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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抵押无工作信用贷款 沈阳信用贷款公司

时间:2020-03-07 15: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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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抵押无工作信用贷款 沈阳信用贷款公司

被贷款人如果没有提供抵押,质押,银行根本就不会给个人提供贷款的

张晓磊资深媒体人

江苏,男子借银行20万贷款却突然死亡,于是银行把男子的父母、妻子、儿子等告上银行,要求四被告在继承男子的遗产范围内先偿还银行贷款!但四被告称男子没留下任何遗产,自己也放弃继承其遗产,但法院还是判赔偿!9月,朱先生因为资金 周转困难,于是银行贷款了20万,本来借款期限是一年,但朱先生到期却无力偿还,只还了4万多本金,剩余152171.32没有还。2月,朱先生突然意外死亡,银行得知消息后,马上把朱先生的第 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妻子、儿子都告上法庭,让他们继承男子的遗产后,帮男子还钱。在银行看来,继承遗产就要继承债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朱先生虽然死了,但他只要有遗产,就要先还银行的贷款!于是要求四被告承担清偿贷款本息及律师代理费等责任!可让银行傻眼的是,四被告抗辩说,朱先生死后根本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只留下一屁 股的债务,所以他们没有继承朱先生的遗产,自然就不用替朱先生还钱!这债务应该按照“人死债消”来处理!不过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四被告表示朱先生无遗产,即使有遗产也放弃继承,但没有证据证明朱先生死后没有留下遗产,四被告没有依法推选遗产管理人,亦未将遗产管理权移交至朱先生生前住所地的民 政部门或村委会,故依法应由四被告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所以法院判决四被告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2171.32元、罚息5228.3元,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1944元。这个判罚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朱先生没留下遗产,凭什么让他家人还钱啊,这不公平啊!也有网友说,朱先生肯定是有留下遗产的,不然家人为什么不把遗产的管理权转移给村委会呢?还有网友说,支持法院的判决!如果这样家人不用还钱,那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人都跟银行贷款, 然后给家人留一笔钱了!那么,法院判罚的依据是什么呢?正常来说,民事诉讼,应该谁主张谁举证,银行要求朱先生的家人来还钱,那就要证明朱先生留下遗产。 但是,银行无法举证,而法院却采用了倒置的原则!法院的理由是,如果朱先生没有留下遗产,朱先生的家人为什么不把遗产管理权交给村委会呢?只要让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那他们自然就不用还钱了!《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 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所以,如果朱先生的家人不服判决,那就要先书面形式放弃继承遗产,让村委会让担任遗产管理人!那么, 人死债消的说法,到底成不成立呢?从法律上讲,这种说法和态度完全错误。朱先生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合法有 效合同!虽然朱先生的家人表示放弃遗产,但遗产继承人不仅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还负有保管遗产的义务。他们现在还是朱先生的遗产管理人,应承担配合、协助债权人做好处置被继承人朱某遗产清偿其所负债务的义务。另外,法律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 效。所以,法院才会这样判的!但这个判决还是很有争议,如果朱先生真的一分钱没留下,还欠了钱,让家人去还钱,你觉得合理吗?

#沈阳头条#沈阳人彻底没钱了。

别看平时在网上吵吵的年薪百万有房有车,年负债百万的有多少,抵押房抵押车有多少?

沈阳居民存款余额全国第四,于是有人士就吹说沈阳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其实沈阳人压根也没当过骆驼呀,骆驼祥子倒是常年任职。

存款余额高是因为沈阳老年人太多,购买意愿差,可投资能力低,年轻人都混成丐帮了,还天天拿着手机沉醉在自娱自乐中。

周边城市的低学历年轻人是沈阳街上的主流,抚顺每三个人一个60岁以上的,已经是世界奇迹了,二本子三本子只有你自己信那叫大学毕业,真正用人的企业还是招不到可用的人。

别总拿宝马来了说事,因为你地价便宜,自动化工厂压根不需要几个人,你咋不说中华汽车这么大的品牌咋崩了呢?

