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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夫妻贷款一方反悔 银行贷款夫妻双方

时间:2024-07-15 01: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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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夫妻贷款一方反悔 银行贷款夫妻双方

#案件播报# 【#男子打赏女主播反悔起诉讨要#】近日,湖南高院发布了一起案件。小伙周某观看网络女主播李某的表演并在直播间刷礼物,因平台会抽成,于是双方添加微信,由周某直接微信转账给李某。8月至4月,周某给李某转账共计18800元,并赠送一部价值为7570元的苹果手机。8月20日,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李某因资金困难为由多次向其借款共计25770元,要求李某偿还该款项。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周某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其跟李某存在资金往来的事实,不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 周某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此外,本案经济往来至今已过三年,且周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此期间内向李某主张过权利。综上,周某要求李某返还相应款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依法驳回了其诉求。 网页链接

陕西西安,刘某将他与情人陈某的不雅视频发给陈某老公后,刘某和陈某因此打架。后来,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刘某同意赔偿陈某135万,刘某支付20.65万元后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陈某还钱。#婚外情分手补充协议有效吗#

法院一审认为,协议是因为婚外情所引起的,协议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是无效的。但刘某所给付的20万元属于自然债务,陈某无需返还。

这里有个核心问题,因为婚外情分手而索要补偿费,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呢?

首先,应当肯定的是,婚外情是对婚姻的不忠,与法律所规定的夫妻双方互负忠诚义务相违背,也与社会公序良俗不符,应当受到否定性评价。

其次,在我国法律中,情侣谈恋爱分手是正常之事,如果双方在分手的时候,签订分手费协议,但一方不付钱,另一方起诉到法院,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正常恋爱的分手补偿费尚且无法得到支持,举轻以明重,婚外情的分手的补偿费就更无法得到法院支持了。

再者,最高院吴晓芳法官在《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审理热点、难点问答》中,对此也持否定性观点。她认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不正当关系的分手补偿金无法获得法律支持。刘某和陈某所签订的协议,性质与此略有不同,他们之所以签订这份协议,并不是因为婚外情本身,而是因为刘某将二人的不雅视频发给陈某,造成视频扩散,两人打架。

刘某未经过陈某同意,传播二人的不雅视频,显然是对陈某隐私权的侵犯,并因此给陈某带来精神痛苦,在此情形下,陈某当然有权要求刘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但这份协议的瑕疵在于,内容体现了“对陈某的情感补偿,对陈某家庭破坏的补偿”,而不是说因外传不雅视频以及打架的补偿,因此,法院认为协议是婚外情关系所引起,内容无效,也是正确的(由此可见,协议内容有多重要)。

既然协议无效,刘某支付的20.65万元,法院为什么不支持返还呢?

首先说一下法院提到的“自然债务”。什么是自然债务呢?

自然债务与法律债务相对,具有法律强制保护力的是法律债务,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法院实现债权的,是法律债务,反之则属于自然债务(虽然看起来有债权,但法律不管你)。

比如说,原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利息最高为两分,超过的部分法律不支持,但如果债务人支付的利息超过两分,但没超过三分,那么,多支付的部分无法主张返还,这部分就属于自然债务。

刘某支付给陈某的补偿金,虽然双方的合同无效,但刘某之所以给钱,完全是自愿的,他如果不给,法院也不会干涉,这就是典型的自然债务,因此不能主张返还。

此外,最高院吴晓芳法官在《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审理热点、难点问答》中也持此种观点,她指出,对于婚外情的分手补偿费,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合法配偶起诉主张返还的除外。

这就是说,刘某自己找陈某要钱是要不回来的,但可以通过刘某的妻子去找陈某要钱,这时候法院通常是会支持的。

最后,刘某也有些不讲武德,本身的行为就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还跟陈某的丈夫炫耀,赔钱也没什么可冤的。如果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还能有这档子事吗?长点记性吧。

#西安头条# #西安身边事#

7月28日,湖南衡阳。衡阳一女生和恋爱两年的男友因性格不合分手,没想到对方当场甩出多张清单,女生拿过来一看瞬间傻眼了。清单上面记录了他和女生恋爱期间所有花费,一瓶水一杯奶茶一顿外卖一束花等等,悉数记录在列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这时候女生才明白从俩人恋爱那天起,对方就在备忘录中记录每一笔消费,她表示这里面很多大额吃饭的费用,都是和男方亲戚一起的又该怎么算?她表示自己想走法律途径男方死活不肯,又是拦人又是押车无所不用其极。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大开眼界:这样的男人还是好好单着吧!

