卡付款单据(pos机小票)复印件,镇财政按照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进行审批,与银行消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资金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或镇财政帐户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同时,由代理银行将相关支付信息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镇财政根据导入的支付信息生成支付申请,并将上述报销单证作为原始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结报手续。

第六十一条对确需支付的下列现金支出,必须填写《现金支出情况说明书》,经镇长同意后,才可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的临时人员支出、劳务费。

(三)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

(四)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

(五)其他特殊情况下经单位财务部门事先同意的支出项目。

第六十二条镇财政财务必须接受上级财政、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第六十三条镇财政财务应采取收支审核、财务分析、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本镇的财务收支、资金运用、财产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它财经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十五条财政债务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镇总工会与养老服务中心的财务制度遵照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1、学校各室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学校财务室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单位综合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报学校教代会通过。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4、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校长表态,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5、财务室于每学期末在教代会上汇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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