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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杭州高新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时间:2020-11-16 04: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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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杭州高新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不懂真相的群众:

杭州高新(SZ300478)会st吗?

董秘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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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当网抢夺公章、老干妈公章被伪造事件曾一度引得舆论哗然,企业印章具备极强的对外效力,公章甚至可谓公司权力的象征。在现行的法律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也是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由印章引发的法律风险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在此建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公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公章管理,强化公章使用不当的风险意识,做好事前控制是控制印章风险的关键。

延伸阅读:

公司印章管理的17个核心问题,帮你精准把控风险

因前董事长多次私借公章,杭州高新信披违规相关责任人处罚决定书来了。

近日,杭州高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对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共同借款事项,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杭州高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1

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杭州高新此次被查明的问题,主要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2月至7月,时任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累计发生额分别为6.36亿元、11.43亿元。

其中,私借公章成为频繁出现的行为。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

具体来看,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色)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集团。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方面,至,高长虹多次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其及关联方共同借款人,所借款项最终均流入高长虹个人账户或高兴集团。

浙江证监局认为,对于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共同借款事项,杭州高新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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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当事人均被处罚

浙江证监局指出,蒋鹏作为时任杭州高新董秘,知悉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是杭州高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浙江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处罚措施包括:对杭州高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9月29日,杭州高新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杭州高新、高长虹、缪勇刚、楼永富、蒋鹏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其中,高长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其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浙江证监局表示,自宣布决定之日起,高长虹在禁入期间,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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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分哪几种,分别有什么用途?

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出具支票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二个步骤是要让公众知晓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第三个步骤是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所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大股东把持公章使公司的运营进入僵局,其他股东能否重刻公章?

公司股东之间,或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等因内部管理纠纷引发的印章争夺战,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予办理印章的丢失备案,即比较难以获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还是会面临两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电子印章?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况,都可以约定使用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不适用于: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公司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十一

公司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公司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

(2)他人使用扫描打印出来的印章;

(3)对方使用的是没有备案、没有资质的内设部门章;

(4)使用有数码符号的印章;

(5)同时使用多枚印章。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公司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公司局的刻章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绝对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十二

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人,必要时可以对该印章进行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法律风险。

十三

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1)看字体。根据前述规定,印章必须要用宋体字,如果对方加盖的印章并非宋体字,应该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颜色。由于质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盖的公章的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则颜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鲜明。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字都不是横平竖直的,但是每个字单独看都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来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围圆圈的形状,这个圆圈是有一定宽度的,并且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字的边缘),不可能非常平滑,经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盖印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盖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的只能用假来形容了。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盖章的时候都希望把章盖的很正,但是总会出现一点点偏差,特别是圆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电脑制作印章时默认情况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盖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盖在公司名称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欢盖在空白处,因为假印章是电脑做的,如果盖在文字上就会挡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为了看起来更真,也会盖在文字上,这个时候你需要仔细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纸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还是可以透过油墨显示出来;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就会完全挡住下面的文字。

十四

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十五

公司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公司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其次是明确保管人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公司对印章的使用规定使用印章,未经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在使用中,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十六

专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专人管理即由公司安排专属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记,该类事项可以制定相应的公司内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公司股东,则一般较为稳妥,虽然法定代表人身为股东本身不等同于公司,但是从风险防控上由于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对外加印法定代表人会比较慎重。公章由专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当时公司内部责任的追查,同时专管公章的人建议仅限于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具有对外负责销售或者采购的人员身份同一,因为后者对外从事商务活动容易使得权利的行使不透明,难以监控其用章的正当性或合理性。

十七

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行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行政部(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9)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10)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最后,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解除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认定合同无效,解除相关合同。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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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王金龙:

杭州高新(300478)信披违规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挽损

12月6日,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杭州高新,证券代码:300478)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41号、〔〕42号)。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15万元罚款。

经查明,杭州高新、蒋鹏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杭州高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蒋鹏时为杭州高新董事会秘书,知悉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是杭州高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杭州高新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杭州高新构成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

杭州高新股民索赔条件:在2月1日至7月30日之间杭州高新股票,并且在7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登记索赔。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财通社:

关注全球市场,

来源:财通社

作者:杨波

前任董事长私借公章,现任副董事长、董秘信披违规。上市后,经历了两次实控人变更。这家上市公司究竟有多奇葩?

