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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皮跨境电商收款安全吗 虾皮跨境电商是否合法

时间:2020-10-05 2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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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皮跨境电商收款安全吗 虾皮跨境电商是否合法

全区域核酸下如何判定密接和次密接

11月29日阜新市疾控中心和社区电话通知,我是时空密接人员,不让出门等着上门做核酸,下午社区会来人上门上封条不让出门,我这脑袋嗡嗡的。说因为我在11月24日下午14点去过小区楼下超市,我只是买过鸡蛋,我还是用微信支付的,自己全程带N95口罩,滞留时间不到两分钟就离开了。记得27日、28日小区群里其他业主说过因为去过那个超市,现在被疑似在楼上不让出门,让居家隔离八天,现在竟然落到自己身上了。我这小区也不在阜新高风险里面啊[流泪][流泪]

目前阜新疫情严重,我做为市民非常支持理解防疫工作,看到防疫一线工作人员辛勤付出,真的很心疼。但我是24日去过超市,现在29日才信息这么滞后通知我就不理解了,我从19日到29日,一直响应细河区、社区防疫政策每天都在做核酸,如果有问题早就有问题,还有就是把我规定所谓时空次密接,反馈时间太滞后了吧。我不是责备疾控中心工作,也不是反对政府防疫工作,就是能不能考虑下老百姓在疫情下生活真的很不容易,所谓时空密接就给规定,居家隔离八天不让出门,还上门上封条,政府和疾控中心在指定防疫政策指导时,可以灵活考虑下百姓疫情下不容易,我们都是打工挣钱养家,不是按月开资群体,要生活的。致敬一线防疫工作者,体谅当下百姓不容易[谢谢]

北京,秦先生在背着妻子让姐姐帮忙买房,还把房子登记在姐姐名下,总房款453万元。,秦先生因心脏病离世,妻子陈女士在整理亡夫遗物时,发现丈夫瞒着自己买房的事。而且秦先生的姐姐在法庭上矢口否认帮弟弟买房的事,坚持认为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原来,陈女士在整理秦先生的遗物时,发现大量秦先生给姐姐秦女士汇款的记录,发现端倪的陈女士立马查看手机聊天记录,才发现秦先生找姐姐买房的事。没想到最亲近的人居然背着自己花453万元买房,还登记在姐姐名下。于是,陈女士找到秦女士,希望协商解决,但秦女士以各种理由推脱。

不得已,陈女士起诉至法庭,要求秦女士返还购房款453万元。

法庭上,秦女士立马变换了说辞。首先,房屋登记在自己和老公的名下,与秦先生没有关系。其次,秦先生生前确实多次向自己汇款,但这些钱并非购房款,而是弟弟对姐姐多年来照顾的报答,赠与给姐姐的。

面对双方的各执一词,而最清楚一切的秦先生又早已离世,法院会怎么判呢?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陈女士主张亡夫秦先生委托秦女士购房,虽然登记在秦女士及其爱人名下,但其实是替秦先生代为持有。

为证明上述主张,陈女士向法院提交了短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秦先生向秦女士支付448.3万元的转账凭证。

而秦女士主张448.3万元是秦先生对其的赠与,但除了个人陈述外,拿不出任何证据来予以证明。

因此,法院秦先生于曾委托秦女士在北京购房,并已经向秦女士支付了448.30万元的购房款,二人之间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秦女士返还购房款448.3万元。

不过,秦女士返还的这448.3万元并不能直接给陈女士。因为在秦先生死亡的情况下,这笔资金首先应当进行夫妻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各占50%,之后,秦先生所占的50%通过继承来进行分配。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处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不少借名买房的情况,但是,由于房产价值巨大,动辄百万千万,极易引发道德风险。买房之前大家你好我好约定遵守承诺,买房之后翻脸不认账想侵吞房产的情形时有发生。为保护自己,也为保护家人,切勿有借名买房的念头,避免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案件来源:@潇湘晨报@帮女郎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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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瞒妻买房登记在姐姐名下#

#律师来帮忙#

广州东莞,已婚男子邓某与未婚女子王某是不正当男女关系,邓某要求王某与其同居,照顾其生活起居,并答应一年支付劳务费6万元。后因琐事两人闹翻,邓某未按承诺支付劳务费,王某随即将邓某告上法庭。(来源:裁判文书网)

