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黑龙江会计上岗证检证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证取证时间

黑龙江会计上岗证检证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证取证时间

时间:2020-07-29 12:10:15

相关推荐

黑龙江会计上岗证检证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证取证时间

近日,在香坊区某街,某检车站附近,看到在街道上,不到200米内分别停着3台车,车体上面都贴这100元检车的字样。

价格100元检车,也是近期才有的。

这在前些年,在哈尔滨检车,这价格不太可能。

记得很多年都是320元,尤其早些年检车,记得还需要排队,有一年我记得从大早上一直排到下午一点多才检上车的。

现在价格比较给力,朋友说,现在很多检车站都是如此,价格不少都是60元到100元不等。

而且像这家检车,把价格都直接明码实价标出来,也是最近才有的。

不管咋样,检车价格优惠,对于哈尔滨市民来说,都是个好事。

#执笔话冰城# #哈尔滨生活观察记#

#一起守护这座城#

#哈尔滨头条# 这是哪位大侠啊,车辆登记留了我的电话!!

最近两个多月莫名奇妙的收到两条交通违法和一条年审检验消息,每次都吓得我一激灵一激灵的:

第一次是7月8日15时27分的在群力第七大道全路段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

第二次是8月1日通知小型汽车检验有效期止为-07底,请尽快办理定期检验业务……

第三次是9月29日14时2分在征仪路全路段未按规定停放……

兄弟啊,赶紧把号码换过来吧,否则我要找你了,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虽然我也有车,但是咱还是比较遵章守纪的,自己一天没有,净替你背锅啦!!哈哈,再说这个号码还能留错,不应该啊,俺的号码也不是啥好号呀。

有木有懂的朋友,告诉我一下,我应该怎么处理???

关注你们时间不短,唯一问题是合法上牌、上路、年检。这些问题解决了,我买福特柴油9AT去哈尔滨。

大坤小庄自改房车游记优质汽车领域创作者

东北的冬天雪有多大,帐篷都压塌了

06:05

@哈尔滨交警

前几天下楼发现车雨刷上被贴了一张罚单,由于我车年底要年检所以就登陆12123app查询。发现一共有两则未处理的违法,点开查询发现,这两则未处理的违法行为是12月4日和5日这两天开具的,且都是因违停行为产生的,但是我的车最近一直没动过地方,所以这两份处罚都是因为同一个违停处罚的,且两次罚单开具的时间是24小时之内,所以我在app上进行了申诉,要求撤销后一份即12月5日开具的罚单。

但是经过几天的等待,收到管理员的回复是24小时是一天之内的,我这个是两个日期的。我蒙了!

我在网上搜索了同一地点24小时违法行为两次处罚都是不能二次处罚的。因为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请问@哈尔滨交警 ,我这种情况你到底怎么处理?@哈尔滨发布 @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

#哈尔滨身边事# #哈尔滨街拍# #哈尔滨公交# #残疾人公交优惠卡# 我们社区开始残疾人公交优惠卡年检了!

哈尔滨的这4所学校将要面临危机,哈尔滨教育局对哈市内2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年检,其中4家学校年检为“不合格”。

这4家学校分别为:哈尔滨市知行交通工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哈尔滨市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华强公共服务中等职业学校,哈尔滨市东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年检不合格单位,会进行限期的整改,如整改不合格,会对学校进行停止招生甚至停办学校的处罚,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连最基本的教学质量跟教育管理都达不到的话,谁会把自己家的孩子往里面送,这4所学校被曝后,现在在里面的学生毕业后将会面临多大的就业压力就可想而知了。

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在孩子择校的时候,一定不能只看学校提供的资料,一定要去实地看看,学校的真实情况,多方考察,最后在做决定。#哈尔滨头条##冬日生活打卡季#

溢价成交!7人报名,315人设置提醒,31073次围观!

7月1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刑)黑A61111号福莱纳8300CC牌车辆(不含号牌)一辆经过15次竞价以950000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刑)黑A61111号福莱纳8300CC牌车辆(不含号牌)。购置日期3月行驶里程看不清,车身颜色为黑色,/8/31强制报废。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如因不看样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车辆可能存在停车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该车辆无钥匙,需买受人自行承担配钥匙费用。该车辆的车况、该车辆是否按时年检、该车辆保险、该车辆是否有违章未处理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的责任,解除瑕疵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保证金 :190000元 评估价 : 1196000元

起拍价 :956800元加价幅度 : 9000元

此次拍卖为标的车辆的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低于市场评估价。标的车辆车龄4年,行驶里程不详,整体维护一般,具体车况不详。希望竞拍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参与竞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此次拍卖吸引7人报名,并且最后经历72次延时溢价成交,成交价高于评估价,说明竞买人对标的车辆还是比较满意!标的车型属于冷门车型吧?对于标的车辆你有多少了解呢?对于此次拍卖你是怎么看的。