1

前董事长被处罚

12月6日晚,杭州高新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对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共同借款事项,公司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

公告显示,杭州高新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两大方面。

具体来看,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2月至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累计发生额114260万元。

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方面,6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万元。6月29日,宋成栋将3700万元转入高长虹个人账户。

7月5日,高长虹向宋成栋借款4000万元。该笔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10月23日,因未能偿还剩余借款,高长虹私自将杭州高新1202.81万元承兑汇票交给宋成栋作为还款担保。12月31日,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长虹偿还杭州高新1202.81万元。

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15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在相关《保证合同》上签字,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3月22日,上海福镭德将115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4月27日、7月10日,高兴集团与杭州余杭众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3700万元,高兴集团于签订合同当日实际收到款项。借款到期后,高兴集团无法偿还前述借款,剩余本金合计4279.12万元。

4月,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与余杭众保签订两份保证合同,由杭州高新为高兴集团的前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落款日期倒签为“4月27日”和“7月10日”。

5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由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长虹、楼永娣作为担保方,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中小企业公司于5月20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6月27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的共同借款人,与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双溪房地产、双溪旅游公司与物产金融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物产金融公司于6月27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此前,杭州高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杭州高新董事长高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并对高长虹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杭州高新多位高管也一并被罚,其中包括时任杭州高新财务总监缪勇,时任杭州高新董事、总经理楼永富,以及时任杭州高新董事会秘书蒋鹏。

2

实控人多次变更

而在曝出资金占用问题之前,高长虹就已在密集减持杭州高新并退出控制地位,9月高长虹向吕俊坤转让公司控制权。

不久后,吕俊坤也出事了。今年6月末,杭州高新再次易主,胡敏通过东杭集团竞拍获得杭州高新控制权。

奇葩的是,两次大股东易主,换来的还是混乱的内控制度。

7月11日,杭州高新收到通知,近日,控股股东东杭集团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2月21日至4月28日,东杭集团作为杭州高新5%以上股东,通过司法拍卖、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最终累计权益变动增加5.65%。不过,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东杭集团未按规定停止买卖杭州高新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4月29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东杭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今年11月28日晚间杭州高新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副董事长叶峰、董事周建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等,证监会决定对二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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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规则还是另有隐情?

前任,现任,全都违规。这家公司确实够奇葩。是不懂上市公司信披制度,还是故意为之,我们不得而知。

只是,上述种种问题曝出,显示杭州高新这家公司确实问题多多。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也堪忧。数据显示,至上半年,杭州高新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53亿元、6.97亿元、4.11亿元、3.87亿元、1.66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0.21亿元、1.86亿元、1.86亿元、0.48亿元、0.07亿元,累计亏损约4.48亿元。

V观财报:

6日,杭州高新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浙江证监局查明,杭州高新、蒋鹏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未按规定披露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月至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累计发生额114260万元。

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色)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集团)。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共同借款情况

6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万元。6月29日,宋成栋将3700万元转入高长虹个人账户。7月5日,高长虹向宋成栋借款4000万元。该笔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10月23日,因未能偿还剩余借款,高长虹私自将杭州高新1202.81万元承兑汇票交给宋成栋作为还款担保。12月31日,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长虹偿还杭州高新1202.81万元。

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镭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15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在相关《保证合同》上签字,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3月22日,上海福镭德将115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4月27日、7月10日,高兴集团与杭州余杭众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众保)分别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3700万元,高兴集团于签订合同当日实际收到款项。借款到期后,高兴集团无法偿还前述借款,剩余本金合计4279.12万元。

4月,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与余杭众保签订两份保证合同,由杭州高新为高兴集团的前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落款日期倒签为“4月27日”和“7月10日”。

5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公司)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由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双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溪旅游公司)、杭州双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溪房地产)、高长虹、楼永娣作为担保方,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中小企业公司于5月20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6月27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的共同借款人,与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融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双溪房地产、双溪旅游公司与物产金融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物产金融公司于6月27日将400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浙江证监局局决定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杭州高新提到,公司高度重视,诚心接受处罚,立即按要求完成全面整改,并组织全员学习和贯彻监管部门政策,提高法规意识,完善内部管控措施。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项,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处罚金额将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封面、导语图来源微信公众图库

END

作者 | 吴晓薇

编辑| 董湘依

审校 | 贾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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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白白:

杭州高新(SZ300478)

