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在公海上做爱情买卖生意,到底合不合法 ?
张三的一位学生,提出了这个很有深度的问题, 答案是:依然……
首先,公海确实不属于我国领土,我们的司法体系管不到那里去,但是有两条法律准则依然适用。
第一条是属地原则。
公海上买卖爱情,必须得有场所,一般都是轮船上。只要发生交易的轮船,是在中国大陆登记的,那么就适用于我们的属地原则。
既然是属于中国领土,我国警方就有权介入,卖淫嫖娼在中国大陆属于违法行为,相关参与人员自然会被抓捕;
这位学生不服气,又想出了一招——轮船不登记在中国大陆,那么就不适用于属地,公海上的轮船属于外国领土,警方自然管不着了吧?
第二条,属人原则。
船只在海外,但是组织人是中国大陆的,就仍旧归属于我国警方管理。一旦违法犯罪,警方可以申请引渡,或者等船靠岸以后,直接抓人就行了……
只要满足属地,还有属人这其中任何一条,这事你就别想了。
联想有什么错,不就是打工人把老板赶出去自己当老板了吗。
这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想当老板的员工也不是好员工。只不过我成功了,你们只能看着。
联想有什么错,不就是在中国的产品贵一点吗。
这有什么不对吗,企业就是为了赚钱。再说了商品买卖自由,我卖,有人买就对了。至于定什么价,法律都不管,轮到你们管。
联想有什么错,不就是高管的工资高了一点,退休金丰厚点而己。
这有什么不对吗,各位高管为企业殚精竭虑,费尽心血,拿一俩个小目标的工资不是很正常吗。再说,这是企业自己的事,合理合法。轮得到你们说三道四。
再说一遍,我联想是中国企业进军海外的模范,目前,业务遍及世界各地。不是尔等能撼动的。
再说,联想保卫战听说没有,所以,别欺人太甚,逼急了,让你们知道保卫战厉害。怕了吧,怕就对了,给我收着点,知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