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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级会计师领取 无锡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

时间:2023-12-22 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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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级会计师领取 无锡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

今年30岁的李某和23岁的林某在无锡打工,后来租住新吴区的一群租房屋内。一天当李某打开妻子的手机发现她搜索过“打火机、钱包、怎么刻字”等字样,他产生了怀疑就问她是否有事情隐瞒了自己。妻子承认在外打工和一男子出轨了还保持联系;在丈夫回老家的时候还和另外一个男子发生关系。李某原谅了妻子。当晚李某再次翻看她手机的时候发现妻子几天前还和人开房,他一气之下用水果刀刺向妻子,在她肩膀和胸部扎了9刀导致其死亡。12月7日,无锡中级法院判决李某死刑缓期执行但他提出上诉。

首先,李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刑法中有直接杀人和间接杀人,本案件就属于直接杀人案件。行为人亲手实施了杀害被害人的行为,他用刀刺向被害人肩部和胸部这些关键部位而导致其死亡的发生,主观上具有追求对方死亡的意图。而间接故意杀人中,行为人不是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而是带着放任的心理,例如一个丈夫想杀害妻子就在饭中放入毒药,他知道孩子吃了后也可能导致死亡而没有采取措施导致孩子的死亡,这个时候他对孩子的死亡是放任的心理,尽管他没有杀死孩子仍然算间接故意杀人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现在一审法院判决李某死刑缓期执行,他不服从这个结果而向江苏高院提出了上诉。不管他是否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涉及到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一审法院都要上报给高级法院审理。被告人提出上诉和被害人提出上诉和检察院抗诉的,结果不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后,上级法院不能加重对他的处罚而检察院抗诉的时候、被害人家属提出上诉的时候,法院可以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就像本案件,如果是检察院或被害人家属向江苏高院提出上诉后,上级法院可能判决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无锡中级法院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有人大代表和其他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他们都表示年轻人不该冲动行事,感情不合可以离婚而不是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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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行动#济南盒马鲜生一员工因工资单不小心被同事看到后遭开除,公司回应「工资属于公司机密」,事件后续进展如何?

这其实是一个法律问题。

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薪酬制度必须保密,当然也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实施薪酬保密制度。法无规定既自由,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薪酬保密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但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薪酬保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不合理的控制,这其实是与《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相抵触的。

但工资单被同事看到就是“泄露机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单被同事看到显然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实这样的说辞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相关法院判决做支撑的。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劳动者因向同事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

无锡中院认为,只要公司制定薪酬保密规定,即是违法。理由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报劳动报酬。在薪酬保密的情况下,劳动者缺乏知情权,其同工同酬的权益无以凭借。

无锡中院认为,“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实现同工同酬的前提必定是收入的公开,而XX公司规章制度中载明的所谓薪酬保密,显然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故该规章制度不合法,不能作为法院审理的依据。XX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何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二字不应该成为用人单位的遮阳伞,如果任由企业定义,那公司规定上厕所超过十分钟就属于违规,岂不荒唐之极。

其实,在法院判例中,因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开除的”用人单位除需证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外,还需举证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确实避免了不少企业滥用规章制度的情形。所以重点在于劳动者,当受到不法待遇时,别忍气吞声,要勇敢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江苏省人民医院原副院长杨志健受贿案一审宣判

5月25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人民医院原副院长杨志健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志健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至,被告人杨志健利用担任江苏省人民医院心内科冠脉组组长、副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冠脉耗材进入医院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单位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64万余元。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志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杨志健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出部分赃款赃物,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苏高院

星巴克都喝过吗?[打脸]发生在无期的一件假冒星巴克咖啡侵权案引起不小的轰动,前几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假冒商标公益诉讼案进行宣判,判处受假企业“惩罚性赔偿”高达2172万元。真是一笔天文数字!

这起案件最有意思的是,当初举报假咖啡的“双善公司”所销售的星巴克咖啡也是假货[打脸][打脸]那还有一点非常亮眼,在这起案件当中,江苏省消保委是案件原告。第3点是这次的巨额赔偿,是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要求双善公司承担三倍罚款性质的赔偿责任。

看完这则新闻最大的感慨是,如果每一次对于制假售假的企业都处于这样天价的罚款,那恐怕在这种巨额的造价成本面前,制假造假的人将会有所忌惮。

现在很多人都是明目张胆的制假造假,他们图的是侥幸心理,就算被查封那些小小的罚款,对于他们的巨额不当谋利来说,是九牛一毛,所以毫不顾忌。

可以说这种天价罚款,开创了先例,同时也极大地震慑了这些制假造假的人。

作为消费者,我们花着与正品相同的价格却购买着假货,这实在是太令人气愤了。从某种角度说不对这些制假贩假的人给予毁灭性的打击,他们就永远不知道天高地厚,永远不知道犯罪的成本。

为这一次的无锡市消保委和法院疯狂点赞 。

#商家销售假冒星巴克被判赔2172万#

#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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