那么对于男方的请求和行为到底怎么定性呢?

其实对于谈恋爱的赠与行为,我国法律是有规定的。

律师解析:

具体认定的标准是:只要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接受的,则可以判定为是赠与行为。对于赠与行为,只要是当事人自愿赠与的,并且表示接受的,其赠与之后,赠与的物品就属于受赠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而且我国法院也曾经做出了解释:

一、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与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符合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但赠与财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的,可酌情扣减后返还。

法官释法

一、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行为,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情人节礼物、520微信红包”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如果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考虑双方相处时间的长短、经济往来情况、双方的家庭收入等因素,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赠与行为还是借贷行为。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法官释法摘自,酒泉中级人民法院

因此,男方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花费,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而对于男方纠缠女方的行为,拦人和押车,其实已经构成了犯罪,任何公民都没有权利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合法权利。另外他的押车行为也对女方的合法财产构成了侵害。

七夕节马上要到了,所以对于恋爱赠与要量力而行,当然对于那些值得付出的人,我觉得付出再多其实也不为过的,两个人过生活,本来就没必要计较,案例中的男方就确实有点过分了。

图片截图来源-----鲁观新闻,侵权删

田蜜一夜之间从千万富婆到"千万负婆",皆是由于老公脑梗猝死,给她留下了千万债务。她原本以为需要用一辈子偿还,却没想到可以一分钱都不用还。为什么妻子不用还丈夫债务?稍微分析一下,大家就明白了。

电视剧《甜蜜》讲述了都市女性田蜜的丈夫刘得恩因公司经营不善,突然脑梗猝死,给田蜜留下千万元的巨额债务。养尊处优的田蜜一夜之间从天堂坠入深渊,甚至变卖房产还债,搞得自己深夜露宿街头,并走上了还债之路。

到底妻子田蜜,是否要偿还所有债务呢?

剧情的结尾是一个圆满的大结局,田蜜通过几年的努力还清所有债务,还收获了爱情。但是,值得推敲的是,丈夫留下的这笔债务该不该由妻子田蜜全部偿还呢?

《民典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了新的修订,我们来看看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钱,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并且另一方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事后另一方也没有追认,这笔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剧中丈夫所留下的债务包括各种民间借贷,还有高息借贷,妻子并不了解借款来源与用途,按照新法规定,这部分债务是不应该由妻子偿还的。

当然,剧情是由剧本决定的,我就不多做赘述。而《民法典》的内容有将近20个条款做了重大改变,都与我们的权益息息相关,是值得我们认真了解的。

比如我身边就发生这样一件事,因为不懂新民法而让自己的财产损失惨重。

李姐和他丈夫离婚后,女儿跟着她生活。后来李姐打拼挣了几套房,女儿也结婚了。李姐就把那几套房全部过户给了女儿。结果女儿因吵架后开车,遭遇车祸身亡。

这些房产就需要有一半分给李姐的女婿了,属于她女儿的那一半里也只有三分之一是能分给她的,还有三分之一要分给李姐的前夫。这个损失真是太大了。

而李姐当初如果懂得《民法典》里有了关于房产传承的新规定,不把房产过户给女儿,就可以利用遗产指定继承的方式进行传承。自己活着,财富由自己掌控,自己走了,财富就给自己想留的人。

再有现在离婚率非常高,《民法典》在这方面也有新的规定出台。

《民法典》于1月1日起生效实施,同时婚姻法废止。这一转变,除了“夫妻共同债务”之外,还有一些关于“婚姻”方面的规定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务必注意:

1、夫妻离婚时,不满两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不再有争议,一般直接给母亲抚养。

2、夫妻离婚时,年满8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重点考虑孩子的本人意见。

3、夫妻向民政局申请离婚后,规定了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夫妻中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向民政局请求撤销离婚申请。如果没有人申请撤销,30天后才能拿到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具有基础性的民事法律规范。所以我们要懂民法典,用民法典为我们服务!

