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盛新鹏 丁海燕 )石河子市一名18岁的男生因和女友吵架,为泄私愤四处点火,造成3万余元财产损失,事后返回现场观看火势,被警方当场抓获。
今年18岁的段某是一名学生,5月7日凌晨3时许,在石河子市某居民小区内,段某与女友在电话中因琐事发生口角,挂掉电话后,段某感觉一肚子火没地方发,为泄私愤,在回住所路上,段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四处点火,看到什么烧什么,致使该居民区内的一电动车车罩、石河子市某服装市场后院的苯板泡沫、一辆摩托车、两辆三轮电动车及一辆白色越野车尾部被烧毁,还造成一家缝纫店失火,造成损失价值约3万余元。
之后,周边群众发现火情,打电话报警及时控制住了险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在接到多起报警后,立即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当日凌晨4时许,段某放完火在其住所待了近一小时后,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又回到放火现场想看看“火势”烧成什么样了,被正在现场调查取证的北子午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一眼认出,当场抓获后将其移交城区分局刑侦大队重案队。
目前,涉嫌放火的犯罪嫌疑人段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