吹牛逼的毛病不该,沈阳虽大,还得往体型二线内心三线掉。

不信,明年看看。#沈阳身边事# #沈阳#

辽宁沈阳,一男子在银行申请了住房贷款,但因为买到了烂尾楼,遂解除了贷款合同,不料银行不声不响,继续从男子银行卡里扣钱,两年多的时间,共计扣除男子20多万元,男子和银行多次索要未果后,一纸诉状将银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归还不当得利。

(案例来源:沈阳沈河区人民法院)

男子名叫老顾,事发当时,老顾在开发商的介绍下,决定以155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住房,但由于囊中羞涩,老顾便和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和银行签订了贷款抵押合同,约定老顾申请银行贷款93万元,之后每月归还房款7149.6元。

于是,一切办理妥当后,老顾便盼星星、盼月亮的等待开发商交房,不料房子没交成,楼盘反而成了烂尾楼,老顾气愤不过,便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与银行的贷款抵押合同。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并判令由房地产公司偿还银行的贷款。

法院判决之后,老顾虽然解除了与房地产公司的合同,但经过此事,也就没有了买房的心,买房的存款,也就留在了银行卡中。

2年之后,老顾准备用钱时,却发现20多万存款竟然不翼而飞,老顾调取了银行的明细,才发现银行在两年多的时间内,竟然一直从自己银行卡扣除里扣除房贷,截止至事发前,共计扣款14.92元。

老顾认为,在合同已经解除的情况下,银行仍然扣款,就已经属于不当得利,遂要求银行归还本金及利息,不料经过数次催要,银行仍然拒绝归还,并且态度蛮横。

协商未果后,老顾一纸诉状将银行告到了法院,要求银行归还本金14.92元、利息18641.57元。

银行方面辩称:

1.银行系统自动扣除老顾卡内金额14.92元,用于归还老顾名下贷款,没做他用,所以银行不应支付老顾要求的利息;

2、银行系统按月扣除老顾卡内7149.96元,每次扣款均有短信或微信提醒,老顾没尽注意义务,没及时将卡内余额转出,老顾应负有一定责任。

@以案普法

这银行的做法也真够令人无语的,原本是自己违规扣款在先,竟然诬陷老顾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这是典型的“离柜概不负责”似的霸权思维。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老顾作为起诉方,要想银行归还不当得利,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于是,老顾便提供了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法院的判决书,可以证实银行确实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随意扣款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为恶意得利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就本案而言,法院在进行民事判决时,银行方面知情,但银行却以系统自动扣款为由,企图逃避法律的处罚。

但依据常人的认知来看,银行作为较大的金融机构,每日都要进行盘库、整账,不可能对老顾无故被扣款的事情不知情,所以银行应当视为恶意得利人。

在恶意得利的情况下,老顾就理由要求归还本金的同时,归还相应的利息。

最终,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老顾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抵押贷款合同已经被法院判决解除,老顾所欠银行的贷款法院已判令房地产公司偿还,所以老顾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灭失。

可银行仍按照原借款合同继续划扣老顾银行卡内资金,没有法律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至于本案的案件受理费4633元,也应当由银行负担。

最终,老顾打赢了与银行的官司,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315全民行动#

好可惜啊!近日在沈阳,有一位住户银行抵押贷款到期,无力偿还,一套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的住宅进行拍卖,建筑面积102.61㎡,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为101万,起拍价为78万,吸引了1人报名,12人设置提醒,2344人次围观,然而直到最后也无人出价,降价23万也没人要,直接流拍了!

该房产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10-3号,建于,房产证建筑面积:370.61㎡,朝向:南北,规划用途:住宅用地,总层数:30,所在层:4,户型为2室1厅1卫,房屋有简单装修,厨房卫浴水电齐全,七成新。附近学校银行等生活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附近地铁站有师范大学2号线、航空航天大学2号线 。

法拍房毕竟不同于普通住宅,个人盲目去参拍很容易掉坑里,落得个钱房两空的局面,甚至被迫卷进新纠纷中。当然个别幸运的也有,但不是人人都有好运气。买房的钱可是小数目!试问,有几个人输得起呢?所以,不管大家基于哪种目的想买法拍房安全一定是购买的底线!!!切忌侥幸心理!!!#沈阳身边事##沈阳爆料#

辽宁沈阳,男子全款购买新房一套,并入住使用。没想到房产公司没有办理备案,还把这套房子抵押给银行去贷款了。事后房产公司无力还贷,银行告到法院,男子才知道此事。于是男子将房产公司与银行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抵押。