从想离婚的准宝妈腹中胎儿的利益如何保护,“熊孩子”在游戏中大额充值人民币能否追回,到冲动离婚怎么处理糊涂账,才能更符合自己的利益?这些平凡人没有遇过的难题,都能从《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民法典》可以说是老百姓家中必备的百科全书,值得人手一份细心研读。这些新的法律知识关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财产保护,所有权益的保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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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上微头条#

天津,李某在网上认识小丽,转了10000元,对方嫌少没见面,李某又转20000元,终于,确立了恋爱关系,李某还写下保证书,所有金钱往来与感情经历均是其自愿行为,保证不与小丽发生矛盾。

但是,没多久,李某就反悔了,起诉小丽,要求返还这两笔转款以及另外的6千元借款,小丽不答应,昔日的恋人对薄公堂。

#大吴的法律观察##315全民行动#

小丽认定了一点,两人认识后,自己说经济困难,李某就主动提出帮助10000元,后来又是李某主动说,确立恋爱关系,还可以再帮助更多,果然,当确立关系后,李某又转了20000元,李某还写下自愿转款保证书,因此,这些钱不需要在返还,至于后来的6千元,的确是自己主动找李某借的,自己愿意如数归还。

但是,李某认为自己并不是无理取闹,实际上,小丽并没有跟他谈恋爱,他们在认识期间,小丽还有自己的男朋友,至于保证书也是在小丽的威胁下作出的,因此,保证书不作数,小丽应该退钱。

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大致分为,无偿赠与、附条件赠与、借贷。

其中,无偿赠与是一方为向另一方表达爱意,获取好感的情谊行为,完成交付后,就不应撤销。

附条件赠与往往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对方拒绝结婚,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赠与,比如彩礼。

还有,就是民间借贷,即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前提下,一方提供借款,另一方到期返还并支付利息。

具体到本案中,双方的争议问题,小丽认为这3万元转账是李某的无偿赠与,李某认为这笔钱是借贷,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现在,他们双方都应为自己的诉求,找到证据支持,

小丽拿出了李某书写的保证书,李某拿出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可是,即便小丽承认了自己有男朋友,这是道德问题,即便也没有真的答应与李某谈恋爱,聊天记录也显示了,李某为帮助小丽脱离经济困难,提供帮助,双方并没有提到借贷,尤其是李某出具的保证书后,更加排除了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的合意,

因此,这两笔大额转款不是借贷,而且,双方也没有谈婚论嫁,这笔钱非彩礼性质的转款,

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认为,6千元属于借款,小丽应当返还,但是,3万元转账,不属于借款,小丽也不需要返还。

李某气鼓鼓地输掉了官司,当然,如果李某已婚,在这种情况下,他与配偶外女子小丽,保持不正当关系,又偷偷大额转款,那么,李某的妻子有权要回这笔钱,但是,就算李某请妻子出面拿回了这笔钱,以后又如何面对自己的婚姻?李某左右都是输。

所以说,网上交友需谨慎,大额转款需清醒,更不要给来路不明的女子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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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案例、看人生、懂点法律少踩坑。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原告、被告均由假名替代。

近日,一对夫妻离婚时决定将共同的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孩子,过了一段时间后,张某觉得这件事对自己并不划算,于是产生的歪心思,想收回之前答应的约定,于是张某起诉到了法院。我们来看看法院怎么判的。

张某和杨某二人因感情不和,于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还有一间房子并没有分割,通过协议约定,这间房子的所有权在张付清房贷后,再过户给共同的孩子小张。

6月,张某再次起诉到法院称:这间房子的贷款并未还清,房屋产权也没有过户到小张名下,所以这间房子还处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张某不再计划将这房子过户到小张名下,并且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予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

杨某认为,离婚时已经签了协议,将这套房子赠给小张,是基于这个条件下,才同意的离婚。如果离婚后还要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85000元,这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对于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不应该支持张某的请求。

法院认为:

这间房子是双方在婚姻关系还未破裂时的共同财产,张某和杨某达成了协议,并且离婚时就已经约定好将这间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孩子是在解除关系基础之上。

在与张某离婚后,不同意继续履行对房屋处理的约定,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并且这件事已经违背了诚信,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这件事情的重点在于这个协议,在房子还未变更登记之前是不是还有权将这一协议撤销。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内容互为前提,构成了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信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亦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小煜不乖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不要以离婚为幌子去打共同财产的主意。离婚,这件事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而且孩子还需要家长对其进行抚养。我身边有活生生的例子,小时候父母离婚,这导致他在任何亲戚面前都抬不起头,认为自己是没人要的孩子。

做人要讲诚信,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自己答应别人的事情,就要履行承诺。

从这件事,你了解到了什么呢?#我上头条# #法律小讲堂# #每天一句正能量#

青岛市北区,王女士买了一套房子,可是在过户当日,房东却说你需要一次性付款,否则房子就不卖给你了。

王女士三年前从老家来到青岛打拼,一直租房居住,最近通过房产中介看了一套小房子价格52万元,在交给了房东孟先生2万元后两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在过户当日王女士需要给房东18万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银行贷款方式支付。

