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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抵押贷款额度计算 银行房屋贷款额度计算

时间:2021-04-19 14: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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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抵押贷款额度计算 银行房屋贷款额度计算

吉林延边,钱老是当地的一个老技术工人,生活不能说大富大贵,也算富足有余。某日,钱老拿着自己年轻时存下的两张定期存单去银行兑付,上面写着到期可兑付72万元,可是银行确实,存单无效,拒绝兑付!

(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情是这样子的,钱老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银行在大力宣传一种“智力投资定期储蓄存款存单”,该存单号称只要将1000元存进银行,定期30年,到期后就可以取出36万元,这让钱老怦然心动,准备存个2000元。

存款前,看看自己手头上的2000元,想想30年后可以拿到72万,清醒的钱老对此发生过疑虑,可是银行业务员一直对钱老说:

本储蓄面额1000元,存期分别为、、30年。存单可记名,可挂失,也可做贷款抵押凭证。此种储蓄具有长期保值的特点。存期每到三年,银行及时按当时的保值贴补率和同期最高储蓄利率档次予以计息,并主动转入本金产生复利。

在整个存期内如遇国家调低储蓄利率时,银行仍按原利率给予计息。按现行保值贴补率计算,每存1000元,到期本息为19000元左右;到期本息为62000元左右;30年到期本息为360000元左右。

面对银行业务员的三寸不烂之舌,钱老还是选择了相信银行,一口气存了2000元。

就这样,30年过去了,钱老拿着存单来到银行兑付72万,可是银行职员却说,钱老的存单是无效的,非法的,因此拒绝帮钱老兑付。

可怜巴巴的钱老,拿着存单踏破了银行的门槛,却始终得不到兑付,无奈之下,只能将银行告上法庭,主张自己应该拿回72万。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钱老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吗?

首先,要明确一下钱老与银行之间的存单是否属于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具体到本案来说,钱老与银行之间订立30年的存单,并通过“利滚利”的方式计算本金和利息,已经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最长存款期限为8年;

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的公告》中规定: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利率不变,对3年、5年、8年期的储蓄存款,在现行利率的基础上,按照储户所得利益不低于物价上涨幅度的原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零售物价指数,公布全国统一的保值补贴率;

银行智力投资定期储蓄存款存单,采用利滚利的计算方法,得出存款1000元,30年后本息为36000元的结果,已经严重违反了人行的上述规定。

法院认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对于钱老和银行之间的储蓄关系,法律不予认可。银行应当返还钱老当初的存款本金2000元。

其次,关于钱老在这30年来的损失,银行在明知其“智力投资定期储蓄存款”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仍然帮钱老办理存单业务,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钱老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至于钱老经济损失的计算方式,法院认为,按照钱老存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以上年贷款利率19.26%计算利息,时间自钱老存款之日起,至兑付之日止。算下来,钱老一共可以拿到本金和利息一共一万余元。

说好的72万,却变成了1万,这让钱老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接连两次提起了上诉,可是二审和再审的结果都驳回了钱老的主张,维持了原判。

对此,您又是怎么看的呢?

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律师来帮忙# #延边头条#

图文无关,仅供参考。

#长春头条# 吉林省强化用地保障,全力推动项目落地!

11月25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报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479个批次(项目)用地,总面积9.7万亩,有力推动一汽奥迪新能源汽车、沿边旅游开放大通道等一批重大项目用地手续及时获得国家批准,涉及投资2295亿元,用高质量的服务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企业“无还本续贷”不动产抵押登记,全面实现即来即办,涉及贷款79亿元,节约企业融资成本1.3亿元;推动不动产登记机构与70余家金融机构合作,互设服务网点163个。

