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正宁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创新“四种流转模式”,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由企业或个人出资组建土地流转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取“低进高出、小进大出”的原则,根据土地区域、地质、用途及规模,以每亩100-400元价格从农户手中分散流转土地,再以每亩300-600元价格连片规模流转给经营业主。成立股份制合作社,入社农户以承包地、村民小组以公用地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规划和经营,收入按比例分成,盈余按股分红。经营主体直接与农户洽谈,付给农户租金,采取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的方式流转土地,由农户承包地经营。经营主体将流转回的废旧庄基、塬边咀稍地块,自筹资金复垦整理后二次流转实现增值;或将流转回的土地投资经营苗林、果树等经济林木,成园后返租给农户经营,实现增值。至目前,全县流转土地面积达到7.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6%,签订流转合同8300份,其中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58家,经营面积1.6万亩,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