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平阴美食好吃的地方在哪 平阴好吃的小餐馆

平阴美食好吃的地方在哪 平阴好吃的小餐馆

时间:2024-04-12 06:48:14

相关推荐

平阴美食好吃的地方在哪 平阴好吃的小餐馆

济南要恢复堂食了,今天下午济南平阴和商河分别通知,可以恢复堂食了!据此,估计济南其他区聚集恢复堂食也不远了!

另外济南的环联夜市也要开放,恢复小吃街,这个位置可是每次出问题,都少不了这个地方,不知道即使开放,能有多少人去,多久能恢复往昔?

不过,突然感觉是不是步子有点大,千万别扯着[汤圆]#济南头条# #济南身边事#

山东济南发生一起具有警示意义的事件,一男子吃火锅过程中,拿起液体酒精桶为朋友添加酒精,不慎引火致邻座烧伤致残。事后,男子与火锅店老板双双被诉至法院索要赔偿370000余元。

(来源: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于先生与杨某系牌友。事发当天,于先生与杨某、李某等四人一起来到当地的一家火锅店吃火锅。

四人挑选了一张圆桌,杨某、于先生、李某相邻而坐,并且使用各自的酒精火锅。在众人就餐期间,因李某使用的酒精锅燃料已经耗光,需要添加酒精。

杨某见状,遂从旁边的地上拿起液体酒精桶为其添加酒精。由于酒精火锅里的火焰尚未完全熄灭,其倒出的酒精瞬间引发了燃爆,导致旁边的于先生肢体与面部遭受到大面积烧伤。

事情发生后,于先生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查体发现其面部、胸腹部及双上肢见烫伤区Ⅱ度,总面积约30%。而后,于先生又被转到市中心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40%TBSAⅡ°-Ⅲ°、低血容量性休克、吸入性损伤(中度)、强直性脊柱炎、高血压。

经鉴定,于先生因烧伤导致的身体受损,构成两个九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

事后,于先生将杨某与火锅店诉至法院索要各项赔偿合计378905.89元。

1、于先生认为,自己遭受伤害的原因主要在于杨某倾倒酒精致引火所致,作为火锅店的经营者亦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二者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此,火锅店未作任何答辩。杨某则辩称自己与于先生并不相熟,在牌桌上有过几面之缘。事发当天,自己准备吃饭时,碰巧遇到对方,这才询问其是否一起去,并不等于约饭,故于先生本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在法律上又如何对杨某的行为进行评价呢?

《民法典》第1165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或了解液体酒精点燃后火焰具有流动性、火势及燃烧地点难以控制这一常识,液体酒精燃烧具有高度危险性。

而杨某忽视该常识,在未确认安全也未获得火锅店经营者或服务人员许可的情况下,自行为邻座的李某使用的火锅炉添加液体酒精引发起火导致火势失控,造成于先生受伤。

故杨某存在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火锅店需要为此负责吗?

根据《民法典》第1239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众所周知,液体酒精属于易燃、易爆的高度危险物品,火锅店作为液体酒精的占有者和使用者,应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避免因占有、使用该危险物品而致他人损害。

同时作为公共场所,还应将自己占有、使用的危险物品放置在安全地方,以避免他人可随意接触或使用该危险物品。

显然,火锅店使用酒精式火锅,并将液体酒精放置在顾客可随意拿到的地方,且未及时采用安全方式为顾客使用的酒精火锅炉添加液体酒精,杨某在就餐过程中自行为李某添加酒精时导致酒精爆燃,并最终造成顾客于先生受伤。因此,火锅店店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杨某与火锅店的责任大小又如何划分?于先生本人就无责吗?

根据《民法典》第1172条之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1173条之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杨某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其承担主要责任,火锅店承担相应责任。

且于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液体酒精燃烧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吃火锅的过程中,对杨某向酒精炉加注液体酒精的行为没有进行有效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不够,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故可减轻杨某与火锅店的责任。

最终,院方酌定由杨某对损害后果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181161.47元;火锅店则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148929.17元。于先生则自行承担10%的责任。

“围炉聚炊欢呼处,百味消融小釜中。”寒冬之日,与三两好友亦或是家人坐在一起,吃一顿热乎乎的火锅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但在享受美食的过程中,我们也绝不能把安全抛之脑后。特别是使用酒精火锅,在添加酒精时一定要先熄火,等到炉芯冷却后再加入燃料。否则,就如同本案中的杨某一样,好心却办成了坏事,最终也只能害人害己。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律师来帮忙# #头条创作挑战赛#

(注:图片仅供示意)