推进实施“首违不罚”,在建设单位初次违法、停止施工行为、恢复土地原状的前提下,不予进行行政处罚,保证项目及时报批。#长春身边事#

100,000块钱,伤了小姑子的心,她好几年没回娘家,当我家遇到困难,小姑子的所做所为超出了一家人想像。

我叫张芳,49岁,家住东北吉林的一个小镇。,我小姑子从延吉回娘家,当时她和她老公刚结婚三年,本来底子就薄,刚生了孩子,他老公想创业,缺钱。

她是回去跟我公公婆婆借钱的。说心里话,我当时没看得起小姑子的老公,我之前给小姑子介绍了一个本地的很有钱的人家,可是人家偏就看上了她老公那个穷小子。

结婚有孩子了知道穷日子难过了。公公婆婆和我们住在一起,他们年纪大了,手上的钱都放在我这里保管。

公公跟我说,小姑子的老公要开个修车铺,可是手上钱不够,希望我能从他们二老放在我手里的30万块钱里,拿出10万借给他们,等他们有钱了,让他们还12万。

我当场就拒绝了,虽然这钱是公婆放在我手里的,可是,他们就我老公一个儿子,我和老公又对他们二老非常的孝顺,这个钱,我还是有发言权的。

一来,小姑子的老公让我感觉并不靠谱,万一创业不成功,这钱也就打了水漂。二来,我老公也正准备用这个钱去垫付一个土建工程,等赚了钱,再给小姑子几万,我都不会拦着。最后没有把那钱借给小姑子,小姑子失望的回了延吉。

多那之后,她三年没有回娘家,平时我公婆打电话让她回来住住,她从来都说忙。我知道她生气了。

10月,我老公在南方接的土建工程赚了不少钱,因为我老公的一个老战友是南方一个大公司的管理层,在他的帮助下,给我老公介绍了一个大工程,那个工程需要200多个工人。因为结款不用担心,他就把我们给儿子准备的婚房给抵押了,准备大干一场。

可是,没想到,工程刚开始,疫情就来了,工程停了一段时间,疫情好转的时候再启动,在老家却招不到工人了,在南方当地请工人,价格是原来工人的二到三倍。

本来眼看着赚钱的工程,一下子把我们的全部家底都赔了进去,并且还欠下了20万的外债,债主几乎每天都打电话要帐,我老公本来一头黑发,急得白了一半。

正当我们苦恼无法给债主个交代的时候。我小姑子一家回娘家了,小姑子把60万块钱给到我的手里,说是让我们把外债还上,剩下的钱,给我儿子把婚结了,儿子对象都处4年了,如果不是这场意外变故,去年就应该结婚了。

捧着银行卡,我泪流满面,内心对小姑子一家除了感谢,还有深深的愧疚。后来婆婆说,是她打电话跟小姑子说了我们的情况,她也没想到小姑子能拿回来那么多的钱。

那钱是他们这几年打拼存下,想买房子的。我们夫妻和公婆商量,拿那60万中的20万先把债还了,40万退给小姑子。可是公婆不同意,他们说,小姑子一家是真心帮我们,我们先拿钱,让儿子把婚结了,赚钱再给小姑子也不迟。

后来,我跟小姑子的老公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电话里提起了当年没有借他们钱的愧疚,小姑子老公说,其实,当年他和小姑子也是想法简单,多亏我们没借钱给他们,如果真借了或许真的就会血本无归。

他那时刚学修车一年,就想自己开店。后来因为没有借到钱,就安心的在一家大型的汽修公司工作了,干了几年,对行业知识越来越多的了解,才知道自己当年想开店创业的想法有多冒险和幼稚。

小姑子老公说,很感谢丈母娘当年没嫌他穷把女儿嫁给了他,让他有了如今的幸福生活。对丈母娘来说,孙子结不上婚,儿子事业受挫,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

为了报答老人他都要把这笔钱拿出来。更何况,这些年有哥嫂对两位老人全心照顾,让小姑子能安心的在远嫁的新家里生活。

所以,这钱,他们是真心给的,以后有就还,没有他们再挣。

笔者回复:您的分享,让我这个旁观者都深深的感动。有人做过社会调查,越是家庭关系紧密团结的人家,越是富足。

没有人一生会完全的一帆风顺,生活不易,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最先向我的伸出援手的不是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也不是牌桌上称兄道弟的赌友,而是我们的至爱亲人。

