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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名人故事 中国古人刻苦读书的名人故事

时间:2020-04-13 06: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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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名人故事 中国古人刻苦读书的名人故事

非常佩服这位家长,仅用3个月时间,帮助孩子成绩一路飙升,学渣实现“开挂”逆袭!

班主任直呼:太强了!

来自浙江杭州的家长分享说:孩子对于知识的消化能力比较差,分数忽高忽低,买练习册做题,孩子却有厌学情绪,眼看其他孩子都是分数越来越高,做家长的真的急。

后来听一位老教授说:提升语文阅读理解,更多的是需要先理解题意,弄清阅读的公式方法再做题,就会事半功倍。于是我开始带孩子一周学习3-4次人文阅读,15分钟训练一道阅读题加上一段小练笔。配套视频讲解的细致分析。再结合阅读公式解答,不知不觉坚持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孩子成绩慢慢开始上升,阅读理解变得简单轻松。

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阅读公式:

题型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公式 1: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结果如

何。

公式 2:起因+经过+结果。题型 2:请概括某段的段意。

公式 1:什么人+做了什么事。(写人记事)

公式 2:描写了什么景物的什么特征。(写景状物)

公式 3:抒发了怎么样的感情。(抒情文段)题型 3:写出故事的相关要素。

思路 1:具体的时间、地点或人物从故事里找到。思路 2:起因、经过或结果用概括内容的公式作答。

公式:什么人+做了什么+结果。

#把地球的故事讲给宇宙#

【读书】及长,孔融好学不倦。十六岁时,因冒死收留被宦官追捕的党锢名士张俭,他一下子成为名满天下的人物。入仕之后,孔融不避危险,频频纠举宦官们违犯法纪的亲戚,声誉益隆,以致时人对之有如下的评价:“孔文举于时英雄特杰,譬诸物类,犹众星之有北辰,百谷之有黍稷,天下莫不瞩目也。”

读书四境界之第一境界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开始读书要有内心的需求,守得住孤独,耐得住寂寞。心无旁骛,聚精会神。尤其读经典,因为离开时空的脉络,便不能理解文本的思想内涵,甚至大概意思也理解不了。人物故事,时代背景都缺乏了解时,很难理解文本意思,这时候读起来还是很苦涩的。所以起始阶段是很需要点耐心和意志力的。要有“板凳甘坐十年冷”的精神,要借助工具,要学多家之言,了解先贤的不同见解。还要要拜读今人的有关感悟文章。这些基础的结累,不仅需要意志和恒心,还需要有内生的动力。有了这些基础,再看一些古圣先贤以经解经的注疏就有点意思了!

以上是说成人读古文经典的初始阶段,至于孩子们爱书读书,我觉的要想让孩子从小养成终生读书的习惯,起始阶段重要的是言传身教,引领引导。家长抓住机会,适时激发孩子的兴趣,让她逐渐喜欢上书。対待孩子切忌拿別人家孩子刺激,那往往适得其反!

【名人关于读书的趣事】

有这么一位新郎

亲朋好友贺新婚,未能寻得他影踪。

迎亲花轿将进门,仍不见其现真身。

众人慌忙四处找,觅得其醉书房中。

这个人便是读书成瘾,看书就“醉”的闻一多。

#原创#

有这么一位先生

自幼好学喜读书,成绩优异获奖章。

得知辣椒可驱寒,速卖奖章换红椒。

癖好就此便养成,边读边嚼红辣椒。

这个人便是读书时爱嚼辣椒的鲁迅先生。

有这么一位“皇后”

五岁随父练乒乓,坚持读书加运动。

问父长高之秘诀?父笑答曰练站功。

皇后深信苦练站,打球站站,读书站站,

遂登奖台入学府。

这个人便是喜爱站着读书的“兵乓皇后”邓亚萍。

#读书#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宜其义,必先读其书。”古人好读书的故事有很多,如匡衡凿壁偷光、车胤囊萤映雪、孙敬苏秦悬梁刺股等。

#文学# 分享

朱光潜「给青年的十二封信」之谈读书

读书方法

第一,凡值得读的书至少须读两遍。第一遍须快读,着眼在醒豁全篇大旨与特色。第二遍须慢读,须以批评态度衡量书的内容。

第二,读过一本书,须笔记纲要和精彩的地方和你自己的意见。记着这两点,其他琐细方法便用不着说。

条条大路通罗马,各人有各自的学习方法,希望朋友们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妙招,多读书,读好书!

