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甘肃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意见》(甘纪发〔〕40号)要求,从9月份开始,市、县、乡三级通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督查指导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深入开展。秦安、武山、麦积、秦州等县区陆续召开政府常务会、工作安排会、业务培训会等专题会议对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县、乡二级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县区纪委、财政局、农业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截止目前,各县区已顺利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0期,培训人员近3000人次。正稳步有序地推进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通过全面清查村集体“三资”状况,核实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情况,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款相符;依法界定各类资产和资源的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台账,将所有集体“三资”纳入管理范围,全面及时准确反映“三资”的使用、经营和管理状况。秦州区420个村已全部完成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工作,正在汇总审核《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表》;秦安县已有80%的村完成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武山县在各乡镇选择1?2个村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其他县区也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当地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全市将于明年5月份全面完成以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建立台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