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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时间:2022-11-26 19: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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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地方法规不能凌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上,法院判决错误!一切地方法规为国法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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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孔某为节约路费,就驾驶摩托车回家。谁知,上高速时没有人阻止,下高速时却被交警查获,罚款200元。孔某不服,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法院这样判决。(来源: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事情是这样的,孔某长期在外打工,为了节约路费,经常骑行摩托车回家,有时候走高速,有时候走低速,从来没有被交警查获,没想到这次上高速的时候没有管,下高速时却被交警查获,罚款200元,孔某不服,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孔某起诉理由为:第一、《道路安全法》并没有禁止摩托车不可以上高速,且他驾驶摩托车上高速时,并没有看到相关禁行标志,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阻止,如果高速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他上高速的时候就应该被禁止;第二、即使高速上确实禁止摩托车上路,但他都已经准备下高速,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予处罚;第三、交警对其处罚时,他当场提出要陈述和申辩,但是交警不理睬,直接开具了罚单。交警则辩称:第一、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不禁止摩托车上高速,但是《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43条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第二、孔某从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在收费站入口,禁止行人、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的交通标志清晰、醒目,孔某应当看到。第三、《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已经实行多年,孔某在考取驾照的时候,应该学习过相关法律知识;第四、他们对孔某进行处罚时,听取了孔某的陈述,告知了孔某处罚事实及依据,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由于本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因此,交警向法院提交了现场查处视频和现场照片,证明违法事实存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证明对原告的处罚及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经庭审质证,孔某对交警提供的证据提出如下意见:第一,视频不是全部的视频,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但视频中并没有告知其享有的权利;第二,原告行驶的路段并没有发现有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标志,应依照国家的《道路交通法》来执行;第三,交警问为什么摩托车没有前牌,现行国家法律在已经出台,摩托车现在只挂一个车牌,要求执法民警出示培训和考核的证据。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第一、关于交警大队是否具有作出被诉行政处罚的职权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本案交警大队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高速交警管辖路段划分规定,被告交警大队对事发路段具有管辖权,因此被告适格;第二、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规定。本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法规定,结合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且《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自起施行,河南省范围内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具有普遍知晓性,原孔某通过统一考试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应当知晓并遵守机动车驾驶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关于交警是否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从交警提供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及庭审中原、被告陈述可以看出,执法民警向孔某就处罚决定依据的法律、认定的事实及救济途径和权利多次沟通解释,案涉处罚决定程序合法。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交警对孔某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孔某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用50元由孔某承担。亲爱的读者彭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律师来帮忙# ————————————————@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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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过漫水路请减速!大车司机开车溅人一身泥水,大荔交警:罚!#陕西dou知道

00:15

高速路上的应急车道,是特殊车辆应急行驶的,如交警车、救护车、救火车……等等。所以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普通车辆是不准坏车的[呲牙],信不信由你,反正你停车就收到罚单,不服就像这个司机一样上诉到法院吧!//@安律说法:“车坏了也不能停?”河北承德,货车司机行驶在高速上,发现轮胎异常,便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不料还没下车就被巡逻交警查处。交警随后以非紧急状态下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为由对其做出了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货车司机不服,认为自己属于紧急状态,于是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法庭。据悉,事发当日早晨,货车司机杨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大广高速一路段,随后发现车辆轮胎异常,刹车制动也出了问题,便赶紧将货车停到了应急道上。不料,杨某刚把车停好,准备下车检查,就碰到了巡逻交警。巡逻交警随后要求杨某下车,并在杨某车子后面放置了警示标示。听取杨某的辩解后,便以准备睡觉,属于非紧急状态下在应急道上违法停车为由对杨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的决定。杨某不服,认为自己并不是在睡觉,而是车子坏了才将车停在应急道上,于是一纸诉状将交警告上了法庭,要求交警队撤销对自己的处罚。法院怎么判?1、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紧急状态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急”并不完全一致。这里的紧急情况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包括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也包括司机突发疾病等等,但是不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困得受不了停车打盹,饿的受不了停车吃饭,憋得受不了,停车方便等等情形。具体到本案,杨某如果是准备睡觉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紧急状态,而如果杨某是因为车子出现了故障,才将车停到了应急道上,就属于紧急状态下在应急道上停车。2、其次,车子出了故障,将车停在应急道上就不违法吗?应当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第68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5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换句话说,车子故障,虽属紧急状态,司机可以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但是出现这样的状况,司机将车停到应急道上后,还应当做好相应的警示标示。否则,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也正是如此,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杨某称是因为车辆出现故障为由停车,但是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退一步说,即便事实认定错误,杨某未设置警示标示,也属于违反非紧急状态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相关规定,故此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这次处罚后,杨某的驾驶分已经累积记分达到12分,这就意味着他的驾驶证要被扣留不说,他还要停下工作参加学习。杨某越想越憋屈,随后又提起了上诉,然而最终仍以失败告终。3、最后,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再次提醒大家,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切莫随意占用。如确实属于紧急状况需要占用,也要做好相应的警示措施!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律师来帮忙# #头条群星10月榜# ------关注@安律说法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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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坏了也不能停?”河北承德,货车司机行驶在高速上,发现轮胎异常,便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不料还没下车就被巡逻交警查处。交警随后以非紧急状态下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为由对其做出了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货车司机不服,认为自己属于紧急状态,于是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法庭。据悉,事发当日早晨,货车司机杨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大广高速一路段,随后发现车辆轮胎异常,刹车制动也出了问题,便赶紧将货车停到了应急道上。不料,杨某刚把车停好,准备下车检查,就碰到了巡逻交警。巡逻交警随后要求杨某下车,并在杨某车子后面放置了警示标示。听取杨某的辩解后,便以准备睡觉,属于非紧急状态下在应急道上违法停车为由对杨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的决定。杨某不服,认为自己并不是在睡觉,而是车子坏了才将车停在应急道上,于是一纸诉状将交警告上了法庭,要求交警队撤销对自己的处罚。法院怎么判?1、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紧急状态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急”并不完全一致。这里的紧急情况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包括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也包括司机突发疾病等等,但是不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困得受不了停车打盹,饿的受不了停车吃饭,憋得受不了,停车方便等等情形。具体到本案,杨某如果是准备睡觉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紧急状态,而如果杨某是因为车子出现了故障,才将车停到了应急道上,就属于紧急状态下在应急道上停车。2、其次,车子出了故障,将车停在应急道上就不违法吗?应当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第68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5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换句话说,车子故障,虽属紧急状态,司机可以将车停到应急道上,但是出现这样的状况,司机将车停到应急道上后,还应当做好相应的警示标示。否则,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也正是如此,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杨某称是因为车辆出现故障为由停车,但是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退一步说,即便事实认定错误,杨某未设置警示标示,也属于违反非紧急状态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相关规定,故此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这次处罚后,杨某的驾驶分已经累积记分达到12分,这就意味着他的驾驶证要被扣留不说,他还要停下工作参加学习。杨某越想越憋屈,随后又提起了上诉,然而最终仍以失败告终。3、最后,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再次提醒大家,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切莫随意占用。如确实属于紧急状况需要占用,也要做好相应的警示措施!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律师来帮忙# #头条群星10月榜# ------关注@安律说法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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