鲁迅酷嗜读书,早在日本留学时候,他和周作人的勤学苦读就非常出名,甚至引起了当地媒体的注意,登在报纸上:清国留学生有周氏兄弟者,学问甚勤,日后必有大成。周作人曾在回忆录中写过,有次犯懒,日上三竿,犹在躬卧,鲁迅从外面回来,勃然大怒,厉声斥责,甚至挥以老拳,同寓所的人赶紧拉开了。

鲁迅白天从来不睡觉,看见“昼寝”的人深恶痛绝,认为虚耗光阴。孔子学生宰我白天睡觉,孔子骂他“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污”,腐朽的木材不能下刀,成不了器;粪土筑成的墙不能抹,沾不住泥,都是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古代人晚上无法照明,有效时间都在白天,因此时间又叫光阴。不像现在,晚上还能读书。

鲁迅白天也会困,但他不睡觉,坐在藤椅上闭着眼睛小寐一下,或者找点轻松的东西看一看,就算休息了。

回国之后,鲁迅的读书生活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他的日常生活基本四件事:买书,读书,抄书,写书。

鲁迅刚到北京工作,月薪80元,每月买书就花20多元,除却必要的生活开支,剩下的全都寄回绍兴养家。书商们非常喜欢跟他做生意,因为这位买主不仅不挑,而且不好意思。书商拿一捆书上门,鲁迅本来没一本看上的,但也不让人家白跑一趟,凑合买上几本,还是高价,动辄五六块。那时候六元钱是教育部门卫一个月的全部工资。

鲁迅经常逛旧书市场,有时候一逛一整天,经常为买不到心仪的书叹惋不甘。看到想买的书赶紧买下,手头紧张就借钱买下。晚年寓居上海,跟内山书店老板是朋友,内山完造经常给他送书,一送一大摞,还是精装书,价格不菲,但是鲁迅全都留下了,虽然未必喜欢。他看重的不是钱,而是这份交情。

“他做生意,是要赚钱的”,鲁迅说。

鲁迅买了书,有的未必看,摆在书架上,增点书香气。他在日记中写道:“下午整理书籍,已满两架,置此何事,殊自笑叹也。”看着满满两架书暗笑,要这么多书干什么啊。

当然,绝大多数书还是看的。买书就是为了读书,读书是鲁迅一大享受。

鲁迅读书很勤奋,到了不可须臾或缺的程度。有一次,天很冷,感冒了,“首重鼻窒似感冒,蒙被卧良久,顿愈,仍起阅书”。蒙着被子睡了一会儿,出了一身汗,感觉好了点,赶紧爬起来读书。为了有个良好的读书环境,他搬到吊死过人的屋子里,夜里能听到小虫说话的声音。

读书两种目的,一是消遣,一是研究。曾国藩说,刚日(单日)读经,柔日(双日)读史,读经就是研究,读史相当于消遣,跟看小说一样。史书就是各种各样的人物故事合集。

鲁迅读书,能读出书中的精髓。王朔说,有人读一辈子书,时时刻刻读,年年月月读,最多是个知道分子,没有自己的独见。古代叫两脚书橱,现在叫人脑存储器,只存储,不处理。鲁迅不同,深读,思考,领悟,写出心得。他的扛鼎之作《中国小说史略》,就是在极其丰富的阅读基础上写出来的,对每个历史时期每个作家的每一本书,都有令人叹服的真知灼见。

对读书人而言,书是奢侈品,根本没有那么多钱买。买不起,只能借。跟朋友借,跟图书馆借,或者跟朋友换着看。实在没办法,只能把看过的卖掉,换钱买新的。

那时候的书,跟现在不同。我们现在看的古书,都是经过专业人士校订辑注过的,看就行了。那时候不行,很多都是残本乱本,所以特别讲究版本,版本不行,书中就会谬误百出,不仅无益,而且有害。所以鲁迅读书,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把乱七八糟的书整理成善本。整理的主要手段,就是抄。

抄书是老读书人的基本功。一来可以练字,二来加深记忆,三来一旦原本不在了,还有抄本在。要是自己不想抄,就只能雇人抄。孔乙己就专门给人抄书混饭吃。鲁迅住在绍兴会馆,整整抄了六年书,据粗略统计,他抄录的古籍现存的就有5092页!

鲁迅抄书很杂,史书、志书、书目、文字学、诗文集、野史、传记、小说、杂记,以及佛教经典,道家、墨家经典,甚至有考古、山川地理、草木虫鱼之类。如此宽广的内容范围,令人觉得简直是随手拈来,根本无法捉摸他的思路。鲁迅在抄书的同时,常常请人装订抄稿或装订抄录的底本。

鲁迅的国学功底相当深厚,这从他创作的旧体诗可见一斑。正因如此,我们读鲁迅的文章,会感觉跟同时期别人写的白话文不同。鲁迅也说:“别人我不论,若是自己,则曾经看过许多旧书,是的确的,为了教书,至今也还在看。因此耳濡目染,影响到所做的白话上,常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体格来。”

