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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贝考驾校科目一 元贝考驾照科目一

时间:2019-07-30 13: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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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贝考驾校科目一 元贝考驾照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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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推荐#“元贝柔,今天中午你必须给我回来。”元太太在元贝柔接通电话后不容置疑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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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没有事,不过我约了朋友。”电话那头思考了一下说

“男的女的?”元太太八卦的问.

“女的。”元贝柔干脆的说

“推了,下次再约,我跟你说,妈妈这个朋友好不容易才见一面,这都好几年没见了,你赶紧回来招待客人,别总是每天泡在办公室。”

“就只是朋友 没有旁人?”元贝柔怀疑的问.

“还有她儿子,她儿子长得挺帅。还特别……”听到她这么问。元太太像倒金豆子样说。

“打住,且不说别的,这是第几个了?妈!你没事去找别人打打牌,逛逛街,不好吗?”元贝柔打断她说

“这是最后一个了,保证没问题。”

“叶静源女士,你别老这么关心我的婚姻问题了,成吗?”元贝柔无奈的说

“我不管能行吗?你都26了,都成老姑娘了,以后没人要了怎么办?”

“26就算老姑娘?“元贝柔哭笑不得地问。

“我就问你,回不回来?”元太太叶静源干脆地问

“不回”

“那好,以后你就没我这个妈, 我白养你二十几年啊!唉~我怎么就生了你呀!”叶静源好不委屈地哭着说。

“回!”元贝柔咬牙切齿的挤出一个字

“那好,必须回昂,别忘了。” 听到满意回答的元太太也不继续装了,非常开心地嘱咐道。

而这边的元贝柔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在办公桌上,双手支着下巴,苦笑了一下,自从她二十四岁生日一过,她这个无所事事的妈,时不时地给她介绍个相亲对象,现在竟然连自己不知的多少年以前的同学都找到了,这是的想把这个女儿给嫁出去啊!

元贝柔一直将自己手上的事拖到十点半才完成,自十点以后,叶女士几乎十五分钟一个电话,生怕她忘了似的,实在找不到事做的元贝柔,叹了口气,认命地拿起桌上的手机和一旁包包、外套。踩着沉重的步伐回家了。

不出所料,刚打开门,就看到她妈妈叶女士正聊的甚欢,见她回来,忙走过去拉着她的手,热情地给介绍着。

“这个就是我女儿元贝柔,毕了业之后就一直帮她哥打理公司,别看她年轻,可没少帮她哥哥的忙呢!”叶静源对她那个同学说

“不错,女人嘛,就该厉害点,不然会吃亏什么的。”同学笑呵呵地说

“小柔,这是妈妈的高中同学傅太太,凌若凌阿姨。”

“傅太太好。“元贝柔客气地说

“叫什么傅太太,生分,叫我阿姨就好。”凌若拉过她的手,示意她坐自己身边和气地说

“阿姨”元贝柔乖巧地说

“诶,好,对了,这是我儿子傅思远,就比你大两岁,现在还单身,你们差不多大,应该有话题聊,留个联系方式什么的,以后多沟通沟通。”凌若打心底里特别喜欢这个元贝柔,就极力地撮合他儿子和她。

“你好。 "被点名的傅思远从手机中抬起头来很和善友好的说

“嗯,你好。”从她进门就没注意到这个低头看手机存在感很低的人,看他抬起头来,元见柔感觉,长得还不错

“这样吧!你们留个微信吧。也好多促进促进感情。”叶静源感觉撮合道

“对啊,你们年轻人肯定聊得来。”凌若也附和道.

“我不玩微信。”元贝柔果断地说

“胡说,前两天我还和你说话了呢!”叶静源拆穿道。

“你太烦,删了。”元贝柔面不改色地说

“那就再下。”叶静源被她气到了,生气地说。

“元小姐忙,没时间玩微信可以理解的,阿姨也别着急。” 一直充当隐形人的傅思远感觉这个元贝柔很有意思,便不再看手机,开始加入闲聊行列。

你看人家小远多懂事,你看看你,显然傅思远这句话令叶静源很是开心。

最终,元贝柔在自己亲妈的监督下,重新下载了微信并加上了这个叫傅思远的男人。并在心里一直默念道“不生气,不生气,这是我妈,亲妈,不能生气……”…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我们明码标价!”广东,一女子去汕尾游玩时,在沙滩边上的某海鲜餐厅,点了几样海鲜,其中有三只螃蟹。女子表示,这螃蟹吃着是苦的,但餐厅收费880元。事发后,女子怀疑自己遭到了“宰客”,餐厅老板表示,他们店里所有的菜,都是明码标价,并且春节期间进价贵,还存在没货的现象。