虽然现今的社会,可以说是物欲望横流,可是,依然有很多真情故事,正在上演。有些东西,是比钱更重要的,比如亲情。

在我的老家,有一户人家的儿媳妇本来很重利益,老人的房子因为修路占用了,得了一笔不小的补偿,那个老人有两个女儿,三个儿子。可那儿媳妇却以丈夫身体不好为由,把补偿款占为己有。

五年后,那儿媳妇生了大病,而她早把钱给自己儿子买了婚房,虽然有新农合的报销,可是,她的病要到知名的大医院去治,最后报销部分很小,根本拿不出钱来治。

她最后就打算不治了。是她的婆婆把儿女招集到了一起,一共凑了30万块钱,给她治病,后来她的病好了,提起来就说:到啥时候还得是一家人!

吉林长春,一女子有一间毛坯房,因闲置已久,便租给了一男子,并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女子想收回房,不曾想,里面住着却是另一陌生男子,且毛坯房已被精装。询问情况后,女子没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原来,女子的毛坯房在中介的介绍下租给了阴先生。可是,2个月后,阴先生表示这套房子挺好,便提出要购买这套房,随后便说定金和首付款将于三天后到账。

好巧不巧,女子在这三天期间,答应了阴先生的装修要求,女子看到阴先生的转账视频后便去物业开了装修单给他!

可是三天已过,定金迟迟不到账,女子便找到阴先生说明情况,可阴先生却谎称应该是被银行退款回去,并表示会抽空把定金和首付款付了的,让女子放一百个心。

眼看租期已到,女子想着去收回自己的房子,可是去到那里,眼前的一幕,让女子傻眼了!

开门的是另一个陌生男子,毛坯房也已经变成精装房了。

经过一番询问才知道,原来里面住着的男子于先生和阴先生是同学,但是阴先生和他存在着债务关系,于是阴先生便把这个房子抵押给他。

于先生还表示,因为是同学关系,所以没想那么多,就直接把房子装修了一番,准备当做婚房!

女子听到这,差点没被气吐血。随后,女子告诉于先生,这套房是自己的,而阴先生不过是个租客,说着便拿出了他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希望于先生尽快搬出去。

于先生也是一头雾水,自己装修好的房子,凭什么说搬就搬,但是租赁合同在眼前,于先生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表明女子要补偿自己装修费用!

面对于先生的诉求,女子表示不可能赔偿,于是便找来了记者媒体,希望问题得到解决!

记者了解情况后,便拨打了阴先生的电话,电话那头,阴先生表示,对于装修这一事,自己已经跟业主协商过,女子也同意了的!

面对记者的疑问,于先生表示自己和阴同学是同学,且两人之间有生意往来,和阴先生存在债务关系,阴先生表示自己有套房,让自己直接装修即可!

面对于先生的说辞,记者问道,你装修的时候都不看下房产证吗?

于先生却来了一句,我急着结婚,没想那么多,而且跟阴先生是同学关系!

女子对于先生的说辞,充满怀疑,认定是于先生和阴先生合伙欺骗自己!而对于于先生,他则认为是女子和阴先生串通勾结,欺骗自己装修!

眼看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记者再次拨通了阴先生的电话,可对方始终不愿露面,只是口头上承诺会搬走,至于其他并未说明!

那么,这种情况,女子能顺利收回自己的房子吗,装修款又由谁承担呢?

对此,相关律师表示,如果房主有相关证据

表明自己同意装修的前提是基于买卖,而买方没能够履行,造成的装修损失应该由租户承担。

就此事而言,小编想说,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朋友同学,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看下房产证!房子租出去后也不能大意!