男子王某当初签的合同中约定,房产公司在8月30日前交房,在交房之后的720日内,把办理权属登记中需要房产公司提供的资料报登记机关备案。如果逾期,房产公司按照0.1%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王某就交了全部房款46万余元(房屋面积54.68平方米)。但房产公司直到10月16日才交房。12月7日才给王某出具了发票。王某在拿到房子以后,就一直住在里面。而房产公司始终没给王某办合同备案手续。

没想到的是,在王某住进房子以后,房产公司又把整栋楼以在建工程的名义抵押给银行,贷了两次款,总金额数亿元。债务履行期限分别为4月11日至4月10日,6月19日至6月17日。银行只查了房子的档案,没有到现场查看,就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

,因为房产公司没还贷款,银行将其告上法院。

在这个过程中,房产公司申请保全抵押的房屋。王某才得知此事,他先申请了执行异议,获得法院支持,停止了对这套房子的保全。之后他又把房产公司和银行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抵押,办理备案,赔偿违约金。

【@家子说法 】

一、抵押权一般优先于债权。

在这个案件里,王某虽然付了全款,也住进了房子。但房子属于不动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二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也就是只有房子登记到王某名下了,这个时候房子才是王某的。在此之前,即便王某实际住进了房子,房子的所有权也是开发商的。王某入住房屋是基于他对开发商的债权,也就是他根据购房合同获得的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

而所有权、抵押权等都属于物权。物权一般优先于债权。

打个比方,张三同时把同一套房子卖给了李四和王五,李四和王五都付清了房款。事后,张三把房子交给李四,让李四住了进去。又骗王五说李四是租客,把房子过户给了王五。这个时候,王五就获得房屋所有权这个物权。这个物权优先于李四的债权,王五有权基于所有权,要求李四搬出去。李四只能再根据合同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二、王某对房子的债权有优先性。

1、但对于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的债权,法律有特殊保护。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9条就规定:“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或者销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在建工程抵押取得银行贷款后,又同买受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依约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抵押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抵押权的请求,不予支持;对于买受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其购买房屋的权利优先于银行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直接从开发商处合法购买的房子,只要付清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即便没有办理备案,也没有拿到房子,其对房子的债权,也优先于物权。实践中,通常把购房者对房屋的这种特殊权利称为“准物权”。

2、而这个案件的特殊在于,是王某先拿到的房子,银行才去办理的抵押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房产公司把已经卖出去的房子抵押给银行,明显存在主观恶意。

而在被王某足额支付购房款并在事实上占有使用案涉房屋后,已经获得实际,房产公司就案涉房屋再行抵押的行为,应属于无权处分。而银行只查询了房屋登记信息,没有到现场查看情况,存在明显过错,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也就无法基于善意取得获得这套房子的抵押权。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虽然办理了房屋的抵押登记,但无法获得相应的权利。王某有权要求撤销抵押登记。

而房产公司基于合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王某未及时办证的损失,并协助备案手续。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1、银行协助房产公司撤销对涉案房屋的抵押登记;2、房产公司办理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手续;3、房产公司赔偿逾期办证损失468.07元。

银行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本案例来源于沈阳中院,分析部分系个人意见,非判决原文。)

——

@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沈阳头条#

【沈阳领导留言板】本人于4月在沈阳恒大郡庭买的房子,已经过去一年了,开发商还不给签备案合同,导致我大学生购房补贴无法申请,每个月还贷款也无法抵扣个人所得税。据我所知,恒大已经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恒大不给签备案合同的事一直存在,希望领导围护我们百姓的相关利益。

【回复】网友您好!

您反映关于“恒大买房子不给备案”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市房产局了解,由于目前等待备案客户数量较多,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解决备案问题,预计为您备案时间为6月30日前。10月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开展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督查互检专项行动中,我局向检查组汇报了此类案件的办理思路,检查组认为,不为购房人办理备案属于合同违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定的、也是最直接的解决方式为司法诉讼。因此,您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局将按照诉求办理工作相关要求,继续关注备案进展情况。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工作建议,做好普法工作,配合您依法维权。

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向您详细解释和说明。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7,7

………………分…………割…………线……

小伙大学毕业买房子本身压力就很大,没成想一年了房子都没有给签备案合同。对此,相关部门也很无奈,联系小伙子直接跟恒大打官司。

汽贸这个行业里的水,特别深。

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北二路这家汽贸公司关门了,老板失联了,这让找到我的当事人们,不知所措。