邓某在朋友聚会上与王某认识。两人相谈甚欢,相见恨晚,很快两人就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王某虽然爱慕邓某,但邓某毕竟已婚,王某知道这种关系不可能长久。王某觉得自己心里也很过意不去,这样对不起自己,也感觉很没面子,这种不正当关系是不能拿到台面上来的。而且自己也到了结婚年龄,家里一直催着相亲找对象,如果一直跟邓某在一起,让家人知道的话,非大骂自己不可。

王某心想还是跟邓某断了关系比较好,这样对彼此都好。如果曾经真心对待过,也就不觉得有什么遗憾了,相忘于江湖是最好的选择。

王某因为公司裁员,不得不重新找工作,所以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工作上。对于邓某也就不那么在乎了。

可是邓某却不这么想,好长时间都联系不到王某,邓某决定直接去王某的住处找她。

邓某来到王某住处,两人许久未见,王某心里其实也是很想念邓某,只是心里矛盾不敢主动相见。很快两人又恢复了之前的关系。邓某见王某没有工作,自己的妻子也不在身边,也需要有人照顾日常生活起居。于是邓某跟王某提出同居的要求,希望王某可以搬到自己的住处去,帮自己洗衣、做饭,承担一些家务劳动,并答应每年支付6万元劳务费。

王某一开始有点犹豫,但想到自己现在没有工作,租房子还要房租。如果搬过去跟邓某同居的话,房租也省了,也能有劳务费。于是王某就答应了邓某的要求。

但王某想到自己这样跟邓某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邓某到时不支付劳务费,那自己不就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吗?于是王某提出让邓某立下字据,注明每年支付劳务费6万元。

两人在一起住了一年多,但邓某除了平时买菜、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外,并没有给王某所谓的劳务费。

当王某问起邓某关于劳务费时,邓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邓某觉得王某在自己这里包吃包住,没有理由再另外支付劳务费。

随后两人因此事翻脸,邓某要求王某搬离自己的住处,要跟王某断绝关系。

王某越想越气,随即以拖欠劳务费为由将邓某告上法庭。

王某向法庭提供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1、王某提交了邓某当时写的关于支付6万元劳务费的字据,字据上有邓某的签名及指印。

2、王某还提供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证明两人存在劳务关系。

但邓某却否认了王某的说法,邓某只是承认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不存在劳务关系,所以字据理应无效。

《民法典》规定,手写字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字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字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字据具有法律效力。

本案中,王某提供的多份证据足以证明两人存在劳务关系。

故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邓某与王某之间存在劳务关系,故判定邓某须支付王某6万元。

邓某碍于情面,没提起上诉,按一审判定结果支付了王某6万元。

法律是公正的,任何人都不可以轻易践踏,更不能以身试法。不正当男妇关系,有背公序良俗,更不应该存在,对双方家庭都是一种伤害。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

马化腾预将步后尘 腾讯可能罚百亿

马化腾的腾讯可能成为反垄断的下一个目标。中国反垄断机构很有可能准备对腾讯开出巨额罚单,罚款至少在100亿元人民币。

腾讯受罚是因为以前的收购和投资未进行正确的反垄断报告,以及在某些业务经营中,也存在违反竞争的行为,尤其是音乐串流,每项案件的最高罚款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下同)。

100亿人民币的罚款虽比阿里巴巴集团低,但对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来说警示效果已足够。

4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因电商垄断行为遭罚182亿元人民币,腾讯与阿里巴巴不同、并不是头号目标,但既然反垄断行动正在进行,就不可能略过腾讯。

音乐串流是指腾讯音乐娱乐,于收购对手“酷我音乐”和“酷狗音乐”音乐程式后,买下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等公司的独家串流版权。

虽然腾讯之后向网易云音乐等竞争对手转授了一些权利,但后者抱怨不公平,而且价格过高。腾讯音乐娱乐已被分拆并于底在美上市。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已就此事调查了腾讯音乐,但便停止调查,因为腾讯音乐同意停止续订部分独家串流版权。