那么,你怎么看呢?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要上 头条#

【立方风控鸟·早报:涉及和谐汽车/阳光城/精锻科技/吉林高速等】①和谐汽车耗资约141.9万港元回购35.7万股公司股份;

②阳光城未能在30日豁免期内支付合计2726.25万美元境外债券利息;

③穆迪将时代中国控股企业家族评级由“Ba3”下调至“B1”,展望维持“负面”,并将其高级无抵押评级由“B1”下调至“B2”;

④标普确认伊利股份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展望由“负面”上调至“稳定”,并确认其高级无抵押票据评级为“A-”;立方风控鸟·早报(2月18日)

,《人民的名义》播出后,侯天来因为一句“我要学外语”大火,影片播出后,侯天来却接到老婆打来的电话。

妻子对侯天来喊道:“你一把年纪了,不要再演这种角色了,好不好?”这会对儿童产生不良的影响。

侯天来一脸的无语,“总要有个反派。”

侯天来生于吉林长春,1958年生于一个平凡的家庭。

他对电影有多喜爱?

他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去看电影。

侯天来从父亲的书架上拿出一本书,然后用这笔钱买了一张电影票。

之后,侯天来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入了吉林美术学院。

侯天来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所以在拍摄的时候,他格外的卖力。

侯天来毕业后,在长春电影制片厂工作。

那些年,他一直在跑龙套。直到最后一任皇帝的出现,侯天来才算是出名了。

后来,侯天来又出演了一系列的人物,可惜都是默默无闻。

《女人不再沉默》中,他化身成了一个书呆子“汪显声”,这让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侯天来饰演的“汪显声”,外表温文尔雅,其实骨子里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

以权力调戏女性下属,复仇之心极其强烈。不能达到目的,就要翻脸,什么手段都使出来,让人恨得牙痒痒。

当侯天来走上金鹰奖的舞台时,台下的女粉丝们,都用矿泉水砸了他。

侯天来也是一脸的委屈:“我就是一个演员,我的好男儿形象都被这个剧给毁了!”

侯天来没有挑剔的毛病,凭借自己的敬业精神,让他的演技获得了肯定,获得了全国一级演员的称号。

他在剧中饰演了三十多年的角色,但也仅仅是在观众中熟悉了一下而已。

,《人民的名义》以超过8%的收视率和210亿的网络点击率创下了近十年来的历史新高。

这部电影的票房很好,但一开始就很难。

李路之前在筹备《人民的名义》,就是因为这个题材比较敏感,所以有不少投资商都怕不能播出,所以就把它给撤了。

这部戏一共有80个演员,总片酬不到两千万,最后还是高亚麟把自己的房子给抵押了,这才给了两千万。

为了节省开支,整个剧组都将演员的工资降到了最低。

整个剧组的人,基本上都是托了朋友的关系,他们不会在乎报酬,只会给他们一些报酬。

侯天来的情况也差不多。

李路导演原本是打算让侯天出演“陈岩石”的,但是侯天来的档期很紧,他也没有办法。

李路导演说:“陈清泉这个大坏蛋的戏份不多,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侯天来看了一眼剧本,觉得这是一个很有创意的人物,给了他更多的发挥空间,于是点了点头。

然而侯天来得到这个剧本的时候,却发现里面的台词很少。

侯天来感觉自己难得来一次,说几句话就离开,实在是有些不尽兴。

侯天来看向李路:“李导,我的台词不多,我千里迢迢过来,你能不能多说两句?”

李路:“等下拍摄的时候,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所以,在拍摄的时候,侯天来临时起意,加上了一些台词,所以,我们就能看到这样的一幕。

于是,他临时编了一段“我也喜欢学外语”、“你们衔接的很好”之类的话。

这才是真正的老戏骨。

随着电视剧的播出,侯天来凭借着这一段经典的台词,一炮而红。

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有这么大的麻烦。

节目一播出,就有很多好友隔三岔五地打来电话,调侃道:

外语学了几级,我也想学外语,吃肉的时候也要和我的兄弟们一起吃!

侯天来被这个笑话弄得焦头烂额。

就连老婆都生气了,警告他:“以后别再演这样的角色了,你要是不好好学习,把你的孩子都教坏了!”