找记者的这些人,去年各自买了车,首付特别低那种,在还了6个月贷款之后,无力继续负担,于是找到了沈阳国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放弃车辆协议,国宇还剩下的贷款,到期后,当事人协助办理过户。

然而,国宇只给了当事人两个月的贷款,就消失了。经过多方打探,当事人的车,被国宇抵押给了另一家公司,当事人现在,既没有车,又得负担贷款,赔了夫人又折兵。

满大街的私家车啊,你都不知道它们是咋来的,它们又是咋没的。再有,4S店金融以外的汽车贷款,呵呵了。#沈阳头条#

#沈阳身边事#近日沈阳,有一位住户银行抵押贷款到期,无力偿还,其名下一套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的住宅进行拍卖,建筑面积253.12㎡,最终却无人出价,直接流拍了!

该房产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116-8号401号,房产证建筑面积:253.12㎡,朝向:南北,规划用途:住宅用地,总层数3层。楼体外墙涂料,局部贴砖,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四室三厅四卫格局,有独立车库。估价对象防盗对开门进户,客厅、地面铺地板、天棚石膏吊顶、墙面贴壁纸;卧室地面铺地板、天棚石膏角线、墙面贴壁纸;餐厅地面铺地板,墙面贴壁纸、天棚石膏吊顶;厨房贴墙地砖、PVC吊顶。

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为331万,起拍价为185万,吸引了1人报名,70人设置提醒,3190人次围观,然而知道最后也无人出价。

如果个人参拍,多向物业和邻居打听。至于看房,最好工作日白天去一次,晚上去一次,周末也白天去一次,晚上去一次。外地法院的案子要更仔细,网上都能查到案情,最好研究一下,标的物公告介绍必须反复看。直到产权证拿到手和住进房子,才算法拍完全成功!#沈阳爆料#

沈阳惊现3厘一年低贷款,房子库存大,抵给银行贷款花。今天有个朋友来看我,聊起贷款,他说现在有款贷款以房抵押能做到3厘一年,3厘的概念是啥,钱存在债券基金还能有收益,如果用在投资当然我们不能那么做,会不会撸了银行的羊毛,这贷款利息太便宜了!他说的我蠢蠢欲动,真心想试试!但是又害怕不知道啥能不能成为真!

沈阳这几天一直说房子库存高,卖不掉就抵押贷款,看谁玩谁,不知道是否靠谱!#沈阳身边事#

#沈阳爆料#

沈阳房产周销售数据,准确说备案数据排行~

备案条件:无抵押,备案价销售

一、和平区

其中1,5~8都是恒大,567是一个地方,早期红星威尼斯庄园~维士隐山~粤泰(上市已经st)~恒大

沈阳浑南还有红星盘,红星法兰香颂转让,维士法兰香颂,这盘运气还行,已经交房多年。

7就是恒大半岛天境前身,应该之前剩余房源,销售主体还是恒大,半岛天境最近备案今年五六七月份卖出去房子。

整个和平区,2.3.4不是延迟很久备案。

华发今年没少卖,销售金额全沈阳前几名。阳光城和平101推出特价房,凭借南湖公园地段,卖出六套是正常~

华润润府卖地段+品牌,比101还贵,本月此类豪宅相继有新增销售备案数,难道说反向操作是大佬~

二、沈河区

润樾府依然霸榜,没办法,复制华润中央公园,价钱还可以,受备案价和行情双重压力,价钱比较稳~

排名2-4,天奕 峯汇 雅颂居 三大豪宅备案6/3/3,看来不验资看房有助于成交~

仁恒2套,这速度面子过不去,最近请大V走一波~沈河真是品质大平层云集

三、皇姑区

荣华府 铂悦 公望 首付新区的万科 金地,北行方林学区房。皇姑主打学区,排名靠前基本和学区有关系。

四、大东区

网红盘云景,备案压了多少,一周能卖这么多嘛。之后俩个华子热电厂和望花,毕竟热电厂特价1.4-1.5w,望花1.1w起竞争力马上起来了。其他上榜零星一两套 。大东头部盘就这几个~

