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5死13伤”,广东广州,某十字路口,一辆宝马车突然撞向人群,瞬间一片狼藉,哭喊声一片,现场十分惨烈。宝马车撞人后并没有停下来,又横冲直撞,直到撞到一个护栏才停了下来。
据了解,已经造成行人和电动车驾驶员等5死13伤。肇事司机是一名22岁的年轻男子,已经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真的是太惨了!马上要过春节了,行人走在斑马线上,却遭受如此飞来横祸!造成5死13伤的重大后果,一下子改变了多少家庭的命运!
对于事故原因,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油车出事多是司机的问题,电车出事多是车子问题”“宝马车事故多是车的问题”也有网友认为“就是简单的报复社会,没有那么复杂”。
这样重大的事故,造成如此惨重的后果,必须调查清楚并引起警醒。
那么,宝马司机的行为该如何定定性呢?
首先,如果经鉴定属于宝马车的质量问题,比如刹车突然失灵,那就是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事故,排除司机的过错程度,应当由宝马的生厂商和销售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车辆等财产损失等。
其次,如果是宝马司机违法交通法规驾驶,导致发生危害后果,那就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已经造成5死13伤的重大后果,只要肇事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应当在3-7年量刑,极有可能顶格处罚。
再次,如果是宝马司机故意冲撞人群,那性质就非常恶劣了,因为使用极为危险的方法,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115条,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案,入股宝马司机报复社会,故意冲撞行人,且造成5死13伤的严重后果,性质非常恶劣,手段极其残忍,都有点反人类了,必须判处死刑。
还记得大连宝马撞人案吗?同样是撞击十字路口的行人,导致4人当场死亡、8人受伤。肇事司机就是因为投资失败、报复社会,最终被判处死刑。
我们宁愿相信是一场意外,而不相信是司机故意报复社会,否则就太没有安全感了。
冲动是魔鬼啊!一场事故,毁灭了多个家庭,多少人的人生轨迹为此发生了变化。
人生本就不易,且行且珍惜吧。遭遇不顺,一定要学会在逆境中保持韧性,在遭遇困境时才不至于迷失方向或者被生活打倒。
对此,您认为宝马司机是报复社会吗?欢迎评论!#广州一宝马冲撞人群已致5死13伤# 头条热榜#律师来帮忙# #广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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