因为他老婆一走,邻居们就说:“你丈夫的外语真是太棒了。”

熟悉他的人都叫他「侯天来学习一门外语」。

就连她的同学都打趣道:“你说的那么好的英语,是不是你爸教的?”

侯天来心中苦笑,他做了大半辈子的演员,见过的人也不少,但他却一直记住了自己是个恶人。

其实,侯天来这个“坏人”,在现实中,其实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

三十多年来,从未传出过任何绯闻,这似乎是在应验一句:“电影中的坏人,大多都是好人。”

作为一个演员,侯天来从来都是以观众为先。

正如他所说,观众是 他的 养育之恩,只要能被观众接受,他们就心满意足 了。

比起获奖,他更看重的 是自己的口碑。谁的表演更有说服力#

侯天来的太太是位书法家,她的两个女儿也都是美术学院的毕业生。娱乐节目#

你还记得侯天来在剧中饰演的那个人物么?

丈夫“捉奸”后,刀逼妻子情人赔偿23万,还让对方用房子抵债,已被公诉

好不容易跟妻子复婚,却发现妻子又跟第三者有染,愤怒的丈夫用菜刀逼情夫转给自己23万元“补偿费”之后,还让对方抵押房子再给70万。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了该案的起诉书,这名丈夫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诉。

被告人祁小强(化名),男性,1988年出生,户籍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经长春新区检察院批准,于3月22日被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月,祁小强与于玲芳(化名)因家庭琐事离婚,事后两人均感到后悔,并商量好要在1月复婚,在此期间两人一直共同居住。期间祁小强通过于玲芳的QQ聊天记录发现其与其他男人有染,并通过麻将群的朋友查清楚了第三者的身份就是刘以豪(化名)。就此事祁小强与于玲芳进行了沟通,于玲芳承认婚内出轨,并写了悔过书,祁小强表示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愿意原谅于玲芳,并复婚,但要求于玲芳不再与刘以豪见面,于玲芳答应了。祁小强又约见了刘以豪,要求其远离于玲芳,刘以豪同意了。

2月28日,祁小强送于玲芳去她的同事家。后发现刘以豪将于玲芳接走,祁小强一路尾随,到了刘以豪家。等两人进屋后,祁小强也敲门,要带于玲芳走。于玲芳与刘以豪在屋里很紧张,两人商量,就说刘以豪找于玲芳来, 是为了给于玲芳补偿。补偿金额为5万元,于玲芳说完事后再把钱还给刘以豪,这样刘以豪就去开门了。

祁小强进屋后,非常气愤,指责两人不守约定,还在私下联系。并动手打了于玲芳两耳光。然后对刘以豪拳打脚踢,后觉得没吓住刘以豪,就到厨房取了一把菜刀,挥舞菜刀对刘以豪进行威吓。

后祁小强看到刘以豪脸上都是血,就让他去洗一洗,洗完后祁小强让刘以豪跪在餐桌旁边,让他俩说说今天是怎么回事。于玲芳说刘以豪找她是要给她补偿,祁小强问刘以豪准备补偿多少,刘以豪说五万元钱。祁小强说刘以豪破坏他的家庭,补偿五万元太少,他要100万。刘以豪说没有。祁小强说今天要给30万。刘以豪说卡里只有2万多。剩余的钱没有。祁小强就拿着刀说,没有你可以借,让刘以豪在网上借钱。刘以豪把自己卡里的钱和从网上借的钱,一共23万元,按祁小强要求都转到了于玲芳的账户中。

在此过程中,祁小强一直拿着刀恐吓刘以豪。后来祁小强看刘以豪转完钱了,就把刀交给了于玲芳,于玲芳把刀放回了厨房。之后,祁小强要求刘以豪用房子抵押用来还剩下的70万元,并写下欠条。刘以豪不干,也到厨房取了一把刀。这时于玲芳对祁小强说,你要的太多了,过分了。并在刘以豪耳边说,我还你这些钱。这时祁小强也说不要那七十万了,就这二十三万得了,并让刘以豪按照他的意思写了一份协议书。等祁小强与于玲芳走后,刘以豪报警。