据了解,这名女子是外地人,她和朋友到汕尾的金町湾沙滩游玩,到了饭点,她怕被宰客,就在某众点评上购买了1288元的套餐,可到了餐厅后,工作人员却告诉她,现在店里不接受套餐,只能点菜。

随后,女子点了6个菜,有黄斑鱼、元贝粉蒸丝,螃蟹价格等等,其中元贝粉蒸丝483元,三只螃蟹880元,总价加起来为1892元。

事发后,女子怀疑自己遭到了“宰客”,于是她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了视频,没过多久,商家就私聊她,希望她删掉视频,但女子没有理睬。

事发后,餐厅老板出面解释说,女子可能不太了解汕尾海鲜的行情,过年期间海鲜的进价非常贵,加上还需要给员工支付3倍工资,所以过年期间的菜价,会有一定的上涨。

目前,市监局已经介入,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蚂蚁说法

1、三只螃蟹这事,不禁让人想到北海“4个菜1500元”事件。

北海市监局调查后,发布通报说,经与市内多家同档次餐厅进行价格比对,他们认为,4个菜1500元这价格,基本符合春节期间海鲜餐饮消费价格。

事发后,餐厅老板也说,他们是明码标价,并出来喊冤,说有人故意整他,没想到遭到同行的斥责。

同行表示,“4个菜1500元”价格虚高!这4个菜中有一个马蹄螺,该餐厅收费为68元一斤,但北海的同行回复说,马蹄螺是低价海鲜,仅几元钱一斤!

2、明码标价,是最基本的要求,并不是说只要明码标价了,就一定没有问题。

首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6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

明码标价,是法律对餐馆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的具体体现,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明码标价了,就一定没有问题。

其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也就是说,光是明码标价还不行,还必须将价格标注清楚,不能故意将kg和g混用,或者偷偷在数字后面写一个很小的零,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再次,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也不能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过年期间,海鲜价格存在一定的上涨,大家都能理解,但还要查查,商家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串通的情况,亦或者将人工养殖的海鲜,冒充野生海鲜等问题。

最后,过年期间,海鲜价格上涨是正常现象不假,但如果价格涨得太离谱,那就值得反思了,正如女子所说,如果这都属于正常现象,那以后谁过节敢出去玩?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

头条热榜​#律师来帮忙##我与宪法40年##海鲜餐馆3只螃蟹880元被指宰客#

“宰客?”广东汕尾,一女子到一家海鲜餐馆吃饭花费了1892元,其中3只螃蟹就被要价880元,女子感觉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宰客”行为,于是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社交平台。

女子表述,自己在大年初四到汕尾去游玩,就餐时到当地一家海鲜餐馆,事先团购了一个套餐,但是到店后被告知团购不能使用,只能在店内单点。

无奈之下,女子只能在店内点餐,女子仅点了6道菜,其中黄斑鱼价格为237元,元贝粉蒸丝483元,而螃蟹只有3只,价格则为880元,总价加起来为1892元。

女子将整个过程记录下来并发布到自己的社交平台,引发网友热议,此外,女子还通过媒体记者反映此事。

该海鲜餐馆得知此事后,曾联系女子协商删除视频,但女子并未理会。

海鲜餐馆老板表示,所有的菜都是明码标价,并且春节期间进价贵还存在没货的现象,确实有菜品存在涨价的情况,但点菜上菜时,女子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有网友表示,在春节期间,很多菜都会涨价,这已经是一种正常现象,尤其是海鲜,涨的更多,这个价格是正常价。

但也有网友则支持女子,表示6道菜花了1892元确实贵,纷纷建议相关部门好好查一下。

从法律上讲,本次事件如何定性?

价格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也就是说,每一位商家对售出的产品都不能盲目定价、漫天要价,本次事件中的海鲜餐馆对售出的菜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定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应该会有一个结果。

这件事不禁让人想起前些日子“4道菜1500元”的事件,但在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公布的结果却是定价合理,分量略少的,那么本次事件中的6道菜1892元是否也定价合理呢?网络上存在着不同的意见,相信很快就有结果。

如果海鲜餐馆存在“宰客”行为,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依据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有采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如果宰客行为属实的话,海鲜再管轻则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重则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海鲜餐馆3只螃蟹880元被指宰客##头条创作挑战赛#对于女子的遭遇,你怎么看?