大A小咖:

12月6日晚,杭州高新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杭州高新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具体来看,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2月至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累计发生额114260万元。

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方面,6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万元。6月29日,宋成栋将3700万元转入高长虹个人账户。

7月5日,高长虹向宋成栋借款4000万元。该笔借款未签订借款合同。10月23日,因未能偿还剩余借款,高长虹私自将杭州高新1202.81万元承兑汇票交给宋成栋作为还款担保。12月31日,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高长虹偿还杭州高新1202.81万元。

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150万元。高长虹、楼永娣、缪勇刚在相关《保证合同》上签字,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3月22日,上海福镭德将1150万元转账给高兴集团。

4月27日、7月10日,高兴集团与杭州余杭众保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3700万元,高兴集团于签订合同当日实际收到款项。借款到期后,高兴集团无法偿还前述借款,剩余本金合计4279.12万元。

今年11月28日,杭州高新发布公告,公司副董事长叶峰、董事周建华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等,证监会决定对二人进行立案调查。

从近期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频被立案能发现,监管部门在不断加强监控处置和打击力度。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决心进一步改善证券市场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优化资本资源配置,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作者:证券律师刘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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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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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市重要公告

山鹰国际:11月份国内造纸板块销量同比增长44.93%

山鹰国际(600567)公告:公司11月份国内造纸板块销量59.12万吨,同比增长44.93%,均价3398.39元/吨,同比下降22.61%;11月份包装板块销量1.79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96%,均价3.51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2.91%。

大全能源:全资子公司二期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启动

大全能源(688303)公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高纯多晶硅及半导体多晶硅项目”中的二期年产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已完成能评批复手续并将于近期正式启动。此外,该二期项目中的半导体多晶硅项目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适时推进。上述二期年产10万吨多晶硅项目预计总投资91.85亿元,计划将于底建成投产。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累计年产能可实现30.5万吨。

绿地控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资用于保交楼相关项目

绿地控股(600606)公告: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用途。

白云机场:11月份旅客吞吐量同比下降84.43%

白云机场(600004)公告:公司11月份起降架次7635架次,同比下降73.49%;11月份旅客吞吐量44.61万人次,同比下降84.43%;货邮吞吐量13.29万吨,同比下降29.55%。

华友钴业:发行GDR申请事宜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华友钴业(603799)公告: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福田汽车:11月份新能源汽车销量2385辆 同比增长255.44%

福田汽车(600166)公告:11月份汽车产品合计销量2.8万辆,同比下降18.64%,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2385辆,同比增长255.44%;11月份发动机产品合计销量1.58万件,同比下降22.27%。1-11月累计销售汽车42.41万辆,同比下降30.77%;其中新能源汽车18860辆,同比增长175.17%。

东风汽车:11月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97.46%

东风汽车(600006)公告:11月份汽车销量为10163辆,同比下降22.05%;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490辆,同比增长97.46%。

哈药股份:政府征收部分房屋资产 预计增加损益约9200万元

哈药股份(600664)公告: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拟对公司下属公司三精制药所有的松北区前进乡金星村房屋进行征收,公司将获得补偿款合计约1.19亿元,预计将增加公司损益约9200万元。

永和股份:拟2.8亿元收购石磊氟化工100%股权

永和股份(605020)公告:为保障公司生产原料的稳定供应,同时有效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司拟收购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石磊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石磊氟化工”)的100%股权,收购价格2.8亿元。

风范股份:拟9.6亿元收购晶樱光电60%股权 实现新能源光伏产业布局

风范股份(601700)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风范绿建原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樱光电”)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加快交易进程、减少交易成本,公司计划终止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并拟调整为以现金方式收购晶樱光电60%股权,交易价格9.6亿元。

华鼎股份:拟11.8亿元收购亚特新材100%股权

华鼎股份(601113)公告:公司拟11.8亿元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特新材”)100%股权。亚特新材为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主营锦纶空气包覆丝、锦纶弹力丝业务,与公司部分业务重合,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亚特新材100%股权,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解决。

深市重要公告

合兴包装:控股子公司终止实施长泰智能环保包装项目

合兴包装(002228)公告:控股子公司福建合信包装有限公司原拟4.6亿元投建长泰智能环保纸包装项目。由于当地政府产业规划调整,公司无法取得该拟建项目原计划用地,福建合信决定终止实施长泰智能环保包装项目。此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铭利达:终止发行可转债事项

