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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通用20篇)

时间:2019-05-16 0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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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通用20篇)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同时也是对未来的思考,它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方向。列出要点和重点,然后逐一展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通过观看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掌握一些写作技巧和方法,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一

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

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已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已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二

每当我来到泰山公园,总会去瞻仰岳王庙。每当看到岳飞的英雄形象,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茫茫书海之中,我怀着一种期待翻开了《岳飞传》。

《岳飞传》是一本人物传记,由清代钱彩编著,讲述了岳飞与众兄弟投军报国,带领名声远扬的岳家军抗击金兵,精忠报国,却以“莫须有”罪名,被秦桧等奸贼惨害于风波亭。书中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场景生动地再现,让我有身临其境般的感觉。

读完《岳飞传》,我心中感慨万千:我为岳飞刚正不阿、舍生忘死的爱国精神所折服。在他和儿子被奸臣捉拿后,两个奸贼将岳飞折磨得体无完肤,都没能让岳飞父子屈招,即使将背脊上的皮肉都撕扯下来,也丝毫不屈。我为岳飞赈灾就难,一心为民的义举所感动。当乡村百姓四处逃荒,民不聊生的时候,岳飞挺身而出,面对急于求食,群情激奋的近千难民,开仓放粮,赈灾救难。我更为昏君奸臣横行霸道,荒浮无度的恶行所憎恨。他们不议国家大事,不论百姓安危。奸臣肆无忌惮,陷害忠良,皇帝更是听信谗言,眼看收复失地指日可待,却制造了岳飞父子和张宪的惊天冤案。恶有恶报,奸贼的铁像永远被人们所唾骂!

爱国是一种牺牲,多少拥有爱国心的仁人志士在国家危难的.时刻敢于站起来,甚至不惜为国家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国热情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岳飞虽怀“精忠报国之志”,却无“精忠报国之门”。他碧血丹心,为国捐躯,血洒疆场,忧国忧民。每当我捧起《岳飞传》,脑海中就浮现出《满江红》中铿锵的语句,浮现出岳飞名垂青史的伟大形象,浮现出那个金戈铁马的悲壮时代。

岳飞的故事将永远激励我们做一个拥有爱国情怀的少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箴言将永远鞭策我们奋发上进,博学慎思。而这些或许是我喜爱《岳飞传》的原因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三

每当我看到书,就会想起以前妈妈给我买的《淘气包马小跳》的情景。

那时候没有人和我玩,我就叫妈妈给我买一本书看,妈妈说:“你到对面书店去挑,挑到喜欢的书,就回来把名字告诉我,我就从网上购买。”于是,我走进了那家书店,挑了很久才挑好,我回去把书名告诉了妈妈,妈妈一下子就买了四本。我高兴极了。

书一到,我先看了看封面,书名是《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又看了看底面,又看了看侧面。我第一次拿这本书,心里兴奋极了。我用剪刀轻轻的剪开包装皮,就像手上拿着宝贝似的慢慢地打开书,一页一页地看着,就像有磁铁吸引着我,我忘记了吃饭,甚至连作业都忘记做,不知不觉,我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我最喜欢看里面关于“饭团”的故事,常常让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看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妈妈对我的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四

《爷爷的爷爷哪里来?》这本书我当时读的时候以为就是描写古时人们是如何生存的,但显然我错了,等我看完第一课时才知道这本书不仅讲了古时候人类、动物的穷苦生活,还讲了当时人们为了考古,去很深的地洞下探险寻找化石,这使我的眼界大大开阔了。

我看完了这本书,明白了但是人们为了考古,是多么的辛苦。文中有一个叫李会天的男人,他小时候家庭非常贫困,只能跟着爸爸、妈妈在家学习,不过他很刻苦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为了给家庭带来幸福,他去外面拼命努力打工赚钱,无意中看见了一份周口店考古工作,于是他就去实习工作了。