意即,他写的白话文有古文的意象和字句,这是从骨子里生出来的,改不掉。正因如此,我们看大先生的文章,才更有意趣,品格自高。

鲁迅的文章,冷静,清醒,犀利,温厚。少年人读鲁迅,只觉有趣好玩;中年人读鲁迅,方知深邃高远;老年人读鲁迅,彻悟豁达通透。品读鲁迅,神交鲁迅,收藏鲁迅,这是每个中国人的必备功课。

中国杰出的作家不少,但是鲁迅只有一个。

每个中国人的书架上,都应该有一套《鲁迅全集》。喜欢的朋友可以买一套阅读收藏。

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礼义不交于胸中,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每当从热闹的街市回家,静下来读书的时候,才感觉是最美的享受。书里的故事,人物以及风景都是极好的,甚至是善意的,有趣的……能让你的灵魂安放在正舒适的位置,比起种种生活琐事来,那是最有档次的消耗……

原来有些历史人物的真实故事一点都不枯燥。得见你也可以翻翻看,别排斥那些历史知识。你会发现,那些大人物的人生经历一样荆棘密布,他们都遇过大风大浪,也顽强。可以读读他们,他们不完美,有瑕疵,但也有很多勇气、认知值得我们学习,也被受鼓舞。

[心][玫瑰]

以前觉得历史书特别枯燥,也没有耐心去阅读那些太久远的事情,觉得它们就像日历上已经撕掉的一页页,不那么重要。因为小我的我只是努力健康地生活都足够吃力。

今儿看书,看到那首我们都熟悉的歌曲《送别》的填词人李叔同。书上写着他的才能,好奇心驱使我通过网络上的文字,视频介绍等等了解他。看他一生的经历,了解世人对他的看法。惊讶于他一生的丰盛经历,也看到他精学每个技能的勤勉和后来出家的经历。

觉得有些神奇,一个人的人生竟可以如此大胆、肆意地做自己。虽然不敢苟同他弃家出家的牺牲小爱成就大爱。但,着实钦佩他一定是极用才达到那么多造诣。

突然觉得偶尔读一读那些翻页的历史人物,也收获不少。资料都不只记载他们的风光,他们的其他面目也有如实呈现。

怪不得就是有一部分人爱看历史故事而不是虚构小说。原来也会有内心震撼。

我又去看胡适的百科资料,他的纪实影片,关于他的文字介绍。内心也会有一些振聋发聩的感觉。他们一生经历颇多,却都不能单以黑白来分说。

作者文笔不张不驰,似行云流水。人物刻画却栩栩如生,情感世界温润细腻,把上世纪没有改开放之前少男少女的朦胧之爱写到了极致。故事情节极度感人,足使七尺男儿也会泪雨婆娑,至善至美,至情至爱闪亮高大。不愧为经典中经典之笔。数载数辈之后,读后使人振眬发聩,触目惊心。是经典永不厌世!

真情! 真爱! 真心!

文静的语言表述了清纯的感情,真挚的爱恋,叫人羡慕,叫人折服。同为主人公的老三和静秋真是不愧此生,无憾来人间一趟。

真诚到不能忘记,纯洁到叹为观止。

#分享历史五千年# 诸葛亮教子的故事

诸葛亮三国时期蜀汉国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不仅是政治奇才,在教育子女方面也有锦囊妙计。诸葛亮没有生子,从哥哥诸葛瑾那里过继了一个孩子,名叫桥。诸葛亮对桥精心培养,经常给他讲名人的故事,启发他效法古人,从小立下大志。桥在学习的时候很容易受外界干扰,不能专心读书,又讲究吃穿。诸葛亮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认真对乔说:孩子,一个人在学习的时候,心必须静,心猿意马,烦躁不安,讲吃讲穿,肯定学不好,你一定要克服这些毛病。乔听了,点点小脑袋,逐渐改了不良习惯。乔长大后娶了刘备的女儿。按常理说,既是宰相的儿子,又是皇帝的女婿,一定要养尊处优的,可是诸葛亮却把儿子放在最艰苦的环境中磨练。建兴五年诸葛亮率师北伐,领兵屯驻汉中,他把诸葛乔和其他将领的子弟编在一起,让他们率领部分兵卒,跋涉攀登,风雨无阻,在蜀道山谷中押运军粮,在艰难困苦中锻炼成才。后来,诸葛乔和他的伙伴都成了能够担当重任的栋梁之才。

19,17岁的林语堂爱上了厦门巨富的千金陈锦端,可惜陈父棒打鸳鸯。后来林语堂娶了寥家二小姐,婚礼上,林语堂一把火烧了结婚证!

