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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栏目设置 政府门户网站功能

时间:2021-08-25 16: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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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栏目设置 政府门户网站功能

#吉林发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武功秘籍”栏目又有新功能】近日,登录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的小伙伴们一定发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武功秘籍”栏目又多了新功能。什么是“吉事办”?小程序选项教你咋用“吉事办”!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武功秘籍”栏目又有新功能-中国吉林网

清晨的问候 @中国政府网

【网友#建议将省界收费站改造为停车区#,交通部:我们十分赞同】#官方回应建议将省界收费站改造为停车区# 8月18日,中国政府网“互动”栏目刊发了交通运输部答复网民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车夜间停放车位不够用”留言的相关内容。

上述网友留言自称是一名卡车司机,其建言称,“现在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晚上停车太难了,车位不够用。可否增加服务区,扩建些服务区呢?这样也能避免货车司机疲劳驾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啊。可不可以把原来的省界收费站作为停车场呢?现在的省界收费站都被圈起来了,没有发挥作用,作为停车场收费我们司机也愿意交钱的。

对此,交通运输部回复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社会公众出行均快速增长,在部分交通运输主干线、大中型城市周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仍存在着货车停车位设置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夜间货车集中停放需求大,供需矛盾尤其突出。

对于上述网友提出将省界收费站改造为停车区的建议,交通运输部在回复中表示“我们十分赞同”。

交通运输部称“将积极指导各地,在统筹应急、养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原省界收费站区域的综合利用,更好满足货车停放需求、服务货车司机出行”。网页链接

央视《锐新闻》栏目报道@中国旅游报 @央视新闻 @人民网 @中国政府网

@东方卫视 @光明日报 @央视新闻 @中国政府网

不同一天@经济日报 @新华日报 @人民日报 @人民网 @央视新闻 @中国政府网

هواوان مكتبة غرفة التدريب@中国政府网 @人民网 @央视新闻

积极回应网络民意 妥善处置民生热点问题

常德政府网站市民留言栏目共收到市民有效投诉贴4586条,回复处置4503条,回复处置率达98.2%,一大批涉及商户诉求、村民信访、重要案情、动物疫情、噪音扰民等民生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关 原标题:常德政府网站:积极回应网络民意 妥善处置民生热点问题据统计

常德政府网站市民留言栏目共收到市民有效投诉贴4586条,回复处置4503条,回复处置率达98.2%,一大批涉及商户诉求、村民信访、重要案情、动物疫情、噪音扰民等民生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关部门的条条回复,化作了党委政府的缕缕“亲风”。

近年来,常德政府网站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拓展设立了市民留言、嘉宾访谈、市长信箱、建言献策、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咨询求助、网上信访、纪委举报、优化环境等10多个政民互动专题,创新建立了网络民意快速处理机制。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回应、认真处理网络民意,逐步形成了“件件诉求及时回复,桩桩事件妥善处置”的工作格局。

党政部门对网络民意的积极回应,让广大市民倍感温馨,让政府网站“亲风”徐来。

华湾书屋新闻@中国政府网 @光明日报 @央视新闻 @东方卫视 @人民日报 @人民网

今晚8:00,大家可以和我一起学习两位王老师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社保因企业原因欠缴,员工办停、补缴不便利”怎么办?

针对网民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反映的关于“社保欠缴后办停补缴有关问题”留言,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给出了相应回复,你是否也有同样的疑问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01网友提问

来自贵州遵义的网民“小周”)说:我的爸爸之前是在一个私人企业里面工作的,后来企业倒闭了,没有给爸爸继续缴纳社保,也没有去做任何的说明或者操作,报停社保,爸爸也不知道社保一直在计费。时隔多年,当现在爸爸日渐衰老,想为自己买一份社保的时候,查询到需要补缴的社保费用要15万多。社保费其实只有几万元,但是滞纳金比社保费还要高。咨询过社保局之后,社保局对此也很无奈,他们无法对滞纳金进行减免。我们也觉得很无辜,当时是企业没有去报停导致这种结果,我们也是受害者,现在我们再想交社保的时候却要承受高额费用。希望能有一个答复让我们知道是否还有什么方法能减免一部分费用,谢谢。

来自江西景德镇的网民“花火寂”说:尊敬的总理,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企业职工,现在碰到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反映。我曾在一家金融投资企业任职,该企业在为我购买了社保和医保,后在7月因涉嫌非法集资,公司实际所有人被公安机关拘留至今,公司在一夜之间倒闭。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看守所,所以一直未给我办理社保及医保的停保手续,我个人直至今日也无法办理停保手续。我去社保局咨询过,社保局的同志告诉我,只能由原企业给我办理了停保手续后,新企业才能给我购买社保,或转至个人社保,还必须把以往欠费补清才能办理。现在原企业因上述问题无法给我办理停保手续及交清欠款,导致我无法在正规企业上班。我咨询过许多部门都无法解决,而且这个问题现在非常普遍,希望能引起领导的重视,让这个问题能得到解决。此致敬礼!