祁小强与于玲芳下楼后,祁小强让于玲芳把钱转到他的账户中,于玲芳认为这钱应该还给刘以豪,就没给祁小强转。于玲芳劝祁小强说要把钱还回去。祁小强说,要刘以豪的钱就是因为生气,现在气消了,可以听于玲芳的,把钱还回去,但不是现在,再等等看。

当天夜里,刘以豪给于玲芳打电话,于玲芳在电话中跟刘以豪说第二天就把钱还回去。第二天,警察找到于玲芳,并通过于玲芳找祁小强,祁小强主动到派出所自首。

检察院认为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祁小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共2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女子千万豪宅被离婚的前夫变卖#,活久见!自己的房子无故被卖,还要赔偿230万违约金!

1、案情简介

2001年,吉林金女士购买北京“东环18公寓”,交房后,父母前去入住,自己只身前往日本打工挣钱。同年,金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

5月,金女士前夫涉嫌伪造金女士身份证,以1150万的价格将房子,家具和车位等资产全部出售。

6月,金女士收到了前夫来信,说自己名下的房子被他给卖了。

得款后,金女士前夫卷款逃到国外。因为房子交接失败,买房人将金女士告上了法庭,而金女士因为在日本回不来,开庭后缺席判决,金女士被判赔偿买方违约金230万元。

金女士无奈报警,吉林蛟河市警方以金女士前夫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立案,目前金女士前夫已经被全网通缉,而金女士面对的是买房者的索赔。

2、如果买房人手持有利的生效判决,金女士就非得交房赔钱?笔者认为:未必。

有人认为金女士必须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观点,是基于《民法典》第311条的“善意取得”制度。笔者认为,本案能否适用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金女士至少有如下抗辩理由:

1)从买家是否应当知道卖房人有无处分权看

同样是买东西,但买房和买菜显然不一样,买房人比买菜人要注意的事项显然要多很多,这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

二手房交易中,无论是卖家还是中介,都得保证“真房源”。买房人和中介起码在签合同之前得去看看房子的情况,居住人是谁,有无租赁,核实下不动产登记中心房源的权属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甚至房主户籍情况。买房可不是买菜,购房者应当注意以上基本问题。

买房人和中介是否在签合同前实地看过案涉房源?如果没看过,在没有确定“真房源”的情况下“下注”,违反通常的买房人应当注意的义务,难说符合法律上的“善意”标准。

2)从交易价格上看

目前,北京东环18公寓同类房屋的价格大概在八万元每平,一套三室房屋少说也有100平,估计在,该房屋1000多万价格成交,倒是符合当时市场情况。

但如果有中介的情况下,为了交易价款的安全,购房款是应当打入银行监管账户的,在交房时才能放款给卖家。

本案中,如果在有中介的情况下,中介没有做好监管购房款的合理安排,责任让无辜的金女士承担,难说合理。

3)从交付情况看

买卖二手房合同履行过程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是卖方已向买方交付房屋,买房占有房屋。这个行为体现在“交钥匙”,签收“财产清单”。

本案中,买卖双方没有完成房产交付,根本没有“善意取得”的前提。

4)从本案成因看

本案极有可能是金女士前夫通过伪造身份证方式诈骗买房人钱财的犯罪行为,这个骗子可能当初都没想到居然能诈骗成功!

而民法上,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虽然是分离的,但法律在“保护物权变动的稳定性”和“诚信”“公平正义”等多重终极价值中作出抉择,也必然会影响裁判者的最终决定。

3、金女士的困境如何破局?

通常情况下,买家在交房不成的情况下肯定会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诉法第277条规定,金女士作为真正的房产权利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再审程序。当务之急,是中止执行。

4、本案到底谁该负责?