可是,在两人办完了所有贷款手续后,孟先生却反悔了,他认为自己不能在没有收到全款的情况下就把房子过户到王女士名下,这样自己没有保障,尤其是王女士仅仅交了十多万首付,自己更不放心,于是在过户当日,便要求王女士支付全款,由于王女士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一下子急哭了。

#大兵叔叔说法#

其实,既然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这份买卖合同就是对双方的保障,一旦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拿着合同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本案中,房东孟先生称要在过户当天拿到全款否则不能过户,不能因为仅仅给了十几万就把房子过户到王女士的名下,这样自己的权益没有保障,听起来确实如此,在收到仅仅十几万的情况下,就把房子过户了,如果将来对方一旦不给余款怎么办?

但是实际上却并不如此,在买卖二手房时,尤其是贷款购买,那么在贷款前双方也是要一起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的,作为卖方也是一定会知道买方能不能办理下来贷款手续,如果办不下来,便没有过户的必要,因为即便过了户,银行也不会放款的。

那么当银行审批过了贷款后,实际上就是等着过户和放款了。既然王女士已经审批通过了,在这个过程中,房主孟先生也是一起协助配合的,如果在最后的过户这一环节,孟先生突然改变付款方式,实际上该行为已经违反合同约定了。

作为王女士,有权依据《民法典》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作为王女士,有权依据双方之间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孟先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买房是人生大事,尤其是购买二手房以及贷款购房,期间耗时耗力,买卖双方也更容易因为沟通不畅发生矛盾,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女子购房过户当日被房东要求全款支付#

#青岛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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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兵叔叔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真实案例:婚后买了房子,她是主贷人,但是首付是基本我这付的,房贷基本是我还的,我们是去年6月10号结的婚,在12月9号就跟我提了离婚。 如果私下签订离婚协议的话进行财产分割,房子因为贷款没还清无法过户。 签订离婚协议后,比如说给她多少多少w以后房子因为贷款没有还清无法过户到我,虽然私下有协议,但是如果她反悔,会不会有麻烦。而且她是主贷人,离婚协议签订后我每月转给她的钱如果不还给银行呢?买的是苏州地区的房子,五年后才可以卖。是否可以通过法院拍卖的形式提前把房子卖掉。

对方是非常极端的人,我1月31日要求对购房账单时突然跳下楼,幸好人没事。离婚是她提的,她想要20w离婚费用想要去整容,我后来没同意,我为了还房贷装修贷根本没有钱,当我要求对购房账单的时候,她突然跳下去了,我在医院里用心照顾了她十多天,12号出了院。 恋爱期间,她就曾因为整容的事用跳楼威胁过我,我当时以为她不会真的跳下去,不过也及时拦下来了。

律师回答:① 私下签订的协议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有效,受法律保护。只要协议表述清楚,将各方权利义务分配到位,即可以避免纠纷发生。一旦对方不履行协议,你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其履行相关义务。 ② 关于对方不及时偿还贷款的问题,您可在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除此以外,建议您在向对方转款时务必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签完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盖完章就生效了,你可以去银行办理主贷人变更手续,然后把主贷人变更到你名下。这样就有你直接来还款。协议已经生效,女方不能再反悔。等贷款还清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如果在将来过户条件达到之时,对方拒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配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做出判决,然后可以凭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进而可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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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女子,怀孕5个月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交了10万元定金,付首付的时候,卖家要求160万直接到她个人账户上,女子不同意,最终两人买卖没谈成,女子要求房主返回双倍定金,房主说:是你不买我的房子,我一分钱不退

婚后,小梅跟丈夫一直都是租房子住,她怀孕以后,为了将来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环境,夫妻两人决定去买一套二手房子,这样就可以直接拎包入住,还不用为装修费心思。

这天,两人在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带他们看了房以后,两人对这套房子非常满意,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小梅当天就交了10万定金,签了一份协议,十天之内过户完成交易。

这套房子总价200多万,当时双方约定先付一部分首付款,剩下的钱贷款。 几天后,小梅筹到了150万,按照中介通常的做法,这笔钱先打到链家,由他们做一个资金监管,也就是先搁在银 行,等双方办好了过户手续后,这笔钱在买卖双方都签字的情况下,才能由卖方取走。