来自河南郑州的网民“点烯亚平宁”说:我觉得社保缴纳的程序有些不太合理。我自己遇到的实际情况:之前的公司在1月为我们缴纳了五险,交了半年以后,由于公司的资金问题,一直未交。1月份我离职了,当时要求停社保,财务说没钱交,必须把之前的欠款补上才能停。公司承诺给之前的欠款补上,为此少发我半个月的工资。现在又两年过去了,我的社保从之前欠的几千块变成了两万多,依然是欠费。在这里有三个问题: 一是欠款以后不能停;二是个人不能补交; 三是之前的公司联系不上,我的社保既不能停也不能补,还不能转到新的单位,如果之前的公司倒闭了,我的社保该怎么办?希望能有个有效的解决办法。

来自浙江杭州的网民“陈雨露”说:企业面临倒闭状态没钱交社保,拖欠的社保个人却没法自己补缴,硬生生地断掉,太不人性化。

来自河南郑州的网民“小马同学”说:中小企业倒闭破产的很多,甚至很多老板直接跑路,社保不停缴的情况很多,最后社保局责令补缴都找不到实施对象。这样我们这些职工就成了炮灰,办停不了,补缴金额巨大,又不能把这段时间舍弃了。希望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让员工安心上班,妥善养老退休。

0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复

回复全文:针对网民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反映的关于“社保欠缴后办停补缴有关问题”留言,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留言反映的社保欠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在企业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

对于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依法给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终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关于留言反映的滞纳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及滞纳金。关于滞纳金过高问题,由于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慑力,目前各项法律法规中均未有滞纳金减免条款,因此不应减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加收滞纳金数额应不高于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成都社保代缴和挂靠##成都落户##成都社保#

“社保因企业原因欠缴,员工办停、补缴不便利”怎么办?

针对网民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反映的关于“社保欠缴后办停补缴有关问题”留言,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给出了相应回复,你是否也有同样的疑问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01网友提问

来自贵州遵义的网民“小周”)说:我的爸爸之前是在一个私人企业里面工作的,后来企业倒闭了,没有给爸爸继续缴纳社保,也没有去做任何的说明或者操作,报停社保,爸爸也不知道社保一直在计费。时隔多年,当现在爸爸日渐衰老,想为自己买一份社保的时候,查询到需要补缴的社保费用要15万多。社保费其实只有几万元,但是滞纳金比社保费还要高。咨询过社保局之后,社保局对此也很无奈,他们无法对滞纳金进行减免。我们也觉得很无辜,当时是企业没有去报停导致这种结果,我们也是受害者,现在我们再想交社保的时候却要承受高额费用。希望能有一个答复让我们知道是否还有什么方法能减免一部分费用,谢谢。

来自江西景德镇的网民“花火寂”说:尊敬的总理,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企业职工,现在碰到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反映。我曾在一家

金融投资企业任职,该企业在为我购买了社保和医保,后在7月因涉嫌非法集资,公司实际所有人被公安机关拘留至今,公司在一夜之间倒闭。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看守所,所以一直未给我办理社保及医保的停保手续,我个人直至今日也无法办理停保手续。我去社保局咨询过,社保局的同志告诉我,只能由原企业给我办理了停保手续后,新企业才能给我购买社保,或转至个人社保,还必须把以往欠费补清才能办理。现在原企业因上述问题无法给我办理停保手续及交清欠款,导致我无法在正规企业上班。我咨询过许多部门都无法解决,而且这个问题现在非常普遍,希望能引起领导的重视,让这个问题能得到解决。此致敬礼!

来自河南郑州的网民“点烯亚平宁”说:我觉得社保缴纳的程序有些不太合理。我自己遇到的实际情况:之前的公司在1月为我们缴纳了五险,交了半年以后,由于公司的资金问题,一直未交。1月份我离职了,当时要求停社保,财务说没钱交,必须把之前的欠款补上才能停。公司承诺给之前的欠款补上,为此少发我半个月的工资。现在又两年过去了,我的社保从之前欠的几千块变成了两万多,依然是欠费。在这里有三个问题: 一是欠款以后不能停;二是个人不能补交; 三是之前的公司联系不上,我的社保既不能停也不能补,还不能转到新的单位,如果之前的公司倒闭了,我的社保该怎么办?希望能有个有效的解决办法。

来自浙江杭州的网民“陈雨露”说:企业面临倒闭状态没钱交社保,拖欠的社保个人却没法自己补缴,硬生生地断掉,太不人性化。

来自河南郑州的网民“小马同学”说:中小企业倒闭破产的很多,甚至很多老板直接跑路,社保不停缴的情况很多,最后社保局责令补缴都找不到实施对象。这样我们这些职工就成了炮灰,办停不了,补缴金额巨大,又不能把这段时间舍弃了。希望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让员工安心上班,妥善养老退休。

0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复

回复全文:针对网民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反映的关于“社保欠缴后办停补缴有关问题”留言,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留言反映的社保欠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在企业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

对于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依法给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终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关于留言反映的滞纳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及滞纳金。关于滞纳金过高问题,由于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慑力,目前各项法律法规中均未有滞纳金减免条款,因此不应减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加收滞纳金数额应不高于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

央视《锐新闻》厦门报道厦门大学@中国旅游报 @人民网 @央视新闻 @中国政府网 周德新成人自考获得法学学位

央视《锐新闻》栏目王建中报道妙峰山中视晟鑫书画院写生@人民日报 @央视新闻 @中国政府网 @看看新闻 @光明日报 @人民网 @东方卫视 @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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