五、铁西

改名叫经开榜算了,琨御府备案了7套,不知道屯了多久。经开价钱相对老铁西便宜,同价位产品更好,对于经开工作人相对便利,经开也有特价,表单价不准,买时做好功课。老铁西新房不打特价卖相当慢了,期房卖到现房,想想二手房标多少钱能卖出去。

举个铁西老城区新盘例子,保利紫云四栋清水8.5-9.5k,三个户型106-116-136,位置一般,价格倒挂周边二手小区,任何缺点在低价面前不少人觉得可以接受。

美好陷阱的大桂圆,单价定正常,无赠送+ 面积大(体验感不大)+户型过时,总价高是影响销售因素。应该预留之后特价空间,倒挂周边同类二手会打动冲动型消费者。

期房卖到准现房的首创,行情这样了,大户型还没卖出去,小户型卖了一半多,年底能看到现房销售表现。

相对比招商悦低总价清房相对卖稍好,但之前买时代悦业主闹心了,不知道违约条款怎么签的。

六、浑南新区

华子疯狂出货,豪宅代表星河湾,紫金桃源;改善盘 云颂、观澜。积水两周都上榜了,浑南集中在新市府,销售量大于其他区(除沈北)。

七、于洪区

w科四季花城大家建议1,其余分布在丁香湖 于洪新城 平罗;沈北周末吾悦通过一波5.5k营销操作集中介之力,拉来大量潜在购房客,完成信息收集。传预售7K会联系潜在购物客户,望京府再次出现8k特价房。苏家屯特价房不少,尤其会展区起价较高,有特价空间;沈抚充满争议板块,沈抚新城保利和一方在沈阳三环附近;还有开发商借方大取消特价恢复原价的,在沈阳都没交过房,留着慢慢卖吧。

上面数据是销售备案,不代表本周实际销量且价钱仅参考。特价房横行事情,价格了解清楚,同样可接受房源,半个月前9K卖,现在你花1.2w买了。

#沈阳身边事#

最后感谢沈阳房点提供数据~

已备案抵押状态是怎么回事

内 容您好,我购买的沈阳恒大中央广场,房子有银行贷款,是期房已备案,以前查询房子抵押状态是无,刚才查询状态是已抵押,请问我这套房子是被开发商抵押了吗?还是因为我有贷款所以显示抵押状态?像我这种已经备案还贷款的房子,开发商还有权利抵押出去吗?

受理答复情况

受理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受理时间-09-07 10:07

答复意见您好!收到关于“已备案抵押问题”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调查和处理情况。经核查,接到诉求信件后,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立即与您取得联系,并通过电话详细解答相关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二.回访情况。我们已经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近期,辽宁沈阳女子李丽和男友王伟结束了2年的恋爱。然而半年前,李丽买车时,王伟为其支付了12万元首付款。分手后,王伟要求李丽返还12万元。李丽认为这是王伟在恋爱中赠与给自己的,不应该返还。昔日的恋人,也因此闹上了法庭。

,李丽在一场朋友的聚会中,认识了王伟。王伟是一家外企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外表英俊,为人也彬彬有礼。

初次见面,李丽便对王伟暗许芳心。李丽是一所学校的老师,身材苗条,肌肤白皙,说话莺声细语,人长得也甜美。

两人一见如故。随即王伟对李丽展开了强烈的追求。这一对才子佳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王伟是理工男,不懂得花言巧语,性格比较实在,生活中,对李丽百依百顺。

就这样,两人度过了一年的恋爱甜蜜期。一年后,李丽考取了驾照,和王伟一起去4S店选车,最后定下大众一款24万元的车型。

王伟二话没说就帮李丽付了14万的首付。之后,这辆车两把钥匙,王伟和李丽每人各一把。因为李丽的学校路过王伟的单位,所以,每天李丽会先开车将王伟送到公司楼下,再去学校。

然而半年后,李丽却发现王伟和公司同事关系暧昧。李丽曾多次找王伟谈过这件事儿,王伟表示,大家都是同事,何必要闹得那么僵呢?再说,她也知道我有女友,你想得太多啦!

