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12月18日晚,国盛金控对深交所关注函进行了回复。该公司在肯定董事赵岑过去作为董秘兼财务总监所做贡献的同时,也指出近期存在多次过失行为,认为已经不再适合继续履职。
据了解,国盛金控指出,赵岑在三季报异议说明中披露了大量未经披露的财务工作和财务数据,未尽到董事忠实义务;还曾计划将该异议说明在董事会未知悉的情况下自行对外披露。
一个多月前(10月30日),赵岑曾坚持对上市公司三季度报表作异议签署,导致该公司可能无法按时披露三季报,为保证三季报按时出炉,国盛金控董事会解聘其财务总监职务。
12月18日晚,国盛金控回复解聘赵岑董事职务的具体原因,主要为两大点:
第一,国盛金控认为,赵岑关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长篇异议说明内容不当,损害公司利益。
1、披露了大量公司未经披露的财务工作内容及财务数据,该行为未尽到董事之忠实义务。
2、公司关于解聘赵岑财务总监的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结束后,赵岑在公司董监高微信群内明确表示:“我完全接受表决结果和董事会决议”。但是赵岑在随后的《异议声明》中指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所做决议违反《会计法》、《公司法》;指责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国盛金控认为以上指责与事实不符,缺乏法律依据,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国盛金控表示,赵岑与董事会及公司上下沟通困难,不适宜继续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