实习中,他认识了他的老师,一名80多岁的考古学家。李会天向老师虚心请教了很多考古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正式考古工作人员。过了几年,他三十岁了职位也得到了提升,但是依旧没有发现化石,这让他信心大减。终于有一天,他想通了,决定带领考古人员去往南边的芒顿小镇去考古。通过询问当地人有没有挖到过化石,终于有了消息,得知不久前有人在一个小山坡挖到了一块头骨,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通过详细的勘查,得知在一百米的地层下有一块头盖骨,但是有一个危险地方,地下一百米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条地下河,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挖穿地下河,引发洪水。这需要一个胆大心细的人去完成,李会天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任务。下到一百米深的地层后,他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生怕踩错了地方。发现那块头盖骨后担心会挖掘后引发洪水,李会天想到了个办法,小心翼翼取出头盖骨后,他拿了一块和头盖骨一般大小的石头堵住了缺口,地下水没有溺出来。李会天拿到古人类头盖骨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我读到这里,心情也和他一样非常紧张。不久后这块头盖骨被放到了中国博物馆,这也让周口店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考古到远古人类头盖骨的地方。

这本书读完后,我收获很大,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仔细、认真,也请大家记住北京周口店这个地方,更要记住那些勇敢辛勤的考古学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五

时间像一杯白开水,滑过我的喉咙,味蕾丝毫没有察觉,但它真真切切的存在过。我的生活时间也读书一样,它的每一页都记载着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

那本书的名字叫做梦想。

每当我在电视上看见警察抓小偷的场景,心中那一丝男孩劲儿便涌上来了。多么帅气的警察啊,走路都透着一股霸气的气息。于是我第一次对梦想这本书说:我长大了也要成为酷酷的警察!那时的我正处于梦想的萌芽阶段。

再后来,我看见老师们在课堂上如神一般,总是讲给我们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无时无刻我都十分敬佩老师的学问。于是我第二次对梦想这本书说:我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让我可以百毒不侵的回答学生们的问题。那时的我正处于梦想的长苗时期。

自从上了初中后,我就从头学习了英语,他是难又不难,只是你想不想学。每次见到其他术后网络时,总会蹦出那么几个陌生的词,而每次我都不懂,于是我第三次对梦想这本书说:如果我成为了一名翻译多好啊!我去到国外也能与外国友人,对答如流,认识到新的语言,岂不美哉?那时的我正处于壮苗时期。

而现在对于梦想,这本书是否有了新的感觉?它与我的故事,也就是想让我明白:梦想要有警察的勇气和力量;要有老师的知识学问和对人的耐心;要有翻译官的敢于挑战和不断创新。梦想这本书雨我的故事就是想让我一边如花朵一样成长,一边汲取阳光、水,直到在这本书构成的土壤中开出绚丽的样子,发出成功的香。

时间真的是一杯白开水,梦想真的是一本书。我和它的故事,将会延续,永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六

我在图书馆借了本高尔基的《童年》,在家津津有味地看着,我被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所深深地折服,我沉醉在其中无法自拔。“女儿,吃饭了。”楼下妈妈扯着嗓子大喊。“我应声喝道:“知道了,待会儿就来。”说完又继续看起了《童年》,我脸上的神色被《童年》任意摆布了,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已经被书深深的吸引住了,以至于连吃饭这种头等大事也给忘了,老妈再次催促道:“再不下来今晚饭就别吃了哦!”人是铁,饭是钢啊,一顿不吃饿得慌,我赶紧跑下楼,手里拿着本《童年》,我吃一口就看一点,老爸很无奈的说道:“你要是把这种精神发扬到学习上就好了,现在快点吃饭!”被老爸的毒舌一顿后,我加紧了吃饭的速度,不过这顿饭仍是我最长吃饭时间的保持者。走上楼,读着读着,我突然想起了林海音,我终于能体会到她对书那种如狼似渴的感觉了。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头凶猛的狼,而《童年》就是那只柔弱的小绵羊,我想撕尽、咬尽书中的精华。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身体在向我宣战。我终于支持不住,沉沉的睡去,梦里仍是那书中似曾相识的场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七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八

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我非常喜欢看童话类的书籍。原因是童话里的故节非常感人,那一幕幕扣人心弦的故节把我带入童话的世界中。

它让我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了要有恒心,办的事;它还了我不要做贪心……人生的哲理时时刻刻指引。在读书的,经常困扰:别人读书,作文突飞猛进的增长,而我每天也在家地读书,但作文却一点儿也长进呢?学习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了怎样读书进步。读书只读一遍,看一看囫囵吞枣就了。读书要细细地品味,把文章的内容,甚解。,作文进步。

