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各部门推荐的29个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共25项)。
现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
联系单位: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 王涛
原标题:《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示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