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龚艳平实习生吴雅雯) 8月26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标准(LB/T082-)》及《江西省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试行)》等标准与细则,经创建单位自评、自愿申报、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推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在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等程序后,13家申报单位达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拟认定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目前正在公示。
此次拟认定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名单为:南昌市万寿宫旅游休闲街区、九江市庐山牯岭街旅游休闲街区、景德镇市昌南新区记忆旅游休闲街区、萍乡市南正街旅游休闲街区、新余市仙女湖七夕老街旅游休闲街区、赣州市江南宋城旅游休闲街区、宜春市樟树市三皇宫旅游休闲街区、上饶市广信区楮溪老街旅游休闲街区、上饶市鄱阳县饶州古镇旅游休闲街区、上饶市广信区望仙谷岩铺老街旅游休闲街区、吉安市庐陵人文谷旅游休闲街区、抚州市黎川县明清古城老街旅游休闲街区、抚州市文昌里旅游休闲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