提作文,使我了另事。有,老师让写一篇记事文,正好我背过一篇名为《捕野兔》的文章,和老师的写作内容很接近。我把文章中的内容稍加修改,写在了作文本上,后来,这篇文章优加,还了老师的表扬。而我那文章,评价我很惭愧,那的亲身体验所感而写的。

这件事使我明白了:读书是积累文学素养,写的、情感,才有感。我想书,应该说对所人都要。,我希望无书。古人曾:“无书,百事荒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九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

穿梭在绿树成荫、百花齐放的胡同里,看着追逐打闹的小孩子,听着大人们谈笑风生,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记录了主人公英子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度过的童年时光。在她的童年时光里看到过骆驼吃草的搞笑样子;听到过兰姨娘诉说心事;和“疯”女人秀珍做过朋友;认识了厚嘴唇的为了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英子的童年既有调皮可爱的一面,也有哀愁的一面。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浸在了英子的童年里。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英子。

我觉得英子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姑娘。在第一章骆驼队来的时候,她看着骆驼吃草咀嚼的样子就学骆驼,还发出了感慨:“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的走,慢慢的嚼;总会到的,总会吃饱的。”这段话表面似乎只是在说骆驼,但其实细细品味就能读出“要做任何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不能一口吃一个大胖子”的深刻道理。

英子与众多小孩一样,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总会问妈妈:“夏天来了,骆驼到哪里去?”妈妈回答不上来就有些生气。英子在第一章的结尾发出了感叹“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童年可谓是人生中最珍贵,无可代替的财富。因为童年是我们最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时光。只可惜,时间像流水一样不经意间已经越流越远,留给我们的只剩下了回忆。

我最佩服的是英子坚强的品质。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连英子的小学毕业典礼都没有赶上,爸爸临终前对她说了一句话:“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去做,就闯过去了。”当老高吞吞吐吐的把爸爸的消息告诉英子后,英子并没有痛哭流涕,而是冷静地看了看周围的弟弟妹妹。或许那一刻,她想到了爸爸对她的教育,觉得自己应该长大了。她看着爸爸种的夹竹桃说出了一段让人泪目的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从这简简单单的15个字中,让我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与面对事情的乐观。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死离别,只有在悲痛之下乐观面对的人,才是真正坚强的人!

每当看到《城南旧事》封面上那个的小女孩,心中总会产生一种钦佩之情。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从文字中品味到了世间冷暖,更让我从英子身上看到了对成长的另一番注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一

我家的书架上有好多书:《故事大王》、《一只会笑的猫》、《格林童话》等等。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南极大冒险》。虽然它是一本漫画书,但是里面不仅幽默好看,还包含了很多科学知识呢!

我喜欢南极的冷,很想想去南极,那里一定很刺激。我真羡慕故事的主人翁——毛毛和咪咪,他们居然能在那么神秘的地方探险。

南极像一个大宝库,有许多我们周围没有的神奇现象,南极还有很多企鹅:有绅士企鹅、领带企鹅、跳岩企鹅等等。它们常常上千只聚在一起生活,那场面简直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只有不断探险,才能积累丰富的科学知识,才会有新的发现。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二

我有一本书,是我在九岁生日时叔叔送给我的,现在我已经十岁了。

其实那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日记本。之所以叫它书呢,是因为里面有我写的许多小时候的记忆。现在都快记满了。看看小时候的事,达真有点傻。

每天晚上,我都要把书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看一遍,前面的我差不多快会背了。晚上我还要抱着它睡觉,生怕把它丢了。我也常常在书上画画,上面画的是每天发生的最有趣的事情。

有一次,我的书包被树枝挂了个洞,晚上,我给妈妈说了,说妈妈帮我缝了缝。但是在睡觉的时候我准备拿书看,却发现书不见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洗漱完后顾不上吃饭,拎起书包就往外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就垂头丧气的回学校去了。到了学校,我的后桌王晗就赶紧把书拿出来,还给我,还说是捡到的,昨晚看到我回家了,没追到我就说今天还给我。我终于又拿到了我的宝贝书,开心不已。