林语堂是个不折不扣的才子。他天资聪颖,6岁时进入当地教会办的铭新小学读书,10岁到厦门鼓浪屿继续读书,13岁小学毕业后进寻源书院读书,17岁以优异成绩考进上海圣约翰大学,求学之路顺风顺水。

这样一个博学多才的男子,身边自然不乏对他青眼相待之人。喜欢他的女子,有名的有两个,一个是爱而不得的陈锦端,另一个是他的妻子廖翠凤。

当时林语堂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可谓风头出尽,是个风云人物。几乎每次学校颁发的奖项他都有,他又长得斯文俊秀,性格温润如玉,是个翩翩公子,极易招惹女孩子的喜欢。陈锦端就是其中一个。

陈锦端的两个哥哥正好跟林语堂是同窗好友,而此时的陈锦端在圣玛丽女校学美术,两个学校仅有一墙之隔。陈锦端出身名门,父亲是归国华侨,在当地行医办实业,小有威望,家庭条件也十分优越。林语堂回厦门时,常在好友家逗留,遇到陈锦端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第一次相见,林语堂就被陈锦端的美貌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几乎一瞬间就把整颗心交了出去。才子佳人,自古是绝配,更何况郎有情,妾有意。

林语堂写得一手好文章,而陈锦端画得一手好画,两人是才貌双全的一对璧人,迅速坠入爱河,两个哥哥也经常在一边打掩护。事情如果顺利发展下去,也算是珠联璧合的一段良缘。可惜,天不遂人愿。

故事之所以叫故事,就是因为总在美满处有转折,让人百转千回,费尽思量。

这世界上,你越想得到的东西,哪怕近在咫尺,偏偏就远如天涯。

他曾经说过,“人活在世界上,要睁开眼睛看天地之奇妙、宇宙之美。当然,我更要欣赏挚爱的女孩。”

她曾经柔情地问过,“你说,你理想的女人是什么样子的?”

“我心中理想的女人是芸娘,她能与沈复促膝畅谈书画;我最崇拜的女子是李香君,崇拜她的憨性,爱她的爱美,当然,我最爱的女孩就是眼前的你。”

他这样回答,因为满心满眼都被眼前这个女孩占据了。

两人虽然两情相悦,芳心暗许,但是还没有过家长这一关。以前林语堂都会借着各种名义去陈锦瑞家里找她说话,以解相思之苦。可是有一次,林语堂去找陈锦端的时候,陈锦端却躲在房间里,没有出来见他。

林语堂惴惴不安,预感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果不其然,一贯待他礼貌有加的陈父面无表情地对他说:“你以后不要再来找锦端了,她已经许配人家了。”

听到这个消息,林语堂的心中仿佛被大锤子狠狠地敲了一锤,脸上顿时血色全无,连呼吸都一下子困难起来!

其实他早就该想,他们注定是走不到一起的,因为家世悬殊太大。一个是厦门的富豪千金,一个是牧师家庭的穷小子,这样的姻缘注定得不到女方家长的祝福和肯定。但是想到归想到,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还是不能接受。

贫富差距宛如一道透明的玻璃墙生生地挡在了林语堂与陈锦端两个有情人的面前,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咫尺却是天涯。

林语堂慢慢明白,爱是一个人的事,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

却道情深,奈何缘浅。

遭到陈父这番打击之后,林语堂跌跌撞撞回到家中,整个人都没了精气神儿,只是倒在床上一句话都不说。半夜时分,房中传来号啕大哭,听起来伤心至极。

当姐姐问明事情的缘由时,对他说:“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可是厦门巨富,你难道还想吃天鹅肉?”

姐姐的话真是伤人,却毫不留情地道破他不愿面对的现实。她是天鹅肉,那他是什么,癞蛤蟆吗?林语堂难以接受,一时痛苦万分,失魂落魄。

许是陈父感觉是自己一手拆散了一对有情的小儿女,心中对林语堂怀有愧疚,所以就把邻居廖家的女儿廖翠凤介绍给了林语堂。

林语堂心中不无憋屈,感觉自己就像一件商品,一家看不上,又被转手给另一家。可是,那是心爱之人的父亲亲自介绍的人,何况也是出自一片好心,他是温和之人,做不出过激之事,也只有笑纳。说到底,他不愿意让她为难。

经过一番心理斗争,林语堂还是去了廖家。说起廖家,林语堂也不陌生。因为,廖家的长子也跟林语堂是朋友。廖家也是当地巨贾,巧的是廖翠凤对林语堂很是喜欢,一是林语堂才气过人,在学校便小有名气;二来林语堂的文人气质,彬彬有礼,也是廖翠凤喜欢的类型。

据说如果跟一个人有缘分,你们的距离不会超过六个人,这六个人会连成一张关系网,总会把你们的缘分给连接起来。

后来林语堂回忆说:“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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