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福海县正式进入长达122天禁渔期。近日,福海县渔政管理站的渔政工作人员走街入户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传活动。
3月28日,工作人员先后来到集贸市场、渔场及一农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宣传、张贴通告及入户讲解等形式,向过往行人和市场中水产品销售店发放宣传单。渔政管理站宣传车深入乌伦古湖周边乡村、各渔业生产单位、渔业养殖户家中,向各族农牧渔民大力宣传宣传《渔业法》及《福海县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使群众更深一步了解禁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渔业法律、法规,讲解春季禁渔的长远作用和保护渔业资源的重大意义。
乌伦古湖每年4月1日到7月31日,额尔齐斯河每年4月1日到6月30日为季节性禁渔期。在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流、湖泊从事捕渔、垂钓等活动。禁止在捕鱼区、季节性禁渔期销售、收购非法捕捞的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