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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核销 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

时间:2022-08-17 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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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核销 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

核心指标应该是是拨备覆盖率吧!!!不良率高核销金额大该指标下降;盈利水平不高没有能力提取,该指标同样提高不上去。该指标监管要求200%,但优秀银行应该在300%左右甚至更高!!![赞][赞][赞][奋斗]

当前疫情下银行的不良率居高不下,应本着国民共享发展红利原则核销坏账,利国利民,高度凝聚民族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你不办,就办你”——流泪的八零后女庭长枉法裁判后悔莫及

#普法行动#

“我如实供述事实,积极配合调查;我母亲、公婆的年纪大、我女儿是二级智力残疾、我儿子才三岁,我负担重,一旦失去这工作,家庭将陷入困境,请法庭综合考虑给予我免予刑事处罚。”近日,云南广南,当地司法机关披露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件,80后女立案庭长在院领导“指示”下违心制作了478份虚假民事裁定书,却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发出的哀嚎,让人泪目!检方指控:下半年,在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商议后,根据广南县农村信用社核销不良贷款的要求,被告人李某(化名,时任立案庭庭长)不经受案、立案、审理等正常民事诉讼程序,帮助广南县农村信用社制作了478份虚假的民事裁定书,帮助其完成不良贷款核销工作,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13361130元…(素材来源于网络,笔者稍作整理)

1.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呀!就像某些网友所说的,在等级森严的机关单位,想安分守己地上班养家,怎么就这么难?不过这也说明作为法律人,坚持内心、坚持法律信仰至关重要…

2.本案中,就涉及法律问题而言,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提出,李某的刑期实际是在三年以下,追诉时效为五年,案件发生于下半年,检察机关于6月18日立案,已过追诉时效。

实际上,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犯罪不再追诉。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不满五年”是不包括五年的而“五年以上”是应当包括五年的。

与此同时,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民事枉法裁判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5-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对于民事枉法裁判的具体情况,是可以根据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民事枉法裁判罪的追诉期限为十年,本案中,由于李某枉法裁判行为发生于下半年,至6月立案并没有过追诉期限,辩护人提出已过追诉期限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3.另外,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属胁从犯的意见,根据李某参与的程度,只参与部分犯罪行为,对于如何与信用社商议、办案经费如何分配李存英均不知情,应该属于胁从犯或者从犯。

实际上,按照我国共同犯罪理论,昔有人根据参与犯罪的程度不同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等,并且在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小。比如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来说,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可以看出,其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不过,当地司法机关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作为审判员,有独立办案权利,对领导施压,可向上级反映,也可明确拒绝,尚有其他的选择,不属于人身受到胁迫的情形,不能认定为胁从犯…

4.当然,当地司法机关考虑到被告人李某是被动接受工作安排而制作民事裁定书,有自首情节,以及被告人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明显,可免予刑事处罚,最终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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