由于腾讯音乐仍保留周杰伦歌曲的专有权,因此仍较网易云音乐、阿里巴巴虾米音乐有巨大竞争优势。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告知,腾讯应放弃剩余的一些专有权,甚至可能强迫出售酷我和酷狗音乐,不过强行出售这些单位将首开先例,可能难以执行。

腾讯核心业务,如游戏和微信则可能不受影响,“腾讯不介意支付高额罚款,甚至愿意付更多钱,只要核心业务保持完整就好。”

腾讯3月份被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的官员约谈,讨论了该公司的合规事宜,也讨论了腾讯控股如何更好地遵守反垄断监管规定。

腾讯控股市值7760亿美元,是香港市值最高的个股。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也参加了会议,他对腾讯控股的部分业务操作表达了担忧,并要求腾讯控股遵守反垄断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收集信息,并调查微信的垄断做法,以及这个应用如何破坏公平竞争和挤出较小对手,预计腾讯是下一个面临更严格的反垄断监管调查的公司。

3月12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对腾讯、百度等12家涉及垄断收购的中国网络公司,祭出总计6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金。

海南文昌,男子李某在去年7月喜获双胞胎女儿,但不幸的是,其中一名女婴经检查被发现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由于家庭拮据,无力承担女婴的治疗费用,李某无奈决定放弃治疗。于是,李某托人把女婴放太平间“等死”。好在当地公安局某法医到太平间进行工作时,偶然听到女婴哭声,及时报案,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原来,李某的双胞胎女儿是早产儿,为治疗妻子和双胞胎女儿已经花费12万余元。其中一名女婴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需要继续住院治疗,而且难以治愈。因此,由于无力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李某无奈放弃治疗。之后,李某联系朋友和太平间老板,商议将女婴放置在医院太平间自然死亡。由太平间工作人员把女婴抱至解剖室,放在解剖台旁置物架的最底层,并用一个塑料盆盖住,等婴儿自然死亡后再处理后事。

在女婴被警方发现后,李某及相关人员主动投案。法院经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他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幸运的是,女婴经过一年多的治疗,目前已经康复。

李某为救治妻女已花费不菲,即使如此仍无法承担刚出生女儿的医疗费用,从这点来看,李某是可怜的。另一方面,李某竟然忍心把刚出生的女儿置于太平间让其“等死”,李某又是可恨的。但是,李某的可恨之处又是各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其实是全社会的悲哀。

就李某犯下的罪行而言,李某构成的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所谓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遗弃行为会导致死亡的结果,并对死亡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本案中,李某托人把刚出生的女儿置于太平间,计划待其自然死亡后再作处理。客观行为上李某把婴儿置于危险之处,通常情况下难以被人发现,死亡属于大概率事件。主观心态上,李某对女婴自然死亡抱有希望的态度。因此,李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而非遗弃。

这是故意杀人和遗弃的最大区别。例如,行为人将被害人丢弃在易被他人发现的地方,可以及时得到救援的,如置于行人较多的地方或者救助机构的大门口,则认定为遗弃罪。反之,行为人将被遗弃人置于容易造成生命危险的地点或人迹罕至的深山野岭,极可能使其冻饿或为野兽所侵害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同时,由于女婴最终并未死亡,属于故意杀人未遂。李某等人又有主动投案(大概率被认定为自首)、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等情节。因此,法院对李某等人减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说完李某的犯罪问题,也要对李某遇到的问题提供出路,不能只批判,不帮忙。

其实,咱们国家发展至今,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社会救助体系。

民政部早在就发布了《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由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送养材料。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送养、收养手续。

因此,父母确有特殊困难,走投无路的,实在不行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寻求帮助。

当然,这一切也不能全部归咎于李某,有关部门在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上,也确实存在不足。

记得在电视剧《外科风云》里有一个情节,重病患者无力支付高昂的手术费,医院领导开会讨论在病人交不起手术费的情况下能不能做手术。而这时靳东扮演的医生站出来,指出这名患者的条件符合医保的规定,可通过医保来解决费用。

希望上面这个电视剧的情节能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在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将服务型政府落到实处。

案件来源:@长江说法、《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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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卜女士在晚上乘坐李某开的网约车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苹果手机落在了车上。于是,卜女士通过电话联系李某,表示送还手机的话愿意支付100元路费作为报酬。但卜女士拿回手机后,居然直接报警,她和警察说怀疑自己被“敲诈”了。

