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因为困难向朋友借了一万块钱,后来因为一直拮据,虽然朋友多次催要,仍未归还。
几年后这个人去买房,方知自己已经成了老赖无法贷款,于是拿着一万块去找这位朋友,希望他能帮自己恢复征信。令他没想到的是,朋友拒绝了接受还款,同时也不愿帮助他恢复征信。
他认为朋友做事太绝了。
针对此事老青年想简单说几句看法。
他讲,是朋友将他告了所以被划为了老赖的行列。咱没当过老赖不是很清楚,难道欠钱被告自己不会接到传票?会不知道?
信任这东西很重要,被信任是一件很值得珍惜的事,可以归类于恩情。
信誉这东西很重要,如果真心要保持住信誉,办法总比困难多。
就事论事,当事人已经决定买房了,但借来的一万元还没有还人家,可见人品是有问题的。
朋友的做法有尺有度有底线,该帮的帮了,该出气出了,该拒绝也拒绝了。个人认为,这是位讲原则的人,值得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