#我与宪法40年#关注我不迷路,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广东汕尾,春节期间,一女子去一家海鲜餐馆吃饭时,仅仅点了6个菜,就花费1892元,其中3个螃蟹价格高达880元,吃起来却是苦的。

1月27日,大年初六这天,女子通过网上团购的方式,点了一份1288元的套餐,可令女子没想到的是,到店以后,对方才称团购套餐无法使用。

由于已经到店,女子便在店铺经理的推荐下,点了6道菜,其中黄斑鱼价格为237元,元贝粉蒸丝483元,三只螃蟹价格则为880元,更令女子难以忍受的是,三只螃蟹的价格还是苦的。

女子认为,仅仅6个菜就花费1892元,自己明显遇到了“宰客”行为,而且在点菜时,自己明确只要1斤,但经理却超量上菜,最后不得已和餐厅老板协商,才按一斤算。

感觉到被坑后,女子将视频上传到了网上,引发网友热议的同时,涉事餐厅也私下联系女子删除视频,但没有获得同意。

餐厅老板陈先生解释称,菜品都是明码标价,春节期间食材上涨、员工都是3倍工资,所以海鲜价格比平日里高,网购的也可以用,只是涉事经理沟通不当产生了误会,现在自己将经理解聘。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普法 】

4个菜1500元、20元6根面、58元烩菜没有肉的事件还未彻落下帷幕,3个螃蟹880元的事件又上了热搜,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质疑,既然老板觉得菜的价格没问题,为什么要开除经理呢?也有网友表示,明码标价不是宰客的理由,必须对商家进行处罚。

无疑,网友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那么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餐厅的行为又应当如何评价呢?

首先,餐厅的行为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49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中,餐厅在网上发布团购套餐时,有明确的价格、菜品,应当视为要约,女子提交订单后,视为对要约的承诺,所以双方的合同成立。

现在的情况是,女子到餐厅后,对方却称网上的套餐没有,已经构成违约,《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就本案而言,如果确实是因为食材短缺,则客观上存在继续履行的不能,但对于其他菜品,餐厅也应当按照同样的标准,给女子适用团购价。

其次,餐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

其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等级、费用等有关情况。第20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具体到本案中,餐厅老板虽然称做到了明码标价,但对于以称重计算的海鲜来讲,称重后的价格才是应当告知的价格,否则消费者知道的只是菜品的单价,而非自己消费的价格。

比较好的做法是,餐厅应当在海鲜称重确定价格后,再交由消费者确认是否消费,但餐厅显然没有做到明确告知,故侵犯了女子的知情权。

其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具体到本案中,女子明确要求要1斤的,可对方经理却在上菜的过程中,增加上菜量,无形之中剥夺了女子自由选择的权利。

再者,如果经过相关部门核实,三只很苦的螃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则女子可以要求餐馆进行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此外,第123条规定,对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后,对于商家来讲,诚信经营是根本;对于消费者来讲,出门在外,一定要多张嘴、勤发问。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海鲜餐馆3只螃蟹880元被指宰客# 头条热榜#我与宪法40年# #城事#

去年11月25号,我一67岁堂兄因病去世,在家停棺5天,因天气冷没安排冷气和冰棺,出殡时还是有很大气味了

.1.29

早餐——芹菜叶鸡蛋饼、莲藕红枣汁、炒上海青、苹果和车厘子!

青青世界——去年中秋节时办了一张年卡(298元) ,很划算!我已去了多次,门口的田园餐厅吃饭还可以8.8折!

上午带两个小侄女去青青世界玩耍!平时我最喜欢的地方是热带雨林和林间小道!这次带着娃,体验了各种设施:滑草、独木桥探险、热带雨林探险、动物小院等等!孩子最喜欢的还是滑草项目,我也跟着俩娃一起滑,忘记了自己的年龄!还在热带雨林景区遇见了美丽的彩虹!

因春节还增加了马戏表演节目,最刺激的是三人骑着摩托车,在铁笼里风驰电掣!

玩到下午一点,肚子饿了,依依不舍的去门口的田园餐厅吃饭,在出口意外发现饭后还可以重新进园,四个人高兴的不行,来这么多次竟然不知道可以重新入园!

中餐——红烧乳鸽、砂锅焗鱼头、粉丝蒸元贝、蔬菜拼盘、黄金大饼!这里的菜品好吃不贵,特别是这个黄金大饼,每次必点!

饭后重新入园,正好赶上三点的演出,完整的看了一遍,没有遗憾了!玩得非常开心!

回到家四点,开始做晚饭!

