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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抓实“三个到位” 推进放管服改革

时间:2021-02-03 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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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抓实“三个到位” 推进放管服改革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28讯 (通讯员 旅宣)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注重改革创新,抓实“三个到位”,全力推进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文旅政务服务,营造繁荣和谐的文旅市场环境,文旅市场秩序井然,办理的25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满意度为100%。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窗口获评“度市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先进单位”,张志超获评度实际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先进个人。

精简到位,能放则放、能减则减

群众零跑腿和少跑腿成为常态

全面承接省级下放事项,完成“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许可”等14个省级权力事项的下放承接工作,制定了承接工作方案、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扎实推进“市县同权”,梳理4项市级事项下放至各区、市实施,并进行逐一培训,确保下放落实到位。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划转,梳理划转行政审批局事项6项,提供了事项办理业务手册、服务指南、证照表单样例和现场勘探专家名录等,确保工作衔接过程中群众企业办事不受影响。

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对122项市级政务服务类事项逐一梳理,做到办理期限再压缩、申请材料再简化、办理流程再优化,精简达到50%以上,保持全省同行业领先。减证便民。对审批业务中涉及出具证明的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压缩证明事项30%,对保留的16个证明事项编制形成了事项清单和核验清单,对法律依据、出具部门和获取方式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一窗受理、一网审核、一章审批。梳理窗口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80项,刻制审批专用章,充分授权,减少审批层级,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

推动全程网办,对业务办理频率较高的10个事项依托网络平台实行全程网办,网上受理材料网上审批,实现当事人零跑腿。推行容缺受理,制定了服务制度和材料清单,对64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了容缺受理,对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等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即作出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25个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关联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一次性告知法定条件、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已具备或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具备并能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承诺直接作出行政许可。

服务到位,多措并举、信息共享

构建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工作格局

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四次上网查询申请件,做到即见即受理,即受理即办结,如“导游证核发”和“出境游名单审核”等事项,网上实现“秒审秒批”,均为全省“最快”。在政务服务方面注重服务模式的改革创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针对出境游名单审核等办理不确定性多、时效性强、办理频率高的10个政务服务事项,窗口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极大方便服务对象。疫情期间,主动开展不见面审批服务1100起,为有需求的210家旅行社“不见面”办理暂退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总金额3390万元。

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县四级文化和旅游权责清单的政务服事项共544项,梳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380个。122项市级政务服务类事项全部制作服务指南和一次性告知明白纸,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公示,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建设省内首个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烟台文旅云”,实现文旅资源、产品与活动的融合呈现与文旅公共服务事项“一云”查询与办理。平台纵向对接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云平台、横向与烟台市大数据局等部门数据联通,实现内容资源互通共享,搭建起文旅信息共享平台。

坚持“开门办文化、办旅游”,继续实施群众文旅服务需求征集、项目评审、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旅游服务“菜单式”“订单化”发展。发布市民文化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征集令5批,收到第二届烟台市民文化节“云上服务日”和“市级赛事”“特色活动”相关建议80余条、抗疫文艺作品2700余件、第四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合作单位150家、主题活动1000余项,有效促进文化和旅游服务的精准供给。

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基础上,系统梳理258项执法类事项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制度,细化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完善部门协同、市县联动执法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畅通“七位一体”投诉举报渠道,着力构建现代文旅市场治理体系,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96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477家次,办结案件124件,警告111家,罚款17家。

指导行业协会、星级饭店、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制定地方、团体或企业标准。扩大旅游标准实施范围和覆盖率,培育烟台孚利泰国际酒店、烟台虹口大酒店等一批具有当地特色、引领当地旅游标准工作的示范单位,引导市场主体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通过论坛、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使更多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各项标准的实施工作。在全行业形成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有力,制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贴近地方实际、实用性强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出台《烟台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在全行业弘扬契约精神。搭建完善诚信旅游评价平台,健全“红黑榜”发布机制,与相关部门互联共享信用信息,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全行业开展的“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营造“规范经营、理性消费”和“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环境。每年联合相关部门,推出一批诚信红榜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布一批诚信示范线路,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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