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此次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这些制度的提出、落实及不断的完善,折射出了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以及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清醒认识,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具体体现,可谓是抓住了反腐倡廉的“牛鼻子”,这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传递出今后一段时期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些新信号——
“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反腐倡廉教育仍十分重要,没有良好的教育,就不可能有一个好的氛围。在一个不以贪为耻的人文环境中,对于腐败的蔓延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若如此,腐败就成了一种生活的状态和人们可能忍受的恶习。一旦贪腐成为社会风气那是十分可怕的,所以科学的、规范的、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是做好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教育是基础,而且仅仅是基础。这个基础没有进一步的监督制度作保证,只能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基础。一些贪官一边在党校学习马列主义,一边在收受贿赂。教育成了无聊的空洞的教义,成了一种没有内在价值的文字游戏。监督制度的作用和价值在于其内在的刚性。没有监督制度不行,但没有监督制度的刚性更加可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关键要注重实效。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案发后曾说过:“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了”表明,腐败现象难以有效扼制,除了主观方面的问题外,根本原因在于反腐败的制度还不够严密。下一步应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使这些制度不断完善和强化,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新时期以来,我们党花大力气查处了不少大案要案,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腐败分子,但是,腐败分子仍然“前腐后继”,各种腐败案件不断曝光。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目前的反腐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反腐倡廉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只有相互协调、衔接、配合,形成无缝隙的科学的制度体系,才不会给腐败分子留下可钻的机会,才能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
尽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需要深化,具体的反腐制度有的还亟待建立,有的还需要修改完善,但从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来看,具体的反腐制度正日益走向科学化有效化,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正在健全———在趋向严密的法纪大网面前,腐败分子将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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