本案中,如果事实诚如金女士猜测,如果其前夫带着其他女人冒充自己,骗领了身份证,然后用身份证在房产交易大厅挂失了房产证,通过中介卖掉了自己的房子,虽然理论上存在可能,但买方、中介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审核水平真是让人倒抽一口凉气。

首先,中介是否履行了必要的中介义务,协助买房人购买了房屋?如果没有,中介对此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次,买房人虽然无辜,但法律也不可能让一个无辜的人卷入无妄之灾。买房大事,买房人的“善意”标准自然很高,如果自己没有把握好关键交易的步骤,不应当让受害人承担责任。

最后,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履行审核义务也是关键。建议以后针对这种情况,不但要看身份证,还要查实买卖合同交易日当时的权利人户籍信息以及婚姻信息,这些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协调办理,完全可行。

5、总结:本案件反映出房产交易过程中,出卖一方到底是否具有合法的处分权,是个超级巨大的BUG。此案处理不好,是否会给离婚人士的不动产安全带来隐患,引人深思!

#律师日记:二手房买卖#

演员也挺不容易的![我想静静]

侯天来扮演完《人民的名义》后,他的妻子愤怒地过来警告他:“以后再也不要扮演这样的角色了,会教坏孩子的!”

侯天来:坏人也要有人来演呀!

《人民的名义》已投资1亿元。作为一部现代都市剧,成本可以说是非常高的。

然而,为了顺利完成拍摄,高亚麟不得不抵押自己的房子。

陆毅说:“整部剧的经费用在演员身上的片酬只有2000万,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帮忙的,很多人不收费。”

其中扮演陈清泉演员的侯天来就是其中之一。

侯天来,1958年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国家一级演员,毕业于吉林艺术学院。

毕业后,他在吉林戏剧团当演员。经过舞台的磨练,侯天来的演技达到了高超的水平。

然而,由于外在形象的局限性,侯天来给人一种外柔内敛的感觉。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温柔的人渣”。[我想静静]

,侯天来出演了《女人不再沉默》。他扮演汪显生,一位让人恨的牙痒痒的报社编辑。

很多观众看完这部剧后都想打他。

事实上,他可以激发观众的强烈情感,这证明侯天来的演技很好,但他的演技确实有些太好了。

那一年,侯天来和演员们一起做宣传活动。

其他演员收到了鲜花,而侯天来收到了观众扔出的矿泉水瓶。

更糟糕的是,有这么多这样的角色,观众开始怀疑他的人品。

就连许多以前的好朋友也减少了与侯天来的联系。

许多女性朋友看到侯天来都会发抖,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握手的礼仪已改为点头。

就连侯天来的母亲也打电话给他说:天来,你为什么总是演那么坏的人呢?

在拍摄《人民的名义》时,导演首先想邀请他出演《陈岩石》。

但是侯天来没有足够的时间,所以他拒绝了这个请求。李路没有放弃,最终让他扮演贪官“陈清泉”。

人民法院院长陈清泉与祁同伟关系异常,经常在外面“点外卖”。

所以当导演要求他扮演这个角色时,他非常排斥。

因为这个角色有点不受欢迎,但他比较敬业。所以他出演了。

看完剧本后,侯天来觉得太简单了,于是他开始“现场表演”,并加了几句原来没的台词。

例如,侯天来被捕时很紧张,他说:“血压升高了,等我慢下来。”。

“我爱学外语”、“你人脉很好”等台词都是他当场添加的。

片子火了。侯天来每天可以接到20多个电话。

有人直接开玩笑说:“我听说你最近学了一门好外语。我也想学一门外语。”

侯天来非常生气,他说:“回家向你的家人学习吧。”。

学习一门外语是形势所需的一场假戏。朋友们真的在戏外取笑他。

国家一级演员侯天来已经出演了20多年,他仍然非常沮丧。

就连他的媳妇也建议他以后不要扮演这样的角色。走在路上都被人指指点点。说这是学习外语的妻子。

女儿的朋友也取笑她,让她不敢出门。他的妻子非常生气,她警告他:

“以后不允许你扮演这样的角色。如果你学得不好,你会带来坏孩子的!”