欢迎留言讨论。#哈尔滨头条# #福莱纳#

#唐山头条#01月27日01时50分许,驾驶人聂某驾驶津R牌照面包车行驶至京哈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211km+608m处,与高速公路中央隔离设施相撞后侧翻,造成津R牌照面包车及车内物品受损,驾驶人聂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张某当场死亡,部分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要求,河北高速交警唐山支队立即启动事故深度调查程序,成立“01.27”事故调查小组,指导高速交警唐山大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根据调查,津R面包车驾驶人聂某与乘车人张某为夫妻关系,二人从天津出发走京哈高速回黑龙江老家过年。事发时,车辆在中间车道行驶,左前轮突然爆胎,致使车辆失控,与高速公路中央隔离设施相撞后侧翻,造成驾驶人聂某被压在车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张某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现场道路呈东西走向,双向六车道,沥青路面,道路平直,未发现路面坑槽及其他道路安全隐患问题。现场天气晴,能见度良好。津R面包车车辆所有人为驾驶人聂某本人,其C1驾驶证5月初次领取、状态正常,现场抽血酒检、毒检情况正常。该车10月出厂,为非营运性质,车辆状态为逾期未年检,未按规定投保车辆强制保险。车辆轮胎生产日期为第51周,严重老化。乘车人张某事发时未系安全带。

最终,驾驶人聂某因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确保驾乘人员的安全,驾车出行时,要对车辆机件的安全性能及车辆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车上人员要全程系好安全带,切勿疲劳驾驶。特别提示:车辆轮胎一般五年或者6-8万公里左右更换一次,切勿驾驶带病车上路。(来源:河北高速交警唐山支队)@头条本地通

行驶证说,带了个寂寞。

娟姐看法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认定超载凭什么不是以行驶证为准?”黑龙江哈尔滨,一男子因超载被交警处罚后。双方却因超载的认定标准,产生争议。男子认为应当以行驶证的荷载重量为准,但交警却认为应当按照最新的文件来执行。为了坚持证明自己是对的,男子不惜与交警打了三场官司。(案例来源:黑龙江高院)布先生是个货车司机,早前帮别人开货车跑运输,攒够钱后,布先生自己也买了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用来拉货维持生计。事发当天,布先生像往常一样拉货跑运输时,被联合执法的交警与路政人员拦下,并被以怀疑超载为由,要求配合执法。随后布先生在执法人员的指引下,驾车到检测站称重,称重结果显示为车货总重量为43.6吨。布先生当时就松了一口气,因为行驶证上载明该车总质量44.98吨。因此布先生认为其当时并没有超载。可布先生开心不到几分钟,刚把停好,下车询问交警自己是不是可以走时,却被交警告知超载36.2%,需要处罚。随后交警依法对布先生作出扣6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布先生想不通,其认为明明自己行驶证上写着总质量44.98吨,而过称才43.6吨。43吨小于44吨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说自己超载了呢?随后布先生自认为,既然交警不讲道理,那就找个讲理的地方去。于是布先生将交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交警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其被扣车等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且必须公开赔礼道歉。布先生在法庭上举证称:第一,涉案车辆顺利通过年检,且行驶证上明确注明该车总质量为44.98吨、核载质量30吨。而负责年检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因此其一方认为行驶证所注明的核载重量具有法律效力。第二,涉案车辆在购买交强险时,其保单上载明车船使用税核定载质量30吨。据此,布先生认为,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行驶证明确载明车货总质量为44.98吨的情况下,那么交警以称重结果车货总重为43.6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本案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在于被告一方。意思就是说,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被告需拿出证据及相应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证明其一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否则法院就会判定其一方败诉。随后交警队在法庭上举证称:首先,布先生对于超载明显存在认知上的错误,即是否超载并非以行驶证载明的数值来界定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中明确规定,双转向轴四轴货车其最大总质量限值为31吨,当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增加1吨。即上限为32吨。也就是说,由于布先生所驾驶的是属于双转向轴四轴货车,基于上述法律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2吨。因此交警认定当时过称为43.6吨,已经超载36.2%,是属于违法事实清楚的。其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明确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据此,交警认为其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对布先生作出扣分6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后,交警还特别强调称,机动车的行驶证是动态管理的,因此在新的规定出来后,车辆所有人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后果。最终,交警的辩解同时获得一审、二审及再审法院的认可,因此三级人民法院均判定布先生一方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布先生一审败诉后,曾上诉,被驳回后又申请了省高院再审,但同样都被驳回了。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注:图文无关)#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头条创作挑战赛# #打开眼界#

医保局主题:企业医疗保险问题#哈尔滨头条##我要上微头条##哈尔滨身边事##哈尔滨爆料#1、医疗保险从11月份一直都是欠费状态,一直没到账,是否影响员工的增减员?

2、医疗保险年检什么时候开始?

3、医疗保险给员工的医保卡的钱什么时候到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