关注@贤哥说法 以案说法,多学法律少踩坑。

渐行渐远的孝里铺大集

新用户9109Bo87 >《待分类》

阅66转0.03.15关注

打开APP查看高清大图

孝里铺因孝堂山而闻名于世,而单就一座小山儿再出名,如果没有每年正月十六传统的孝堂山庙会和逢每月农历二、七为集日商贾云集的孝里大集,孝里铺恐怕也不会声名远播。孝堂山庙会、孝里大集曾是繁荣孝里经济贸易流通的重要渠道,曾几何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搞活经营,农贸市场渐渐失去了它的优越性,变得越来越萎靡不振,尤其是秋季,孝兴家园滩区迁建工程告竣,逐步拉开了普通百姓走出传统的一家一院的居住模式,搬进了现代化楼房的序幕,原来人声鼎沸的乡村立刻变得悄无声息。

打开APP查看高清大图

孝里铺集一角

人气的缺少必然会导致各行各业的萧条,其中受到直接影响的就是农村集市。

孝里街道所辖东障、宋庄、孝里、下巴四个管理区的搬迁直接导致了东障集、宋庄集、下巴集的消失,孝里铺集因历史悠久规模较大,临近新区边沿暂时还维持现状,看其场景也只是苟延残喘,恐怕也维持不了多久了。

孝里铺集与孝堂山庙会具体诞生在哪个朝代,谁早谁晚现在都已无法考证,据传孝堂山庙会产生于东汉之初,由此计算也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了,只是苦于没有这方面的文字记录。难能可贵的是在旧时通往三黄崖的交通要道,位于石岭子附近的灵山土地神祠西山墙镶有一方明代碑碣,上面明确镌刻有孝里铺集的字样,碑文末标注是“嘉靖伍(1526)年,”据此推算也有近五百年的历史了。

打开APP查看高清大图

石岭子,灵山《土地神祠碑记》(市民记者王文利摄)

孝里铺在1939年以前属肥城县(今市)辖区,清.光绪十七年《肥城县志.方域》记载的肥城县境内四个特大集市,这其中就有孝里铺集(其他三大集分别是:演马庄集、张家店集、衡鱼集)。

孝里铺集面积广阔,交易门类齐全。其旧址原来以孝堂山西四百余米处的抱厦为中心,前后左右展伸,设有粮食市,布市,百货市,牲口市,苇子市(芦苇,秫秸)……其他还开辟有染坊,调料酿造铺,日用杂品加工区,像打锡壶的,旋锭子的,编牛笼嘴的随处可见。美食区:绿豆丸子,煎包香气扑鼻,当然千里迢迢走一遭来到孝里铺集还是为的喝一碗孝里米粉,临走再拎上一嘟噜炸油鬼儿,这个集才算赶得有滋有味,称得上尽兴。

打开APP查看高清大图

孝里传统名吃“炸油鬼儿”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叶,孝里铺集位置迁移到村北首的清水沟两岸,繁华程度较之以前有所下降,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又有了生机,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市场吸引四方客商及购物者纷至沓来每个集日不下两万余人次,成交贸易额也十分可观,只是百货门类比旧时集市有所减少。这个时期木料市与牲口市相当红火,木料市除交易原木以外,张营村的八仙桌椅曾力压群雄,独领风骚,桌椅以样式古朴、厚重,外形美观受到人们的喜爱,当时的百姓家无不以拥有一套张营村木匠加工的桌椅而觉得有面子。因此张营村的木匠曾自豪的说在济南东边章丘铁匠出名,济南西边则是张营木匠家喻户晓;再就是牲口市,以老集的骡马大市发展而来,附近肥城、平阴,河西东阿、齐河的老客逢二、七集日,源源不断的把黄牛赶到孝里铺集,一车车黄牛又都被牛贩子运走,当时穿梭于牲口市的“牛经济子”是一份令人十分羡慕的工作。

随着岁月的流逝,孝里铺集日渐冷落,孝里镇每年一度的十六会也只是有其名无其实了,旧时有句江湖话叫做“於地”,也就是江河堵塞变为平地,由此也就很容易理解孝堂山庙会江河日下的艰难处境了。

日渐冷落的孝里铺集最能使人欣慰的是还能喝上一碗孝里米粉,吃上一根儿稀甜嘎崩脆的炸油鬼儿,这是他处所没有的,就是百货齐全的超市里也没有;来一碗豆浆,慢慢品味,再忆起当年吹着五彩的泥巴哨儿,喝上一碗丸子汤的满足感。

唉,孝里铺集,你还能存在多久?用什么办法儿才能拉住你的尾巴,留住那缕淡淡的乡愁!

12月3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