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九月份以来,为了降低动物感染疫病风险,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围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印发《对全县广大养殖场(户)的告知书》,进一步加强宣传随意丢弃病死猪的严重危害性。同时,还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为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督查指导,规范处置。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监督检查,查看是否按要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是否有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积极指导养殖场(户)业主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技术要求规范处置病死猪,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
三是强化执法,严厉打击。对生猪养殖场(户)出售病死猪、猪贩经营病死猪的行为,一经发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到底;对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严格程序,依规补助。按照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有关工作。严格认定程序,并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记录。
五是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加大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建在溪河边、路坎口、陡坡处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必须进行安全整改,确保使用安全。要求每个无害化处理设施必须设有警示标志、池盖上锁等安全措施,切实解决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