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杭州二手车出售 杭州二手车出售

杭州二手车出售 杭州二手车出售

时间:2023-09-14 07:53:56

相关推荐

杭州二手车出售 杭州二手车出售

在杭州买个二手车现在什么限迁政策么

杭州有零跑s01二手车吗

#杭州头条#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杭州的二手车老板白先生如此评价天天拍车平台,哈哈,一个拍车平台的公关说出如此的理由,真让人觉得搞笑。#拒买公里数不实的车算违约#

@海哥听故事 拍车平台的固定条款协议规定,所拍车的公里数,平台不做承诺,你签了协议就要遵守,自己都没有尽到公平的原则,谈什么客户体验呢?

这个公关部的黄经理估计要失业了,面对记者的问题,这样回答啊,不是给平台拉仇恨吗?大家看完视频有什么感受呢?

海哥的感觉就是要立马卸载了这个APP.不再在上面买车卖车了。

1818黄金眼的视频

卖家虚报公里数 天天拍车扣买家违约金?杭州白先生:侮辱性极强

1818黄金眼

杭州的黄先生看好了一辆宝马X1,和卖方签订好车辆转让协议后,他付了22000元订金并约好一周后过户,随后他便把车开走了。可意外的是,后来他非但没有等来过户,却等来了警察的传唤。

黄先生是在人人车二手车平台上看到这辆宝马车的发布信息的,虽说是的车款,可是车况描述还不错,价格52000元更是让他很心动。

发布方是一名男子,他说车子是他老婆的,查看了车辆行驶证,上面也确实显示所有人是一位王女士。黄先生后来便上门验车,他对整体车况很满意,当天便和男子签订了转让协议,并支付了22000元的订金。

两人还约好一周后过户,于是男子便很痛快地让黄先生把车开走了。也正是因为男子这么痛快,黄先生没有怀疑对方的身份,更没有提出看对方结婚证的要求。

一周后,黄先生如约催促男子过户,可是男子说他最近赌钱手气不好,输了不少钱,要求黄先生先把尾款30000元先付给他。黄先生没有同意,只给他转了1000元。

后来男子一直借口自己忙,迟迟不肯过户。黄先生觉得反正车子在自己手里,晚点过户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就在最近,他突然接到了民警的电话。

民警告诉黄先生,这辆宝马车是王女士的没错,但是该男子却并不是王女士的老公,至于车子,则是男子单方面私自进行售卖的。

听了民警的话,黄先生彻底傻了眼,这才明白自己是受骗了。而同样受骗的还有车子的主人王女士。

原来,王女士和该男子是通过相亲平台认识的,由于两人都是离异,而男子也不嫌弃王女士带着两个孩子,于是两人便开始交往了。

交往了一段时间后,男子提出了让王女士买车的要求,理由是这样不仅方便以后两人见面,更方便以后见双方父母。

王女士是在江苏生活工作的,而男子称他是在杭州工作,还有自己的公司。再三考虑后,王女士同意了,在男子的陪同下花8万元买了这辆宝马X1二手车。

可是车子买了不久后,男子便借口有事拿去开了。王女士曾多次催促他还车,但都被男子以各种借口拒绝了,后来他甚至直接把王女士给拉黑了。

这时,王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便报了警。通过民警的侦查才发现,原来该男子把她的车开到杭州给卖了。

目前车子已经归还给王女士,但是王女士认为男子不仅欺骗她的感情,还偷偷卖了她的车,她决定一告到底。而被骗的黄先生也后悔不已,他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给自己讨个公道了。

纵观此事,黄先生的心可真大,实在是太马虎了。买车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直接和车主交易呢?就算男子真的是王女士的丈夫,如果车子是她的婚前财产,作为丈夫也是无权处理的。

哪怕是婚后购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是不能私自变卖的,是需要争取另一方同意才可以。但是这种同意,也不是一方口头说说就行,必须当事人出面。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 工资、奖金;2. 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总之一句话,无论买车买房,如果不和所有权人当面交易,都是存在风险的。黄先生也只能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切莫再粗心大意,抱侥幸心理了。

而男子和黄先生签订的转让协议肯定是无效的,一是因为男子并非车主,所以没有权力做出任何买卖行为。二是男子此举是试图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明显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合同法,合同确认无效后,男子应该返还非法所得钱财,同时因为涉嫌诈骗,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3000~1万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万~1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还不止于此,男子还将王女士的车子私下进行售卖,虽说王女士按照车子被盗抢报警,但是由于王女士和男子的特殊关系,也是她将车子借给男子开走的,所以盗抢罪应该不成立。男子的行为应该涉嫌非法侵占罪。

《刑法》 第270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对于数额较大和巨大的标准,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但一般情况下,不能低于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数额:较大指1000~3000元以上,巨大指3万~10以上,特别巨大指30万~50万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王女士还提到因为男子她还欠下了35000元的债务,可见两人的纠纷远不止于此。

希望两人都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的损失。不过总觉得男子像是惯犯,你们说呢?

#杭州头条#

#我要上 头条# #金粉社区#

二手车[捂脸][捂脸]//@薇:宁波不买车什么鬼?//@Jersey49441642:杭州不理发,宁波不买车,头条的其他人才补充一下其他的,让全国人民知道。

1818黄金眼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栏目官方账号

“遇见你是我的偶然”浪漫开场后姑娘感觉被“PUA”

五万左右的二手车能买吗?

这些都是B级车,如果免费送,你挑哪辆?我选雪铁龙C6,底盘调教天花板。

#二手车# #汽车# #于你淘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