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问题,从12月起,自治区率先在昌吉、哈密、和田、巴州和伊犁等地州试点开展额度在1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合作社担保贷款。目前,伊吾县农经局、农业局、财政局严格申报工作制度,坚持“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合作社的资质、信用状况、有无经济纠纷、社会口碑、贷款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选择资产规模大、从事产业优、社会信誉好、偿还能力强的3家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积极申报中。
伊吾县北牧盐池羊农民专业合作社、伊吾县喀尔里克天然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申请贷款300万元,伊吾县喀尔里克巾帼农副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50万元,他们主要是解决资金周转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