王伟对同事的暧昧,不同意也不拒绝的态度,让李丽心中大为不快。直到有一天,她在王伟裤兜里翻出两张电影票存根。

那天,她并未和王伟一起看过这场电影。她偷偷翻看王伟的微信,居然在那位女同事的朋友圈中,看到了这两张电影票的图片。

李丽把电影票摔到王伟面前,让他解释。王伟说,那天他和哥们一起去看的电影。

至此,两人之间出现了隔膜,李丽等着王伟主动承认错误。可王伟却当作没事人一样,似乎早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婚前就谎话连篇的人,结婚后,还能对婚姻保证忠贞如一吗?李丽不想拿婚姻做赌注,最终决定与王伟分手。然而,王伟却提出要求李丽归还自己支付的14万元的汽车首付款。

李丽认为当初两人在恋爱期间,这笔首付款理应属于赠与,不应归还。但是,事实却是,这辆车在双方名下,为两人共同持有,因李丽无法出示14万的赠与依据。所以,赠与一说无法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应按照出资额确定。

当初这款车型售价24万,半年后,该车型出现贬值情况,现价20万。因为两人在恋爱期间共同占有并使用此车,因此,对于贬值部分理应有双方共同承担。

法院最终判决车辆归李丽所有,鉴于抵押贷款等系列因素,判李丽应当返还给王伟10万元。

关于恋爱期间购车的注意事项,小编为大家整理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最好以自己的名义购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第二,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最后签署一份购车协议,注明出资的具体情况,并标明各自所占有的车辆份额。

第三,最好留存购车时的付款凭证截图或存单,以及购车合同、双方签署的协议等资料。

第四,如果双方已经同居,且没有签订购车协议明确约定车辆共有方式,该车辆一般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如果双方能证明各自出资比例,一般按照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如果不能证明,则等额共有。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难免会有物质上的往来。如果双方能够顺利步入婚姻殿堂,那么,婚前的物质付出将变成彼此心底最美好的回忆。

可一旦双方出现矛盾,终止恋爱。那么,之前的付出就会转变成为一场利益纠纷。最后,希望这篇故事,能为您带来一些新的知识与启发,在日后的生活中,少踩坑,保护好自己。#夏日生活打卡季##情感##恋爱##故事#

————————————————————————————————————————————请记得关注我,稍后还会为您带来更多好故事。@楠山故事汇

欠帐还钱,天经地义。所有的为不还钱而找的理由,都是无耻。这样没有责任没有良知的企业,已经是日薄西山了!//@沈阳楼市资讯:看看吧,现在开发商的日子有多难,近期,佳兆业推出了以房抵债方案,而且房源多为现房,并且均无被查封、抵押等情况,低于市场价。当然,有一点也要注意,需要付不低于20%的首付。

沈阳楼市资讯

看看吧,现在开发商的日子有多难,近期,佳兆业推出了以房抵债方案,而且房源多为现房,并且均无被查封、抵押等情况,低于市场价。当然,有一点也要注意,需要付不低于20%的首付。

辽宁沈阳一名男子租赵女士的房子,为了营造好印象,赵女士在入住当天给他换了新的洗衣机。然而,40天后她有事去了一趟出租房,却看到了意外的一幕。

房东赵女士称,该男子10月17日入住,入住当天她给换了新的洗衣机,入住期间,该男子多次向她借钱。12月2日左右因查水费的人进不去房间,随后进房间发现所有电器已经不见,损失约5000元,联系该男子时发现自己被拉黑。通过查看其社交软件发现,该男子在11月27日已前往深圳旅游去了,目前已经报警准备起诉。

赵女士将房子租出去,没想到房子里面的东西竟然被租客给卖掉了,这样的事情,在租房历史上应该算得上是经典案例了。

之前有刷到过一个视频。也是一个租客,竟然把出租房拿去抵押贷款,最后,催债的人找到房东,房东还一无所知...

各位家人们,你们听说过这些奇葩事情吗?

赵女士好心将房子租出去,没想到房子里面的东西全部被租客拿去卖了,租客拿着卖的钱去旅游了...当然,最后赵女士报警了,凭借租客留下的身份信息,应该很快就能将这名卖房东家具的租客抓获。但在这件事情里面,赵女士应该有一些做得不好的地方,比如说,没有收取租金或者收取了少量租金,当租客付出的成本低于他犯错的成本(卖家具)时,他就会铤而走险。

在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将房子租出去,那么,我们要怎么做才能避免发生赵女士这样的事情呢?