铭利达(301268)公告:公司原拟发行不超过9.8亿元可转债。公司计划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后,拟终止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海马汽车:11月份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3.97%

海马汽车(000572)公告:公司披露11月份产销数据,11月份销量为2591台,同比增长23.97%;前11个月累计销量为22263台,同比下降18.37%。

杭州高新: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杭州高新(300478)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温氏股份:11月份肉猪销售收入59.33亿元 环比增8.39%

温氏股份(300498)公告:公司11月销售肉猪196.44万头(含毛猪和鲜品),收入59.33亿元,毛猪销售均价24.11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18.88%、8.39%、-9.67%,同比变动分别为64.3%、145.47%、40.26%。11月份销售肉鸡9515.29万只(含毛鸡、鲜品和熟食),收入31.09亿元,毛鸡销售均价15.82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8.84%、-18.87%、-14.35%,同比变动分别为-7.64%、4.12%、10.09%。

立华股份:11月份肉鸡销售收入11.22亿元 环比减少14.55%

立华股份(300761)公告:公司11月份销售肉鸡(含毛鸡、屠宰品及熟制品)3510.94万只,销售收入11.22亿元,毛鸡销售均价15.01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4.76%、-14.55%、-13.44%,同比变动分别为8.66%、22.89%、9.4%。公司11月份销售肉猪7.76万头,销售收入2.53亿元,肉猪销售均价24.72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49.23%、45.40%、-8.78%,同比变动分别为73.6%、216.25%、47.14%。

*ST天马: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ST天马(002122)公告: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执行。

鹏鼎控股:拟定增募资不超40亿元 用于高阶HDI及SLP扩产等项目

鹏鼎控股(002938)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不超过40亿元,用于庆鼎精密高阶HDI及SLP扩产项目、宏恒胜汽车板及服务器板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光智科技: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光智科技(300489)公告:公司原拟向实控人朱世会发行股票募资不超7.31亿元。鉴于发行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决定终止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与朱世会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甘化科工:参股公司锴威特科创板上市申请获通过

甘化科工(000576)公告:参股公司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锴威特主营智能功率半导体器件与集成芯片业务。目前,公司持有锴威特1055.52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9.1%。

台积电:将宣布在亚利桑那州兴建第二座工厂,将使台积电的投资增加到400亿美元,预计在2026年生产3纳米晶片。此外兴建中的厂区将生产更尖端的4纳米晶片。

CNMO:越南政府表示,韩国电子巨头三星和LG计划向越南追加投资数十亿美元。此前,三星为了应对全球需求疲软,今年两次削减了越南的智能手机产量。三星电子是越南最大的单一外国投资者,在越南再投资20亿美元,投资总额达到200亿美元。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吴文婧12月6日晚,杭州高新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对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杭州高新均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时任杭州高新董事会秘书蒋鹏知悉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是杭州高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在...

泡財經:

【概述】

泡财经获悉,12月6日晚间,杭州高新(300478.SZ)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杭州高新(SZ300478)

【科普】

杭州高新的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特种聚乙烯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橡胶电缆料及橡塑改性弹性体。

【解读】

今年8月以来,杭州高新共受到3份行政处罚书。据此前公告,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杭州高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缪勇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楼永富、蒋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此外,高长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高长虹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

2月至7月期间,时任杭州高新实控人、董事长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以此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为6.36亿元,累计发生额为11.43亿元。

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集团。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书》列出了6条违法违规事实。例如,6月18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万元。6月29日,宋成栋将3700万元转入高长虹个人账户。

11月8日,杭州高新曾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高兴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4月22日,杭州高新公告显示,高兴集团持有的25.64%杭州高新股份被拍卖,7月20日,公告显示高兴集团不再持有杭州高新股份,大股东变为浙江东杭控股集团,至此,高长虹正式退出杭州高新。

业绩层面,开始,公司便一蹶不振。

至,杭州高新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53亿元、6.97亿元、4.11亿元、3.87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0.21亿元、1.86亿元、1.86亿元、0.48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下降2.55%,归母净利润-823万元,同比下降146.72%,扣非净利润-1595万元,同比增长64.94%。

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当前,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与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监管部门频频出手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以“零容忍”姿态持续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iF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15日,年内已有74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本文首发于泡财经风口解读专题,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公司:

