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宜昌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评选及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每年遴选一批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7月以来,我局开展了宜昌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的申报和评估工作。经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申报、评估小组评估、我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提出了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
现将度宜昌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从11月24日至11月28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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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度宜昌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名单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11月24日
附件:
度宜昌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名单
1.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完全小学
2.秭归县:屈原故里非遗传承保护基地
3.伍家岗区:长盛川青砖茶制作技艺传承示范基地
4.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心小学
5.远安县:嫘祖镇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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