晚餐——白灼基围虾爆炒、肉丝炒眉豆丝、西红柿炒鸡蛋、炒迟菜心、炸红薯丸子、大米糯米玉米碴胡萝卜粥!

广东,汕尾。女子去海鲜馆吃饭,点了6道菜就花了1892元,其中三只螃蟹就花了880元,女子觉得太贵了,便向店家讨到说法,对方却称:春节的海鲜进价就贵。

女子觉得过年了,大家应该吃顿好的,于是就和家人商量一起去吃海鲜,女子提前在网上买了餐馆的套餐,价格是1288元。

可是,当女子一家人都来到餐馆后,店员却说套餐不能使用,需要现场点菜,于是女子按照家人的口味点了6道。

菜很快就端上来了,每道菜都很精美,并且味道也特别不错,家人一边吃一边赞美。

不过等结账的时候,女子看到的账单是1892元,顿时就懵了,她是按照1288元的预算来点的,当时她还告诉店员,海鲜只要一斤,就是怕预算超了。

女子拿起消费清单仔细看起来,其中黄斑鱼价格为237元,元贝粉蒸丝483元,螃蟹价格则为880元。

三只螃蟹怎么就880元?看起来个头也不大呀,怎么比平时贵那么多,让人难以接受。

@雷神看法

女子找到店员询问,对方却说春节期间,螃蟹不是贵不贵的问题,而是能不能进到货的问题,这几天,你能吃到螃蟹都算运气不错的。

女子觉得店家的说辞太过好笑,你能不能进到货与顾客有什么关系呢?你进货不容易,难道就要让顾客吃天价螃蟹吗?

于是,女子将发生的一幕全部拍下来发到了网上,让大家给她评评理。

从法律角度来说,又该如何认定这些事呢?

一、首先女子在网上买了1288元的套餐,为什么到了店里就不能使用呢?

现在很多人去餐厅吃饭,都会在网上提前买好套餐,原因是套餐相对便宜一些,并且里面的菜品也是一目了然的,家人到底喜不喜欢吃?分量够不够?都能从套餐里面估算到。

而女子买好套餐后,到店却说不能使用,这是怎么回事?

当然,事后店家也站出来做出了回应,说当时的店员没有解释清楚,其实不是不能用套餐,而是套餐里面有几道菜没有,所以才需要另外点餐。

说实话,这种解释好像没有任何意义,最后不是依然需要另外点餐吗?

确认,现在店家的引客方式有很多,所以不排除女子在买套餐的时候,店家的菜品就已经不够了,但在线上并未做出更改,导致女子的套餐,到店后不能使用的情况。

这样的结果,如果是店家一时疏忽,无意为之,那么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店家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子权利和利益。

相反,如果店家是有意为之,用套餐作为诱饵,误导女子下单,等一家人来了后,又告诉女子套餐不能使用了,只能点餐,这就属于欺诈。

所谓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如果市监局最后调查结果显示,店家确实有欺诈行为的,女子可以提出三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店家的欺诈行为,将会对顾客进行退一赔三,先退还女子1892元,再赔偿女子1892元的三倍,也就是赔偿5676元。

二、女子觉得三只螃蟹880元太贵了,难道价目表上就没有标注价格吗?

有很多餐厅的海鲜标的是时令价,也就是没有明确的价格,以老板常规的解释可以理解为:海鲜的进价每天每时都在变,所以餐厅内的海鲜价格,会随着进价的不同而不同。

老板的说辞我们也认同,海鲜确实是每时每刻都在变价,但是不管怎么变,海鲜是提前进回来的,进货的价格自然也是提前知道的。

既然这样,只要进回来一批货,就在相对应的海鲜价目表上填写实际卖价,这样明码标价难道不好吗?

可是餐厅并没有这么做,他们只是用时令价来打马虎眼,没有人向他们讨要说法时,就会按照他们自定的价格结算。

如果有人向他们讨要说法,店家又会说海鲜进价贵来搪塞顾客,反正价目表上又没有明确写多少钱,他们怎么说都是对的。

不过,如果价目表上没有明确的实际价格,店家就违反了价格法,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第13条 不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卖家只标注时令价,没有标明具体价格的,将会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处5000元罚款。

三、另外,市监局可以查看店家的进货价,如果发现他们卖给女子三只螃蟹,880元是暴利,将会严惩。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第12条, 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当然,店家是否是暴利,需要调查的结果出来才能作出判断,不过三只螃蟹880元,按常规来看确实是太贵了。

大家过年都想高高兴兴团聚一下,不过三只螃蟹就需要880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确实太贵了。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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