第一,无论租金收取一个月还是三个月的,拿在手里的钱要尽量大于别人的犯错成本。比如在这个案例中,赵女士收的押金如果大于房间里家居的价值时,租客可能就不会卖家具。

第二,作为房东,应该经常和房客联系一下,以防跑路。

第三,租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身份信息,以防对方用假身份信息租房然后变卖房子里的东西。

各位家人们,你们觉得我说这些有用吗?对于租房,你们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防止出现“被租客卖家具”这类事情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我们一起探讨。#男子租房40天卖掉房东电器去旅游#

#头条创作挑战赛##沈阳头条#

辽宁沈阳,豪先生去二手车店买车,当时价格是5万1,由于豪先生没那么多钱就现场做了贷款,没想到担保公司给他贷下来5万3,自己的本金一下就无故多出8000块钱。

豪先生当时已经给了二手车店6000块钱,当时也并未提及额外的费用,只需贷款45000就可以,为什么担保公司给自己多贷了8000呢?

豪先生多次与二手车店还有担保公司沟通无果后最后求助记者

记者将具体情况了解后与担保公司坐一块进行协商解决,当记者问到当时买车价是5万1,为什么担保公司给豪先生做到了7万6的车值(就是二手车的评估价值)时,担保公司随即说豪先生买的车是收车价,有可能会卖到60000多块钱甚至会更高。

记者又问到,只需贷款4万5就行为什么又贷款到5万3呢,担保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按照他们的规定评估出来的值乘以0.7就是贷款额

记者又进行一连串的提问:担保程序与计算模式能经得起推敲吗?合同里面并未标注所产生的费用是什么项目,哪里是中介费用,哪里是服务费用,哪里是利息。

担保公司工作人员话锋一转说这是银行的合同,并不是他们担保公司的合同。

在记者最问下,这8000块钱(5万3减去4万5)是被担保公司给挣了,既然这钱是担保公司的利润就应该给豪先生开一个有项目的发票。

就在担保公司人员不知该如何回答时,他们的法律顾问随即赶到,态度很严厉的表示说豪先生刚签的合同就要承认这笔贷款和服务费,更要承担责任。

但是记者抓住要点说豪先生虽然签了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前提是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

接着记者将第二个要点说出来:51000块钱的车做成76000块钱,这个审核是如何来的呢,谁来认定的,这个价值又是谁估的,8000块钱又不开发票这就涉及到了税务,如果坐实的话就是偷税漏税。

紧接着记者表示担保公司用51000的车,评估为76000,去银行抵押贷款是否存在欺诈,还有76000的价值是谁评估出来的,有没有法律效应

此时法律顾问态度没那么严厉了话锋一转,可以开具8000块钱的发票,还说剩余的合同没拿来,记者表示我们等他们拿来看下剩余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说今天他们不上班(星期三),档案和材料没法提供了需要等两天(这理由简直了)需要等两天

最后记者与豪先生也同意他们将剩余合同拿来,同时也会咨询相关法律将此事进行到底。

虽然担保公司一再承诺出具另一部分合同,但过去很长时间还是一直未拿出来。

相关律师表示合同里是必须要将卖车的费用及服务的费用在合同里加以体现的,而且卖车费用专用发票,服务费用专用发票,是必须提供的。

而且贷款的数额比车的总价还高,银行是会遭到损失的。这种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银行发现这种行为的话是有权收回全部贷款的,这种行为可以算作刑事犯罪。

大家认为呢#沈阳头条# #沈阳# #辽宁#

【沈阳~工抵房暴雷了】

房产圈,流传着一句话“买房不要贪便宜,别碰工抵房”。

这不,沈阳所谓的某房产工抵房渠道暴雷了,利用虚假且优惠力度极大的房源套取购房者的放宽,受害的不仅有购房者,还有售楼员、房产中介等。

工抵房,顾名思义就是开发商抵押给施工单位充当工程款的房子;工抵房通常不会按照市场价抵押,而是有一定的折扣;

比如市场价值100万的房子,工抵房只给折算到70万,这也就是为什么售楼处在介绍该类房源价格亲民的原因。

不推荐工抵房的主要原因就是买卖流程的复杂和风险性,比如工抵房的交易对手不是售楼处,而是施工单位,但是备案的主动权却还掌握在开发商。再有就是关于钱款的支付,给谁,给多少,怎么给,这里面都是有陷阱的!#沈阳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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