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近日签发。与相比,此方案在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上进行了调整,为农民撑起更坚实的健康保护伞。
提高住院补偿水平:乡镇、县、市、省级、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分别从的85%、75%、45%、40%、35%提高到90%、80%、 70%、60%、50%。提高门诊补偿水平:门诊补偿个人封顶线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家庭成员可共用)。补偿比例从县、乡、村 50%、55%、60%分别提高到80%、85%、90% 。
增加特殊门诊慢性病种,提高补偿比及封顶线:慢性病病种增加到20种,慢病补偿比从70%提高到80%,不同的病种封顶线由原来的1500元—7000元提高2000元—10000元。
扩大重大疾病保障人群,提高保障水平:在去年全面推行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的基础上,增加了重症精神病等17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 围。对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在精神病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 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感染等重大疾病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均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补偿。
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由200元提高到300-500元。
提高年内住院补偿封顶线,最高限额由7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提高医疗必须的一次性使用特殊材料补偿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