你们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吗?一起来分享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三

这本书我要(看图写话)。

新学期开始了,老师正在给同学们发新书。

老师发现一本书破了,她觉得很奇怪,只好对同学们说:“这本书发到谁的手上就归谁。”最后这本书发给了小明,可小明不想要。丽丽看见了连忙说:“这本书给我吧!”小明把书给了丽丽。

丽丽回家后把书包好。她这种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小学生作文(中国大学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四

夜空,月光,轻寒如水,明净如纱。

“妈妈,星星是不是晚上就会出来的吗?怎么不见星星了呢?……”孩子牵着妈妈的手,闪亮的眸子真挚的望着妈妈。妈妈微笑着,俯下身,把嘴轻轻凑到孩子耳边:“走,妈妈带你去找星星去!”

多么真切的情感啊!童心真纯!

夜风送来了远处的笛声,悠扬,婉转,心儿随着曲韵飘到了记忆中的夜晚,记不清有多少星儿了,只记得是灿烂的天幕,记不清大柳树底下的故事了,只记得讲故事的爷爷很慈祥,胡子里总有讲不完的故事,梦里依稀闪动着泪花,耳边仍回响着那苍老的声音。斑斓多姿的童年已经悄然逝去,那打着蝴蝶结的红头绳,也不知去哪了。光阴似箭,人事已非。心中忽地划过一片记忆的落叶,飘动着,如梦的昨天,依稀可见。

生活的重压,世俗的.荒诞,冷漠的面孔,勾勒了一个与梦想完全不同的世界。孩子们依然嘻笑着。而我们不知何时已将真挚、活泼给丢弃了。儿时的伙伴都已渐渐长大,当我们用审视的目光看世界时,却悄然发现其实很多大人都戴着面具去演生活。几分彷徨,几分狡黠,几分刻薄,但无法掩饰自卑,在这张人皮面具上显得淋漓尽致。

因为年轻,有人还叫我们娃儿,尽管我们有点嫩,但我们并不娇。因为年轻,我们会有自己的性格,尽管没有了童真,可是我们不会画上世故的脸谱,因为年轻,我们不断受挫,但我们都知道,谁都是一边受伤,一边学着坚强。光阴似箭如梭,匆忙之间,我们发现青春是本好书,它的内容是青春的奋斗和奋斗的青春,磕磕绊绊,让人百看不厌。

青春是我们的本钱,追求是青春的个性,因为年轻,让我们珍惜青春这本书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五

书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所以热爱读书的人很多,当然,每一位热爱读书的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领导人分别是曹操、刘备和孙权。三国之所以混乱,是因为东汉末年出现许多割据势力,其中魏国、蜀国和吴国是最具有实力的割据政权,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让东汉以最快的速度灭亡,从而出现混乱的三国时代。

这本书读起来的心情是紧张的,我还懂得了人心险恶,读起这本书,仿佛自己也进入了书里的战场上,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能了解历史,还能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四十六回片段草船借箭,这一回主要是说周瑜因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便想设计陷害诸葛亮。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需三天,于是诸葛亮在第三天大雾天的时候前往曹军水寨,利用自己晓天气、懂地理、识人心的本领成功从曹操那里借到了十万支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也是诸葛亮,因为他足智多谋、心胸宽广、顾全大局,我也要向他学习。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把这本书珍藏好,将来让我身边的更多人去知道和了解到这一本书,同时,我也很感谢罗贯中创造出了这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六