我不得不说,他的演技太好了。

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它就成了这部戏的画龙点睛,使“学习外语”成为不当行为的同义词。

在这方面,侯天来只能对自己苦笑:他已经演了半辈子戏,演了很多好人没记住,但是坏人被记住了。

事实上,屏幕上的“坏人”侯天来,在生活中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他已经出道30多年了没有绯闻。

这似乎也是对“屏幕上的大反派大多是生活中的好人”这句话的回应。

所以说演员也是不容易的!#八卦手册# #娱乐#

吉林,辽源。一名男子来到一家店胡吃海喝了一顿之后,声称自己一分钱没有,店主不能接受该男子的行为,没钱仔还吃300多元!

事发当时,一名身穿橘黄色衣服的男子来到一家餐厅,他一进来,就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大堆食物,店主也是非常客气地给他准备好了一桌好吃的。

男子看起来很饿,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又要了好几瓶饮料,他边吃边喝,看起来十分享受。吃得差不多以后,中途男子又要了几样食物。

不一会儿,男子面前的桌子上就堆满了空饮料瓶和骨头。店主看男子吃得这么开心,内心也是十分满足。店主打算等男子吃饱喝足以后,再来跟他结账。

过了很久,店主已经将店里的顾客全部忙完了,而男子还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看着自己的店要打烊了,看男子也已经吃完了,于是店主便走过去,和男子商量让他付一下饭钱。

没想到,男子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店主追问了很久,男子才吞吞吐吐地说,自己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店主一听,这名男子明知道自己没钱,还点了300多元钱的东西吃。

店主也不是小气的人,他觉得男子如果是真的遇到什么困难,没有钱吃不上饭,他可以给男子提供一份能填饱肚子的食物。但是,男子一口气点了这么多食物,还专挑贵的点,这让他有点想不通。

并且,男子除了点了很多食物之外,还点了很多比较贵的饮料。这让店主感到非常郁闷,这名男子太过分了,不带钱为什么还要点这么多贵饮料呢?店里有提供免费的白开水的呀!

店主再三询问男子,可是男子还是没有说任何话,只是呆呆地坐在椅子上,一副吃定霸王餐的样子,店主也无可奈何,最后只能让他走了。

有人觉得店主让男子直接走的做法不太好,会让男子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说不定他下次还会去别的饭店吃霸王餐。

还有人觉得,这名男子吃饭不拿钱估计已经习惯了,店主应当给他一个教训,实在不行,拉到后厨做点洗刷的活,抵上饭钱再让他走。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男子吃饭不付钱,店主可以要求男子干洗碗等活来抵饭钱吗?

男子到店里吃饭,点了一大堆东西吃饱喝足以后却不付钱,该行为侵害了店主的合法权益,并且男子随时可以走掉,因此属于情况紧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机关处理。

也就是说,男子吃完饭不付钱,侵害了店主的权益,根据以上法规,店主可以采取自助行为,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店主可以扣押男子的财物等,然后再进行报警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民警到来之前,店主不可以私自处置男子的财物。在男子随身没有什么可以抵押的东西时,店主要求男子洗碗等工作来抵押男子吃饭的钱,是合情合法的。

男子明知自己没有钱,还点了这么多菜和饮料,说明男子是有意这么做,早就打算吃霸王餐的。如果男子既不愿意拿出财物来抵饭钱,也不愿意以劳动力抵饭钱,那么,男子吃霸王餐的行为就属于强拿硬要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以上法规,店主在男子明确表示不付钱以后,进行报警处理。

@雷神看法 吃饭也要量力而行,自己有多少钱就点多少吃的,万万不可以打肿脸充胖子,点超出自己能力的食物,否则一旦付不起饭钱,不但没有面子,还会触犯法律。

男子吃了豪华霸王餐,你认为店主应该放男子走吗?#律师来帮忙# #媒体人周刊# #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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