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头条# 网友老刘爆料
今天,有人替农商银行,向他讨要20多年前,在他名下的一笔贷款。
老刘说,其实这笔借款,根本不是本人所贷。
原来,1997年的时候,他哥哥是村会计,因把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被查处。
用款人当时没有及时还款的能力,为了还上这笔款,也为了让他哥被从轻处理,由他出面在村信用社信贷员那里贷款,由用款人和亲属担保,并与信用社达成协议,款由用款人分期归还,利息由用款人按时支付。
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老刘也没再过问此事,不知道中间又发生了变化。
大约7年前,用款人停止给信用社付利息,在信用社追求时,村信代员在没征得老刘同意的情况下,以他的名字办理两万多元的借款手续,用于归还信用社贷款利息。
几年来,信用社也没再向老刘催要过贷款和利息。
就在前几天,老刘接到外地电话号码,来电人称,是受信用社委托催要贷款的。
老刘解释说有情况,催款人说,他们只管给贷款人要钱,别的管不了。
他们告知老刘,限期不还,将拉黑个人信用,还将影响到家人升学、参军、就业等等。
老刘一筹莫展!
友友们,你们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