从小到大,总有一道美味佳肴呈现在你面前;从幼儿时,总有一个玩具你爱不释手;也总会有一本书让你沉迷,永远躲在书海里不愿出来。

现在的我就像贪婪的饿狼,猎杀着小动物们一样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因为它实在太吸引我了。这本书的书名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延边人民出版社的。它的作者是苏联的高尔基,高尔基在文中的主要角色是阿廖沙,本文就讲了他在黑暗的社会中艰难的生活,随着长大,他对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大,最后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文中他的身世让我同情,他三岁失去父亲,十岁又丧失了母亲,到外祖父母家生活。后面我才松了口气,外祖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紧接着我又提到了嗓子眼,外祖父和两个舅舅是那样的自私、残暴、血腥、冷漠和父子之间的冷漠虚伪无情,因为他们让自己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而不管接着又闹分家,争夺财产,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阿廖沙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静静地、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好想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这禽兽不如的行为使我愤愤不平,这样就在年幼的阿廖沙幼小的童心注入了不可愈合的伤疤。就因为阿廖沙做错一些小事就要脱裤子挨打。而外祖母呢?被自己的孩子毒打一顿还要为他们求情,甚至被外祖父一阵拳打脚踢也不怕。这儿,一种博大的慈祥、善良并富于人们温暖的情感从此散发了出来成为全文中最仁慈的老人。她处处呵护阿廖沙,关心他人,舍己为人的性格写的淋漓尽致。我的内心不平地跳动着:“为什么一个好人要生活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凶残冷酷的世界?为什么?”

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是那样的悲惨凄凉,阿廖沙的内心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随着慢慢长大,他对书籍也越来越渴求。

后来,自私的外祖父为了让他养家,竟要他去打工,为了生活阿廖沙重活累活都干,到了晚上,他还好不疲惫地借着月光看书,为了读书,他经常向别人借书看,可主人的那个毒妇人却不允许他读书,凡是搜到的书,她都通通撕掉,正因此,别人的书没了,阿廖沙欠下了许多钱,幸亏主人又是一个好心的人,帮他还了许多债,并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大门。在阿廖沙的生活中,许多人都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希望,他的阅读量越来越大,丰富了许多知识,对世界又有了新的认知,最后走进了大学。

曲折的愿望最终实现,我也开心起来,其实世界上并不都是坏人,只是好人过于平凡!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七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

日记。

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

散文。

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十九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也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而我认为: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我与书之间还有不少的故事呢。

书中的芭比公主们珍惜友情、敢于冒险,执著地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正是我喜欢她的真正原因——她让大家在怀有梦想的同时,倍受鼓励,她让女孩们相信:任何事情,只要努力去做,成功就在不远的`地方!

于是,我每天我都会捧书在手,一有时间就拿出来读,读着读着,我常常会幻想自己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公主,飞在蓝天中,旅游在大森林里,跳着欢快的舞蹈,那场景真美呀!这样的场景还不时地会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有一次,妈妈喊我吃饭,叫了我好几次,我却还一直沉浸在书中,没有回过神来,妈妈生气了,把我的书夺过来,吵了我一顿。

书呀!你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优秀篇二十

阅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创造文字到今天,当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人们都在阅读。客机上的创新让阅读变得更容易,但是今天,各种各样的信息已经席卷而来,让人们眼花缭乱。人们也是如此阅读”,但它不是真正的“阅读”开始吧。

说到阅读,人们必须想到书。是的,书是最好的阅读工具。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鲜红的夕阳余辉轻轻地落在院子里。这时,一把藤椅被移到葡萄架下阅读。也许这是现代人最想要的阅读方法。当然,许多人没有院子、葡萄藤或这么多闲暇时间,但他们也可以享受阅读。为什么?因为阅读不在乎环境,只在乎心情。心一平静下来,这些书自然变得更易读了。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没有耐心在夏天的晚上享受阅读,通用手机已经成为书籍的替代品。中国人每天都生活在微博和帖子这样的虚拟世界里。手机上零碎的阅读时间比吃饭还要长。零散阅读的成本比纸质书低得多,受到人们的欢迎。零散的阅读不仅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也导致了知识来源的随意性和不可靠性。零散的阅读不能使读者走进严肃的文本,使人们习惯于口语,并使网络语言的形成更加猖獗。它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规范和标准,侵蚀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

在以色列,平均纸质阅读量是64,日本是40,韩国是11,而中国只有4.35。这反映了现代中国人对纸质阅读理解不深,只知道盲目阅读。省钱。当你面前有一个屏幕时,你可以快速阅读一本书,但你不会再去品味它。当你手里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不可能很快读完,但是你可以随便翻一页,然后提醒你这本书,仔细阅读,甚至在白天、太阳、月亮和月亮的时候阅读。阅读打破了所有的书籍。看完一本书,你得到的是一种文化美和阅读美!

朋友们,让我们拿起书本,感受阅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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