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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交坠河 司机提前让乘客下车的行为怎么评价?

时间:2018-12-16 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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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交坠河 司机提前让乘客下车的行为怎么评价?

我认为司机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及时的避免了事情往不好的方向发展,并且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前天看新闻的时候,刷到一则视频,视频的内容显示“一个人追着一辆公交车,随后那辆被追着的公交车在碰到两辆电瓶车之后冲入了河里”。

看完这则视频后,我顺便看了下面的评论,各种发声不断,网友们一方面想弄清楚到底为何这辆公交车会冲入到河里,另一方面也担心这次事故到底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情发生后不久,有关部门就发布了通告称“经初步调查,事发时公交车上除驾驶员外无其他乘客,车辆在擦倒两辆电瓶车后滑入河道,2名骑车人经送医救治,均无碍。据此前一站下车的一名乘客反映,驾驶员自称感觉身体不适,让乘客下车,后该乘客发现驾驶员昏迷,见车辆向前滑行后掉入河中。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了解到这次事故的情况后,小伙伴们也松了一口气,庆幸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同时大多数人也觉得司机的做法已经很棒了,在察觉到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及时让乘客下车,保障了乘客的人身安全。

不过也有人认为司机的做法还不够完善,觉得司机在注意到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应该紧急把车停在路边,然后拨打120呼救。毕竟车子在继续行驶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论是对自身还是对他人。

的确,相比较当时司机选择的做法,把车停在路边的做法更为妥当和安全。但是对于一个即将退休已经59岁的老年司机来说,能够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他的做法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也没有导致较大的财产损失。

见证这次事故的一名目击者说“司机已经把事故伤害降到了最低。以前这个路段都会停靠不少电瓶车,但事发时,公交车冲进的路段既没有行人,也没有密密麻麻的电瓶车。”这也说明虽然司机当时产生了眩晕,但是他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去处理这件事了。

结合这次的事情,不禁想到之前比较悲痛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河事故。该辆公交车在撞上一辆小汽车之后,继而失控撞上护栏,最终坠入湖底。那次的事故导致了车内13名乘客全部遇难。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河事故给社会造成的舆论影响还是十分严重的,事情也经过几次的反转,在这里我也不去赘述这件事了,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己到网上搜一搜有关的新闻报道。

结合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河事件以及这次发生的公交车冲入河里事件,我觉得关键时刻一个司机的选择真的很重要,会直接决定事情最终的后果。当然,其实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河事件中司机也没有本质的错误,只是因为争吵导致他分了心。

同时针对这次的公交车事件我还想说个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对于大龄的公交车司机,公司更应该把他们安排到幕后,而不是让他们继续在“前线冲锋”。

相关资料显示,法院的判决是,保持保险公司的意见,允许保险公司实行拒赔。对于这个判决,大家没有必要进行质疑。法院这样判决,自有他的道理。保险固然坑多,分分钟都会坑人,但想坑保险公司的人,也是有的。

不管谁坑谁,最终重要的是,我们不要被坑了。下面,就和大家了解?女子驾车坠河身亡保险公司拒赔2150万?一事的前因后果。我们尽量引以为戒,避免给保险公司给坑了。当然,我们没必要去坑保险公司。

1.0 ?女子驾车坠河身亡,6家保险公司分文不赔

陈女士夜里驱车外出时,在路上,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就坠河了。至于陈女士,非常的不幸,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亡了。陈女士的家人,忍着伤痛,给陈女士办理后事。期间,家人发现陈女士生前一共在6家保险公司各买了1份保险,身死的保额高达2150万。

2150万赔偿,对于陈女士的家人,是一个巨大安慰。很快,陈女士的家人,就准备好了理赔的材料,向6家保险公司理赔。不过收到理赔材料之后,6家保险公司的态度高度一致,那就是拒绝陈女士家人的理赔。具体理由是,陈女士之死,属于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的情形,而且陈女士存在骗保的嫌疑。

2.0 ?家属不服,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陈女士的家人,认为陈女士之死,纯属意外,对于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做法,非常不满,就把6家保险公司的告上了法院。法院很快就受理了这起诉讼。至于6家保险公司则是全力收集相关有利资料,积极的进行应诉。

对于陈女士之死,保险公司向法院提出,陈女士之死,种种迹象表明,最大的可能是自杀身亡。她购买保险的时间,全部集中于死亡前的两个月,而且多份保险都是交通意外的保额特别高,这里或有骗保的嫌疑。基于以上原因,6家保险公司一致进行拒赔。

3.0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对于6家保险公司的说辞,法院进行了具体调查和取证。陈女士坠河身亡之后,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了专门的调查。调查发现,陈女士车子坠河之前,没有进行刹车,反而连续踩油门进行加速,最终导致车子冲入河里。

事发路段,路况良好,不存在急弯等不利因素,一般而言发生意外的概率很低。而且,坠河之后,陈女士没有采取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敲打玻璃等自救行为。故公安部门判定陈女士驾车坠河身亡一事,是在自主意识下完成的自杀行为,不属于交通事故。

对于这一切,陈女士的家人,没有办法举证有力证据,来证明陈女士确实死于交通意外。故法院最终采信了公安部门的结论,认为陈女士之死,不符合理赔条件。最终,法院驳回了陈女士家人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4.0 ?买保险,需要注意的事情很多,购买之前必须进行研究

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担心,万一自己真的出了意外,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现实中,确实出现很多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事情。正常而言,如果大家在规则以内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是会进行理赔的,但一旦我们触犯了相关规则,保险公司会毫不留情的进行拒赔。

这,意味着,我们购买保险,必须有规则以内。所谓规则以内,有两点非常重要:具体是免责条款和理赔条款。购买保险的时候,必须必须要把这两条搞清楚。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存在一个误区,保险买了,保险公司就会陪。

事实上,并不这样。一旦在免责条款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毫不留情的拒赔;一旦没达到理赔条款,保险公司一样会毫不留情的拒赔。甚至,有些时候,有些保险公司在灰色地带首先采取不赔的策略,等你闹了,等你打官司了,它才赔。

因此,买保险的时候,必须谨慎加小心,免得钱花了,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保险的理赔,事关重大,关乎生命,关乎家人的生计。如果确实不懂,务必自己进行研究,或者请教专业人士,就算适当花点费用去咨询、去学习都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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