两名董事日前被立案调查,年内已被多次处罚的杭州高新(300478)再收罚单。

杭州高新12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杭州高新主营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特种聚乙烯及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料、通用聚氯乙烯电缆料、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橡胶电缆料及橡塑改性弹性体运用于电力、轨道交通、通信、电气装备、建筑、新能源等领域。

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浙江证监局查明,杭州高新、蒋鹏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2月至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6.36亿元,累计发生额11.43亿元。

3月22日,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黄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色”)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兴集团”)。当日,上海中色分三笔各1000万元划款至高兴集团账户。

此外,到间,高长虹多次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共同借款。为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原实控人资金链断裂

杭州高新的过往信息显示,公司在今年已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今年7月11日,因超比例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触及违规,杭州高新控股股东遭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8月8日,因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触及违法,杭州高新被处4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处以2.5万元罚款。

今年10月10日,杭州高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由于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原董事长高长虹除被罚款90万元,且被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11月28日杭州高新发布公告,称董事叶峰、周建华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叶峰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限制期转让等,而周建华涉嫌短线交易。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两位董事进行立案调查。

回顾杭州高新上市以来的运作可谓颇多波折。

6月杭州高新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但上市不久,杭州高新就身陷债务危机。,杭州高新原实控人高长虹资金链断裂,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拍卖,并涉及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随后,杭州高新高管和实控人频繁变动。 年,高长虹选择了将公司实控人交给厦门商人吕俊坤。吕俊坤以1.55亿元的价格从高长虹手中获得了杭州高新29.88%的股份。但这笔钱并没有帮助高长虹缓解资金紧张的困局。

11月23日,杭州高新突然宣布,公司实控人失联。公司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吕俊坤取得联系,吕俊坤处于失联状态,且公司尚未能了解到吕俊坤失联的具体原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同年11月 ,杭州高新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高兴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并拍卖高兴集团所持公司股份。7月30日杭州高新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就在此时,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杭集团”)现身,并开始布局入主杭州高新。2月,通过阿里拍卖平台,东杭集团拍得杭州高新3%的股份;同年4月,再次通过司法竞拍斩获4.5%的股份,并持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杭州高新股份。

持续增持后,去年6月,杭州高新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选举胡宝泉为公司董事长、叶峰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随着胡宝泉出任董事长,杭州高新董事会实际上已被东杭集团掌舵,而高兴集团不再持有杭州高新股份,彻底退出上市公司。

责编:彭勃

校对:姚远

董秘学苑:

12月6日晚间,杭州高新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决定书》,公司存在的主要违规包括: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

2月至7月期间,时为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 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6.35亿元,累计发生额 11.43亿元。

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

3月22日,高长虹,并以杭州高新名义与素凤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杭州高新认可黄素凤将上述借款通过上海中色账户划出,并授权黄素凤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时为杭州高新控股股东且由高长虹控制的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集团)。

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

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

(1)6月18日,,以杭州高新作为高长虹 及其妻子楼永娣、高兴集团共同借款人,与宋成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700 万元。

高长虹私自借出杭州高新公章

(2)3月22日,,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 团共同借款人,与上海福镭德签订款合同,借款金额1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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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高长虹与余杭众保签订两份保证合同,由杭州高新为其关联的高兴集团的相关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落款日期倒签为 “4月27日”和“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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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18日,高长虹,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 团共同借款人,与杭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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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27日,高长虹,以杭州高新作为高兴集 团的共同借款人,与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

以上借款资金基本上都是被高长虹控制的高兴集团所用,公司的行为构成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共同借款。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高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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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财经:

杭州高新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截至12月6日收盘,杭州高新(300478)报收于10.42元,下跌0.57%,换手率0.62%,成交量0.77万手,成交额796.43万元。12月6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入38.54万元,占总成交额4.84%,游资资金净流出44.23万元,占总成交额5.55%,散户资金净流入5.68万元,占总成交额0.71%。

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杭州高新(300478)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可能有财务风险,存在隐忧的财务指标包括:货币资金/总资产率、有息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利润率、经营现金流/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0.5星,好价格指标1星,综合指标0.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杭州高新(300478)主营业务: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董事长为胡宝泉。公司总经理为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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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

【杭州高新: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财联社12月6日电,杭州高新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金融界网站:

金融界12月6日消息 杭州高新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杭州高新、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蒋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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