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研究生嫖娼被学校开除,一纸诉状学校,一审被驳回
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觉得特别惋惜,毕竟从小培养到大不光有个人的努力还有父母的血汗以及国家的培养,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考上研究生,可谓是过五关,斩六将,相当的不容易,如今说没就没了。
可是作为高素质人才,这不明显的知法犯法嘛。
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
嫖娼在中国是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看到吗,违法行为,哪怕是你情我愿,在中国属于违法行为。没有后悔药,就是这么现实,所以再起诉估计也无济于事。人啊,走错一步路,步步错,就是这么现实且悲催。
希望更多人可以引以为戒!生活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