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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辽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

时间:2021-07-01 0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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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辽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

【#辽宁#沈阳市普通高考考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沈阳市高考考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体检工作原则上将于4月下旬结束。各毕业学校的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日期,由区、县(市)招考办和指定的体检医院,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并负责通知考生。

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体检,市招考办提示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按时参加体检。所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含兼报单招单考考生),须按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本考区指定的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如放弃高考体检,出现影响录取等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2、遵守体检规定。体检前,考生须按照区、县(市)招考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按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不得隐瞒身体状况,确保符合参检条件。考生在临检前不要做剧烈运动,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最佳状态参加体检。

3、核准体检信息。考生须逐项核对本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确认表》和《体检表》中的结果数据是否完全一致,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应检项目是否有漏检、漏填情况,“既往病史”栏目是否按规定填写,体检结果书写是否规范、清晰,医师意见、医师签名、体检医院意见及公章是否存在漏写、漏盖等情况。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须在《体检确认表》中“考生确认签字”处签字。

4、形成体检档案。《体检确认表》是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此表由区、县(市)招考办、毕业学校配合体检医院,使用体检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将每位考生《体检表》中记录的体检结果数据录入计算机后生成。打印的《体检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与《体检表》一并装入考生档案。

5、复检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若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校正度数、血压等项目,有疑义必须当场提出复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上述项目复检。若考生对其他体检结论存有异议,可于5月13日前向区、县(市)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招考办统一安排考生到省指定的终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结核病以外的终检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为结核病终检医院)进行复检。记者 闫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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