原来,卜女士回到家后,发现苹果手机不见了。卜女士拨通自己的号码,是李某接起电话,手机只是落在了网约车座位上,并未丢失。通话中,卜女士让李某把电话送过来,并愿意支付100元路费当作报酬。

之后,李某送完另一个乘客后,把电话送还卜女士,并索要100元路费。但卜女士拿到手机后立马换了一副面孔。卜女士发现手机定位显示,李某结束通话后一直在绕路而行。这让卜女士大为不满,认为李某故意浪费时间,当即表示只愿意给20元至30元的路费。

由于无法达成一致,卜女士选择报警,怀疑自己被李某“敲诈”了。

民警赶到后,李某拿出手机的通话录音,证明卜女士确实承诺要支付100元路费,自己之所以绕路是因为当时正在接客,并非浪费时间。

面对自己亲口说出的承诺,卜女士不得不承认录音属实,向李某支付了100元现金。

(信息来源:@环球网)

卜女士前后表现判若两人,求李某送还手机时言辞恳切,拿回手机后就疾言厉色。可能卜女士没想到手机通话还可以录音,以为自己矢口否认就可以骗过警察。考虑到卜女士用的是苹果手机,她可能确实不知道手机可以有通话录音功能。

何为敲诈,法律上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你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向他人索要财物。

例如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捉奸后要求奸夫赔偿,结果被判构成敲诈勒索罪。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不忠,错在出轨方,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出轨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出轨方的情夫或情妇而言,法律认为保护婚姻自由更为重要(军婚除外)。无过错方如果宽恕了自己的配偶,反而要求情夫或情妇赔偿,这是法律所不支持的。因此,这类行为大多按照敲诈勒索定罪量刑。

而本案中,拾金不昧虽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我们也不能让好人吃亏。李某送还手机后向卜女士索要报酬,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卜女士既然已经承诺支付100元报酬,则其必须信守承诺。

也许有人会问,明明是传统美德,还得给拾金不昧者报酬呢?

理论上,这是因为不能让自己的过错给他人添麻烦。而且,民法典只是要求权利人承诺支付报酬的话,必须履行承诺。如果权利人自始至终都没说要给遗失物的拾得人奖励,权利人就可以不支付任何报酬,而且拾得人仍然需要归还遗失物。

这是因为,法律为了既弘扬传统美德,又不给拾得人添麻烦,民法典规定的“归还”遗失物的方式是由权利人去领取。

民法典第317条还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也就是说,本案的卜女士可以不支付任何报酬,那她就需要在不影响司机李某接客的情况下,到约定地点取回自己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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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点解读#

现在能拒收现金了吗?张柏芝刚到上海生活,早上去菜市场买菜,就发生了这一幕。

她到调味料档口买了两个鱼的浓汤宝,张柏芝刚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几百块,拿在手里问:现金可以吗?

老板指着前面那个支付宝、微信的收款码:你拿手机扫,找不开的。

张柏芝完全没想到:哈?要不然这样子,我那个我看到是小龙虾那个调味料,我要三包,然后要一个这个,你来算总共多少?

老板:你就给我四十八元好了。

张柏芝:那就OK啦,给你五十元,两块钱虾米可以吗?

老板拿过一百块:可以,不要紧。

张柏芝最后接过买的调味料和钱说:可以,谢谢哈,谢谢,身体健康!

张柏芝后台采访的时候说:菜市场在我的印象是那种,有一条线拉下来(一个零钱桶)然后你放钱在里边,然后那个东西(松手就上去了),以前的那种菜市场,然后今天每一个不一样的,哪怕是买菜、买鱼、买猪肉,全都什么支付软件,什么微信付款,我什么都没有!

其实我觉得,虽然现在国内大部分都是在用支付宝、微信收付款,这样确实也是方便生活,但是在菜市场这种比较多上了一点年纪的人买菜的场所,店家应该准备点零钱放那,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是我确实只需要买十二块的浓汤宝,最后为了找开钱买多了很多暂时用不上的东西,我会觉得很麻烦,你们觉得呢?

#八卦手册# #头条追综指南#

我是@磕糖星球 ,欢迎关注。[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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