王女士却并不同意这么做,她希望小梅能把这笔钱直接打到她个人账户上,因为她的这套房子还欠了银 行160万,她是准备拿着这首付款去还债解押。

小梅觉得这么做风险太大,万一钱打过去了,王女士拿走钱跑路了那可怎么办? 她坚决要按正常程序走,王女士很是郁闷,说她一时之间筹不到这么多钱,那就没有办法过户了。

王女士强调自己不懂这些规矩,不知道钱还要由链家来监管,双方僵持不下,王女士也试图请求中介从中调解,希望他们能先帮忙垫付160万,到时候再从首付款里扣除,但是链家并不同意。

眼看约定的10天时间都到期了,王女士的这套房子还欠着款,双方的交易就这样中断了, 这时小梅又在别的地方看了一处房,不想再买王女士这套房子了。

现在的问题就来了,小梅认为是王女士违约了,她是想购买这套房子,而她没有办法卖。

王女士认为是小梅不想买了,不想配合她,导致她的这套房子卖不了,双方各持一词,其目的就是为了那10万元的定金。

如果是小梅不想买了,那这10万定金就可以不退,如果是卖房违法了合约,那她就要双倍返回定金。

双方都认为是对方的错,导致买卖不成,各自主张自己的权益,最后闹到了法院。 王女士一直强调,至始至终她都非常有诚意地想卖房子,她认为小梅交了定金之后实际是反悔了,因为一个星期后,房价大跌,她只是找理由罢了。

小梅则说,如果你房子当初还清了欠款,我肯定会买的,这部分责任应该由你来承担。

最终法院判双方都有责任,签定协议的时候没有注明付款方式,王女士归还10万定金,事情就这样了结。

结果双方都不服均上诉,王女士说对方不守信用,就应该要受到处罚,要不然都像他这样,交了定金又不要房子了,还一分钱没损失,那岂不是要乱套了。

二审维持原判,认为这起定金纠纷不适用于“定金罚则”。

定金是我们《民法》和《合同法》制定的一种重要的债权和债务的担保形式, 像房屋买卖这样一种交易,为了防范当事人可能出现的违约,或者说反悔的行为,通常当事人会有一个定金条款的约定,而约定了定金条款的时候就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支付一方反悔则不退定金,接受方违约就要双倍返回, 定金是对双方当事人的一种约束。

法 院认为该案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合同没有约定首付款的支付方式,所以到底是买房将首付走资金监管还是直接交付给卖房不属于定金合同内容。

目前二手房市场出现这种情况较多,首付款直接给卖房会有卖房挪用不解 押的风险,首付款走资金监管卖房又无法筹钱给房子解压继而不能办理过户。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想问题,这件事个人认为卖房考虑不周全,卖房子是大事,应该先咨询一下,不要凡事想得理所当然,事实上提前还 贷,要向银 行申请,到银行批准再到房管部门解封,没有1到2个月不可能完成,所以10天过户是不合理的。

如果事先和对方沟通好,我想事情其实也不是那么难办,事实上,绝大部分二手房买卖都是用买家的首付款去还贷 款解压的,当然这个是事先约定好并写进合同里的,如果买房是真心想购买房子,也应该要体谅一下卖房的难处。

这件事,大家怎么看,究竟是谁的责任更大一些?

昨天肚子疼,老公让我喝热水,今天又肚子疼老公又让我喝热水,我就崩溃了,肚子疼了两天喝热水能管用,老公也生气了那咋整,你要想去医院你就直说,生什么气,去医院不得花钱吗?我房贷还不上了微粒贷也还不上了,我就委屈的哭了起来,老公就怒了,你天天没钱没钱你钱都花哪了,你微粒贷怎么借的钱?

我家房贷4500,孩子上学费用1500 (学校的课后看护200,伙食费200,班服,服装费,提单费等100,课后小饭桌700,英语补课300)

我们的伙食费不算,水电费都不算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花的钱房贷加孩子上学费用6000,老公一个工资3000,我以前工资4000,今年一直没上班,我房贷还不上,生活费没有,一和他提他就说钱都给你了,我没钱我有啥办法,于是我就在微信里借了微粒贷,一年下来大约两万块,这两个月我上班了,可是马上要放假了,面临的问题是不只生活费没有了,就连我微粒贷也还不上了,他让我算账钱都花哪了,我没记账我也算不上来,他就说我欠的钱他不管,然后说以后工资不给我了,他来管,他来还贷款,结果他一算,又反悔了,要求卖房子,主要是房我们买的时候高价,现在已经赔了好多,我到底该咋办[流泪],一分钱憋到英雄汉,这回真的体会到了,真想去卖店血,不行我也去卖个肾吧,真要逼到绝路了[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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