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对项目采购管理的分析----合同类型及例题

对项目采购管理的分析----合同类型及例题

时间:2023-02-17 11:18:18

相关推荐

对项目采购管理的分析----合同类型及例题

合同

合同类型:所有法律合同关系通常可分为总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两大类,此外还有第三种常用的混合类型,即工料合同。

一、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此类合同为既定产品、服务或成果的采购设定一个总价。这种合同应在已明确定义需求,且不会出现重大范围变更的情况下使用。

固定总价合同(FFP)

固定总价合同是最常用的合同类型。大多数买方都喜欢这种合同,因为货物采购的价格在一开始就已确定,并且不允许改变(除非工作范围发生变更)。

特征:总价包死

支付:完工时支付或分阶段支付

适用于边界清晰,设计完整的中小型项目

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

这种总价合同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一定的绩效偏离,并对实现既定目标给予相关的财务奖励(通常取决与卖方的成本、进度或技术绩效)。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会设置价格上限,高于此价格上限的全部成本将由卖方承担。

特征:需要甲乙双方事先确定:

(1)目标成本

(2)目标利润 (费用)

(3)最高限价 (封顶价/天花板价格):最高限价是甲方可以支付的最高合同价。

(4)分成比例

计算公式:

总付款 = 实际成本 + 目标利润 - (实际成本 - 目标成本) × 卖方分成比例

例题:

预算成本300万,费用100万,天花板价格450万,如成本超支或节约,按80:20分担或分享。如果实际成本400万,甲方应给乙方结算多少合同款?

400 + 100 - (400 - 300) × 20% = 480 (万)

因为480 > 450,所以甲方只付450合同款。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

这种合同适用于两种情况:卖方履约期将跨越纪念几年时间,或将以不同货币支付价款。它是总价合同的一种类型,但合同中包含了特殊条款,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产品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

如果卖方的履约期较长(数年),对外部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材料价格波动等)无法准确预测,建议使用本合同类型。它有利于买卖方之间维持多种长期关系。

经济价格调整EPA的规则条款应事先确定。FP-EPA合同保护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免受外界不可控制情况的影响。

二、成本补偿合同

成本补偿合同:向卖方支付为完成工作而发生的全部合法实际成本 (可报销成本),外加一笔费用作为卖方的利润。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范围预计会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重大变更。

成本加固定费用(CPFF)

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该费用以项目初始估算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计列。除非项目范围发生变更,否则费用金额维持不变。

特征:

一般用于项目开始前无法判断项目能否成功,更无法估算项目的成本,项目进行到一定程度才能判断项目是否可以成功,比如创新研发类项目。

例题:

合同规定,成本实报实销,完工后另支付乙方100万费用。如最终成本300万,甲方需支付乙方多少合同款?

解答:300 + 100 = 400 (万)

成本加激励费用(CPIF)

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在CPIF合同中,如果最终成本低于或者高于原始估算成本,则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摊比例来分享节约部分或分担超支部分。例如,基于卖方的实际成本,按照80/20的比例分担(分享)超过(低于)目标成本的部分。

特征:

成本按预算控制另加约定费用,如成本超支或节约,按约定的比例分担或分享。

例题:

成本预算300万,约定费用100万,成本超支或节约,按80:20分担或分享。如最终成本400万,甲方应结算合同款?

400 + 100 - (400-300)× 20% )= 480(万)

成本加奖励费(CPAF)

为卖方报销一切合法成本,但只有在卖方满足合同规定的、某些笼统主观的绩效标准的情况下,才向卖方支付大部分费用。奖励费完全由买方根据自己对卖方绩效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并且通常不允许申诉。

合同规定:成本实名报销,完工后甲方根据绩效决定奖励乙方的数额。甲方报销一切合法成本。奖励数额完全由甲方主观判断决定,一般不允许申诉。

总结:成本加激励费和成本加奖励费的本质区别在于成本加激励费是事先在合同里约定了激励规则(有计算公式),甲乙双方都可以独立计算出来激励的金额;而成本加奖励费合同奖励的部分是靠甲方评价乙方表现后决定的,没有公式,乙方事先无法算出来会得到多少奖励,事后也没法讨价还价。需要注意的是激励费激励的依据不一定是节省的成本,有时是根据提前的工期、提升的质量等。

三、工料合同

工料合同:又称(时间和手段合同),是兼具成本补偿合同和总价合同特点的混合型合同。这种合同往往适用于:在无法快速编制出准确的工作说明书的情况下扩充人员、聘用专家或寻求外部支持。

特征:

买方按卖方实际消耗的人工时支付工时费;

卖方提供材料,买方支付材料费;

买方和卖方预先确定了单位人力或材料费率(包含卖方税费及利润)

适合小项目,无法很快编写出准确工作说明书的情况下使用。

四、总结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